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Jay阿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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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座荒岛上静静地矗立在茫茫大海上,海水正不断冲刷着海岸线,拍在礁石上,不时发出隆隆地响声,沉闷得让人心悸。天空中阴云密布,依稀能看得出来一场暴风雨正在成型。

    突然,火光,冲天而起,覆盖了整座小岛,狂暴地焚烧着一切。

    “快!快走!”声嘶力竭的叫喊声传来,是一口标准的德语,那声音里有急迫,还有着无法掩饰的恐惧。

    一群看起来像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的军人们狼狈不堪地从小岛茂密树林中逃了出来,冲向了港口,但此时港口已经空空如也。

    为首的军官跳上港口,看着那艘渐行渐远的巨轮,心中升起的只有绝望!

    海水此时开始不安分起来,甚至是开始“沸腾”!一道巨浪升腾起来!直直地拍向这些士兵,把原本就凌乱的人群冲得更散了。一个人形渐渐开始显现,但它比人类高大得多,也狰狞得多。能看清得只有隐藏在海水里那两只湛蓝如天的双眼,任何一个人拥有这样一双眼睛都足以迷倒无数人,但在此时在这群士兵看来,这双眼睛就像美杜莎的双目一样,毫无美感可言,象征的只有冰冷的死亡。

    “快!准备射击!”军官率先爬起,嘶哑的声音就像把声带都撕裂了一样,听得人牙齿发酸,那是发自心底的绝望和恐惧。

    海水中的“人”发出嘶嘶的声音,就像是对军官不自量力的嘲笑。

    所有爬起来的人慌乱后撤,举起枪瞄准大海,可是身后迎接他们的却是更加残暴的魔鬼,一个上身被火焰包裹住的人缓缓从树林里走了出来,却丝毫没有烧毁身边的植物,与海中的怪物不同,他的双目赤红,仿佛能滴出血来。但一样戏谑的眼神,一样的嘲笑挂在脸上,随手一挥,最靠近他的几名士兵甚至来不及调转枪头,身上迅速燃起了一团火焰,士兵们痛苦地嚎叫,绝望地倒在地上翻滚着,却还是无济于事,最终带着不甘,愤怒,恐惧活活被烧成了一具干尸。

    赤红双目的“男人”一步步逼近过来。

    中年军官看着地上面容都分辨不清的尸体,愣住了!他真正踏上过战场,但是却从没有如此恐惧过,这根本不是人力能做到的!可是既然面前这两个人不是神,那就只能是恶魔,是从地狱最深处爬出来的恶鬼!

    中年军官望着眼前如同地狱的景象痛苦地大叫着,愤怒和恐惧甚至已经超过了他对生存的渴望,既然无法抵抗那就早点赐予我死亡吧。

    “你们这群婊子养的鬼东西,跟我一起回地狱去吧。”他咆哮着,拿着自己的武器冲向了那个双目赤红的男人。

    他得到的回应只是那东西愈加戏谑的眼神,它双手一挥!中年人根本没有等到近身,浑身就被升腾而起的火焰包裹住了,那是一种撕裂灵魂的痛苦,军官嚎叫着,翻滚着,最终同样变成了一具焦尸。

    尖锐的声音从怪物的嘴里发出。

    就在此时,他突然转过头,看着树林的另一个角落,露出残酷玩味的笑容,嘴唇翁动……。

    “呼!”林浩轩猛地从梦中惊醒。这是不知道第几次做这个梦了。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含义,只是他知道自己就躲在树林的另一端,无数次看着这场屠杀发生。他拼命捂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声音,那种场景不是能用语言描述的!直到最后一刻,那怪物每次都会转头看向自己……,好像在说着什么。

    梦中的场景真实的难以想象!他甚至能感受到那些那怪物身上的高温,和那群军人发自内心的的恐惧和绝望。而最后那怪物的眼神就像是一条冰凉的毒蛇爬进自己的身体来回穿行,不断吐着冰冷的芯子舔舐着自己的心。所以最后那句话,他听不见,也不想听见!

