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是没到绝境上

林擒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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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崇古领兵打仗是出了名的不要命,一到白刃战,他绝对是冲在最前头的那个,不论是当年的小卒子,还是后来的刘将军,就没有后退的时候!

    三变嘿嘿一笑,也二皮脸了,“都说了是瞎猜,瞎猜瞎猜,浑如黑天里摸针,那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事儿,我就这么一说,你就这么一听。”,停了一会儿,他又找补一句:“老萧,不是我说,你是没见过人怕死的样子……一只脚踩进死途的滋味,那一下子……真的,让你拿什么来换你都愿意的,就为活下去。”

    刘崇古家有七口,主事的仅他一人,他若没了,剩下那六人只是等死。若只他一人,死不可怕,对于骨肉至亲之死的想象,那才真正可怕——都是慢慢饿死的,死成一堆,皮肉被蛆虫蛀出一个个孔,虫们在尸身内外生儿育女、开疆拓土,它们的开垦伴随的是大面积的恶臭,得臭好久,直到星皮点肉都被大小虫子分食殆尽,单剩累累白骨,臭味才会慢慢消下去。没人会去管,他娘与他爹是奔走成婚,私奔的,到哪都挨白眼,他们一家离群索居,死了都没人知道,知道了也没人会去管,外乡人么,不是自己一淘的,哪有人愿管这档子闲事,又在荒年,自己的粮都不够吃的,管得起谁呢?

    对死,多少人能淡然处之?

    陆弘景之所以会对少年时节的刘崇古有这样的猜想,全是推己及人。他曾经狠狠啃过他亲爹一口,是真的啃,咬死了不撒嘴,几乎啃下他爹胳膊上的一块肉!

    是他六岁那年中秋的事。据那抱养他的行脚野僧说,他是秋天生的,哪天生日不知道,便定在了八月十五,十五月圆,事事团圆,想来那酒肉和尚是愿他一生好景,别无波折的吧。那天正逢他定来的生辰,和尚说要弄些好吃的给他吃,大早出去,近午了还不回。六岁的野小子是个半老江湖了,贼胆大,和尚不回来,他就自己去找。找到大街上,乌压压一群人围成多少圈看热闹,圈子太大太厚,从四层往外就看不清楚了,人们还是留在原地人挤人地凑热闹。他仗着人小身灵活,从大人们的裆下腿间钻过去,很快钻到了最里边那圈。然后他看见和尚正在挨打,打他那人真俊,也真狠,全照着要害打,打得血流滂沱,染红了战圈内的一层土。

    他不记得自己是不是喊了一声:“我X你妈!!”,估计是喊了,事后他嗓子疼得跟锯子锯过似的。喊过后他一嘴巴咬了过去,整个吊在那个挥拳头的俊男人的胳膊上。六岁的野小子牙口很好,一张嘴撑到极限,再撑大点儿就要从嘴岔子那儿裂开,一大嘴巴笼罩的一块肉是胳膊上最好的肉,咬下去非常结实,石头一样的硬,牙都还没换齐全的这张嘴依然不肯饶过这块难啃的肉,这张嘴连带着这个六岁小野人还是犟鳖一样吊在那俊男人的胳膊上——你不住手我不撒嘴!

    “伊布尔罕在哪?”那男人掐着野小子的腮帮子把他拽下来,一只手挟着,另一只手扼着和尚的咽喉,扼得和尚一颗秃头青筋暴满,眼泪鼻涕一块儿掉。

    许是和尚样子太难看,又许是那男人明白过来,这么扼着咽喉,连声带一同扼死了,和尚即便有话也出不来,总之,他松了手,和尚烂泥似的瘫在地上猛喘:

    “我、我都说了不知道了!真不知道!我去的时候只、只看见一个死掉的女人,怀里抱着一个、一个不足月的婴孩……”

    那男人过去又是一脚,这一脚踹到了和尚的不便之处,和尚一声惨嚎,虫子似的在地上扭着,额上一层疼出来的汗。野小子见了又是一嘴,这一下咬在了那男人肚皮上,连衣服带肉的咬,确实是太勉强了,咬一嘴,一嘴的唾沫都糊在了人家的衫子上,肉没咬着多少。

