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纹章姓氏(下)

玄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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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斯感觉有点头疼,这雪国人的脑袋是傻了还是怎么的?没死的话就是自由身?这话怎么说的,如果自己够心黑的话,在收到粮食前就把你们派去执行必死任务,那不是不但没亏粮,反而平白多了几个死士吗?

    看到康斯的样子,比林特斯想到什么,他试探性的地说道:“大人,您是不是把奴仆和臣属混淆了?”

    康斯有点疑惑的问:“这之间有区别吗?”

    比林特斯笑道:“区别很大,奴仆最多就是以小兵身分作战,只有奴仆本身愿意听从主人的命令去做事,不涉及奴仆的家庭,一旦合约完成或者主人阵亡,奴仆的任务就此终结。

    “而臣属则是整个家族投靠过来,不但协助主君处理军务政务,而且还会自主的思考更有效的办法,还有就算主君阵亡也会自动扶持少主兴家,除非主君血脉废绝才会解除臣属身分。”

    康斯愣了一下:“呃,你的意思是说,奴仆就像是雇佣兵,在合约内办事,合约完成或雇主死亡就算结束。而臣属就是正规军,不但完全而彻底的服从命令,整个家族也会参和进来,并且就算效忠对象死亡也会扶持继承人?”

    看到比林特斯点头了,康斯才恍然大悟,难怪会为了一袋粮食而自愿成为奴仆,敢情雪国这边的奴仆是有时效性的兼职仆人加苦力的雇佣兵,时间一到自然走人!

    看到康斯脸色有点怪异,比林特斯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大人,不是我们矫情,而是因为您不是贵族,没有领地,我们的家人不可能跟着您四处奔波的。”

    康斯显然没有料到比林特斯居然会这样说,他有点吃惊的说:“呃,你怎么这么说?我听闻雪国的民众都怀念先前那个统一整个北方雪国的国度统治,而不承认现在这三大公国的统治权,怎么你们……”

    后面的话没说出来,但意思谁都知道,就是为什么愿意如此轻易的投靠贵族?比林特斯刚才的话就表明康斯只要是贵族,他就会改奴仆为臣属的带着家人投靠了。

    比林特斯闻言和两个同伴相视一笑,然后才对康斯说道:“大人,三大公国已经建立数百年了,您以为我们这些根本就没享受过古国福泽的民众,对古国的感情又会有多深呢?”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话语在流传,那还是因为三大公国的大公贵族们频繁上台下台的关系。每次更换都会多出新的税款劳役,再加上生活不下去抛弃尊严铤而走险的匪徒、失败者组成的强盗团为祸天下,以及为了安全而供养的各种雇佣兵团,如此沉重的负担,不得不让我们幻想那个统一北国的古国的存在,幻想在那样的国度生活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当这个幻想慢慢传播开去,自然就成了怀念古国,而不愿承认三大公国的统治权了。您想想,如果传言是真的话,那现在得到古国玉玺的左耳特大公岂不是该深得人望?可结果呢,还不是该叛乱的叛乱,该暴动的暴动,完全和以前一样。”

    看到康斯若有所思的点头,比林特斯不由感叹道:“您不是雪国的人,所以您不了解我们对贵族的渴望,您也看到我们生活的困苦,为了一袋粮食而甘愿把命舍弃。而我们只要投靠了贵族,就算是小兵,那也能够获得充足的口粮,成为骑士勋爵阶层就更不用说了。

    “如果我不是因为犯错,而被原来的封君剥夺领地和封号的赶走,您见到的我将是和现在完全两样。”

    说到这,比林特斯一副怀念的神情,肯定是在怀念以前的风光日子了。

    边上一个汉子忙安慰道:“大哥不用担忧!以你的本事绝对会被贵族看中的,到时荣光再现,甚至更上一层楼都将不是梦想!”

    另一个汉子也说道:“就是,如果当时大哥成为了男爵,那个什么狗屁贵族才不敢因为那样的小事而剥夺大哥的领地和封号呢!下次有机会,大哥一定要努力建立功勋,成为真正的贵族!”

