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6章 大鱼金自点!

纸花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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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鲜的官袍基本上是仿照大明的官袍而来,也是红袍、高帽、乌纱。

    只不过,如果说大明的官袍是偏向于细腻的写实风格,讲究的是华贵和大气,那朝~鲜人官袍的风格……则是完全让人无法理解的夸张。

    尤其是其高高尖尖的椎帽,若是换成了黑白两色……怕还让人以为是黑白无常来催命了呢……

    但此时,金自点的高帽早已经不知道被丢弃到了哪里,而接连经历了两场厮杀,他虽然没有亲自参与搏斗,但身上却也被溅上了不少血污,狼狈不堪。

    补子也是五彩斑斓,又黑乎乎一片,哪里还能看出哪儿是哪啊。

    崔和、刘自强这些人,他们就算是辽民,就算是在之前跟朝~鲜人有过不少接触,可他们毕竟不是大明礼部的员外郎啊。

    仅凭金自点这一身破烂的血污气熏天的破官袍,他们哪里能确定金自点的身份?

    “草~你~娘的,你这狗日的,你看你刘爷好忽悠是么?我叫你忽悠,我叫你忽悠……”

    刘自强眼见金自点这厮还不学乖,一手揪着他的头发,另一只手抡圆了,便是‘噼里啪啦’一通大嘴巴子。

    讲实话。

    刘自强虽然混在行伍中已经十几年了,但直到今天,他才真正第一次见血,换句话说,他今天才第一次真正杀人。

    这也是他当年的同伴,很多人都已经混到了副千户、千户,甚至是游击,而他~~,却只是区区卑微的一个百户。

    那还是因为他有地利优势,早在天启元年龙川大败之前,他便加入了东江军的队伍。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刘自强一直默默无闻、畏畏缩缩,像是个纸片人一样,别人甚至很难发现他的存在。

    这也使得,在挑选战兵作战的时候,蔫儿吧唧的刘自强,基本就没啥子机会。

    要不是他办事老成,加之资历又老,陈~良策可怜他,将他升到了百户,他怕是得在总旗这位子上熬一辈子啊。

    东江虽是大明有数的几支新兴军事力量,但所谓‘龙生九子,子子不同’啊。

    毕竟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勇士,都是英雄,总是有些脏活、累活,需要他刘自强这种人来干。

    但今日却不同。

    这些时日,跟崔和的接触,刘自强的生活,简直就像是平静的深潭里,狠狠的被丢进来一颗大石头,而后,这块大石头迅速引发了连锁反应,直接将潭底的火山引爆了!

    刘自强第一次明白,哦~,原来生活还可以这样啊!原来弟兄们的官职,都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换来的啊。

    尤其是每次听到崔和说起,在长生岛,他的娇妻美妾,他的田地,他的宅院时,刘自强的心里,那简直是无比的羡慕啊。

    刘自强长的虽是老成,但事实上,他今年还不到三十五岁啊!

    这正是一个男人,最血气方刚、也是最成熟稳重、却又同时是爆发力十足的年纪啊!

    就算不为了女人,就算不为了享受,就算不为了财物,就算不为了功绩,但~~,他总得为他家那两个宝贝小子考虑考虑啊!

    他们的老子已经窝囊了一辈子啊,他刘自强又怎的可能再让他的两个宝贝儿子,再重复他的老路,一辈子,活的简直跟狗一样啊!

    所以,今天崔和邀请刘自强出战时,刘自强几乎没有犹豫,一咬牙便答应下来。

    一方面,这是出于对长生营出身、尤其是曾经是李元庆亲兵的崔和的信任,另一方面,明军形势如此大好,刘自强也豁出去了,他也想看看,他到底比他的那些老弟兄们,差在哪里!

    哪怕是就此战死沙场呢!

    但现在陈~良策将军已经加入了到了李元庆的麾下,李帅也一定会照顾他的家小的!

    此时,刘自强刚刚砍死了一个金自点的家奴,浑身的热血还在沸腾着,就像是高速转动的发动机里的机油,还没有开始冷却呢,这个狗日的夷狗子,居然还敢在他面前耍花样,真当他刘爷好欺负呢?

    刘自强虽然面向有些憨厚,但这厮力气可绝不小。

    此时,被刘自强这么狠抓着一顿左右开弓的大嘴巴子,金自点几乎要背过气儿去,满面都是血污,像个娘们儿一样哼哼着直叫。

    但通过折磨金自点,刘自强的自信心已经完全起来了。

    他将金自点丢在一旁,用脚踩着他的头,大呼道:“夷狗子,你他娘的还敢不敢说谎?还敢不敢骗你刘爷?”

