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进县城(2)

自身小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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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门的时候,天色只朦朦发亮,太阳还未露面,只给远方的地平线镶了一道金边。

    天空呈暗蓝色,东边的群星已经隐去,而西边的星星还在闪闪发光,做着最后的努力。

    时间还早,周围微微有一点清冷的感觉,正适合赶路。

    志文有点兴奋,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还没有出过这么远的门,以前他就喜欢那些古城、古镇,只是后来太多都商业化了,千篇一律的,今天要去的这个县城,可是真正的古城了。

    出了村口,志文转身又看了一眼这个自己呆了大半年的村子——前山村,不是留恋,只是告别,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吧。

    道路两边有种小麦,也有种高粱的,但毫无例外的,已经基本枯槁,偶有看着鲜亮点的,应该是那户人家拼死拼活,打水浇灌的。

    但志文觉得那基本是做无用功,照这旱情,哪怕还能找来点水,也就能保住点来年的种子。

    至于吃的,有存粮的,能吃吃老本,比如那些大户人家,都是屯着不少的粮食的。

    没有存粮的,那少不了卖儿卖女、逃难上路,还有...暴乱。

    志文想想都不寒而栗,要是自己没有得到这个神奇系统,一家四口只怕是很快就要成为这片土地的肥料了吧。

    正午时分,正是一天最热的时候,太阳高悬空中,周围除了田地,草木稀少,连个荫凉地都没有,地面被晒得发烫,远处景色都变得扭曲了。

    一家三口已不复清早出门时的轻松,志文娘从小干活习惯了的,脚力不错,但也抵不住头上的烈日和地面的蒸腾,汗水在脸上流下道道痕迹,但很快又被高温烘干,剩下隐隐的白渍。

    志文情况还好,第二幅图他觉得应该是身轻如燕,虽然还没练成,脉络尚未自行循环,但也感觉身体比以前轻快了许多,走路、跑步都已经不太费劲儿了。

    最惨的是囡囡,小小年纪,虽然在家也要干活,还得不时上山找柴禾,但还真没有一次走过这么远的路。

    但这丫头性子坚韧,路上没有叫过苦,一直咬牙坚持,是志文发现她实在走不动了,才把她背在身上赶路,仗着自己身轻体壮的,路上志文娘几次要和他换着背会儿囡囡,志文都没让。

    三人在一个岔路口,找了个平整点的石头,歇脚休息。

    志文取出水囊、干粮,分给娘和囡囡,大家又累又饿的,一时都顾不上说话,忙着吃喝。

    吃完又休息了会儿,志文正想招呼他娘和囡囡继续前行,却见志文娘有点神色不定的样子,看着面前两条路似乎拿不定主意。

    “娘,进县城走哪条路?”志文开口问道。

    “走左边这条。”志文娘回答得很快。

    “哦,看娘这样子,我还以为你不识路呢。”志文开起了玩笑。

    “哪能呢,”志文娘笑着摇摇头,“右边是去丁家村,那是你姥姥姥爷家,娘都好长时间没有回过娘家了。”

    志文这下不敢接话了,这姥姥姥爷家自己什么记忆都没有,说多了露馅儿。

    “姥姥家,是不是上次坐着驴车去的?那咱们去姥姥家玩玩呗。”倒是囡囡提议了。

    “路也不近,去的话,今天就赶不到县城了。”志文娘摇摇头。

    “在姥姥家住一晚不行吗?”囡囡问道。

    志文娘没有回答,站起身,牵着囡囡的手,“走,进县城,看看你爹有没有把房子给我们租好,这下咱们也可以住瓦房了。”

    志文顺手把一旁开着紫色花骨朵的几棵野草收进了仓库,虽然已经干得不成样子了,但还很顽强地活着。

    刚才他就见囡囡时不时地看这小花一眼,要不是太累,早自己去摘了。

    这下走的急,囡囡显然给忘了,先把它们栽到那块空地上,长得好了再拿出来给囡囡一个惊喜。

    进城交的钱志文娘说也涨了,原来是每人三文,现在是五文,还好志文提前拿了一小块碎银给他娘,才没有出现娘向儿子要钱的奇怪场面。

    城内倒是的确古意盎然的,比起后世那些商业化的古城有感觉多了。

    地面很干净,没有志文想像中的肮脏景象,只是街上行人很少,偶有几个,也是行色匆匆,面色不佳,临街铺子挂的幡都很旧了,生意冷清得很。

    志文边打量街道,边跟着志文娘前行,实际上没走几步路就到目的地了,一座破落的土地庙,看来就在城边上。

    志文娘正要带着二小进去,突然想到了什么,转身又把两人带到街道转角处,让志文带好囡囡,不要乱跑。

    看见志文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她,出口解释说:“咱娘三儿一块儿进去会被其他人看见。”

    见志文仍然没有明白过来,接着说:“如果租到房子,你爹打算除了他自己,咱们都在那儿住,今天被人看见咱们来投奔他,没几天就消失了,招人问呢。”

    志文这下明白了,这是怕被人怀疑从而招惹麻烦呢。

    时间不长,志文娘就和郑三出现了。

    一见面,郑三乐得一把抱起囡囡,随后抛向空中,把囡囡乐得咯咯直笑,还想再抱志文,志文内心可是个大男人,不太乐意,有意无意往后一缩,郑三只得罢了。

    房子有了,是一套小宅院,郑三看过,很满意。

    不过不是租的,而是已经买下来了。

    郑三在路上边走边小声地介绍着情况,本来只打算租的,不过随着旱情日益严重,县城里的富贵人家,有的开始外迁,投亲的投亲,访友的访友,空房多了起来,租的人却没多少,这租金就越来越低。

    这房子一年租金十二两银子,郑三还想压压价,房主不愿降,又不打算再回来,就作价二十两银子,问郑三买不买。

    郑三一下子被这大馅儿饼砸得晕晕乎乎的,二十两银子在县城买套宅院,搁以前想都别想,背着人数数银子还有点富余,就一咬牙买下来了。

    郑三说完有点忐忑地看了下志文。上次志文拿出那么多的银子,加上刚才志文娘偷偷告诉他,志文那神奇的把东西变没了又变出来的法术,郑三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现在已经把自己的儿子看成是一家之主了。

    志文倒是很能理解郑三的买房行为,汉人自古视土地和房子为命根子,是传家宝,是财神爷,有点多余的钱财,都是买房置地。

    别看郑三凭着不错的木匠手艺,基本能保证一家人的温饱,比村子里好多租地种的人家还要好点,可上无片瓦,下无寸地的,郑三心里指不定有多憋屈、多自卑呢,这二十两的宅院于他而言,不啻于一只香喷喷的烤鸡对一个饿了三天的流浪汉的诱惑。

    志文娘在一旁也是满脸赞同的样子,二十两买套县城宅院,赚大发了。

    听着郑三夫妇喋喋不休的絮叨声,看着他们那满脸忐忑的脸色,志文突然明白过来,这银子是自己给的,当初是让郑三租房的,他们觉得这是擅作主张地买了房,担心志文不高兴呢。

    “爹,娘,这房子买得好,咱们总算不用睡窑洞了。”志文笑着说,“这瓦房比起窑洞来,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呢,是吧,爹?”

    “嘿嘿,那是,不然咱村秀才老爷,还有里长那些人家,干嘛都住瓦房不住窑洞呢。”郑三吁了口气,和志文娘互相看了一眼,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