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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痛点。
王轶花打开了院子的后门,招呼了一声大花,便带着夏建朝后山走去。大花非常欢快的在前面的山路上奔跑着。
一条羊肠小道直通山顶,别看王轶花是青山县的大富豪,按理说她处优养尊,这样的路是走不动的,可今天的她走得十分的利索。夏建抱着猎枪,还要紧紧的跟在她的身后。
山顶上,松涛阵阵,四周的景色十分的美丽。在几棵柏树中间,有座小小的坟头,王轶花走了过去。站在坟前低声说着什么。
夏建有点不解的跟了过去,他轻声问道:“这是…?”
“我的初恋男友,也是我的第一任老公”王轶花抬起头,泪脸涟涟的说道。
夏建忙说:“不好意思,我不应该问你这个,让你伤心了”
“没事,事情过去已经好多年了。这是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没有经历过,你根本就不知道它动人在何处,你想听吗?”王轶花忽然夏建道。
夏建一愣,心里想,这可是人家的隐私,一般是不会说给别人听的,既然王轶花提出来了,说明她把自己真当成朋友了,他是没有理由拒绝的。
“呵呵!你如果方便的话,可以说给我听”夏建微微一笑说道。
王轶花掏出纸巾,擦干了脸上的泪水,她凄惨一笑说:“那你就听好了,我从头说给你听“
夏建点了点头,听着王轶花的叙说。
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好一幅人间仙境。这里是清山青的一处防护林,依着山脚,摆放着一排排的蜂箱,离蜂箱不远处,是一间用树枝搭盖的简易小屋。
王聪刚从城里干完活,走到这里时,他已口干舌燥,农村人没什么讲究,弯下腰,从小溪里掬起水就喝。要说这孩子也够苦命的,十岁哪年,父母开拖拉机在外谋生时,出了车祸,双双遇难,王聪便成了孤儿,好在村民们可怜他,东家借,西家凑的让他上完了初中,十六岁他便开始在县城里给人家干活,现年二十二三岁的他,长的斯斯文文,完全不像干苦力活的人。
忽然,从远处传来了一声女子哭叫的声音,吓的王聪双手一哆嗦,水全撒在了身上,深山老林,很少有人经过,这声音是从哪里传过来的呢?难不成……又是一声女子的哭喊,还夹杂着撕打声,王聪的脑子迅速转动着,眼睛飘过山脚下的小屋,他立即意识到,这声音应该是从哪里传过来的,从小胆小的他,不知哪来的勇气,抄起小溪边的一截木棒,飞似的奔向了小屋。
小屋的门大开着,眼前的一幕,让王聪不由得怒火攻心。就见小屋的木床上,端坐着一位二十一二岁的漂亮姑娘,虽然穿着土气,但她阿罗多姿的身材及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再加上一头瀑布似的长发,让人以为是模特坐在这儿拍写真。
姑娘轻启朱唇,呵呵笑道:“王聪,你这个呆子,我装的像不?”
“王轶花!你太过份了,那种叫声,在这山里听起来你知道有多恐怖吗?我还以为你被人……”王聪怒气冲冲的吼道,顺手把木棒摔在了地上。
王轶花从床边站了起来,脸色一正说道:“我装的不像行吗?你会过来吗?每天躲在远处看,能不能男人点,我都快被家里人逼死了,你再不过来见我,我就嫁人了”姑娘说到后边,鼻子一酸,竟然哭了起来。
原来她们俩都是山后面大王村的,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王聪从小好学,人不但聪明而且乖巧,王轶花好动,每次在同学间惹了事,都是王聪帮她平息,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上初中时,王轶花就喜欢上了王聪。
高中毕业后的王轶花,每天都黏着王聪,自然而然俩人的恋情就迅速升温,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可惹恼了王轶花的老爸王坏水,此人在大王村声誉并不好,虽然他家在大王村算得上数一数二的有钱人,但因他势利、小气,还歪心眼多,所以村里人都叫他王坏水。
当王坏水得知自己的心肝女儿喜欢上了从小就是孤儿的王聪时,他差点没有被气死,你说这王聪有什么好?除了父母留下的几间瓦房就再也找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了,而且人长的一点都不像干农活的人,一身的细皮娕肉。