    但金自点这时已经被他折磨的差不多了,根本没法给刘自强回应。

    一旁,崔和一直在笑着看着这一幕,并没有加以制止。

    与刘自强接触了这么久,崔和很明白,刘自强心里有心魔。

    这个心魔,想要破除,别人帮他肯定不行,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他自己。

    就像是他们当年,跟李元庆在复州第一次上战场时一样。

    不过,这时,崔和忽然发现,金自点的衣服,料子似乎不错啊。

    主要这是黑夜,黑漆马虎的一片,尤其是金自点这官袍有些太夸张了,根本不像是大员,反倒像是小丑,崔和便也没当回事儿。

    但此时,这么静下心来仔细一看,这金自点身上的官袍,竟然像是绵绸的。

    若是以前,崔和肯定也不认识啥子叫绵绸哟。

    毕竟,他就是个泥腿子出身的莽汉,跟在李元庆身边打打杀杀他很在行,若是玩儿些奢侈品,他简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但去年从南洋回来后,他的几个婆娘,非吵吵着过年要买身新衣服,主要是此次南洋之行,崔和的封赏不少,足有一百五十多两银子。

    他想了一下,的确也是该给他的几个婆娘整点新行头了。

    而且,他这几个婆娘想要的衣服,都是大夫人店里的好货,价钱还特便宜,不到二两银子便一件。

    于是,崔和在年前,便特地陪着他的几个老婆,去大夫人店里逛了几圈,让他的几个老婆们也彻底满了意。

    这时,他忽然发现,金自点穿的这衣服,跟他给他的婆娘们买的几件绵绸袍差不多。

    要知道,大夫人店里的绵绸袍,那可是都是采购的江南的真丝,由长生岛的工匠们精心加工而成,而后卖到岛上,那都是成本价啊。

    若是在放在市面上,那至少得十两银子往上,怕还不一定能买得到啊。

    但此时,这个满嘴胡言的夷狗子,居然也穿着绵绸袍。

    “老刘,快,快放开他。形势有点不对劲。”

    眼见着金自点就快要被刘自强踩得背过气去了,崔和忙上前来,把刘自强拉开。

    刘自强忙道:“怎么了?崔爷,咱们不浪费时间了,直接取了这鸟厮的首级吧?”

    崔和仔细的用手摸了摸金自点身上的布料,果然,跟他几个婆娘新衣服的布料几乎一模一样,他登时不由大喜啊,忙道:“老刘,快,快把这鸟厮扶起来。快,快给他顺顺气。”

    眼见崔和这模样,刘自强也不敢怠慢,赶忙令身边的士兵将金自点扶起来,又给他顺气儿。

    半晌,金自点终于缓过了一些,开始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儿。

    刘自强被吓了一大跳,忙凑到崔和身边,低声道:“崔爷,怎么了?这厮……”

    崔和嘿嘿一笑:“老刘,还好啊!还好这厮没给咱们弄死。你注意到这厮身上衣服的布料没?咱们今天,可能真的抓到了一条大鱼啊!”

    “大鱼?”

    刘自强还有些没反应过来,忙结结巴巴道:“崔爷,这,这鸟厮,他,他是个大鱼?”

    这时,刚才刘自强派出去的士兵,已经抓来了两个朝~鲜杂役,大喜道:“刘爷,朝~鲜官军的头子果然是叫金自点啊!”

    另几人也将这两个朝~鲜杂役带到了金自点身前,让他们辨认。

    但过了片刻,这两个朝~鲜杂役才反应过来,忍不住对着金自点用朝~鲜语破口大骂。

    崔和听得懂朝鲜语,登时不由大喜啊,一把紧握住刘自强的手大笑道:“老刘,咱们这次真发达了,真发达了啊!哈哈哈!这厮真是朝~鲜军的头头啊!快,快来人,把这几件死人衣服扒了,给他盖上,可别把他弄死了啊!”

    …………

    此时,在正面战场,明军已经完全掌控了主动权,主力已经直插进后金营地腹心。

    随着各项战报不断的通传到了前方,李元庆也带着三四百名亲兵,两百名投手,来到了大宁河岸边上。

    身边亲兵燃起了数百支旺盛的火把,围成一个巨大的‘凹’字型,将李元庆牢牢护卫在正中,也方便前方的弟兄们快速回来通传战报。

    这时,陈忠也策马赶了回来,哈哈大笑着翻身下马。

    “元庆,大获全胜,咱们今日可是大获全胜啊!狗鞑子的营地已经全部被咱们攻陷,至少还有两三千头牛,一万来只羊啊!”

    陈忠有些发福的脸上,满是鲜血。

    但他身体虽然有些发福了,可骨子里的血性气还在,只是与当年相比,体力微微落在了下风。

    李元庆也是大笑:“干得漂亮啊!大哥!对了,战马,战马呢?有没有留下鞑子的马群?”

    陈忠有些懊恼的拍了拍脑门子,“元庆,我正要跟你说这事儿呢!这些狗鞑子实在是太歹毒了!能带走的战马,他们都带走了,不能带走的,全都赶散了!咱们现在也不好搞。只能等到明天天亮了。”

    虽说早就预料到这个结局,不过,当听到陈忠真正说出来,李元庆心底里还是有些失望。

    此役,这些后金军可是有十多万匹战马啊!

    哪怕是能留下一万匹,也足够明军直接冲杀到沈阳城的了!

    但李元庆也明白,战马就是这些鞑子的命,在这般形势下,鞑子营地里中还有两万多人没出战,自然不可能把战马乖乖留给他们。

    不过,就算没有得到战马的战利品,这些牛羊,还有首级战功,也足以称得上是大明有史以来真正的超级大胜了!

    李元庆很快便调整好了心态。

    陈忠忙又道:“对了,元庆,大帅和陈继盛那边呢?情况怎么样?他们杀到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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