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号二更

山楂丸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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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尝的急,舌头情急地搜寻她的,绞缠她。贺喜口中堵满他舌,受不住他热情,不住缩舌躲避他纠缠嬉戏。

    大手不安分,下滑游移,衣摆一角悄无声息探进去,抚摸她软乎乎肚皮,肋骨,再向上...

    贺喜蓦地按住他手,一起停在她小包子上。

    他竟捏一捏,眼中带了得逞后的坏笑。

    他俯身在她耳边低语,“大个女了,包子还没长成奶桃。”

    贺喜羞恼,狠推他一把,他没防备,猛地摔坐在地毯上,磕到玻璃茶几,骨瓷杯滑下,砰一声碎裂。

    一阵乒乒乓乓。

    楼下慌忙跑上来白种老妇人,“客生...”

    话音戛然,白种老妇人视线落在客晋炎狼狈不已的姿势上,又看看头发乱蓬蓬的贺喜,半响才合拢嘴,努力平静,“晚餐吃什么?中餐还是西餐?”

    客晋炎若无其事站起,“中餐。”

    又问贺喜,“粤菜行不行?”

    贺喜忙坐起点头,“随意,都可以。”

    白种老妇人的手艺好得令人惊奇,她做一道蜜汁叉烧,贺喜赞不绝口,“比我阿妈做的好吃太多。”

    看她吃得满足,客晋炎不觉也多吃,又为她解释,“莉迪亚父亲是传教士,当年港地开埠,她随父亲去香港,在香港生活半辈,一次偶然机会,我尝过她手艺,后来请她来伦敦为我做饭。”

    他讲完,拿酒瓶,“来点香百丹?”

    贺喜摇头,“不行,我沾酒必醉。”

    “只一点,喝完睡觉,能让你在异国他乡酣眠,否则今晚你会失眠,信我。”客晋炎为她倒酒。

    贺喜信他,喝小半杯。

    结果真酣眠一夜,醒来时已经天光大亮。

    听见动静,莉迪亚上来,系着白围裙,显然在做早饭,“贺小姐,早餐三文治和牛奶,行不行?”

    入乡随俗,既然来到牛奶面包土豆牛肉的地盘,就要学会适应。

    贺喜点头,随即问,“客生呢?”

    “他一早开车去利物浦,下午才会回来,晚上要带你去游泰晤士河,明日再带你去剑桥市。”

    贺喜发现,这位白种老妇和粱美凤一样噜苏,她喜欢讲话,时不时从口中飞出大串英文,偶尔停下来询问贺喜听不听懂。

    如果贺喜点头,她眉飞色舞,会讲更多。

    听不懂也没关系,她会用白话再为她翻译一遍。有她在,贺喜一整日都不无聊。

    “女王的丈夫爱丁堡公爵接任剑桥大学校监。”

    “查尔斯王子刚从圣三一学院毕业,巧合的是他外公乔治六世国王也毕业于圣三一,甘地家族出了尼赫鲁、英迪拉和拉吉夫三任总理,尼赫鲁和拉吉夫都是圣三一校友。”

    贺喜道,“莉迪亚,你对圣三一很了解。”

    莉迪亚面带骄傲,“我父亲也曾就读圣三一。”

    贺喜手抚怀中蓝短,抱它换个舒服位置,“每年上万英镑的学费,并非所有人能承担起。”

    莉迪亚低叹,“我们家族到我这一辈便家道中落,再支付不起高昂学费。”

    客晋炎下午四时许赶回来,解开西装,扯下丝质领带,见贺喜还一身白睡裙,赶她回房换衣,“晚上带你出去吃。”

    贺喜换一条嫩黄无袖裙,客晋炎也新换一身,衬衫西裤,头发重上发胶。

    他们在泰晤士河畔的观景餐厅吃牛扒,对岸是圣保罗教堂,巍峨雄壮,夕阳挥洒在泰晤士河畔,为整条河笼罩一层朦胧红。

    饭后,客晋炎捉住她手,拉她去泰晤士桥上散步,不远处传来威斯敏斯特钟声,掺杂自行车摇铃声。

    “难怪钟敏佳向往英国,如果她站在这里,一定张口诵一首拜伦的《唐璜》。”贺喜趴在铁栏向下看,水波荡漾,还有游轮经过。

    “钟敏佳是谁?”

    “教我英文的家庭老师。”停顿片刻,她又特意补充,“是一位有气质的小姐。”

    客晋炎低笑,站在贺喜身后,胳膊撑在两侧,将她虚圈在怀中,“我阿喜将来也会是走在金丝雀码头的知识女性。”

    贺喜皱鼻,“可你脸上分明写着,贺大师,安分点,回去捧个罗盘为人相风水吧,还是那里更适合你!”

