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关键证人

易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无错小说网 www.wucuoxsw.com,最快更新邬铃传最新章节!

    话说于敏之看着邬铃吃糕。

    不过小小的一块儿,不一会儿邬铃就吃完了。

    邬铃认真吃这块糕倒不是因为她觉得这种类似龟苓膏的东西多好吃,只是她觉得于敏之的眼神慈爱而温暖,就那样一直看着她,所以她要认真吃下去,满足的不只是肚子,还有自己的心,于敏之的心。

    “我吃完了。”邬铃甜美一笑。

    于敏之点头,摸了摸花白又整齐的胡子:“孩子……这些年在外面受苦了。”

    邬铃愣了,尚托着盘子的手就有些抖。

    苦,苦吗?

    邬铃觉得说不上,不禁抬头看了看站在一边的樊城,有他一直在,没有什么是苦的,不少酸倒是真的……比如现在,他就站在于念玔身边。

    若说真的受苦,最苦的怕是自己的母亲邬梦华,她才是这场宿命的挣扎里最苦的人。

    站在于老太爷旁边的婆婆把盘子接了过去,用手里的帕子擦了擦邬铃的嘴角:“丫头,还不跪下来磕头?”

    邬铃明白婆婆的意思,只是微笑,并没有动。

    说实话,邬铃就没打算认祖归宗,一来自己带着李澄完完整整的记忆来到南宋临安的于家,各种不明白都还不明白呢……不过短短一年,除了和邬梦华建立了感情,和于家别的人见面都不多,何况这些人都曾经直接或者间接地伤害过邬梦华,什么祖什么宗,和自己就根本没什么关系。二来,自从这次回到于家,看到的都是险恶和龌龊,亲情全无,人伦淡薄。自己回来其实就是和师傅凑个热闹,完全可以把曾经残存的那一点点自己都不太明了的念着于家的心放下了,所以认祖归宗——它就可以是一个笑话。

    “我……我……”邬铃看着老爷子和可爱的婆婆一时不知道怎么出口拒绝。

    “太爷爷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于敏之和蔼笑道,“当初你和你娘被赶出去的情景,太爷爷听关婆婆说了。所以孩子,你现在认祖归宗并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你总不希望那一纸休书永远伴着你母亲的尸骨长埋地下的吧。”

    对于这样的说法,邬铃没办法否认:“太爷爷,我知道认祖归宗这件事您作为于家的族长是可以决定的。”

    于敏之点头:“不止是我老头子,于家族中四位长老中的三人亲自落印的书信就在这里,允于家第十五代嫡女——于念玲认祖归宗,其母邬氏梦华牌位重回宗庙侍奉,择日迁其尸骨回溪口祖坟。”

    就有关婆婆把一封信拿了出来,展开捧到了邬铃面前,眼中都是温柔似水的笑意,看着邬铃只是看不够:“都这么大了,真好,还是这样爽利,出落得也好,比你的姐姐妹妹们都好看,不愧是于家嫡亲的孙女儿!”

    邬铃知道现在去看王氏会很招恨,但是她还是看了,并且是笑着看的,用那种最招欠的表情。

    看了三遍王氏之后,邬铃对着于敏之:“太爷爷。”

    于敏之点头:“有话你说。”

    “邬铃想今日太爷爷来不止是为了邬铃一事的,认祖归宗的事情还请给邬铃一些时间,而且据邬铃所知,这一封书信上还需一人落印才能作数,这个人现在还躺在床上。”不禁回头看了看挺直躺在床上的于硕宜和坐在一旁的于硕宜的灵魂,邬铃心中一时百味杂陈。

    于敏之摸了摸眉毛,半晌:“也罢,总是要替你出了这口气才是。我于家虽然世代经商,于诗书礼仪上不及儒绅冠士看得那般重,但也总是逃不过一个理字。”

    于老太爷说完这话,也不言语了,只是定定看着自己椅子的扶手,那是一块紫檀整雕的鲤鱼头。

    用鱼这样雕饰做椅子的并不多,听闻这是于硕宜在于老太爷七十五大寿时送给老爷子的,是按照从泗水捕来的鲤鱼样子请了全临安最好的木雕师傅雕琢,此时看来活灵活现,极为传神。

    “本是家务事,不想麻烦常大人,只是现在看来想瞒是瞒不住的,少不得扬了这家丑,也好警示于家后人,不再做出这丧心病狂,辱没家风的事情。”重重拍了一把紫檀鲤鱼头,于敏之深深叹气,便要起来。

    “于老太爷不必多礼,常怀亦是来此甄别此事真伪的,还尚无定论,只是兹事体大,所以才请了老爷子来。”常怀虽为地方官,但是于家世代临安旺族,出事便小不了,所以自己走着一趟是必须的。

    客套完毕。

    就有人衙役带上来一个人。

    这个人着深褐色短衫,裤腿也用绳子绑得紧紧的,正是行路打扮,脸上一道黑土,想是钻过什么低矮的地方,神情也很狼狈。

    邬铃皱眉,仔细看着,一时不得要领。

    “啊!”一旁雀薇却发现了端倪,“这……这个人……师姐。”拉着邬铃衣袖雀薇一脸欣喜。

    邬铃忽然有点明白:“难道这个人……是?!”

    雀薇忙点头。

    邬铃几乎抑制不住笑容去看樊城。

    樊城此时的脸色必须是“掩饰担忧”,必须是“一脸凝重”!因为这个人正是高识平,临安专治疑难杂症,尤其是无名痛疾的高识平高大夫。

    地上的王氏一脸惊慌,急急掩饰,却怎么也掩饰不住。

    于敏之本来睁开的眼睛因为看到了王氏的惊慌,此时又闭上了,失望厌恶之色浮在了铁青的脸上。

    “于夫人。”开口的是坐在正位的常怀,“你可认得此人?”

