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今天是腊八节

主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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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巴雾峡那场盗墓活动,小爷是知道的,不仅知道,还参与了其中。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顿时惊讶地张大了嘴,那可是十年前,十年前的小爷才十二岁,小学生的年纪,他居然参与那样一场盗墓活动,甚至还活了下来!

    虽然难以置信,我还是在得出这个结论的同时,将一些信息糅合到了一起,有些事情在最初听到的时候就有了眉目,但是得到某个特定信息前,很难往这上面想——

    六儿爷说小爷的眼睛是十年前废的,刘少奇在果洛玛沁的墓里跟我说过,小爷成为当家人,跟眼睛被废有必然联系,如果他的右眼是在巫咸冢里被废的,那就说明,巫咸冢那场盗墓活动,可能是小爷成为当家人前的一场试炼,而玉人瞳,就是他那次的战利品。

    当然这只是我的推测,这是他的隐私,我无权过问,心里立即做了个盘算,之前答应过六儿爷,把眼睛给小爷,是准备还他一个人情,但是现在看来,这分明又是一笔新交易,用我一只真眼睛,换他一只假眼睛,就算这样,小爷那只眼都废了十年了,人愿不愿意换还两说,我非但不能还人情,恐怕又得欠一个了。

    我这边心里还算账,人小爷就直接给甩过来一句,需要的时候找他来拿,说话的气概,丝毫不失传说中的张家小爷风范。

    可他张小可又不是我老子,我没那么恬不知耻,于是心下琢磨了一番,还是把“交换”的事提前跟他打了个招呼。

    他没说不好,也没说好,最终的结论是,如果玉人瞳是进天冢需要的东西,到时行动通知他,他连人带眼睛一块儿来,天冢本来就是方张两家都盯着的,我也不是矫情的人,小爷话说到这份上,我再说下去就过了。

    到这一步,张家底下那十七个地界上的问题,都解决得差不多了,我昏迷的这两天里,包括张寅在内的八个张家兄弟灵位都被请进了祖祠,本来小爷手底下还要很多事要处理,今天一早就该回凤凰城了,因为我给耽搁了。

    现在我人醒了,这边的事都解决了,玉人瞳也找到了,我本该去处理这趟下墓遇到的最后一个问题,打电话找小苏,然而这次,我又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十七个地界上的事,我既然接手了,就要真正经手,小爷一声令下,让我跟他一块儿,自祖宅沿往河南洛阳这条线往下,挨个到各地界上去巡视一圈,这一趟跟他走过去,才真明白,什么叫张小可的手段。

    那天捅刀子的大戏,只是把下面的人给镇住了,这趟“微服私访”,是真把他们给吓到了,我当时伤得不轻,短短两三天,就恢复得跟没事人一样,说出任谁都不相信,得亏现在是科学社会,不然那些人,非得当我是天神下凡不可。

    乍一看,我这回“新官上任、体察民情”,虽然的确翻了账本子,查了生意经,但小爷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让他们看看我的金刚不坏之身,知道知道我的厉害。

    我知道他打得什么算盘,底下的人都不是傻子,他表现的这么明显,没人看不出来,可这就是张小可的高明之处,阴谋算什么,阳谋才是最可怕的,他们都知道小爷的目的是什么,却没人敢不从,就算是张银三那样的老顽固,我们到地界上,他也只能规规矩矩地叫爷,乖乖让我查账不敢再说一个“不”字。

    查账的过程中,我抽空给刘少奇打了个电话,问问他那边傻白甜的情况,结果丫居然还在凤凰城,本来打算了事就回北京,结果正好顺路回了凤凰城。

    不过跟小爷走这一趟,倒让我是真真切切地体会到那句话的真谛,老子是爷,谁敢不服?

    车队进凤凰城刚好正午,坐在车里察觉不到温度变化,我是没什么季节意识的,专心盯着前面领队车的双闪,心里正美滋滋地咀嚼这句话,旁边的小爷突然开口,“看,下雪了。”

    我愣了一下,朝空中看过去,细碎稀薄的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下来,这么不明显的雪,恐怕也只有小爷的细腻心思,才能注意得到。

    我在心里计算了一下日子,才意识到今天是腊八节,这几个月以来,我过得浑浑噩噩,除了元旦的时候跟刘少奇一块儿喝了一顿酒,胡闹了一通,算是有个时间节点,其他情况下,基本都不知道今夕何夕。

    年关将至,估计学校已经放假了,要是没有诅咒这回事,我现在应该正在家里等着喝二姨做的腊八粥。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这时候想起二姨,我竟然觉得有些陌生,不知道是年龄大了,恋母情怀淡了,还是因为少白头之前的那些话,和我亲眼看到的某些事实,跟她之间产生了隔阂。

    只是不管因为什么,我现在不可能见到她,想了也是白想,我顿时有几分好笑,心说我一个大老爷们,矫情什么劲儿?

    于是甩甩脑袋,扭头请小爷跟我一块儿喝顿酒,要不怎么说张小可这个人不按常理出牌呢,我本来只是随口这么一说,压根不指望他能答应,没想到他还就真答应。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他堂堂的张家小爷,就算答应了,也应该是香槟配朗姆,点着蜡烛吃牛排,结果丫现在居然屈尊跟刘少奇、傻白甜和我三个一块儿在街边上的大排档里撸串喝酒。

    这他妈简直刷价值观!

    别说是我,就连认识了他八年的刘少奇都给惊得合不拢嘴,我往他故意夸张放大的嘴里塞了两颗牛丸,他迅速嚼了两下,梗着脖子咽下去,开了瓶啤酒朝对面举了举,“小爷,走一个?”

    后者两手不闲,吃得满嘴流油,不亦乐乎,跟旁边的傻白甜两个别无二致,他们俩的状态哪儿是来撸串喝酒的,简直跟三天没吃饭似的。

    见刘少奇邀请他,他立马放下一只手里的肉串儿,左手还不闲着,右手从桌子底下拉出来一瓶雪花,往桌子角上一磕,瓶盖就开了,手法娴熟的我都不得不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