    客晋炎开怀大笑,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癫人!”贺喜丢他偌大白眼。

    身后有人讲一口牛津腔英文,贺喜没听太懂,但还是被声音吸引,好奇回头看。

    下一秒瞪大眼,眼中盛满惊喜。

    客晋炎却皱眉,一手搭在贺喜肩头,占有欲明显。

    距他们不远处站着一个年轻男人,他穿短袖衫牛仔裤,头发剪贴头皮,他咧开嘴,露出满口白牙。

    “七哥?”贺喜难以置信。

    “阿喜,我们算是有缘千里来相会?”讲完,竟文绉绉向客晋炎伸手,“客生,幸会。”

    贺喜以为他会骂一声“叼你老母”。

    论伪装,客晋炎不多承让,伸手同七哥交握,明知故问,“林生移民过来?”

    七哥心中咒骂,面上却笑,“申请政治庇护,获得合法居住权。怎么,客生是要回港向差佬提供线索?”

    即便提供线索也无用,港警维护的是港地治安,无权越界跨国追捕。

    “阿喜,明日有无空闲?我有诸多话想对你讲。”七哥眼含期盼。

    贺喜摇头,“七哥,明日我和客生要去剑桥市,回港之后,我会告诉你阿妈,你在这里一切安好。”

    七哥失落,又道,“我在上al课程。”

    又拽过一旁头发半白的老者,“他是我英老师。”

    贺喜竟生出欣慰感,“七哥你好好念书,自考大学,拿到文凭之后找个正当工作。”

    他们道别,七哥拽老者下泰晤士河畔,老者满口晦涩难懂牛津腔,七哥不胜其烦,低喝,“干你老母,闭嘴!”

    老者竟听得懂白话,英文白话切换自如,“七哥,去上课?”

    “上上上,上你老母,心情不好,没兴趣啦!”七哥气恼,“看见鸟文脑仁发胀!”

    转天客晋炎带她去剑桥市,剑桥大学也是他母校。

    “我读国王学院。”客晋炎拉她四处转,贺喜仰头四下看周围的建筑,常春藤爬满花岗岩的墙壁,生机盎然,偶有路过学生侧目看他们一眼,只当他们是在校情侣。

    “我听讲你硕士在牛津读。”

    客晋炎点头,“晋年爱好艺术史,志不在做生意,爹哋希望我继承家业,成为客家话事人,本来我想读哲学。”

    贺喜窃笑,“那完了,你是唯物主义,我却是神婆,以后会因观念不和而日日争吵打闹。”

    客晋炎伸手给她一个暴栗,老长叹气,“贺大师,你已经重新规划了我的世界观。”

    他又带她去牛津,游览他读硕士的地方,莫德林学院。

    路过查韦尔河时,听见有人大声喊,“阿喜,好巧!”

    “七哥,巧啊。”贺喜向河中挥手。

    七哥爬上岸,浑身湿漉漉,头发直甩,一指查韦尔河,“他们邀我下去游泳比赛,一帮吃牛肉长大的番鬼,还没我吃猪肉游的快!”

    贺喜夸张拱手,“七哥厉害。”

    客晋炎一旁低咒,阴魂不散。

    迫不得已,两人行变三人行。因为客晋炎在去他牛津村的庄园时,客气的问了七哥一声,“林生去不去?”

    七哥求之不得,“去!”

    客晋炎后悔到咬舌。

    客家在英国多有置业,牛津村里有座数亩庄园,茂密的山毛榉树林,大片池塘,挨池塘一侧是座城堡,花藤盘绕镂空雕花大门,鹅卵石小路直达城堡大门。

    “叼。”枉七哥曾经自诩不可一世,以为拥有太平山顶贝道璐大屋已是风光无限,殊不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客晋炎侧目看他,实现落在七哥手腕金光闪闪的劳力士上,片刻无言。

    叼字挂口的人,与劳力士确实相配,如果懂得低调,手腕上应该带一块康斯坦丁。

    庄园除了有官家和仆人之外,狗舍还养两个训犬师,马厩有四个驯马师。

    客晋炎告诉官家备饭。

    又客气询问七哥,“林生,西餐怎么样?”

    “可以。”心里却嘀咕,又吃番鬼餐!

    私下里,他难得找到机会跟贺喜私语,“阿喜吃得惯番鬼餐?一道接一道上菜,还没吃过瘾,又上下一道。”

    贺喜忍不住笑,随即又道,“七哥,你同我实话讲,你真是在读al课程,准备考大学?”

    “真的。”七哥撇开脸。

    贺喜不讲话,似笑非笑看他,明显不信。

    半响,七哥泄气招认,“我才小学毕业,让我念鸟文考al,还不若斩骨刀给我两刀来得痛快。”

    “我在唐人街开中餐馆,顺带收留一批同样偷渡过来无家可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