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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还不算麻烦,现在才叫真正的麻烦。
方铮手里提着早已香消玉陨的大白雁,心中一片茫然。
不知是哪位老前辈定的规矩,成亲必须要用大雁,而且必须得是活的大雁,现在的情况是,杀手哥哥辣手摧鸟,当场格杀了一只,后果……不是一般的严重啊。
小五哭得很伤心,因为关着大雁的笼子是他负责看管的,这下出了事,估计方夫人饶不了他。
“少爷,小的该怎么办呀?”小五抽噎着道,他不敢找杀手哥哥理论,只好向方铮求助。
方铮挠了挠头,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他一时也想不到好办法。
瞧着小五可怜兮兮的模样,心下也不落忍,挠破了头皮才想到了一个万般无奈的办法。
他们找了一只鸭子,将它放到面粉里滚了两圈,然后关进了笼子,粗一看上去,倒也跟白雁差不多模样。
“行不行啊?”小五担心的望着笼子里毫无说服力的冒牌货,心里非常忐忑。
“行,当然行。”方铮拍着胸脯保证道。
小五听到少爷的保证,终于放了心。
随即他又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少爷,出了这事儿,会不会影响小人的前程?”小五问得很严肃。
“…………”
方铮实在不知该怎么回答小五,想得头疼都没想到答案,一个伴读书童的前程……还是伴读书童?
从早上开始,前来道贺的京城各大商号东主已陆续登门,孙管家一一将他们安排妥当,方老爷重金请了两台戏班子,还有说书先生,杂耍班子,全都在府搭台登场,一时间方府热闹得像个繁华的集市,大人笑,小孩跑,丫鬟家丁在人群中端着各色果盘零嘴儿穿来梭去,忙碌而有序。
整天的忙碌,令方铮身子骨仿佛散了架一般,照这般折腾下去,今晚的洞房多半是没力气动弹了,除非长平那丫头在床上能继续保持她热情奔放的一面,采用男下女上式,不然喝完合欢酒,大家还是洗洗睡……
府里的宾客越来越多,快到黄昏时,朝中的官员们也纷纷登门了,每位官员后都有几名家丁抬着厚重的礼品,听听,“抬”着的。方铮满眼放金光的瞧着一担担礼品在孙管家的指挥下,搬入了库房,发了,又发了!这帮当官的在任时油水捞得足足的,众所周知,方铮是皇上的心腹亲信,深受圣宠,今日又成了皇上的女婿,更是一脚迈入了皇亲国戚的行列,对这样一支有着重大发展前途的潜力股,官员们送的礼又岂会寒酸?
招呼完各路官员,已是黄昏,此时已进行到婚礼的最后一步——亲迎。
在礼部尚书杨笃清和方家众下人的陪同下,在爹娘和众宾客的祝福声中,方铮骑上了一匹通体被刷得雪白的高头大马,意得志满的前往皇宫,去迎娶长平。跟着出门的,还有纳征的六礼,以及一大堆连方铮也说不上来的聘礼。
锣鼓手唢呐手不停的跟着队伍吹吹打打,沿街看热闹的百姓层层叠叠,方铮的婚事令京城最近低迷压抑的气氛得到了缓解,百姓们暂时忘却了笼罩在心头的浓浓阴影,纷纷走上街头,好奇的看着坐在马背上向他们频频挥手致意的方铮。
“那是谁家的小子呀?成个亲而已,用得着那么得意吗?”
“嘘!小声点儿!不要命了你?这位方太岁你居然不认识?他娶的是皇上的二女儿,长平公主,自己掂量掂量,这两人你惹得起吗?”…。
“方太岁?名字挺熟啊……”
“真是忘恩负义啊!若非这位方大人,你全家老小包括你在内,没准都在突厥人的草原上给他们当奴隶呢!”
“啊!原来是他!”
“…………”
方铮丝毫没在意百姓们对他的围观,他现在甚至觉得很得意,于是他表现得很有亲和力,不停的朝沿途的百姓们挥手,问候,就像国家级领导下基层视察似的。
中午时分杨笃清来了方府,告诉方家二老,钦天监合算了方铮和长平的生辰八字,得了一句八字批语:“既富且贵,天作之合。”
方铮心想,我家有钱,你家有权,可不“既富且贵”吗,这钦天监的官员们也忒会讨巧了。
抬头看了看天色,天仍是灰蒙蒙的,除了这倒霉的天气,今日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
方铮又回头望了一眼长长的迎亲队伍,以及——跟在队伍中那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鸭子。若说有什么担心的话,只有这只冒充大雁的鸭子了,希望到时不会被人识破。
队伍很快来到了皇宫的西门,出来迎接方铮一行的,居然是胖子,他的身后跟着一大群宫女太监,一个个笑吟吟的看着方铮。
今日的胖子显然精心打扮了一番,穿着喜气的红色王爷蟒袍,平日看来白白胖胖的脸,今日竟然红通通的,远远看去,像个特大号的畸形红苹果,这让本就显得憨厚的胖子更多了几分滑稽的感觉。
方铮下了马,疑惑的朝胖子身后看了看:“怎么就你一个人?”
