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 神秘少主

蔓青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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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短信箱里所有信息,沈襄紧紧捏着手中已经被攥的温热的手机,心头像压了一个巨石,沉重重让人心情压抑。

    她没有想到二叔帮着闫家,仅是为了一个科长的位置。

    他们家活生生三条人命,多年的亲戚之情,在沈青云眼中,还没有一个科长的位置重要。

    一个科长……而已。

    沈襄重重吐出一口浊气。

    她想起上辈子沈爸爸评价沈青云时说的:“青云从小就争强好胜,每次在家里不管是别人送来的零食,家里买的衣裳,从来都只肯穿最好的。若是得不到最好的,就会又哭又闹,或者半夜把那东西抢回来。家里人教育过几次他都是老样子,也只能随他去了……”

    “后来到了学校,他每次考试都要考第一,要是那一次考了第二名,就盯着那考了第一名的人不放,直到下一次把第一名夺回来为止。等上高中,他就一直嚷嚷着再也不让人瞧不起,要做人上人,要做让人畏惧的有权势的人。我们听着都只是笑……”

    最后爸爸是这样叹息着说的:“青云,他比我有野心,也比我有出息。”

    沈襄只觉得心情沉闷。

    野心是催人上进的好东西,可没有限制、没有底线、被权欲沾染的野心只会成一把沾血的利刃,割去理智亲情道德,直至成为权欲的奴隶。

    她能够在某种程度上理解沈青云。

    一个农村来的孩子,历尽千辛万苦考上公务员,自以为脱胎换骨,再也不会被轻视;殊不知,因为他的背景反而更会被人瞧不起,而升迁的机会也只会落到有关系有背景的人身上……

    他已经做了十几年的小职员了。

    他快老了,没有时间了。

    他不想再忍了。

    沈襄猜得到沈青云的心理,却无法认同。

    这些,都不是他害人的理由。

    【他会死的,会死得很凄惨,我保证。】

    沈襄点点头。

    【恩,我相信你。】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出的事负责。

    他也不会例外。

    *

    “小襄,你看什么呢?这么入迷?”

    “没有,没看什么。”沈襄抬起头看见来人,下意识藏起手机,转移话题道,“爸,咱们可以回去了吧。”

    “你二叔这样子,可真不让人放心。他刚才一个劲地嚷着见鬼了见鬼了,吓得直发抖。青天白日的,哪里会有鬼。”沈爸爸担忧道,“他们夫妻俩都这样,只是可怜了小磊,还是个孩子呢。”

    沈襄沉默。

    她并不打算把沈青云的真面目告诉沈爸爸。

    沈爸爸性子温和,安贫若素,对待钱财名利等外物都不甚在乎。唯有一点,他极重亲情,在那个艰难的年代,他尚且能将唯一一个上大学的机会让给自己的弟弟……

    现在的他肯定接受不了沈青云想要谋害他们一家的事。

    比起其他,亲兄弟的背叛比任何明刀利剑都会伤他更深。且,沈爸爸不会演戏,若是让他知道这件事,肯定会在脸上露出端倪。

    沈妈妈正怀着孕,更不能受刺激。

    反正找到闫家的人后,沈青云和李翠丽二人也不必留着了。

    那时,沈爸爸也只会当作他们是意外去世,伤心一阵后也就过了。

    事情总会随时间慢慢尘埃落定。

    沈襄如是想着。

    *

    当天回去后,沈襄看着父母为沈青云和李翠丽忧心,觉得气闷,又不能明说,借口找同学玩,出门透气了。

    她在大街上游荡。

    江城是有名的火炉城市,此时尽管没到正午,日光也是*的厉害。街上走的人无不撑着伞,或用手挡太阳,脚步飞快。

    沈襄漫不经心走着,兀自出神。

    根据沈青云手机上显示,下个月中,闫家会派人到江城来检验成果。如果沈襄没预料出错,这一次来得应该是闫家的嫡孙女——闫青。

    沈襄对这个名字熟到骨子里。

    这个人就是她上辈子受苦受难的根源,也就是让她一直提供气运的那个闫家小姐。

    【闫青、闫青,闫青!

    她该死!】

    【她会死的,由你亲自杀死。】

    【喔……她皮肤很白,鲜血流在上面时一定美极了。我等了二十年了。终于等到她了,她一定会是我最美的玩具。】

    【她会的。】

    沈襄深吸口气。

    复仇的第一个对象——闫青。

    下个月中,她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她想着这些,走在大街上,丝毫没注意到已经成为众人注意的焦点。

    炎热夏日,大街上谁人不是行色匆匆,唯恐被*的太阳晒焦。唯有她始终姿态闲适,闲庭漫步,似乎不惧阳光。如明星般耀眼的五官,皮肤几近透明,白衣白裙,纤弱腰身,如此闷热的天气,甚至一丝汗都没有,真真担得起冰肌玉骨一词。

    那略带走神的迷茫表情,也成了迷途小鹿般让人怜惜的娇弱,与那股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疏离相容,反而愈加惹眼。

    大街上,无论男女走过时都忍不住回头瞧一眼。

    回头率百分之两百。

    沈襄没注意这些,可有人明显看在心里了。

    鲜满堂。

    临街的豪华包厢中,一个模样英俊,衣着华贵,气质凛然的男子临窗而坐,淡漠地望着地面,凝视着那个如仙子般的女孩。

    “少主,听说这一家做鱼很有一手。最近的几天的鱼很受欢迎,听说比别家的都要嫩一些,您要不要尝一尝。”一个秘书模样的人小声道。

    那男子只随意摆摆手。

    秘书立刻噤声。

    包厢里无比寂静,连服务员上菜的脚步声都放到极轻,唯恐发出一丁点声音,惹怒了那个被外界称作‘冷面阎王’的人。

    “下去吧。”菜全部上完后,秘书对服务员吩咐道。

    服务员如释重负地退出包厢。

    秘书又小心地对那男子道:“少主,菜已经上了,您看?”

    那男子并不理会。

    秘书不敢多言,只好站在一边。

    他有些好奇少主在看些什么,跟了少主这么久,他知道少主是个多么淡漠,仿佛没有任何人和事能够引起他的兴趣,现在却盯着大街看了那么久……

    他顺着少主目光看过去,发现一个长得极仙气的女孩,不过那女孩似乎遇上了些麻烦,被一个猥琐的大叔拦住了……

    自家少主这是想英雄救美了?

    秉持着时刻要体察上意的宗旨,他开口道:“少主,要不要我派人去帮忙?”

    那男人道:“不必。”

    秘书有些搞不懂自家少主了。

    那男子似乎想解释什么:“她能解决。”

    秘书闭上了嘴。

    好吧,少主说什么就是什么。

    就算有一天少主说哥斯拉能够打败奥特曼,他们也得鼓着掌说少主说得对,一边让人拍一个哥斯拉打败奥特曼的电影……现在既然少主说那女孩能解决,他们就得相信,这大叔是来找那女孩谈真挚的友谊的……

    ------题外话------

    关于本文中的细节,手机问题。

    本文设计的背景是现实世界的平行世界,为的是后文有些内容不让人有强烈的代入感。

    但基本细节以现实世界为准。

    在2001年,能发短信的手机就出现了。主要品牌有摩托摩拉和诺基亚。

    虽然咱们是金手指舒爽文,但也要做有理想有追求有细节的舒爽文。

    细节上的bug大家尽管指出,改的掉就改,改不掉咱们一起无视掉嘛(*^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