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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 再别康桥
剑桥大学,为一所坐落于英国剑桥的研究型书院联邦制大学,是世界著名研究型大学之一。剑桥大学为英语世界中历史第二悠久的大学,是英语世界里成立的第二所大学,也是世界上现存第四古老的大学。
剑桥大学由31所独立自治书院及6所学术学院组成。以及150所学院等研究机构。学生人数约为18,000人,其中研究生6,000人,海外留学生占13%。
剑桥大学在学术方面始终是世界领先的大学之一,至今已诞生了97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而根据今年QS排名,剑桥大学全球排名第1。
而郑逸被邀,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郑逸在英国打破了世界记录,作为百米短跑的第一飞人被邀请的。还有一个原因,作为剑桥大学运动中心斯诺克导师的台球帝王戴蕾斯,也是大力促成此事之人。
想不到这个有台球帝王之称的英国人竟然牢牢地记住自己,运动交流?
有点意思!人家既然都敢去自己的北清大学交流,自己去剑桥,那也没什么惧怕的地方。
戴蕾斯自从上次被郑逸在华夏羞辱,回来大病了一场,这种刺激,让他有些受不了,一个是名不见经传的华夏小子,一个是苦练球技多年的终极大师,而最后终极大师却败在了郑逸的手里。
而他回来以后,遇到几位来自剑桥的英国顶级斯诺克大师,他都会把遥远国度的郑逸的球技给说一遍,可是,这玩意谁信啊,这个世界,可没有丁俊晖,在世界大赛上,根本见不到华夏人的影子,这让以大英帝国为中心的他们不禁笑出声,以为戴蕾斯大师是已老的原因。
可是,当戴蕾斯见到郑逸出现在英国田径赛场上的那一刻,他激动了……你们他么的不是不信吗?我把他喊来跟你们试试!
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郑逸竟然得到了至高荣誉!
这一下,就不是他个人请了,直接剑桥大学相邀!
剑桥大学里到处是欢迎这个伟大的运动员的标语,作为一个刚刚百米大赛冠军的获得者,郑逸当得此荣誉,来自各个书院的学生们,热情洋溢地欢迎着郑逸,可以说,基本只要是华夏的留学生,更是都来了。
在这里,郑逸用纯正的牛津腔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演讲,说实话,关于运动,他真的丝毫没有任何心得。
但是,这也难不倒他,黄金拓印胶囊可以让他完美的讲出各种运动的好处。可谓如数家珍,在讲如何锻炼成世界最快的运动员时,郑逸把自己进行了大量的美化,如何艰苦的训练,如何昼夜不息的坚持,说到动情处,自己都把自己感动了。
而接下来,才是郑逸真正表演的时刻,他能与现代和中古语言学系的老教授详谈上下五千年,也能在剑桥那古色古香的建筑里,引申到建筑领域,提出深刻的意见,还能在英国人喜欢的话剧上,有着独特的见解,最终当场来了一剧《哈姆雷特》把老教授们看的目瞪口呆!
更是引起了学生们的阵阵惊呼,什么时候,华夏人,竟然这么强悍了?
人们,都是崇拜强者的……
郑逸更不想在这些天之骄子们面前露陷,毕竟,现在的自己,不代表自己,而是代表了华夏!
表现的越是强悍,越是让人难忘!对华夏的评价就会越高。
其实,这些学生们,跟北清大学的学生们没有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就是文化的不同。
可是,这对于一口伦敦腔的郑逸来说,还真的不是什么难题。
郑逸不仅说了这些,他还把那一世几位英国著名诗人的诗拿出来炫耀一番,莎士比亚、雪莱、华兹华斯等等诗集,选几首经典的,把几位教授震撼的不要不要的。
这郑逸,真是见了鬼了!
戴蕾斯迎了出来,跟他随行的,还有一个人,就是在英国有飞机之称斯诺克第一国手奥沙艾亚,奥沙艾亚,他听戴蕾斯老友的话,听的耳朵都起茧了,忍不住来见了郑逸。
然后,决定在所有学生面前,举行一场亲切的友好的,接待规格的斯诺克比赛!他暗暗发狠,一定要把郑逸直接打进尘埃里。
这个消息,简直让剑桥大学的学生们沸腾。华夏人郑逸不仅会跑步,还会斯诺克?天哪,这消息太过于震惊,更多的学生赶了过来!
而当比赛开始,郑逸的斯诺克神级技能书启动,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以二比一完胜奥沙艾亚。
奥沙艾亚彻底震惊了,想不到华夏人的斯诺克,竟然打的如此之好。
郑逸只好继续淡淡地道:“我们那边很多人都比我打得好……”把奥沙艾亚说的心惊肉跳,心里也是暗暗吃惊,如果华夏人参与大赛,自己岂不是……他浑身上下出了一身冷汗。
所有的学生,热烈鼓掌!给郑逸最崇高的赞美!想不到,郑逸的竟然把斯诺克玩的这么好,这是对英国文化的尊重,同时,也让许多人暗自警醒,或许,大英帝国也不算世界中心嘛?
郑逸如果仅仅会斯诺克,还不能让这些学生们震惊到什么程度,可是,当郑逸有在篮球和足球上各露了一手后,所有学生们都沸腾了!
这一瞬间,郑逸立刻称为偶像级的人物。
既会斯诺克,还会踢足球,这么完美的男子啊!
这场的运动交流,直到月朗星稀,完美的结束。
许多学生都跟郑逸要签名,要拥抱。跟着郑逸久久不散。
依依不舍的送别郑逸,郑逸也是暗暗感慨,看来,无论哪个大学,自己都是受欢迎的。
走到康河附近,真的不能再送,在所有人的目光中,郑逸不断的挥手告别,在他即将转身的那一刻,郑逸突然想到一首诗,一首逼格至高到被剑桥大学永远铭记的诗词,他用纯正的牛津腔英语念道:
“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当他念出这首诗的那一刻,像是一首最完美的天籁突然降临人间,郑逸脑海里对比了好几个版本的再别康桥的朗诵,最终选择了这版最优美的,配上他的魔音,让所有人沉浸在这淡淡地,忧伤的气氛中,却又唯美到极致的诗中,不能自拔。
这首诗包含了音乐美,建筑美,绘画美,这所有的美丽像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简直美到了极致……
所有学子,老师,教授,都被郑逸的魔音绘出的美丽图画所吸引的愣住了……原本乱乱的场面,变得静悄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