    “放心,你们大哥我不会就这么放弃的,不过当前的责任,是维持我们家庭的温饱,不然就算我遇到机会,没有了家人的支持,我也很难成功。”比林特斯一脸激动地说。

    康斯看到他们三人完全忘了自己的存在,不由得干咳一声,使得这三人明白到自己现在还没米下锅呢。

    比林特斯发现理想被外人听去了,有点不好意思地低头说道:“大人,您怎么决定?愿意借给我们三家各一袋粮食以换取我们为奴仆的要求吗?”

    “没问题,自己进去搬吧,今天不算,明天才正式为我效力如何?”康斯说道,他虽然不介意给多一点,但既然对方如此要求,那就如此作了,免得让人家以为侮辱他们的自尊,毕竟这些雪国男子的思维和其它地方的人不同。

    “是,是,实在是太感谢大人的宽容大量,我们这就向您宣誓。”比林特斯三人欢喜的跪在地上,有点像骑士宣誓,又有点像是雇佣兵告知雇主注意事项般,向着康斯宣誓。

    接着三人要求康斯用维尔特文字书写三份合约,除了比林特斯签名外,另外两人都按上了指模。

    “主人,那我们去搬粮食了。”确定关系后,比林特斯三人立刻改口,然后在康斯点头后冲进了酒馆。

    三人各自背了个一百斤装的麻袋粮食,有点发傻的走出来。

    原因无他,因为甲一甲二把所有物资都堆在酒馆大厅内,山堆般的物资足以震撼这些没见过大场面的人,特别是甲一甲二像捡棉花一样的搬运那些物资,更是让他们震惊对方的强悍。

    这三个呆瓜在看到康斯后,立刻欢喜起来,因为主人的物资如此多,自己不用再有一餐没一餐的,而家里少了自己这个大胃汉,也能比较轻松的维持下去。所以他们很是感激地向康斯行礼,然后背着粮食快步离开了。

    康斯发现自刚才自己和比林特斯谈话时,就有好些居民在偷看,而当比林特斯背走粮食后,立刻就有十数人朝他们家走去,看他们八卦的模样,不像是去抢劫粮食,反而像是前去打听消息的。

    对这个,康斯并没有在意,反而笑了笑,也许能够借着比林特斯的嘴巴,多弄几个等同雇佣兵的奴仆呢。

    康斯现在扩张人手,不是为了什么征战天下,他考虑的是,既然来到了北方雪国,那么就趁机打探一下给予自己这个姓氏的义父的恩怨情仇,并打听一下自己这个以红底白蔓黑玫瑰为纹章的雷伦特家族,是个什么样的家族,毕竟这可是自己的根,连自己的根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就太可怜了。

    康斯一边抚摸手指上,那枚早早就被高级工匠镶在戒指上的红底白蔓黑玫瑰纹章,一边想着当初自己刚从义父手中得到纹章和姓氏的时候,还以为三大公国是自己这个姓氏的敌人,可在知道三大公国的大公都不知道更换了多少个家族后,就明白自己永远也别想报仇了,因为敌人都不知道是哪一代的大公!

    不过可以确定,只要不是当代大公就绝对没有可能报仇,因为先代的大公都是全家灭绝的。

    当代大公又不可能,因为听义父的语气,那是不知道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本来在拥有密卫后,康斯就派出密卫前往北方雪国打听,可惜这里实在太过混乱,几乎所有的古国数据都消失了,加上当时领地正在急速扩张,急需大量密卫,所以就把没有什么功劳的密卫召了回来。

    这和寻找那个杀父杀弟的仇人,假冒的双刀螳螂一样,根本就没有任何头绪,更不要说什么结果了。

    后来准备亲自前来一趟,可惜事务繁忙根本就找不到机会,当时康斯甚至怀疑,是不是要到自己退役了才有可能出行,可没想到居然被龙卷风一卷就送到这里来了。

    而来到这里的同时,也让自己失去了所有需要承担的责任。

    这个时候的康斯就算不想失去这些责任都很困难,知情人绝对会认为康斯已经挂掉了,一个死人还想承受什么担子?康斯非常清楚这点,所以才这么干脆的安心待在这里,寻找自己的根。

    想到这些,康斯又不由感叹起培养密卫时,洗脑工作的到位,以甲一甲二的聪明才智不可能不明白,已经等同死人的康斯,根本就没有资格再命令他们了,可是烙印在他们灵魂里的命令,却让他们依然忠心耿耿毫无异言。

    明白到这点的康斯,不由得觉得自己跟以前比起来,实在是变得厉害,变得太过权谋了。

    或者可以说,自己根本就是个无心无肺之人?