    林浩轩,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苦逼学生,从小废柴到大。平凡的长相,平凡的能力,可是命运对他还算不错,好歹考上了一所大学,成为数百万大学生里的一员,这可能是他生命中唯一一个排在最高端的成就,全国有数千万的高中生,能够成功冲过高考千军万马的阻拦,他有时也会暗暗庆幸。只不过有时总忍不住感叹生不逢时,在这个大学生多如狗的年代,貌似以后的人生也并没有高中老师说得那么光明。这一点是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得来的结论。所以说,千万别轻易相信一个“过来人”的话,就像大学里给你上就业指导课的老师或许一生都没踏出过校门,研究生毕业就留校,却夸夸其谈社会的险恶,就业的艰难,像自己看透世事一样。总之就是一群致富失败转而当老师的人教一群想要致富的学生如何致富。直到你意识到这件事就像马云说自己最大的错误就是创立阿里巴巴一样扯淡。所以林浩轩最大的愿望不是定下一个亿的目标!只是能安稳地找个工作,偶尔能发个呆出去旅个行之类的。总之,之前全部的人生用四个字足够形容:随遇而安。

    而唯一让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的或许是自己的身世,他是个孤儿。就像低俗的三流小说一样,二十年前,自己就在孤儿院的门口被发现,除了出生日期和姓名写在一张纸上,夹在他的衣服里,其他什么都没有。

    虽然起初认为自己这个身世背景貌似有无限的可能性,但问题就在于直到现在也没有人开着豪车,一脸酷酷地打开车门对他说:“少爷,老爷让我来接你回家”的完美剧情,也没有一对夫妇出现在他面前痛哭流涕地跟他说:“孩子,我们找了你二十年了!当初我们是为了躲债,不得已才把你送到这,我们以后一定会好好补偿你的,跟爸妈回家吧!”这种狗血剧情。但他还是会经常幻想假如真有这样的事发生,他一定会冷冷地回答说:“谢谢你们还记得我,但我现在过得很好,你们请回吧。”再配上一个孤傲的背影,每次他想到这种场景都会觉得真是帅炸了,虽然很中二,但是这才符合一个叛逆的美少年形象嘛!

    但现实又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他在这里已经整整二十年了,这种幻想的场景根本没出现过。看着原本孤儿院其他的几个孩子都陆续被领养,可是他总对这些觉得不屑一顾,当然那时他还不知道这个词,只是总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偏执认为自己跟常人不一样,所以每次有孩子被带走,他都会跟身边其他的孩子说:“我父母一定是忙着拯救世界,所以才会把我留在这!总有一天他们会来接我的!”到现在当初那些听过他这段话的孩子都已经不再生活在孤儿院。

    其实他也有机会被领养,五六岁的时候他脸上还没有表现出现在这么明显的“丧”字,长得也还算可爱,但是当那对准备领养他的夫妻要把他带回家的时候,他也不知道怎么就脑子抽筋奶声奶气地说了一句:“叔叔阿姨,我跟你们走了之后,如果我爸爸妈妈来接我我会让他们感谢你的!”可想而知当时那对夫妻脸上是什么精彩的表情,绝对没有人想领养一个这么“有思想的孩子”。

    所以这就导致到现在林浩轩已经上了大学,还是孤家寡人一个,也正是因为他,所以现在孤儿院给新收养的孩子专门加了一堂课,主要学习该怎么跟领养他们的叔叔阿姨说话。

    现在林浩轩明白了父母这种东西就是应该在身边才对啊!就算他们真的是忙着拯救世界的英雄,对他来说也比不上去接他放一次学或者参加一次家长会重要。但是现在也无所谓了,或许事实就是他们现在又生了一个孩子,自己已经被忘了,仅此而已,生活可不像那种看得那种脑残小说一样,很残酷,也很现实。

    林浩轩从床上起来,拿起床头放着水喝了一大口,每次做完这个梦他都感觉头很晕。晃了晃脑袋,正准备起身去洗漱。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

    “小轩啊,你们辅导员老师说有事找你,但是你手机没打通,你要不要给他回个电话?”门外一个女声响起。

    “好,李姨,我知道了!”林浩轩答应一声,拿起了床边的手机,一款老式iphone5s手机,这还是他打了两个月的工外加省吃俭用才自己买的。用了两年时间,没想到万恶的苹果公司转了一圈又转回来出了一款SE,这样一来林浩轩又变成了走在前端的人,所以说潮流这种东西,只能等,不用去追,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转回来。林浩轩还曾为悟到这一真理自喜了很久。解锁手机一看上面果然有两个未接电话,还有几条未读消息。睡觉时绝不能被打扰是林浩轩一贯的原则,虽然大多数时间根本没有人找他。

    “怎么会找我?”林浩轩想了想,以自己这种近乎透明的存在感,辅导员能不能认识他都是个问题,更别说在假期主动联系他了。想了想,林浩轩还是拨了回去……

    这一年夏天林浩轩21岁,阳光照在身上,很舒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