第四十二章 青梅竹马情

桦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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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匈奴使者的队伍很快就从陆锦年所在的茶楼前经过,人群的喧嚣渐渐散去,只有满地花屑留香。

    陆锦年叹道,“还真风、骚。”

    见沈吟酌还伸长脖子去看,略微无语的拿出扇子,用扇柄敲在他的脑袋上,“吟酌兄,在下晓得吟酌兄好美人,但身为梁京三公子之一,不会连这点矜持都没有吧。”

    沈吟酌怔怔回神,半晌才笑着回道,“草原匈奴美女的风采,与我明轩国多有不同,让楚兄见笑了。”

    陆锦年点点头,“没关系,谁让在下是你画迷呢,什么时候吟酌兄将自己的私藏画集拿出来欣赏,在下就原谅你。”

    提到画集,几个纨绔立即放弃之前谈论的话题,转而看向沈吟酌,“沈兄不能厚此薄彼啊,我们也要看!”

    沈吟酌,“……”

    只有季韶华满脸忡怔,好奇问道,“画集?什么画集?”

    骠骑将军家门风很正,季淮教自己儿子的除了兵法就是武艺,早上习武,中午读书,下午出去放风,晚上却还有门禁。

    季韶华虽然和梁京中的纨绔们认识,却很少一同玩耍,牵涉不到什么限制级的问题,以至于并不知道沈吟酌都在画些什么。

    沈吟酌尴尬的摸摸鼻子,孔廉挤眉弄眼笑嘻嘻道,“这个嘛,我家有许多吟酌兄的收藏,改天韶华兄去我家好好学习学习。”

    季韶华满腹狐疑,正考虑要不要答应,就听宋安打断道,“别带坏人家纯良的好孩子,别忘了人家今天跟咱们凑到一起是为了什么。”

    孔廉脸色一僵,悻悻然道,“别问我,我和陆大小姐不熟的。”

    顾言允调笑,“也不知道是谁和陆大小姐拼酒输了,最后还哭鼻子的。”

    陆锦年在旁听着,不由抽抽嘴角,好好的怎么扯上她了,看了眼脸色不虞的孔廉,又看了看面露羞涩的季韶华……等等,羞涩?为毛要羞涩?

    宋安看热闹不嫌事大,看见陆锦年疑惑的样子,哈哈笑道,“楚公子徜徉江湖,见多识广,不如也帮忙出出主意。”

    陆锦年谦虚一笑,“江湖浩大,在下还不敢言见多识广,不妨告诉在下事情是什么,多一个人思考商量,也是好的。”

    ……

    这事还要从季韶华的老爹,骠骑将军季淮说起,季淮之所以步入军营,位列行伍。

    起因是崇拜陆锦年的爷爷,老将军陆荆辉,接着发愤图强挥戈疆场,是追随着偶像的儿子,陆锦年的爹陆墨亭。

    为了让偶像看见自己,在军营里,每天都勤奋的尾随陆墨亭进行训练。

    陆墨亭几点起床,他就几点起床,陆墨亭的训练量是多少,他就要增加一倍。

    陆墨亭看什么书,他也抢着看,结果到最后真的上战场,他还是不如陆墨亭能够运筹帷幄。

    陆家的领兵头脑和因地制宜的天赋是学不来的,对此季淮是真服气,便和陆墨亭做起了好兄弟,但是多年来习惯性的攀比是少不了了。

    例如陆墨亭成亲后的第二年,季淮也操办起了婚事,陆墨亭家生了个儿子后,季淮努力在三年后生了一子,就是季韶华。

    本来季淮是想要个女儿,和陆墨亭做亲家的,见是个儿子很是无趣,当时连名字都没给他取,平日里狗剩狗剩的叫,是季韶华至今都没抹去的黑历史。

    直到陆锦年的出生,让季淮又看到了希望,当即给季狗剩改名为季韶华,锦年,韶华,听起来就配啊,并且单方面为自己儿子制定了将陆锦年拐带为自己儿媳妇的人生目标。

    “所以?”陆锦年张开自己的扇子遮住自己的半张脸,生怕一时不慎露出什么表情被人看出什么端倪。

    她觉得季淮将军追星已经追到了封魔的地步,但是带着自己儿子一起追星就有点过了,虽然这个时代很保守,并不宣讲什么自由恋爱。

    可直接指定自己儿子的另一半也太不靠谱了,尤其是在指定的对象是她的情况下。

    季韶华少年听见陆锦年的疑问,猛然扬头,目光灼灼的看着她道,“我和锦年、不,是陆大小姐是青梅竹马!”

    尔后又不好意思的垂下脑袋,弄得陆锦年难得懵比起来。

    啊咧?青梅竹马?她自己怎么不知道啊摔!

    陆锦年这种既理性又随性,更冷静到令人发指的人怎么会理解,从单蠢的幼年,到情窦初开的花季,被老爹不停灌注一个名字的那种懵懂、不解又期待的少年心理!

    “我幼时去过大将军府上两次,见过她两面。”

    确实有这么一回事,陆锦年仔细回忆当时的情况,毕竟有一个成年人的灵魂。

    她记事还是很早的,第一次是她一岁,当时她娘亲楚云笛还在,季韶华凑到她面前戳过她的脸。

    第二次是她五岁,让人帮她支了个秋千,她远远的发觉有人偷看她,仔细看才发现是季韶华。

    两次,而且都是在陆锦年眉目还没长开的时候,她可不觉得这样就算青梅竹马,也不觉得季韶华对她真有什么青梅竹马情。

    但是两次,对季韶华而言却已经足够了,毕竟从他知道陆锦年开始,就不停的听季淮在他耳边说起,和一直就在身边没什么不同。

    不能说是多浓郁的感情,喜欢或许是有些喜欢,但真讲到爱慕或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季韶华明显还没想那么多,一种浅浅淡淡如朦胧烟雨般的情愫。

    季韶华深吸一口气,平复下自己的心情,“前段时间不是说啊,陆大小姐今年要选亲,我爹之前在军营里,近几天回来知道后,差点没揍我,说这么好打机会我为什么不去……”

    “但是我身为男子,大将军若是不在家,贸然登门对陆大小姐的名声不好,而且太久不见,我也不知道陆大小姐喜欢什么,听说孔兄和陆大小姐接触过,特意来询问喜好的。”

    孔廉拍桌道,“别问我,我也不熟,要说喜欢,酒,好酒!上次剩下的三坛冰琼雪酿还被她顺走了呢!”

    啧啧,不要说那么难听嘛,吃剩的东西要打包,节约为本没听说过么?

    陆锦年瞄了孔廉一眼,也懒得说,为免季韶华真拉了一车的酒去她家,故作深沉的沉吟道,“喜酒未必好酒,季兄若真送酒,指不定还会惹女孩子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