    知道自己让人以为已经死亡了,心头居然一阵轻松,根本没有为自己的兄弟、亲信、臣属、红颜知己担忧过,或许是认为少了自己,他们也照样能蓬勃发展的缘故吧,不过这样的心态总是和自己没啥感情有关呢。

    对自己这样的感悟,康斯不由一阵的苦笑。

    说起来,自己那两个说笑般拥有的结拜兄弟,虽然自己很努力的把他们看成是亲兄弟,但总感觉有点隔阂,感情上还不如一直跟在身边的相文呢,应该是太少接触的缘故,不过这也算是人之常情吧?

    就像自己以前和黑狼很好,可因事务繁忙,慢慢疏远了黑狼,如果黑狼能说话的话,肯定会认为自己太过无情了。

    胡思乱想着的康斯,根本不知道他被龙卷风卷走的消息传开后,一直在康斯领地四处闲逛的黑狼,再也没有出现在世人面前。

    知道黑狼存在的人,都以为黑狼因康斯的消失而失去枷锁彻底恢复自由,重新去过它的狼王生活了,所以也都没有在意。

    从比林特斯那里知道康斯这边愿意借粮,镇上居民再次涌动起来,不过绝大部分都用皮毛和康斯换粮换肉,只有四五个确实一无所有的家伙,才学习比林特斯的方法,用自己做抵押换了一批粮食。

    就这样,酒馆内的粮食和熏肉少了一批,多了一批皮毛,更多了八个等同被康斯雇佣的汉子。

    天空再次黑了下来,五十五只雪狗乖巧的趴在酒馆客房地板上休息。

    还真让人奇怪,康斯也没有怎么训练它们,它们居然极为听话,而且非常聪明,康斯的一个眼色、一个手势,就能让它们明白意图,所以虽然它们居住在酒馆内,依然让地方干干净净的。

    由于康斯都给了那些汉子一天的假期,所以这天晚上并没有其它人参与进来。

    白天猎到的狗熊早就被甲一甲二处理妥当,熊肉被切成一块块熏制好,熊皮也硝制完成,熊胆之类的内脏更被冰冻起来,而最美味的四只熊掌就摆在康斯面前。

    据那些成为抵押品的汉子说,按照惯例,暴风雪停后的两三天内就会有商人出现,这些商人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野味,肯定很值钱。

    虽然这四个肥壮的熊掌绝对能够卖个好价钱,不过对康斯来说,与其拿去卖钱,还不如自己尝个鲜呢

    按照康斯以前的地位,虽然是要什么有什么,可惜康斯却没有特意想吃什么,因此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要孝敬他这些东西。所以熊掌这样的食物,康斯是绝对没吃过的,再多的钱都不如满足自己的欲望重要。

    虽然没有弄过这样的高级食料,但要把熊掌弄得能够入口,康斯还是满拿手的。

    甲一甲二兴致勃勃地看着康斯摆弄熊掌,不是他们不愿意动手,而是他们根本没有这等料理食物的能力。

    可以说密卫什么都懂,可当厨师肯定是不合格,除非是为了特别任务而专门学习过厨艺的密卫,不然大部分密卫的厨艺,就只是到了能填饱肚子而吃不死人这个程度而已。

    费了一番工夫,一股甜蜜的香味扑鼻而来。

    康斯看看四个油光滑亮、色彩红通中带点焦黄的熊掌,不由笑道:“幸好酒馆内有蜂蜜,不然单单烧烤的话可没有这么好看,来,一人一个,尝尝味道怎么样。”说着率先抓起一个啃咬起来。

    服从命令已经成为条件反射的甲一甲二,立刻各自抓起一只熊掌啃了起来,不过康斯和他们都只咬了一口就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一个皮衣蒙面的瘦弱男子,突然毫无征兆的出现的端坐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