    “不,不认识!”王氏道,心里打鼓,本能地拒绝心里的恐惧,王氏忙挥手,挥到一半又觉得不对,这是高识平,曾经冠冕堂皇请到于家来,自己怎么说不认识呢?不禁试探地又看了看跪着的人:“只是……只是觉得也有点眼熟……有点像……民妇不常出门,认识的人少,也不敢就贸然认的。”

    常怀一笑:“夫人记性是好的,没认错,此人正是高识平。因三日前在庆县以毒治病,险些害了人命,这才被人告发,由本府派人拿住。”常怀道,说罢看着王氏。

    “这……这和民妇有何关系?”王氏低头,眼神飘忽地看着地面,只不敢抬头。

    常怀没说话,就有衙役上来驱赶高识平。

    高识平忙连滚带爬地跑到了于硕宜床前,只看了一眼便低头连声道:“正是,正是,这正是于家老爷于硕宜,那位,那位夫人也就是于夫人,是她请小的来医病的。”

    常怀摸了摸手上的一枚绿玛瑙扳指,拉长声音道:“你可看好了?就是你用了洛河粉的毒,使于老爷慢慢中毒,到现在形同枯木,昏沉不起的?”

    “小的认罪,小的认罪!”高识平忙不迭磕头道。

    不知道高识平经历了怎么样的审讯过程,又是怎么就心甘情愿招出这么大罪过的?邬铃回头询问一直在观察高识平的雀薇,却发现雀薇一脸不解。

    “怎么了?”邬铃碰了碰雀薇。

    “按理说,这杀人的罪过已经是最大了,若是证据确凿高识平肯定必死无疑,为什么这么快就承认了自己杀人的罪责,难不成还有什么事是让他更害怕的?而且他毒害别人家才被人告发的事情怎么就这么巧出在这档口?”

    邬铃看着雀薇:“呵呵……呵呵,因为于家有个好女婿呗,而且……高识平很可能还不知道于硕宜已经死了。”

    雀薇想了想,眼睛一亮:“那咱们是不是应该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一下?”

    邬铃点头:“就让高识平自己去诊断!看看他有什么反应!”

    雀薇点头,眼中水波忽起。

    有人比她快,一抹细微的蓝色飘散开来。只见还在磕头的高识平抬起头,向于硕宜移动了一下,颤抖的双手摸向于硕宜的手腕。

    或许前一刻他需要认的罪是提供给了于家□□,现在他需要认的罪是——杀人。

    恢复了清醒,在高识平自己已经说出了于硕宜脉象全无之后。想来事先预测好的并不是这样的结局,高识平有点懵,看着一众哭着奔过来的人们,眼神都是恍惚的。

    “既然你认了供毒之罪,看来现在于老爷归天也是你一手造成的。来人啊……让疑犯签字画押,关入大牢!”常怀道。

    高识平被衙役用堂棍夹着就向外拉。

    “不是!不是!不是我!我以来就和于家人说过,于老爷不过就是惊郁交加,加上外感风寒之症,一般的散瘀解寒之药就可以。是……是她!”忽然拉住堂棍,高识平竭力伸手指着王氏道,“是她!是她说要用猛药,要用——洛河粉!”

    “你胡说!”王氏并没有像其他姬妾一样去床前哀哀哭泣,而是时刻准备着为自己据理力争,“我何时说过?你信口雌黄,我乃是于家正氏,为何要谋害自己的丈夫?”

    “因为……因为你要把家产交到你儿子手中,所以你想谋害于老爷!因为你见于老爷这几年越发对三夫人好,害怕夫人之位不保!”

    邬铃碎碎念了一下:“这样的內帷之事这位大夫也知道啊?果然是‘神医’!”

    “这样的事情你一个打外面请来的郎中怎么知道?就敢满嘴胡说?看来一定是编的,为毁我夫人名誉,难道?难道你和这野丫头是一伙儿的?”一旁云娘出口相护道,声音甚是严厉!那气势是要把高识平活活说死才好!

    邬铃觉得自己又躺枪了,但是她朝着云娘露出了一个表情,这个表情叫:“你猜对了……又能怎么样?”

    “是你家少爷说的!他吸了洛河粉神智不清之后曾和我提起,说等他爹死了以后,就可以大批从我这里买洛河粉,就不用每次偷偷买这么一点儿,总是不够!”

    “你!你胡说!”于念璞的脸色不好看,可能是因为贺连踹的一脚,也可能是因为——洛河粉。忽然之间口吐白沫,于念璞话没说完就倒了下去……

    常怀带着朱仵作……于是朱仵作说:“哎呀,这还真是洛河粉中毒的症状。”

    邬铃心里一笑:嗯!当法医的都是好样的!

    众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互相都有些厌烦,又没人说话。

    “罢了,该怎样就怎样吧……”于敏之没有睁开眼睛,缓缓道。

    常怀挥手,就有衙役要上来带走王氏。

    王氏抱着于念璞,忽然抬头狠狠道;“是!老爷是吃了洛河粉,但是这不是我的主意!是老爷他自己,因为老夫人过世,老爷自己又久病,不免心中抑郁,听得洛河粉有解忧的功效,是老爷自己要的……我璞儿,我璞儿染了洛河粉之毒是因为不知洛河粉药性,要替他爹试药,完全是一片孝心!”

    此言一出,邬铃觉得——以后给外国人再讲诸如“恬不知耻”“颠倒黑白”的时候这个例子可以用得上了……

    只是,这赖到死人头上的事情要怎么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