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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都下课了,她很自觉地打算溜达到顾朗那里蹭饭吃,没有想到他今天正好在和卓菁菁以及另外一个学生薛凝聊天,顾朗问了他们不少事情,以确定是否要收两个人为徒,结果还是相当令人满意的。
“正好该吃饭了,走吧,请你们吃饭去。”顾朗刚一出门就碰见了明薇,“吃饭没?”
明薇瞅瞅他身后跟着的两个女生,奇道:“没呢,话说你带着两姑娘是想干嘛去?”
“吃饭。”顾朗道,“还有她们都是你学姐。”
明薇会有礼貌地喊学姐就有鬼了,她草草点了点头:“这附近有什么地方可以吃饭?”
请学生吃饭当然不会是在食堂里,这个点食堂也没饭菜好吃了,顾朗想想,来上班的时候好像旁边正巧有一家装潢不错的饭店:“就东门那边吧。”
“东门啊,好远的。”明薇张望了一番,“我的车好像停附近,你们等会儿我开过来。”
因为怕车子太抢眼,明薇还特地找了个偏僻的地方停,这会儿恰好和顾朗的办公室够近,然而就当她上车系好安全带,并且踩上油门的时候,明薇一个战栗,只觉得浑身发毛,她搞不清是怎么回事,车就已经开出去了,她正欲减速停下来,却猛然发现问题出在哪里了。
刹车竟然坏了。这么下作的手段都有人敢使?明薇心里一股火气蹭蹭蹭往上涨,一打方向盘,直接从顾朗面前开了过去,卓菁菁原本还在奇怪车怎么不停,突然看顾朗的脸色一变,就匆匆忙忙追了上去,卓菁菁和薛凝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也快步跟了上去,就见那辆无比拉风的跑车灵活地避开了行人,然后一头栽进了湖里,激起千层浪,引得周围楼上的纷纷探出脖子来看。
明薇是故意把车撞进水里的,她早就松开了安全带,砸破了车窗,从破损的洞里钻了出来,游到了水面上,只不过虽然她的水性不错,大冬天掉河里实在是太要命了,冻得她浑身发抖,顾朗站在岸边把她拉上去,脱了外套给她裹上:“怎么回事?”
“妈蛋有混账要弄死我!”明薇打了个喷嚏,“刹车坏了,肯定是有人动过手脚了,问题是我来明珠市才几天,谁好端端要弄死我?”
“老、老师?”卓菁菁和薛凝气喘吁吁跑了过来,顾朗揽着明薇的肩膀:“先回去换身衣服,有事等会儿再说。”
明薇冻得面色发白,都说不出话来了。
顾朗在想这里哪有浴室给她洗热水澡,卓菁菁就说了:“老师,去我们宿舍吧,宿舍里有热水和干净的衣服。”
“行。”顾朗嫌明薇哆哆嗦嗦走得慢,干脆把她打横抱起来,卓菁菁和薛凝在前面带路,她们的住宿条件很好,是四个人住一间,带卫生间和客厅,明薇站在莲蓬头下冲了好久的热水才觉得四肢百骸重新有了感觉,顾朗在外面就听她开始破口大骂:“哪个王八羔子嫌命长了竟然敢欺负到我头上来,别给老娘逮住不然我一定把他千刀万剐!”
能神气活现地骂人,就表示没什么问题了。顾朗一颗心先落回肚子里,但是随即眉毛就拧了起来,明薇的驾驶技术一向不错,好几年前闲着没事也爱做富二代和人飙车的坏事儿,想想也知道多半是车出了毛病。
问题是,谁会无缘无故弄坏她的车想要害死她?这段时间有他看着,这位大小姐应该没有时间去惹是生非吧?就算是有仇家,在明珠市也有人敢下这个手?那他倒是要佩服起对方的胆量来。
他凝眉沉思,却见卓菁菁和薛凝拎着几个袋子过来了,轻声道:“老师,衣服。”
“辛苦你们了。”顾朗刚刚拜托了她们两个人去附近买几件女装来,明薇是绝对不会穿别人的内衣的,不过说起来这两个学生也真是够惨的,跟着他第一天饭没有吃到,反倒是被结结实实吓了一顿,想到这里,他语气更和缓了,“刚才吓到你们了吧,别担心,没什么事情。”
卓菁菁和薛凝的胆子却不算小,毕竟敢大半夜在解剖楼里用功的女生实在是不多见:“老师,她没事吧?”