胖子笑道:“我一个人难道还不够?莫非你还想我父皇亲自出来不成?”
方铮摇摇头,仔细打量了胖子一眼,笑道:“胖子,你今天打扮得很帅啊,比我这新郎官更出风头,走街上晃一圈,啧啧,勾魂呀……”
胖子得意的挑了挑眉毛,笑道:“妹子出嫁,我这做哥哥的当然不能怠慢,怎么样?我这扮相还行?我刻意打扮了一个多时辰呢。”
“你脸上是不是擦了粉?”方铮皱眉问道,走近了才发现,胖子的脸红得有点不正常。
胖子笑得更得意了:“是呀,擦点粉显得精神,哎,你们如玉斋的胭脂还真不错,瞧,擦脸上居然不往下掉,比一般的胭脂好多了。”
方铮心头一阵恶寒,这古代的男人都怎么回事?一大老爷们往脸上擦粉,弄得跟东方不败似的,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丢不丢人?
“你用的哪一种胭脂?”方铮觉得胖子打扮得有些不伦不类。
“你们新出的一种名叫‘玉人娇’的胭脂呀,怎么了?还是凤姐亲自送来我府上的。”胖子愕然道。
“玉人娇”?这谁取的名啊?怎么听起来像某种春药似的……
方铮严肃的摇头:“玉人娇不好,太过柔和,在强烈的光线下,容易露出痕迹,擦粉的最高境界,就是——‘你看得出,我擦了粉吗?’,很显然,你脸上的痕迹太重了。”
胖子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很是虚心的请教道:“那我应该用哪种粉?”
方铮露出权威的笑容,自傲道:“当然得用我如玉斋的另一种新产品,名叫‘女儿羞’,它里面的珍珠粉比例掺得比较高,最适合像你这样天生皮肤白皙的人士使用……”
“女儿羞……?我记得我用过一种春药,名字也叫女儿羞,真巧啊……”胖子努力的回忆着。…。
“哦?居然有这种春药?你还有吗?”
“…………”
两人站在宫门口,就美容与催情两大话题展开了热烈而亲切的讨论……
胖子身后的太监宫女,方铮身后的迎亲队伍不约而同的纷纷打起了呵欠。
“福王殿下,方大人,快到吉时了,咱们是不是该进宫了?”杨笃清不得不站了出来,打断了两人不着边际的闲聊。
“啊?”二人同时侧目看了看天色,随即很有默契的互视一眼,齐声干笑道:“对对对,进宫,进宫……”
进宫的路上方铮才明白,原来胖子是代表女方的家长出来迎接新郎的,众多的皇子皇女中,只有胖子和长平是同父同母,所以代表女方家长的任务便理所当然的落到了他头上。
拜见了一脸喜色的皇上,令人送上了纳征六礼和各色琳琅满目的聘礼,在宽敞的大殿中一字排开,——包括那只冒充大雁的鸭子。
皇上穿着一身崭新的龙袍,捋着胡须,早已笑得眉眼不见。皇族的人都聚在了一起,太子,泰王,胖子,甚至是长乐小公主,还有不少礼部的官员,负责司礼的太监等等,不管喜欢或不喜欢方铮,在皇上面前,他们都露出了笑脸,含笑注视着这位新加入皇室家族的年轻人。
皇上旁边坐着一位雍容华贵的中年妇人,面带微笑的看着方铮,眼中流露出对晚辈的疼爱和欣赏,方铮脑子稍稍一转,便想到此妇人可能便是胖子和长平的生母,李贵妃了。
哇卡卡,丈母娘啊!
方铮心头一惊,来自前世的他,虽说没结过婚,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名叫丈母娘的可怕生物,此生物在女婿与女儿之间兴风作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从谈恋爱一直到谈婚论嫁,男方的家庭,工作,出身,一直到结婚的彩礼,聘金,金银首饰,甚至包括婚后女儿与女婿的房事,收入,等等等等,这一切的背后,丈母娘的影子在其中若隐若现,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神通非常广大……
这位丈母娘一定要巴结好!方铮确定了李贵妃的身份后,脑中飞快的做了这个决定。在他心里,对皇上倒是不怎么敬畏,甚至有时候都不怕得罪皇上,但是对这位含笑不语的丈母娘,却有着深深的忌惮。若不跟她处好关系,以后他与长平的日子可不好过。
其实方铮的担心倒是完全多余的,他是受了前世社会环境的荼毒,如今是古代,古人讲究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子出嫁从夫,以后便是夫家的人了,就算是在皇家,如果夫妻之间相处不是特别的不和睦,娘家一般都不会过问的。
紧接着,方铮堆上了生平最高级别的谄媚笑脸,哈着腰,朝李贵妃笑道:“小婿拜见岳母大人,愿岳母大人身体康健,福寿万年,今年三十八,明年一十八,皇上见了笑哈哈,六宫粉黛无颜色,大伙都把您来夸,若问深宫谁最美,顶数您是一枝花……”
一段临时起兴的数来宝,将李贵妃拍得花枝乱颤,软软的倒在皇上的肩上,不停的擦着笑出来的泪花,喘着气道:“皇上……咱们这位女婿的嘴可真甜,您将宓儿交给他,可真是英明得紧……”
方铮仍然谄媚的笑着,眼神坦然的迎着皇上和胖子,杨笃清,以及宫内众多的太监宫女们万分鄙夷的目光,心中的得意无法言表。哼哼,尽情的鄙视我,丈母娘的威力你们知道个屁!不把她哄好了,我以后能省心吗?…。
尽管是大喜的日子,皇上仍忍不住重重一哼,这小子吃错药了?以前对朕都没这么讨好过,为何对岳母却如此巴结?
