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南湾听到白若书对她说,南怀煜曾经很喜欢她。

糖炒粒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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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到落在身上的视线,白若书慢慢抬起头,看到站在不远处的南湾,展露出笑颜,“南医生,早啊。”

    十点多的时间,其实不早了。

    长椅是阳光特别照顾的位置,她坐着的时候,整个人都浸在暖融融的光线里,站起身的时候,颈部以上被阴凉罩住,视线便清明了些。

    “好久不见,我还以为你不在这间办公室了呢。”

    南湾忽然想起,第一次在沈之媚的办公室见到白若书的时候,她就是这个样子的。

    穿着款式简单的衣服,黑色的长发编着整齐的鱼骨辫,露出干干净净的额头,耳边留了些许碎发,将脸型勾勒的很小巧。

    说话的声音软绵绵的,举手投足都散发着书香气。

    笑起来,像是冬日里的暖阳。

    南湾迈步走到她面前,嗓音温婉清和,“好久不见,刚刚是去查房了。”

    推开办公室的门,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桌面上后,就走到饮水机旁,“外面有点热,进来聊吧。”

    白若书是第一次来南湾的办公室。

    之前,两人只是认识而已,点头之交,南湾和沈之媚科室不同,中间隔了好几层楼,只有偶尔会遇到。

    和其他医生的办公室没什么不一样的,只是消毒水的味道很淡,几乎闻不到。

    是因为有淡淡的花香覆盖。

    白若书虽然只是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里长大的,但家教很严,良好的修养让她坐在沙发上的时候,脊背都是挺直的。

    端端正正。

    目光只在窗台的那束蝴蝶兰上多停留了一秒。

    “我来看看沈医生,但她的办公室是锁着。”

    南湾泡好茶后,多在外面套了个杯才递给她,“之媚在休假,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回来上班,你可以给她打电话。”

    “这样啊,”白若书点了点头,伸手接过茶杯,轻轻笑着说,“医生那么忙,难得休息,肯定不想被打扰,我没什么事,下次有机会再过来就行。”

    本就不是彼此熟悉相熟的人,简单的寒暄过后,办公室里有了短暂的沉默。

    南湾没有回到办公椅坐着,而是选择坐在白若书旁边的位置。

    虽然疏离是白大褂自带的属性,但她不笑的时候,混血的精致五官多少都有几分清淡,倒也不是会给人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只是看着没那么容易接近。

    音调淡淡的,旁人捕捉不到一丝特别的情绪,“能在青城见到你,我很意外。”

    原本消失的干干净净的人,某一天突然出现在眼前,是什么感觉呢?

    当然是……连带着关于那个人所有的记忆都重新回到大脑,好的,不好的,通通都挤进神经。

    杂乱模糊,找不到任何头绪。

    白若书喝了口茶,眉眼之间始终都是浅浅的笑意,“熟悉的城市,熟悉的菜肴,熟悉的面孔,我觉得很亲切。”

    世界给巴黎的标签,是时尚和浪漫,可她却觉得,没有比巴黎更让人厌恶的地方了。

    恨屋及乌,应该就是这个意思。

    因为一个人,厌恶一座城。

    听到白若书的话,南湾微微有些怔住。

    她用‘亲切’这两个字来形容,本应是场很可怕的噩梦的地方……

    果然,还是不一样了。

    南湾站了一早上,小腿有些酸,放松身体往后靠着沙发靠背,杏眸微敛,散落的碎发挡在眼前。

    “我以为,你不会想见到我。”

    空气里飘着清茶的香气,和花香融在一起,很舒服。

    “南医生会这么想,是因为小志吗?”白若书提起弟弟的时候,脸上没有一点异样,反而唇边还有着浅浅的弧度,“我昨天去看那位病人了,就是慕先生找到的那位,虽然手术成功了,但免疫反应很严重。”

    办公室里开着空调,茶水就凉的快一些,握在手心就不觉得烫手了。

    她的目光很清澈,“如果那颗心脏移植到小志身体里,情况应该比他好不多少,能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时间,可能只有半年,也可能一年,又或者三年……”