“没什么大碍。”顾朗云清风淡,不想把两个女生拖进这场漩涡里,“今天只是一个小小的意外。”
卓菁菁和薛凝对视一眼,识趣地没有多问。
明薇换了身衣服出来,一边拧干头发一边暴躁:“我非把那群混蛋碎尸万段不可!”
顾朗瞟了她一眼,示意她不要乱讲话,然后对她们道:“不好意思麻烦你们了,改天再请你们吃饭吧。”
“顾老师太客气了。”卓菁菁连忙回答,“算不上什么。”
顾朗拿了个塑料袋,把明薇换下来的衣服统统塞进去,她诧异道:“丢了不就完了,你还拿回去洗啊?”
“从今天开始,换下来的衣服不要乱扔。”顾朗的语气透出些许慎重来,“不要给人可乘之机。”
明薇的脑子刚刚被湖水冻牢了,现在解冻了就发现端倪了,她骇笑:“你不会觉得我出事是因为有人给我施展了巫术吧?”
“刚刚我让人把车给你捞上来了。”顾朗平静地看着她,“刹车完好无损。”
明薇瞪大了眼睛:“你不会以为是我脚抽筋所以踩不到刹车吧?”
“我没那么说。”顾朗看着她还在往下滴水的头发,“等会儿我让人查的事情就该出来了,是有人要害你,还是……到时候就知道了。”
明薇拧着头发,眉毛皱紧:“说起来,汪玥荷呢?”
“送到安全的地方了。”顾朗的朋友遍布天下,而且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我让个朋友替她看看有没有办法解除。”
明薇蹦跶了两下,好奇地问:“你真的相信有巫术?”
“我不能确定,但是我敢说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是没有办法用常理来解释的。”顾朗没敢和她说昨天去救汪玥荷的时候那股毛骨悚然的感觉,明明能轻松放倒看守的人,但是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像是被猛兽盯牢的猎物,有什么东西会随时随地蹿出来咬他一口。
“噢~说起来……”明薇拖长了调子,斜睨着他,“咱们能去吃饭了吗?被巫术搞死是小,饿死事大。”
顾朗忍了忍,没忍住吐槽:“吃吃吃,你再怎么吃都不见得你有胸啊!”
“关你屁事啊。”
好不容易坐下来吃了顿饭,顾朗傍晚时分载着她回去还特地小心地检查了一下他的车,没有任何问题。
“你那辆车,是修还是报废了?”顾朗想起来明薇的那辆车就觉得这娃败家,买回来才多久呢,开过没几次就给进湖里去了。
明薇顺手翻着他车上的杂志:“不要了呗,等等,车真的没问题,刹车没坏?”
“找了好几个人去看过了,没坏。”
明薇不敢相信:“我当时死命踩都停不下来,总不会是我给踩油门上了吧?这是在侮辱我的智商!”
顾朗没吭声,明薇咬了咬嘴唇,也不说话了。
调查的消息晚上就出来了,不管是公安局那边的人还是行走在黑暗世界的领头羊,都告诉顾朗,没人想打过明大小姐的主意。
和他关系比较要好的“龙爷”还和他开玩笑:“我说顾医生,谁敢在你眼皮子底下打你青梅竹马的主意?而且明氏集团的大小姐是什么人,谁敢惹那位姑奶奶啊,我们还要混口饭吃呢。”
另一通电话的内容更简洁扼要:“具体的身份查不出来,但是应该是外国的贵宾,在马来西亚有着相当特殊的身份,大使馆里的人虽然不肯多说,不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客人,不仅仅是马来西亚,那个人应该在其他东南亚的几个小国之间都有非常高的身份。”
这几个国家横跨几大洲,唯一能够想到的共同点就是宗教,但是和巫术相关的宗教不在少数……顾朗走到书房里,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厚厚的文件夹,那是他大学时代的功课,《论巫术与现代医学之间的联系》,如今时隔已久,有些笔记和资料都已经忘记了,正好趁机再温故知新一番。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宗教,与巫术相关的教派也不在少数,在东南亚一带,巫师具有非常高的地位,甚至在有些愚昧落后的国度里,还对政治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
在这些巫师中,地位最高,巫术的能力最强的被称之为大巫师,全世界的巫师不在少数,而有“大巫师”之称的却寥寥可数,也只有大巫师能够竞争“巫师之王”的冠冕,每隔十年会有一次“巫师之王”的竞争,至于是白巫师还是黑巫师,却并没有严格的区分。
最近的一次巫师之王的比拼就在下个月,地点是在太平洋上的某个小岛。
这就是之前顾朗能搜集到的所有关于巫师的资料,不是圈内的人能够知道的,也就是那么多了。
“顾、顾朗!”明薇行色匆匆拍着他的门进来了,顾朗被打断了思路:“干什么呢?”
