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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岂知书剑老风尘。
叶且歌在临行之前,给陆小凤去了回信。告知陆小凤自己不日将至之后,叶且歌踏上了重游江南的旅途。
与上一次前去大漠相比,这一次,叶且歌的行程很顺利。江南花家和白云城早已通商,白云城的商船直接将叶且歌送到了花家的码头。
当年那一匹枣红色的蒙古矮马被叶且歌留在了中原,而如今三年已过,她似乎也长开了一些,虽然与兄长的身高差距还是那么大,不过至少不会再因为身量未足而连买一匹马都会被人调侃了。
叶且歌当年离开藏剑,初入江湖的时候是十五岁,而重来一世,她离开白云城的时候,也依旧是十五岁。唯一不同的是,当年的藏剑弟子,一身明黄色的轻甲身姿飒爽。而如今明黄成了皇室专用,叶且歌只得一身白衣,倒也显得清雅出尘。
碧王青君出炉之时粹入蓝焰,是以无需内力灌注,便会散发出幽幽蓝光。到底忒过引人注目了一些,在白云城之中尚且无妨,如今出门在外,叶且歌只得造了两柄纯银剑鞘,将两剑的光芒拢入剑鞘之中。
那两柄剑鞘材质说不上名贵,只是上面錾刻的图纹十足精致,乍看平平无奇,细细看来却是朵朵梅花错落——一如师父额上的那朵。
当时做完这两支剑鞘,叶且歌也是怔愣片刻,可是转瞬又有了明悟。那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念念不忘,而终年不忘的心事,是没有办法完全隐藏的。在不经意间,那心事便会变成你指缝之间泄露的细节。
叶且歌很难明白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制造这样的两支剑鞘,也很难明白自己为何回去为了从友人碎语之中拼凑的一人身上的零丁相似而远赴江南。然而等她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能够闻到满城的桂花香气。
人间苏杭,历经两世生死,叶且歌终于又踏上这片土地。
在花家的码头走出的一身白衣的少年公子,虽然背着两柄造型怪异的长剑,一看便是江湖人,可是却也很难不引人瞩目。更何况,如今那个小公子眉眼精致,眼角眉梢是温山软水的清愁,让人想要不由自主的靠近,抚平他的些微愁绪。
前世叶且歌便是凭着这幅好容貌、好气度,俘获了一干的红颜知己。而今生她的相貌未曾有许多改变,如今虽然有些青涩稚嫩,却更添一抹洒脱风度。
这样的一个小公子,从杭州最热闹的码头缓步而出,又怎么能不引起周遭人的注意呢?纵然安庆的民风并不开放,可是还是会有许多少女,悄悄挑起了自家马车与软轿上的遮帘,悄悄往叶且歌这里看。
这样的目光,叶且歌是习惯了的。出于近乎本能的礼貌,她浅浅的对周遭这些打量着她人会以微笑,而后寻了一家客栈。一来,她这一路舟车劳顿,虽然老友之间无需讲究那么多,可是叶且歌总要梳洗一番,不愿失礼与人前。二来却是,叶且歌也实在不知如今该去何处了——她与陆小凤的那位友人,花家七公子并不熟悉,贸然前去叨扰难免失礼。
而如今白云城的暗卫们已经提早告知她,陆小凤又沾染上了不大不小的麻烦,正在被人追的四处逃窜,就算叶且歌启用白云城的势力去找他,那也需要三日之后方才能有结果。
今日是八月十二,叶且歌知陆小凤并非失约之人,索性便不费那功夫,在此地静待中秋之约便可。
叶且歌本是随意寻一家客栈,进了房间之后便叫了热水饭食。在看见送来的澡豆上被人特地印出的“九”字的时候,叶且歌只能说着世间之事实在是太过凑巧了——不然,怎么她随便找的一家客栈,就是阿九的产业呢。
本就在出发之前与宫九的通信之中说过自己要来中原,所以对于这样的巧合,叶且歌也不甚在意。不过,在掌柜亲自端上几碟南海风味的菜肴和西湖的特色的美食时候,叶且歌还是惊了一下。
她不禁开始怀疑,阿九是不是把她的喜好公之于众了。不然怎么这个掌柜端上来的东西,全都是她曾经和宫九提起过的“心头所好”呢?