    是在山村支教了几十年的人名教师,很让人敬佩。

    “小志早就放弃了,只是我强拉着他不让他走,我以爱之名,真正给他却是痛苦和煎熬,小志其实……是恨我的,我做的越多,他的负担就越重,就越想解脱。”

    没有伤悲,也没有悔不当初,更没有怨恨。

    从始至终,她脸上都是带着释然的笑意,目光清澈明晰。

    “不只是你,人都是这样,”南湾站起身,找到遥控器,把空调的风速调小了些,“死亡的那条线太可怕,都想留住对方,能再看看这个世界,能多陪陪你,哪怕耗尽一切。”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却在医院住了三年,见过太多的生生死死,要比同龄人的心智成熟很多倍。

    “这几个月时间,我也想明白了,”白若书低着头,淡淡的看着纸杯里的茶水,“我拿了南怀煜的钱,就不是无辜的,怨不得别人。”

    忽然意识到到自己又说错了,抬头看着南湾抱歉的笑了笑,“哦,他现在不叫这个名字了,叫Stefan。”

    南怀煜……

    这个名字,是和白若书一起消失在青城的。

    如果她没有主动提起,南湾几乎都忘记了那个人,握着遥控器的手指无意识的收紧。

    “……你们?”

    虽然南湾只说了两个字,但白若书想,她应该是知道对方要问什么。

    但她没有回答南湾的问题,而是说,“他曾经,是真的很喜欢你。”

    那个男人在七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身上背负着什么,亲生父亲被南承智撞死,亲生母亲每天都睡在南承智的床上,而他还要把那个男人叫一声‘爸’。

    在那样黑暗的岁月里,南湾至于他,是唯一的光亮。

    所以才会有那么偏执的爱。

    明明很想靠近,却又舍不得伤害。

    南湾没有看她,只是微微低着头,整理着桌面上零散的纸张,嗓音很平静,“你也说了,是曾经。”

    至于现在,白若书比她更清楚。

    对方显然是不喜欢谈这个话题,白若书也没有再继续,喝了口茶,淡淡的笑着说,“南先生把该有的都还给了他。”

    什么意思……

    南湾手上的动作停住,不明所以的看向她。

    坐的时间久了,腰有些酸,白若书借着去接水站起身,“一个星期前,巴黎街头发生了一场车祸,还上了报纸,车主是享有名气的跨国公司总裁Stefon。”

    她说后半句的时候,温婉的嗓音里竟多了几分讥诮的意味,连那双清水眼眸里,也出现了这种和她的气质极不相符的情绪。

    但也只维持短短几秒钟的时间。

    接好热水,转身的时候,她脸上依旧是那副清浅干净的模样。

    然而,说出口的话,却是两种极端,“他昏迷不醒,我才有机会回国啊。”

    就像是:他死了,我才能活着。

    南湾的身体变得有些僵硬,应该是空调的温度太低的原因,就连活动手指都有点困难。

    她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这些信息。

    所以,白若书的意思是:南怀煜曾经制造的那场车祸,三哥原封不动的还了回去。

    好一会儿,南湾才整理好思绪,唇瓣张了张,问道,“那、那你的孩子呢?”

    闻言,白若书唇边的笑凝固住,茶杯的里的开水洒在手背上,她也没有意识到。

    眼眸微敛,藏起所有的情绪。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开口,“孩子……还在巴黎,我没有办法把他带回来……”

    ————

    白若书在办公室里带了半个小时,喝完两杯茶后,就离开了。

    临走之前,托南湾帮她给沈之媚带一声‘谢谢’,谢谢沈之媚曾经对小志的照顾。

    白若书和南怀煜是夫妻,不管他们的婚姻是怎么开始的,也不管现在是否依然存在,他们之间的关系一字两句都说不明白。

    平心而论,她所遭受的痛苦,都是南家给的,而沈之媚也是南家的人,她却能那么平和真切的道谢。

    像是白若书这种恩怨分得如此清晰的人,现在应该很少见了。

    已经成为人民医院的一名在职医生的秦蓁蓁,敲开办公室的门,探进了一颗脑袋瓜,“南医生,我能不能跟您请教一件事情?”

