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山穷水复 柳暗花明

我即是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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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泽也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再次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之前听老先生说起通灵境便能炼化横骨,可以学说人话,苏媚姑娘如此神通手段,又是何等境界?老先生年数要更长一些,想必老先生的修为就更加了得了吧?”

    “小媚是我梅村狐族数百年来第一天才,仅一百一十岁便到达了万法境圆满,也就是相当于你人族修士筑基第十层,她已经开始在积累底蕴,准备冲击风火境界了,便是这样,我梅村白狐才能与外界取得联系……她是我梅村的大功臣啊。”他微笑着看向苏媚,颇有些自豪,其他人也一齐看向她,被让这个有些泼辣的女子红了脸,连连摇手。

    只听苏长老又道:“至于我,我是通灵境圆满,已经几百年啦,早已不再做突破的打算。”他轻轻的叹息一声,“我们狐族生下来其实跟一般禽兽无异,浑浑噩噩,之后由长辈开启灵智,才能拥有智慧,学习知识,明白道理,然后才能开始修行进取。文明失落,我们便跟你们人类学习用火,吃穿住行,就连我梅村的修炼之法,大多也是我们在群星山脉居住的时候,学自哪里的道士,这才有了现在的梅村狐族。我们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还是远远不如人类。人类乃是天地钟爱之子,生来就有智慧,无穷无尽,身体更是奥秘无穷,修行快速,如小媚这般的白狐,万中无一,几百年才出了一个。所以这些小狐,就烦请先生多多用心,梅村上下感激不尽。”

    在这狐族之中,苏长老绝对称得上是长者、智者,可他说话居然如此实在,如此直来直往,毫无半点心机,几乎有问必答,不知守密,将这些信息轻易地告知。如此纯善的种族,几乎跟传说故事中狡诈、凶残的形象完全相反,也难怪他们在大周生活不下去,对于狐族来说,人类才应该是妖魔吧。

    如此感叹着,唐泽也同时拱手道:“晚辈必定竭尽全力。”

    苏长老回礼。

    两人又饮了一杯浊酒,唐泽对苏媚道:“想不到苏媚姑娘已经一百一十岁,难怪道行高深,还能变化人形,如此手段神通,可以称为狐仙了。”

    “没错,我在外面是有狐仙的名号。”苏媚点了点头,笑意盈盈的说道:“我白狐族可活六百岁,进阶之后寿元还有增长,一百一十岁,若按照你们人类的寿命来计算的话,我现在才十八岁,若是按照我现在的寿命来算,我更还是个女娃,若是等我到了风火境界,寿元便无穷无尽。”

    唐泽惊道:“寿元无穷无尽?那岂不是永生不死?”

    苏媚道:“那有这么简单,算了,现在跟你说了也是白说,至于人形,那只不过是我用妖力凝聚出形体,再用神念幻化迷惑人的神魂罢了,我的本体还是白狐,若是遇到实力比我高的人,他们神识强大,便不能奏效了。”

    “永生!神识!世界……”唐泽的脑海中不断重复着这几个词语,他明白那代表这什么?那是他前世追逐了一生的目标,至死的时候,才算找到了通天大道的门径!

    好在唐泽意志坚定,这才强行镇压住心神,没有露出狂热的目光,提起桌上的酒壶,给自己倒满,喝了一口,吐出一口气。

    苏媚的眼睛盯着唐泽,似笑非笑的问道:“唐公子谈吐不凡,不知道是出自大周那位人家?”

    这一瞬间,唐泽感觉到了苏媚身上透出一股逼人的气势。

    唐泽心神一凝,坦然说道:“我是大周宰相府内的一个小家丁,而坐在你旁边的,便是我家小姐了。”

    苏媚瞪大了眼睛,脱口道:“家丁?!如此谈吐风度,居然是一个家丁!”她转头看向张雪依,问道:“当真如此么?”

    张雪依点了点头,有些紧张的道:“是的,小三确实是我家的家丁,不过小三自幼聪明过人,文武双全。”

    苏长老感叹道:“宰相府内的一个家人就如此了得,那宰相又当如何?我们离开大周,却是明智之举。”

    “这先不管。”苏媚的脸上突然多了一丝担忧,“我且问你,你之前告诉我,你会做诗,可是真的么?”

    “先生还会做诗?!”苏长老惊讶起来,一双黑色的狐眼中露出惊喜的神色,好似见到了什么了不起的宝贝。

    唐泽心中猜测,苏媚应该是受了苏长老的熏陶,喜欢诗歌,连带对书生都有几分好感,所以之前才那么好说话,不然以他获取到的信息,他们对大周,对儒门应该是苦大仇深才对,即便他们救了小玉,也绝对又是另外一番对待了。

    “嗯,偶尔无事,会做上一两句。”唐泽谦虚着,此时此刻,他只得硬着头皮答应。

    “小三……”

    旁边的张雪依看了过来,唐泽回给她一个安心的眼神。

    听了唐泽的话,苏长老更是惊喜,连连搓手,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不过他到底读过书,知道礼仪,随即按耐住激动,向唐泽抱拳道:“不知先生最近可以诗作?”

    “自然是有的。”唐泽看了看他,大声道,“取纸笔来。”

    苏长老哈哈一笑,立刻就要让一小白狐去取来纸和笔,便在这时,苏媚的右手一番,手上便多了笔墨纸砚,她眉眼带笑,飞快的扯过一张桌子,铺开笺纸,加水研墨,对唐泽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看她的动作,心中显然是无比的激动。

    唐泽长身而起,展了展衣袖,端起面前的一杯浊酒,一饮而尽,这才向中央走去。

    这一番装腔作势,还真有一番文人骚客,醉酒赋诗的狂放姿态,唬得一众白狐都要屏住呼吸。

    唐泽前世练武修身,虽然喜欢看书写字,但那都只是爱好消遣罢了,也读过《笠翁对韵》,但不求甚解,并未深入钻研,所以他那里会写什么诗词啊。可是,架不住他脑海中那一堆堆的经典啊,此刻形势所迫,他也顾不得节操,说不得要剽窃前人一回了。

    就在唐泽站在桌前闭目“凝神”之时,众人都已经向他围拢过去,张雪依站在人群中央,小心脏砰砰乱跳,她对小三了解透彻,知道虽然用功,读书也多,但那里会写什么诗,心里想着:“等下小三若是写出一首打油诗来,我便要从父亲的诗词里面挑上一首,拿出来缓解尴尬……可是不行啊,父亲的那几首诗意境那么高,根本不适合当下……”

    正在她想得出神之极,一旁的唐泽已经霍然睁开眼睛,一把提起毛笔,闪电般将其按入砚台之中,然后就是一卷一拖,动作潇洒自然,一沾即走。

    还不等周围的人赞叹出声,他们便只看见唐泽已经将毛笔印向了笺纸,随即就是笔走龙蛇,一笔一划,力透字背,一字连着一字,一行接着一行,犹如行云流水,书圣临世。

    苏长老被气势所慑,呼吸有些急促,一字一句的念道:“游梅谷村……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

    唐泽写完这首“游梅谷村”,径直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开始吃菜,先前他只顾着应付眼前的局面,喝了几碗水酒,食物到是只吃了几口,白天的时候消耗庞大,几乎油尽灯枯,睡了一觉,精神倒是极好,腹内依然空空如也,饥饿难耐,此刻趁他们在那看诗,正好借机填饱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