按下心中酸溜溜的感觉,皇上沉着脸道:“方铮,朕的宓儿今日起便交给你了,你要好好待她,她从小未受过什么委屈,若让朕知道你待她不好,哼!小心你的项上……”
“皇上!今儿是大喜的日子,不要总说杀呀杀的,多不吉利!”李贵妃娇嗔着打断了皇上的话。方铮的那番下了苦功的马屁,很快便收到了投桃报李的效果。
“咳咳……曹公公。”
“老奴在。”曹公公恭敬的站了出来。
“取答婚书来。”皇上吩咐道。
清了清嗓子,皇上徐徐展开了女方的答婚书,表情略显严肃的念道:“……族望非高,声猷弗兢,猥蒙谦眷,屡致勤诚,爰稽合姓之文,将卜宜家之庆……”
“嘎,嘎……”突兀的叫声打断了皇上抑扬顿挫的声音。
方铮一惊,冷汗冒了出来。不是老大?这个时候别玩我啊!
“什么声音?”皇上皱着眉道,众人的目光四处巡弋,一无所得。
“……呃,没什么,可能是微臣肚子不太舒服,故作此鸣,……皇上您继续。”方铮堆着笑赶紧解释道。
皇上瞪了他一眼,继续念道:“……以颐第二女周宓,年已及笄,义当有适,特枉缄题之,及俾交秦晋之欢,仰以深诚,敢言非偶……”
“噶,噶……”
这回众人终于发现噪音的来源了。
将答婚书搁在托盘中,皇上走上前去,仔细打量着关在笼子里的奇怪生物。
“这是……”皇上皱着眉,仿佛陷入了思考。
方铮擦着前赴后继的冷汗,赶紧陪笑道:“……大雁,大白雁。”
皇上仍未释怀,皱眉道:“这只白雁……”
“新品种,最新的品种,雁鸭杂交……”方铮觉得背后湿漉漉的。
仿佛为了证明方铮所说的话似的,笼中的鸭子非常争气的扑扇了两下翅膀,高兴的附和了两声:“噶,噶……”
为了冒充白雁,方铮将鸭子在面粉堆里滚了两圈,现在显现出了后遗症。鸭子的翅膀一扑扇,笼外三尺范围内,顿时被一片白茫茫的面粉雾所笼罩。
完了!方铮一脸惨然的闭上眼。盗版永远是盗版,再怎么逼真,跟正版也没得比,正如“邪不胜正”的道理一样。
假装没看见众人满头满脸的面粉,方铮仍陪着笑,嘴硬道:“……新品种的大雁,有掉毛的毛病,但它的本质仍然是一只大白雁……”
皇上浓眉一竖,便待发怒,环顾了一眼莫名其妙的众人,终于忍住了,似笑非笑的看了方铮一眼,取过托盘上的答婚书,哼了一声后,继续念着,只是速度加快了许多。
接下来便是一系列的宫廷礼仪。
皇族嫁女,自然比民间多了许多规矩,方铮迷迷糊糊的任凭负责司礼的太监摆弄着,最后不记得自己磕了多少头,听了多少废话,见了多少皇族的亲戚,到最后感觉自己快挂了时,繁琐的宫廷礼仪终于结束了。
以胖子和泰王为首,一群人簇拥着方铮来到了长平所住的宫殿之外,门外一队英姿飒爽的娘子军全副武装的守在门口,见方铮等一群人闹哄哄的走来,为首的女侍卫统领高举着右手,娇脆的叫道:“新郎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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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两章能写完大婚的,结果我发现自己深深的错了!
本书中婚礼的过程与古代真正的婚礼略有不同,严格说来,婚礼的六个步骤是不可能在一天内完成的,而且皇帝嫁女,皇帝是不能亲自出面的。我这样写也是为了行文方便,精于此道的朋友就别深究了,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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