自己只有一个女儿,他早就和村主任私下说好了,让村主任的三儿子做他的上门女婚。
村主任的三儿子叫朱贵,比王轶花大三岁,人长的五大三粗,小学没毕业就因为爱打架而被学校开除,慢慢借着老子在村里的势力,成了村里的一霸,整天游手好闲,酗酒斗殴,村里人见了他就像碰上瘟疫一样躲着走,可王坏水偏偏就喜欢这样的女婚。
心里早有了人的王轶花死活就是不愿意,她发誓,就算自己嫁猪嫁狗,也不嫁朱贵。王坏水为这事可算是费尽了心思,对女儿先说好话后用强制手段,打了不听,就关起来。
可他总不能一辈子守着女儿吧!歪心眼很多的他,就把女儿带到深山里为他看蜂场,这样就避开了王聪,他想让时间来淡化女儿心中的这段恋情。
可王聪虽说长的文弱,胆子小了点,但他骨子里有一股倔劲,每天为了能看上心爱的人一眼,他不惜多绕上二十多里山路,都要从王轶花家的蜂场前经过,这一切王轶花全看在眼里,痛在心上,而王坏水自以为自己的计策凑效,这不,今天一大早就丢下女儿上县城去了。
看着王轶花哭的如此伤心,王聪心里不由得一阵难过,他轻轻的把王轶花揽入怀里,用手抚着她的秀发说:“轶花,我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你爸只认钱,他说我有八万元就来找他,如果没有,他再看见我来找你,就打断我的腿,你说我从哪里去弄那么多钱,所以我只能每天偷偷的看上你一眼,就算走再多的路,我也愿意”
“傻瓜!我们为什么听他的,不如私奔,到南方去打工,然后结婚,我为你生儿育女,以后再也不回这儿来了”王轶花说着,有点害羞的把头往王聪怀里钻了钻。
看着怀里漂亮的王轶花,王聪再也忍不住了,他厚实的嘴唇慢慢的压了下去,多年的相思苦,变成了一丝干甜,从王轶花的舌尖传了过来。
“混蛋!你竟然乘我不在,骗我女儿干这种不要脸的事”一声怒喝,把甜蜜中的俩人吓的分了开来。
小屋的门口,站着一脸怒气的王坏水,本已五十多岁面容,加上他冬瓜似的身材,样子有点狰狞可怕,王坏水的身后,跟着的正是朱贵。
“好你个王坏水,还说你女儿多好,我还没娶她,她就背着你给我戴绿帽子,你给我听好了,下届村主任绝对不让你当,这事我一定告诉我爸,还有哪笔无息贷款,也给你取消”朱贵咆哮着,把手里提的两瓶酒往地一摔,扬长而去。
玻璃瓶的破碎声,如同刺在了王坏水的心上,他气得面色发紫,不停的在门口走了两个来回,忽然,他一弯腰,抓起小屋旁边的一箱蜜蜂,还没回过神来的王聪,两眼直直的看着王坏水,他不知道王坏水搬蜂箱干什么。
“快跑!”意识到危险的王轶花,猛的推了王聪一把。
可还是晚了,王坏水手里的蜂箱一偏,没砸准王聪,砸到了王聪的脚边,受到重创的蜜蜂一窝蜂涌了起来,直扑王聪全身,反映过来的王聪,一个箭步窜了出去,可人的速度比起蜜蜂的速度差远了,头上,脖子上,只要裸露在外面的地方,都成了蜜蜂攻击的最佳对象,一箭箭穿心般的痛。
不知被蜜蜂蜇了多少箭,几乎快昏过去的王聪心里清楚,他只有跑到县城,哪里的医院才可以救他的命,他不能死,为了王轶花,他要好好的活着,跑,只有拼命的跑,他才有活下去的希望。
当王聪醒来时,已是六天之后,听身边的护士说,他身上足足拨下了两百多支蜂箭,要不是好心人及时把昏倒在路边的他送到医院,这会儿他恐怕早都到阎王爷哪儿去报到了。
伤心的泪水顺着肿的老高的面颊流了下来,王聪不由得怨起了老天的不公,他更恨王坏水的歹毒,此刻要不是自己躺在医院,他真想找把刀去杀了王坏水,随之他又想到了王轶花,她现在不知怎么样了?
不管生活对自己如何不公,人只要活着,日子还得照样往下过。好在王聪在县城里打工的老板为人不错,替他交了所有的医药费。王聪为了感恩人家,几个月都没有回家,每天加班加点的为人家干活,给自己几乎没有空闲时间,这样他就没机会再思念王轶花了,不思念心便不痛。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就到了年底,王聪干活的地方放了假,他只好回家,刚一进家门,几个小时候的玩伴,听说他回来了,都跑过来看他,从玩伴的口中,王聪才知道,王坏水自哪天看到他和王轶花亲热的场面之后,再加上朱贵在村里添油加醋的一通乱说,他觉得没有脸面再在村里呆下了。
为了让女儿彻底对王聪死心,王坏水心一横,杀光了所有的蜜蜂,把蜂蜜一处理,带上钱全家南下,投奔云南养蜂的弟弟去了。这就是王坏水,他走时,不会给别人留下任何东西,就算一只蜜蜂,他带不走,也要杀死它,免得留下来让别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