    她的语气很诚恳,南湾一时之间还拒绝不了。

    “你要么就进来,要么就出去顺便帮我把门带上,”南湾抬头瞥了她一眼,淡淡说,“跟一颗诡异的脑袋对话,我觉得不是很舒服。”

    秦蓁蓁知道,这就是同意了的意思。

    连忙让自己的身体跟脑袋一起进屋。

    走到办公桌前,她也没说话,微微弯着腰,手肘撑在桌面上,两手托着下巴,一眨不眨的盯着南湾看,有种要非要看出个一二三的意思。

    南湾被看得有些不耐烦了,腾出一只手盖在秦蓁蓁脸上,把她推远了些,“你干嘛?”

    被推远的秦蓁蓁又重新凑了过去,很是苦恼的开口问,“盛薄言到底喜欢你什么呢?”

    性别都是女啊(虽然她没南医生这么漂亮),都是医生啊(虽然她还处于试用期),体重都是一百以内啊(虽然她比南医生矮那么几公分)……

    她都那么主动了,为什么盛薄言就不能试着喜欢喜欢她呢?

    闻言,南湾丢了手里的笔,身体往后靠在椅背上,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谁跟你说他喜欢我?”

    “这还用说吗?”秦蓁蓁撇了撇嘴,说出口的话酸酸的,“他只要一看见你,浑身的细胞都在分泌荷尔蒙,隔八百米我都能闻到味儿。”

    算了,这个话题还是就到这里吧。

    南湾依旧是那副模样,精致的五官浸着明艳艳的笑意,“你学医,是因为他?”

    “算是,我们身份有天壤之别,”秦蓁蓁扯出一抹苦涩的笑,话音有些落寞,“我想要把自己变好,想要追上他的脚步,想要更靠近他一点。”

    她早就知道盛薄言心里有喜欢的人,却没想到是南医生。

    连嫉妒都嫉妒不起来。

    真是好气的呀,气的像是一只河豚那么鼓。

    暗恋的时候,最美好,却也最寂寞。

    南湾想,她应该是能明白一点秦蓁蓁的苦涩,但这种事情,许墨一好像更有发言权。

    很认真的安慰她,“你这样很好,三观正又肯努力,可爱又活泼,好到我都想把你给我儿子留着了。”

    秦蓁蓁,“……”

    这么占她便宜良心都不会痛的吗?

    南湾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女追男隔层纱,你再带把剪刀,轻轻松松就能戳破那层纱,扑倒男神完全没问题。”

    扑倒……

    难道,当初慕男神是被南医生扑倒后,才成功被收入囊中的?

    秦蓁蓁觉得自己好像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笑眯眯的跟像是很有经验的南医生取经,“万一盛薄言宁死不从怎么办?”

    “那你再接再厉啊。”

    ————

    上午还是艳阳天,傍晚天空却变得阴沉沉。

    南湾开口后,在玄关的鞋架上看到了慕先生早上出门的时候穿的那双鞋。

    慕总今天下班这么早,竟然比她还先到家……

    九九和巴顿在客厅里玩儿游戏,虽然看着很有意思,但其实就是九九把毛球丢开,然后巴顿颠颠的跑过去把球叼回到来。

    这是巴顿最喜欢的,以前也只有南湾闲着没事的时候,才会跟它玩儿两分钟。

    可现在不一样了,高冷的九九君很是中意这个游戏,所以格外的得巴顿恩宠。

    南湾换了鞋,走过去抱起儿子亲了亲,问周姨,“安歌呢?”

    周姨的伤还没有完全好,家里的活儿还是从慕宅过来的那两个佣人做,她只帮着南湾带带孩子。

    “先生下午回来的早,小姐黏着不撒手,先生就带着去书房了。”

    真是磨人的小妖精啊……

    南湾有些无奈,抱着儿子往楼上走,“周姨你休息一会儿,九九跟我玩。”

    周姨知道太太是在关心自己,所以很和蔼的应着。

    玩伴被强行抱走,巴顿不是很开心,摇着尾巴跟了上去。

    推开书房的门后,眼前的画面温馨到南湾想要用相机记录下来。

    故意调出酸酸的语气,“慕总,你是不是只喜欢安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