    亲生儿子近在咫尺,亲爹却一点没往那头想,也难怪,当年的陆弘景脸上常年五抹六道,这些抹和道的内容十分复杂,有时是粥嘎巴,有时是干鼻涕,糊得看不清眉眼实属寻常。再加上野小子被野和尚喂得挺好,身条肉肉墩墩,小猪崽子似的,与野和尚如出一辙,半点没有陆家人那种长身玉立的挺拔俊美。他亲爹拿他当野和尚搞出来的野种,手底下自然没留情,当然也没多用力,就是左手朝下一挥,把他挥到了地上。

    野和尚歪歪倒倒地挣扎起来,一个倒伏,大光头冲着那男人的肚子顶过去,“我养了六年!从一丁点儿养起,养这么大我都没舍得动他一根手指头!有什么你冲我来!打孩子算什么英雄好汉!”

    那姿势,就五个字:我和你拼了!

    六岁的野小子摔在地上,一眼一眼看着和尚被打得陷进泥里,一身肥膘都撑不起这么个人来了,他当时心里是怎么想的来着?对了,谁能替我杀了这个打人的人,我便拿命谢他!

    知道自己杀不起,便寄望于能杀的来杀。可没人愿意管闲事。

    再然后,他从战圈里爬出去,在猪肉摊子上摸了一把片肉小刀,又爬了回来。他是真想给他一刀呢!哪怕是亲爹!

    我都六岁多了,这么些年来你去了哪?可曾喂过我一粥一饭?天寒时可曾为我添过一身衣?天热时可曾为我擦过一把汗?我被同岁数的小子们追着打,骂着“没爹的野种”的时候,你在哪?

    只会追问“伊布尔罕”,伊布尔罕早死没了,丢下个不足月的儿子,被一个酒肉和尚捡了去,现如今正拿着一把片肉小刀,想一刀扎死你!

    刀子还远没到跟前,野小子就被摔出去了,他不气馁,胡乱抹了一把摔出来的鼻血,捡回刀子,接着冲锋!

    被揍得起不来的野和尚一嗓子石破惊天,嚎出一个真相:“你别打他!他是我偷来的……那女人当时半死不活了,我、我把他从襁褓里偷出来……都是我的不是!求你别再打了!”

    再舍不得,那也是偷来的,一大一小相濡以沫的日子也是偷来的,现如今到了欠账还钱的时候了,痛死了也得赔回去!

    后来的事,在陆弘景的脑子里始终的含混不清的,他直觉在回避这件事。在如今的他看来,做人还是始终如一的好,要么就彻头彻尾做个野小子,要么就从头到尾做个世家子弟,做半拉的感觉,太痛,总觉得野小子是被他自己杀死的,一天天,一年年,慢慢杀死的。因此他做人一直做得不大快活。

    对他自己的爹,他一样在回避,始终想不起他的眉眼模样来,反正就是不亲,亲朋都说他有七成似他爹,他对着镜子照,照样找不出来那六成藏在了哪。对那野和尚,他只记得他肉乎乎一颗秃头,秃头上边烫歪了的几点香疤,一样是想不起眉眼模样,再用劲想也想不起来。

    当年初回陆家,他跑了几次,顺着河跑,野跑,没带钱没带粮,就带了两条腿和一个鼻子,腿脚不停地走,嗅着野和尚身上那股油乎乎的汗臭味走,走到哪,饿了,就停下来偷点儿什么吃的。一共跑了三回,最远跑到了新阳,离那野和尚的老巢不很远了,还是让陆太夫人追了回来。最后一回,陆太夫人亲自带他去了一趟田山,找到那野和尚,当面要他选,愿意回陆家,还是愿意跟着和尚去。和尚还是清楚的,他清楚地知道小家伙跟着自己没有大出息,十来年后最多能出来一个俊俏透顶的野和尚,凭着那副皮相骗吃骗喝不在话下,然后呢,也就到这儿了。真为他好就不该阻他前程,他得把自己当一块绊脚石,自己把自己搬开。

    时至今日,陆弘景还记得那个场景——自己嗷嗷哭得像头伤了齿根的小畜生,野和尚背转身飞跑,所有的哭声都焖着,焖在一身肥膘里,跑得一身膘咣里咣当。

    一样是冬天,一样是寒气彻骨,一样是破僧袍上下翻飞、掩不住岁月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