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四章 棉花

喝口小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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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冬之后,关中地区迎来了严寒天气。

    已经完成收割的麦田里飘着大雾,到了午间才逐渐散去。天空中也总是阴沉,常有北风呼啸,让人走出屋外总要缩着脖子,在刺骨的寒意中艰难前行。

    住在屋檐下的燕子夫妻离开了侯府,看样子是去南方旅游去了。没有他们清晨时的争吵,早起的赵启明还有些不习惯。好在花园里的小黄鸡已经“长大成鸡”,最近取代了燕子夫妻的工作,天没亮就站在假山上打鸣,提醒侯府的大家不可贪睡。

    寒冬时节,不管是山中的野兽,还是房前老树,都已经开始冬眠。理所当然的,人在这个时候也应该休养生息,为饱受奴役的明年做好准备。但侯府为了赵启明的大婚做准备,正是紧张忙碌的时候,别说是侯府的下人了,即便是赵启明也别想偷懒。

    迎亲之前的准备已经进入制作服饰的环节。钱管家要给赵启明准备新的礼服,考虑到侯府的裁缝手艺差强人意,便请来了长安城的老师傅,亲自来给赵启明量身。

    等到立冬这天,精心裁剪的礼服送来了,细柳迫不及待的伺候着赵启明穿衣,想知道这身礼服是否合身,只是礼服穿法复杂,赵启明就像是提线的木偶,被细柳摆弄着做伸展运动,好不容易才穿戴整齐,连细柳也累得气喘吁吁。

    “这礼服做的不行。”赵启明对着铜镜打量着自己,对这身礼服不怎么满意:“既没有体现出本侯爷的威武雄壮,也没办法让人知道我很有钱,还不如我那身熊皮做的披风呢。”

    这礼服刚送来的时候他其实是不想穿的。除了宽袍大袖很麻烦之外,关键这里富的还是黑的。如果不是款式上很宽大,都能直接当成夜行衣,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打家劫舍的那种。

    赵启明以为结婚时要穿上象征着喜庆的红色,那才有新郎官的样子,但钱管家却告诉他,迎亲时的服装都是黑色,没有红色礼服的说法。由此可见,电视剧里那种古代的婚服,应该还没有在公元前的汉朝出现。

    “披风也是可以穿的。”细柳很喜欢打扮赵启明,尤其是知道赵启明对这身礼服不满意之后,她立即跑去拿来了赵启明的披风,还顺便把青铜剑给抱过来了。

    “难道我迎亲的时候还要佩剑?”赵启明有点怀疑,他觉得细柳可能是想玩cosplay:“全身上下都是黑色,这都已经很唬人了,再提着剑过去,我到底是去明媒正娶还是去抢压寨夫人?”

    “小侯爷有军功,理应佩剑。”细柳说着,已经帮赵启明把宝剑装好,然后还嫌不够的跑去柜子里,拿来的砖头大的玉佩,给赵启明挂在腰上:“这样就行了。”

    “果然深得我心,知道这玉佩才是我最爱。”赵启明欣慰的拿着这块玉佩:“这玉佩能体现出我的有钱,很符合我的气质。你应该也很喜欢看我财大气粗的样子吧?”

    听到这话,细柳羞涩的低着头,不说话了。

    有了这块玉佩,赵启明再看铜镜里的自己——穿着黑色的礼服,披着熊皮大氅,左手按着祖传的青铜宝剑,右手甩着砖头那么大的玉佩,果然是富贵逼人,有钱到家了。

    “我很满意,迎亲那天就穿这身了。”

    “还有呢,小侯爷稍等。”细柳说着跑出了屋子,等到再出现的时候,手里多出了个木匣,还开心的朝赵启明说:“奴婢去找春晓借来的,小侯爷只要涂些再脸上,就能更好看了。”

    “放下你邪恶的手。”赵启明如同见到了鬼,差点当场就跳起来了,指着细柳说:“谁给你的胆子,居然想在我脸上涂胭脂水粉?”

    “小侯爷最近气色不好,涂上些胭脂能更精神。”细柳没有放弃,还推销般说道:“这胭脂粉是暗红色的,很适合小侯爷呢。奴婢也跟春晓学了涂抹胭脂的方法,保证涂的均匀。”

    “你当时摊煎饼呢,我命令你马上拿走。”赵启明按着青铜宝剑,做出随时拔剑的架势:“这是你最后的机会,再不拿走的话,休怪本侯爷拨剑无情。”

    听到这话,细柳有点委屈,但是看到赵启明以死相逼的样子,知道今天是别想用胭脂水粉来打扮赵启明了,便只能失望的把胭脂粉放下,然后委屈的看着赵启明。

    “怎么想的?”赵启明眯着眼睛,开始教育细柳:“我可是堂堂军侯,正儿八经的功勋之后,要是在脸上涂胭脂,我的威严何在,东乡侯府的门风何在?”

    “可是奴婢听人说,长安城很多的贵公子都涂胭脂,唇红齿白的样子很讨姑娘喜欢呢。”细柳生怕赵启明没有紧跟时尚,皱着鼻子解释:“小侯爷涂上胭脂肯定比那些公子好看。”

    “那都是些娘炮,贵妇人包养的面首,我能跟他们学?”赵启明也听说了长安城最近的时尚,对此他当然嗤之以鼻,还故意按着青铜宝剑说:“本侯爷威武雄壮,腰缠万贯,长安城的哪个姑娘不想和我耳鬓厮磨,用得着要胭脂水粉去讨姑娘欢心?”

