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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王府生意
风北怡笑道:“是啊,是该死,跟着我,你们早晚都得死。但这也怪不得我,被分到我身边儿来,只能算你们命不好……”
是觉得有些冻着了,风北怡起身,回床上去躺着。
采莲跪在地上,大气儿不敢出。采薇只是恭敬地侍立在原地,没有风北怡的吩咐,不敢跟上去服侍。
整个清宜宫里,死寂一般……
但风北怡知道,不多时,这宫里就要热闹起来了。
父皇的这些妃嫔们,怎样也得表示表示,派人给她送点儿东西,算作心意。一群虚情假意的东西……
这未央宫啊,真让人恶心。
想想也好,不管怎样,终于是要离开这恶心人的牢笼了。
……
“怡儿嫁到雷国这事儿算是定下来了,早朝上,父皇已经正式下旨,且说了,会亲自送怡儿出城去。”午膳之时,宸王回到昭德院,一进屋便忙着对容菀汐道。
容菀汐为他接过披风,随口道:“等你回来说这事儿,什么都晚了。刚刚宫里已经来人知会过了。”
“呦?”宸王原本正要到床上去躺着,听容菀汐这么说,忽然回身看向她。
“看着我干什么?”容菀汐被他看发懵。
“怎么着?听你这个意思,怎么是对本王颇有不满呢?”宸王凑近了她,在她脸颊边笑道,“本王没有在下朝之后马上回来,爱妃不高兴了?”
容菀汐推开了他:“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不高兴了?想得倒是挺美……”
“你就是不高兴了,狡辩什么。我和你说,我是去红袖坊不假,但却是有要紧事在身。”宸王又凑到她身旁来解释。
“我知道,不就是把琳琅送给太子的事儿么。”宸王不说,她也知道。
“你看,你这不是知道本王有要紧事情嘛。还计较什么?”
“我都说了我没计较!”容菀汐真是觉得,这个跟在她身后的人,实在太讨人嫌。快走了几步,甩开了他。
宸王把要把琳琅送给太子,为的到底是什么,只有宸王自己心里最清楚。好端端的,非要送一个美人儿给太子做什么?或许能让她帮忙探听出什么消息来,但最主要的,还不是为了转移太子对秦颖月的注意力么?宸王是看着太子和秦颖月夫妻和睦、成日里你侬我侬的,心里头不舒服呢。
心里头那点儿猫腻,还以为谁不清楚呢?
宸王看着容菀汐那嘴上说没事儿,心里却很在意的样子,脸上露出一抹心满意足的笑容。
“爱妃,送给怡儿的陪嫁,你用心准备着。”宸王抢过了容菀汐手里的书,手撑在书桌上看着她。是强迫着容菀汐和他说话儿呢。
“知道了。”容菀汐却只是应了这么一声儿,抽出了宸王手里的书,并没有和他多做交流的意思。
“打算给怡儿陪送些什么?”宸王绕过书桌,靠在她的椅子上,誓要将她纠缠到底。
“回头儿我问问靳嬷嬷,看看府里库房里有什么好东西,挑选你一两样儿吧。反正未央宫里的陪送一定不少,其实我们送的东西,也就只是尽到一点心意而已。事情已经做了,再用心也不能弥补什么,反而可笑得很。”
既然已经做了这个恶人,那便恶到底吧。若是送了什么太抢眼地的东西,怡儿看了,反而更生气。还不如就送一些大概能看得过去的,心意尽到了,却也别让怡儿太注意。
“你啊……有时候通透得,未免让人觉得有些无情。”宸王用食指戳了下容菀汐的头。
也让人觉得,有些可怕。如果有一天,菀汐决定在他这里做一个恶人,只怕是要一恶到底了,一丁点儿恻隐都不会表现出来吧!
这女人,总是能给人惊喜、却也总是能给人惊吓,总是让人悬着心,不断地探究。
“对了,晚膳本王不陪你吃了,说了在红袖坊做东儿,请大哥和老四,还有雷千琉。”
“嗯,祝你成功。”容菀汐淡淡地应了一句。
宸王讪讪地起身,心里暗骂自己:“又自讨什么没趣儿……”
在容菀汐心里头,看书啊、做刺绣啊、甚至于逗雪绒,都比他重要。
又或者是,这次怡儿的事情,让她心里有些不舒服了。
总之他也不想去深究。夫妻是长远的陪伴,时而好了、时而恼了,这是常有的事儿。时日还长着呢,总有他们能真正的、完完全全地了解对方的时候。
其实容菀汐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就是不愿意和宸王多说多谈,总觉得这颗心里,有什么防备的东西又升了起来。但却并非是针对宸王,而是针对……皇家。
怡儿这事儿,她虽然也是作恶者之一,而且也能坦然地接受自己的作恶,但却还是不得不感叹一下皇家的无情。
而宸王,就是这冰冷皇家中的一员。似乎,只是想要让自己离他们远一点儿、再远一点儿……
宸王说是晚上请客,下午就鲜衣华服地准备出门儿了,样子好不风骚。容菀汐睨了他那一身紫色的华服、黑色带着狼毛领子的大氅一眼,心想,知道的你是要送美人儿出去,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去勾搭美人儿呢!逛青楼还逛得这么嚣张!
