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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啊,我可你比大多了啊,叫我姑奶奶!”
褒姒柳眉倒竖,活脱脱一位女王的形象。
卧槽。
行,姑奶奶就姑奶奶吧!
看着杨枝甘露的面子上面,何小志不会跟褒姒计较什么。
反正,褒姒要坐一个世纪的牢房。
何小志感觉自己有的时间跟褒姒耗下去的啊。
他呵呵一笑,淡淡的说道:“没问题啊,不过现在不行,人间天都黑了,没有上等的猪肘了。”
看着褒姒谈话兴致不高,何小志自然也就知趣的闭上嘴巴了。
来日方长啊。
这样也不错啊,以后自己可以神游仙狱,天天给狐仙褒姒聊天解闷了。
“好了,你缺少什么的话,就告诉我啊,能够帮忙的话,我都会帮你的。”
何小志随口一说,便是准备回去了,明天还要继续找工作。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呃,我需要旗袍,网袜,文胸,内裤,还有就是ChristianLouboutin高跟鞋。”
褒姒顿了顿,继续说道:“还有就是姨妈巾,给我来一摞。”
褒姒可没有客气,一连串的说了自己的需求。
何小志面色一怔,都是女性用品啊。
不过,褒姒的姐妹绿衣和红袖对自己不薄啊,送的可是观音菩萨的杨枝甘露。
如此一来的话,何小志自然不会推脱了。
“ChristianLouboutin这个牌子吗,要不换一个,香奈儿?”
何小志摸了摸下颌,为什么他认识ChristianLouboutin这个品牌。
因为徐丽雅曾经想过买一双的,可是,何小志不过一个穷学生而已,压根买不起啊。
那时候,何小志的就是想着攒钱给女朋友买一双香奈儿的双色高跟鞋。
龙城市最大的商厦,帝豪银都有一家ChristianLouboutin的专柜。
除此之外,龙城乃是江北市都没有ChristianLouboutin品牌的专柜了。
“就不,我就要这个品牌!”
褒姒双手抱胸,白了何小志一眼,娇叱道。
“可以,姑奶奶,你说了算啊。”
何小志点了点头,一直以来他都奉行一个原则,女人是要疼的。
当然了,前提是你要值得,像是徐丽雅这样的绿茶婊,还是算了吧。
被禁锢了仙力之后,狐仙褒姒就跟平常的女子一般,也需要一日三餐的。
何小志意识一动,便是返回张玉若的家中。
此时,张玉若的主卧室里面传来一阵动感的音乐声音。
“呃,这是搞什么东东啊?”
于是,何小志蹑手蹑脚的走了过去。
顿时,他看到身穿白色运动背心的张玉若正在跳健身操。
只见张玉若跟着音乐的节奏,荡漾起了一道又一道迷人的弧度。
接着,张玉若一个侧转动作,将门口的何小志逮个正着。
“我说,我下去买点生活用品,你相信吗?”
何小志结结巴巴的说道,他生怕被张玉若给赶了出去,说了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理由。
“那你去啊?”
张玉若侧过身来,继续开始自己的运动。
何小志长长舒了一口气,暗忖:还真是有惊无险啊!
来到了一处中式快餐店那里,何小志买了一碗杏仁粥、辣炒鸡丁和白菜土豆丝汤。
接着,何小志便是走到一处树丛之中,意识一动,竟然神奇的带着外卖来到菜园仙狱之中。
“姑奶奶,杏仁粥营养美容又减肥,搭配辣炒鸡丁很美味的,晚上来一碗白菜土豆丝汤,排毒又美容,这样一来的话,你每天都会漂漂亮亮的了。”
为什么何小志懂这些?
在跟徐丽雅谈恋爱的时候,何小志都会默默地关注一下养生、美容方面的知识。
在何小志看来,自己没多钱可以给你买奢侈品的话,那么,就在别的方面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弥补吧。
说着,何小志将饭菜端了过去。
褒姒瞳孔一凝,似乎还有心结,自然没有好脸色给何小志了。
何小志长长叹了一口气,便是,转身离开了。
清风朗月,何小志双手别在身后,准备去压马路了。
时间指向晚上10点钟,空荡荡的马路上面,没有一个人。
突然一道风旋刮了过来了。
瞬间,“真实之眼”之下,何小志发现风旋竟然是一辆开车保时捷666的鬼魂。
次奥。
这是小鬼开车不长眼睛啊?
这要是换做以前的话,平地突然刮起的风旋,何小志估计也不会想太多的。
问题是,拥有了钟馗的“真实之眼”之后,何小志自然能够看到了。
面前开着黄纸做的保时捷666的小鬼估计赶时间去哪里啊,竟然在路上公然飙车了。
我擦。
地府的交警呢,怎么不过在管一管?