“你看看我脖子上。”她惊慌的神色不似作伪,顾朗把她脖子上的头发拨开,看见她雪白的脖颈上一道红印,乍一看像是掐出来的痕迹,但是仔细一看:“是一只眼睛?”
虽然只有寥寥几道痕迹,但是的确是一只绘得栩栩如生的眼睛,明薇说:“我刚刚洗澡的时候发现的,见鬼了,这是什么玩意儿?”
顾朗按着她的脖子,手指一寸寸下移:“疼不疼?”
“不疼不痒没感觉,就是渗人得慌。”明薇忍不住要去摸,被顾朗一巴掌拍掉了爪子:“别去碰它。”
虽然没有感觉,但是有这么一个玩意儿在身上总是不舒服:“这是什么东西啊?”
“想听实话?”
“废话!”
“本来我还不敢确定,现在我可以告诉你,这百分之九十是巫术。”顾朗在书柜里翻找了半天,终于从犄角旮旯里翻出了一本破烂的小本子,“我给你查查。”
“哎呦这是什么?”明薇凑过去看,发现那都是一坨坨的扭曲文字,根本不认得。
顾朗也不精通,只能粗略看得懂一点:“当初去非洲的时候从别人手里买回来的纪念品。”
“人家去都是买特产,你怎么买个破小本回来,还有,谁好端端的旅游去非洲啊,你扶贫呢?”明薇摸着脖子后面的痕迹,不忘记损他。
“第一,我不是去旅游,我是去田野调查,第二,这个小本子指不定就有你脖子上那玩意的线索呢,真是的,昨天你贸贸然跑到人家房间里去,肯定是那个时候着了道。”
明薇有点心虚:“我这不是也没有想到吗,还以为最多有几个保镖,谁能想到会有巫师啊!和科幻大片似的。”
顾朗不理她,自顾自在灯下翻那本小册子,因为有不少单词都看不懂,他还又拿了本巨大的词典过来,明薇一看这样就犯困,干脆往沙发上一躺,没一会儿就睡沉了。
她是被烫醒的,睁眼一看吓了一跳,火都从她袖子上烧起来了,灼得皮肤疼得要命,明薇狠狠把胳膊撞到沙发上试图扑灭火焰,结果被顾朗一把抓住了手腕:“你干嘛呢?”
“我,”明薇定睛一看,她好端端的胳膊在那里呢,哪有什么火啊,分明是她自己花了眼,“诶,我刚刚明明看到着火了啊。”
顾朗松开她的手,雪白纤细的手腕上红了一片,他定定看着她:“是幻觉。”他把那本小册子翻到一页,和她念上面的注解,“这个咒语叫眼咒,非常好辨认,因为会在被施展者身上留下一个眼睛的图案,最开始眼睛是闭着的,等到完全睁开的时候,人就会……精神错乱。”
明薇脸上的表情非常精彩,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的,顾朗冷笑:“这次你总该长记性了吧?”
这只小金鱼吧,只有刚刚认识那会儿乖得和小猫似的,亦步亦趋跟在他后面,腼腆内向,还会脸红害羞,结果被明大海接到身边没多久,顿时露出了鲨鱼的本质,张牙舞爪,好奇心旺盛,天不怕地不怕的,她那二十四孝老爹就一天到晚跟着收拾烂摊子,只是那会儿都是小事,不是把同学揍了(其实他也跟着动手了),就是把人家窗户打破了(好像是他出的馊主意?),一直没长记性。
这回好了吧,摊上事儿了。
谁知道明薇倔强得很,冷笑一声:“我倒是要看看哪个王八羔子给我施的巫术!”
靠,这只金鱼是没脑子就光长胆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