“爱妃与本王同去不?”宸王出门前,回身儿和她客套道。
“不去。”容菀汐哼哼了一声儿。
“这是你说的,可不是本王不带着你!”宸王坏笑一声儿,乐呵呵地出去了。
站在窗前,看着宸王那挺拔的身姿,走在万物萧条的冬日里,容菀汐觉得,心内悲凉得很。
但实际上,这悲凉却并不是因宸王而起,而是想着,没有人真的把怡儿要远嫁雷国的事儿放在心上,包括她自己。
对宸王而言,也只不过是当时的为难罢了。为难一番,事情解决了,便也不放在心上。紧跟着,还要去做自己的图谋呢。
每个人都有关于自己的情感、前程、生死的事情要忙,哪有心思去管旁人呢?
这天地间的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只是这两个字,在皇家,尤甚。
……
花鼓巷子里,一个新开的雅致小青楼。院门口儿是别致的木质匾额,上头写着“红袖坊”三个很有气韵的大字。很是好看,像出自于名家之手似的。
但据说,这匾额并非是名家所写,而是红袖坊的老板素菊所写。
素菊今年三十出头儿,风韵犹存。凭着那保养得宜的容貌,就是放在哪个大青楼里挂牌接客,都有人点。
但是放在这红袖坊的姑娘堆儿里,还是显得逊色了些。红袖坊的姑娘不多,一共才有十三个。但是唱趣儿的、舞蹈的、抚琴的、下棋的,却是样样儿齐全,难怪才开了没一阵子,在京都城里已经是声名大噪,
据说素菊原是在庐州开青楼的,但人往高处走么,便想着趁着还能折腾得动,便到京城里闯一闯。初来乍到,不敢大干,也不敢和淑女坊、天香楼去强风头。只能悄悄在这花鼓巷子里买下一个院子,暂做小本儿经营。
没想到这小本儿生意,却在短短不到半个月里,就火了起来。京都城里达官贵人都有猎奇之心,这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红袖坊里,有一个容貌美极了的头牌花魁——琳琅。
据见过琳琅姑娘的人说啊,这位美人儿,那是天上少有地上无,能得一见,便是散尽万金也值得。而且最主要的是,她不仅美,而且非常有性格。从不做那谄媚客人之事,高贵冷傲得就好像是落魄的前朝公主一般。
红袖坊开了没几天,但每一日早儿,这琳琅姑娘的局就已经被人定下了。她每日只出一局,这规矩是铁打的一般,绝对不能变。别管你是多么有身份的人,如果错过了今日这一局,都得等着。
而像宸王这般有身份的人呢,自然也不愿意做那强迫人的事儿,所以这规矩守得倒也好,至今未变。
“菊姨,本王可是昨儿一早就派人来交了定局子的钱,你可别说,今天见不着琳琅姑娘啊。本王可把客人都约来了。”
一进院门儿,素菊就亲自迎了出来,宸王跟在太子身后半步远的距离,对素菊笑道。刚好在门口儿遇见了太子,更方便他做戏做全。
“错不了,这回绝对错不了!要是再不让殿下见着,殿下只管抓了奴家去杀头!”素菊笑道,“靖王殿下已经来了,说是殿下的客人,奴家已经将他送到琳琅姑娘的房间里去了。”
“哎,你这可不厚道啊!本王约好的人,本王还没先见着呢,却是让老四抢了先!”宸王说着,引着太子往院内的一个三层花楼里走,说了声:“大哥请。”
听了宸王这话,素菊立刻停住引路的脚步,回身施礼道:“奴家没认出太子殿下来,怠慢了殿下,给殿下请安。”
太子一抬手,笑道:“起吧,别太拘束着。本宫和三弟可是京都城这些歌舞馆子里的常客,大家伙儿常来常往的,也都没人在意本宫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