“tmd,没长眼啊----”
何小志还没有说话,车子里面的小鬼已经破口大骂起来了。
小鬼以为何小志看不见他,朝着他鄙夷的竖起了中指。
何小志心念一动,飞天扫帚从虚空之中飞劈向小鬼儿去。
飞天扫帚在半空之中划出一道银色弧线,呼啸而至。
顿时,虚空之中传来一阵密集的音爆之声。
“乓!”的一声闷响之后,顿时,面前的小鬼挨了三寸。
“哎呦,我擦。”
小鬼愣住了,没想到这一次竟然踢到铁板上面了,竟然辱骂了神仙。
小鬼不认识扫把星,但是,他知道飞天扫帚打在身上很疼的。
而且,飞天扫帚竟然还是柳树制作而成的。
俗话说的话,柳树枝打鬼,打一下矮三寸!
“大神,大神,饶命啊!”
说着,小鬼“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对着何小志倒头叩拜,一阵告饶。
“哼,你刚刚在哪里哼哼唧唧的干什么啊?”
何小志朝着自己的双手吐了两口唾沫,恶狠狠的嚷道:“卧槽,劳资不发威,你当我路人甲啊。”
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
何小志从来都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倒不是他觉得自己的阳火有多么厉害。
原因只有一个,不就是鬼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是由人变的。
面前的小鬼,一看就是怂鬼。
倘若活着的时候,估计也就是一个欺善怕恶的主儿。
此时,何小志手握飞天扫把,凌空飞舞起来了。
当然了,何小志还是有自己的原则的,欺负一只小鬼也不是什么本事啊,自然他也不屑于这么做了。
小鬼却是已经吓破胆了,没办法,在地府里面,也是奉行丛林法则的啊。
新鬼就是要被大鬼、老鬼欺负的啊,尤其是那些缺胳膊少腿的鬼魂,一年到头都听不饱肚子啊。
说实话,小鬼是被欺负惯了。
更何况,何小志手中握着的可是扫把星大神的飞天扫把啊。
尽管扫把星大神名声不佳,但是,人家的神兵可不是吃素啊。
这也幸亏何小志只是一个凡人,不知道如何驭使仙家之物。
否则的话,面前的小鬼早就灰飞烟灭了!
“我该死,我该死!”
小鬼狠狠的冲了自己两下嘴巴,他生怕何小志还不解气,这要是在给自己两下扫帚的话,估计自己就成为娃娃菜了。
地府之中,婴儿鬼是最没用的,跟那些大鬼搏斗的时候,身高是硬伤啊。
“好了,你这么火急火燎的要去干嘛啊?”
何小志嘴角微咧,不解的问道。
倘若是之前的话,何小志看不到鬼,自然也不会说什么了。
如今,何小志有这个能力了,再说了,自己本来就是出来遛马路的啊。
既然撞见的话,何小志自然来了兴趣了。
反正自己身边仙家之物防身,何小志感觉哪怕是鬼窟魔洞,都可以去闯一闯的啊。
所谓,“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何小志估摸着,此时,自己的心情也就是差不多的吧。
啊?
小鬼面色一怔,旋即也不敢隐瞒,将自己知道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了。
原来在城市的南部,有一处刚刚开挖的工地。
三千年前,这里原本是一片汪洋大海,当地渔民曾经在大海之中捞到一具不沉的女尸。
当地人奉若神明一般,以年紫玉水晶棺贮之。
在地府大鬼之中口口相传,此女乃是万年难得一见的灵女。
倘若哪一个鬼魂拥有灵女的话,对于修为将会大有裨益,甚至有可能冲破至“鬼仙”的。
小鬼顿了顿,沉声说道:“大神有所不知啊,倘若机缘巧合之中修成鬼仙的话,那是有可能在地府之中站稳脚跟的啊。”
靠。
这么神奇啊?
哎,没想到地府一个小鬼都这么拼命的啊。
如此一来的话,像是哥这样单身狗,也要努力啊。
略微思索片刻之后,何小志神色一寒,厉声喝道:“大胆野鬼,莫非你想着魂飞魄散了吗?”
小鬼顿时瘫倒在了地上,忙不迭的说道:“大神明见,大神明见啊,小鬼我说道句句属实啊,没有半点谎言啊。”
这是何小志第一次听到灵女这个说法,不行,怎可能让这些鬼亵渎了人家的女儿的清白之身。
“那个,那个,大神啊,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你也可以娶回家的啊。”
小鬼顿了顿,笑着说道:“只需要百年的元气滋润,八年之后,你就可以找到一具刚刚被勾魂的女子身躯,将她还阳了。”
何小志面色一怔,想也不想的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