有一个太过贴心的小伙伴儿,有的时候真的是会让人受宠若惊的。默默的扶了一下额,叶且歌忍住叫来掌柜细问问的冲动,开始默默用饭。
这边叶且歌正在静待着八月之约的到来,另一边,一个一身白衣纤尘不染,唯有额角的梅花印迹成为他周身唯一的颜色的男子,也同样静静的坐着。他的长发本应该是如墨一般的黑,可如今却是入霜雪一般的白。白发没有让他显得苍老颓唐,反而让他如同九天之上的谪仙人一般。
此时尚且晨光熹微,屋中便难免有些昏暗了。寻常人家,若非陷在黑甜的梦乡之中,便会点起一盏油灯,在清冷的秋日清晨,寻求一点光亮和温暖。
然而在这座小楼之中,却并没有点灯。不仅如此,相对而坐的两个男子也仿佛连要点灯的意思都没有。
因为没有必要。
若是细细端详便不难发现,长发雪白的男子从未睁开过双眼,而他对面坐着的白衣公子,虽然笑容温暖,眼中却并没有常人应该有的灵动。仿佛是他的眼前有一层薄纱,让人忍不住想要替他拂开,可是却始终无能为力。
对于这样的两个人来说,点灯或者不点灯,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今时辰尚早,这两位白衣男子脸上却并没有丝毫倦容。花满楼泡了一壶清茶,抬手为叶英斟上一杯,温声道:“叶兄从漠北至江南,一路辛苦,何不多休息一阵?”
花满楼能够感受得到,这人身边的露气很重,显然已经在这里坐了许久了。
“多谢。”叶英接过茶杯,修长的手指划过光滑的杯口,若有所思的说:“今日是八月十三了。”
花满楼知他心中所想,便道:“叶兄不必挂怀,陆小凤不日将至,那位与陆小凤相约的叶小公子,也定然不会失约。”
在花满楼提起那句“叶小公子”的时候,叶英端着茶杯的手微微颤了颤,不过那只是很细微的抖动,就连杯中的茶水都没有晃荡些许。
叶英放下了手中的茶杯,对花满楼道:“连日多为叨扰花公子,叶某还未道谢。”
花满楼道:“花某与叶兄一见如故,又何来叨扰之说?”
其实以花满楼的年纪,至多算是叶英的子侄一辈。如今叶英与他平辈论交,却也不觉突兀尴尬。一是因为这两人实在是脾气秉性相投,颇有些一见如故就之感。二却是因为,如今以容貌来看,叶英至多是二十出头的青年,和昔年藏剑山庄年过半百的成熟稳重的大庄主、睢阳一役之中杀伐果断的主帅相比,都有些差距。
当年在大唐,虽然叶英并不见丝毫老态,可是岁月并不会不留痕迹。和周遭郁郁葱葱成长起来的年轻人相比,他的成熟早已淬入眼角眉梢、举手投足之中。
然而短暂昏迷在大漠,被玉罗刹恰好捡到,最终在西方魔教的总坛清醒了的叶英,却是一副青年模样。若非那一头白发尚在,便会让人不禁怀疑,是否是岁月流淌过的所有痕迹都被尽数收回。
玉罗刹并不是同情心泛滥之人,寻常人莫说是倒在他西方魔教总坛的门口,就是倒在他的房门口,他也只会嫌弃那人挡路,并不会施以援手。
而真正让玉罗刹停住脚步,细细打量那昏迷之人的,是妻子曾经心心念念,制造出来却没有上身过的明黄轻甲。那身轻甲被叶鸢妥帖收藏,时常拿出来端详,却因为不愿给叶家惹麻烦而一次都没有穿过。
而眼前这个倒地的男子,虽然身上的轻甲和自己妻子的那件有些微的不同,可是明黄色的轻甲,轻重双剑,这难道还不够说明此人的身份么?
心中微动,玉罗刹将人带入了西方魔教总坛。
而这人醒后说的话,便更让玉罗刹有些震惊了——他说,他是叶英。
如果尚在大唐,叶英这个名字的确就已经足够,这个名字一出,又何必再添其余赘述?
而如今是安庆,这个名字……和藏剑渊源颇深的玉罗刹心中蓦然浮现出一种猜测,于是求证道:“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心剑叶英?”
叶英没有否认,却觉有些异样,于是问道:“阁下可是明教弟子?此处是何处?”
西方魔教的前身便是明教,只是年岁久远,明教之名湮灭,再无人提起。此人一语道破,更加笃定了玉罗刹的猜测。
嘴角蓦然勾起一抹兴味的弧度,玉罗刹没有丝毫隐瞒的将自己明教教主的身份和此地乃是大漠的事实告诉了叶英。而后,他看着叶英微皱的眉头,“好心”的提醒叶英,如今乃是安庆,距离他的大唐,已经过去了六百年的光阴。
可是叶英,到底是叶英。
骤然知道自己所处六百年后的时空,他怔愣片刻,便想要一本《唐书》——前代史书都是后代所撰,如今国号更迭,大唐定然已没。可是在他失踪之后的事情,他必须要知道。
玉罗刹倒是没想到这人如此平静的就接受了自己固守的山河早已沦陷了的事实,心里蓦然就萌生出一股想要看此人变脸的恶意,于是状若漫不经心的说道:“叶庄主来得不巧啊,不然还能见见仅剩的两个藏剑弟子。可惜我家阿鸢去得早,如今的藏剑……只,剩,一,人。”
闻言,叶英翻书的手蓦然顿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