    正说着这些,外面有人来报,说是阿克哈来了。赵启明便停止了对细柳的教育,责令她把胭脂粉拿去还给春晓,彻底清除了影响他男子气概的潜在威胁,这才朝屋外走去。

    经过了长时间的准备,现在的侯府已经变了样子。廊柱和屋檐颜色鲜亮,围墙也重新经过了粉刷,甚至就地上青石板之间的地缝也清理的干净,再加上随处可见的灯笼,让人置身其间心情很是愉悦。

    阿克哈发现了侯府的变化,赵启明走到正厅的时候,这家伙正拿袖子擦拭廊柱,然后眯着眼睛凑过去观察。正在旁边清扫的下人有些好奇,也走过来对着柱子打量,结果毫无发现。

    见到赵启明走来,那莫名其妙的扫地僧行了个礼就走开了,阿克哈也走进了正厅,羡慕的朝赵启明道:“你的侯府真干净,柱子上的红漆都能看到人影子,我的家里只有帐篷,还是你比较有钱。”

    “你就别跟装穷了。”赵启明也没跟阿克哈客气,直接坐了下来然后说:“以你现在的身价,长安城的宅院你随便买,没必要羡慕我。”

    “长安的宅院太贵了嘛,我可没有那么多钱。”说到钱,阿克哈想起了什么,从身上拿出了个钱袋子,然后走过来交给了赵启明:“听说你讨了个女人,在大宛这是喜事,作为你的朋友,我要给你钱。”

    “你就不能说的委婉点,我这是娶妻,不叫讨女人。”赵启明不满意阿克哈的说法,但是当阿克哈的钱袋子落在他的手里,那压手的分量让他感觉到了两人深厚的友谊,便原谅了少数民族同胞的用词错误:“你们大宛的风俗我很喜欢,迎亲当日希望你能来,到时候我跟你喝酒。”

    “我等不住了。”阿克哈发现桌子上摆着绿豆糕,就直接拿起了盘子,坐下来吃着:“反正你以后还要娶很多的女人,总有机会来喝你的喜酒,这次就算了吧。”

    这话说的还是有点不讨人喜欢,但赵启明还真不能保证以后再也不办喜事,起码静安公主他是肯定要娶的,所以他认可了阿克哈的说法:“既然如此,那就等下次吧。不过按照你们大宛的风俗,如果我再娶亲的话,你还是要给我钱的,对吧?”

    “要给的嘛。”阿克哈不在意的说:“按照大宛的风俗,不管你讨多少女人,都要给你钱表示祝贺,就是往后讨的女人,没有这次讨的女人给的多就是了。”

    “这就好。”赵启明点头,少数民族同胞的风俗很人性化,这让他感到欣慰:“不过你刚才说等不住了是何意?难道你这就打算动身,要离开长安了?”

    阿克哈吃着绿豆糕,朝赵启明说:“明天就要走了,我今天来是跟你告别,告诉你我要走的消息。再有就是临走之前,你要给我点绿豆糕,这象征着我们的友谊。”

    “绿豆糕肯定给你,不过之前你说要去安息和孔雀国,现在可确定下来了?”

    “定下来了嘛。”阿克哈说:“最近我在长安走动,看到了很多的西域商人,这些人把中原的东西带到了西域,我的生意就不好做了,安息国的距离近,他们带的东西能卖的过去,所以我要去更远的孔雀国,这样的话我的瓷器生意才能好做。”

    听到这里,赵启明总算明白了阿克哈的真实想法。

    这家伙之前说是要为他找到有价值的特产和经济作物,用来交换瓷器,这可能只是次要的。阿克哈的主要目的,是想继续做垄断的生意。

    随着西域商人来到长安,阿克哈的商队已经没有了优势,哪怕他能拿到大量的瓷器,其他胡商在流金阁也能少量的买到,到时候西域的市场上瓷器多了,难免出现竞争,甚至出现利润的下滑。

    为了仍然保持垄断的优势,阿克哈决定去打开新的市场,在其他商人不去的孔雀国,瓷器的交易没有其他人来竞争,阿克哈就能保持垄断的优势,赚取丰厚的利润。

    不过阿克哈能开辟出印度的市场,也就间接促成了中原地区和印度的通商,对汉朝来说这自然是好事,所以赵启明朝阿克哈道:“孔雀国距离比较远,等你到了西域之后,要先做休整再上路,不要太急着赶路。”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嘛。”阿克哈说:“我的商队能从西域道中原,就能从西域到孔雀国。中原的东西我是肯定能卖过去的,印度的东西我也能带到中原,只要你还能跟你换瓷器就行。”

    赵启明点头,这本来也是他跟阿克哈商量好的交易方式。只是当时没有确定到底是用那种商品来交换瓷器。

    自从上次说到安息和孔雀国之后,他在马场花了很多时间去思考,波斯和印度到底有什么好东西,是能给他带来巨大利益的,或者是中原地区所需要的。

    想了很久之后,他终于有了答案。

    所以赶在阿克哈启程之前,他朝阿克哈问道:“你可听说过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