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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无端蹲在那草堆前面,看着那个头顶狗尾巴草的年轻道士,他虽然只与杨小康有三分相似,但她每看他一眼,都能感觉到心脏在微微收缩。
她定了定神,好奇地问道:“你练的什么功夫?”
那道士眼睛亮了亮,兴致勃勃地道:“贫道这门功法叫做‘五斗神功’,公子有兴趣学吗?入门很容易的,只需要每天子时对着北斗七星吐纳一刻钟时间,等到外呼吸转入内呼吸,再……”
“停停停!”杨无端果断截住他,坚决地道:“我没兴趣。”
开玩笑,每天子时起床,那时候她睡得正香好不好?而且她是最吃不了苦的,从小到大老爹每次军训都整得她叽哇乱叫,所以大学毕业以后连家都不敢回。
那道士像是有点失望,从草堆里伸手出来挠了挠头,他的手很大,手指很长,指甲修剪得非常整洁。
杨无端有点恍惚地想,如果杨小康长到这样的岁数,应该也有一双这样的手……她的目光顺着这双手移到他的头上,发现他头发上沾着一片草叶,想也不想便伸手去帮他摘。
她的手指触到那道士的头发,他似乎怔了下,面无表情地抬头看她,杨无端也没觉得异样,不但摘掉大片草叶,还轻轻拍掉他头发上的渣滓,又替他把散乱的一缕头发拢到桃木簪后面。
她收回手,那道士依然看着她,杨无端自然而然地又对他笑了笑。
那道士缓慢地眨了眨眼睛,他有一双和杨小康长得极相似的眼睛,深刻的双眼皮,睫毛既长且密,但他没有孩子那样大大的瞳仁,他的眼睛只是黑,因为黑而显得幽深。
他用那双眼睛盯着杨无端看了许时,然后也笑起来。
他笑起来却又不像杨小康了,是另一种冰雪初融的好看,那股倦意依然淡淡地渗在他的笑容里。
两个人傻瓜似的对着笑了一阵,那道士笑着道:“贫道跟随公子有一段时间,观公子的神色,心里似有愤懑,人的七情六欲之中以‘怒’最伤身,若是公子信得过贫道,不妨将心事向贫道略诉一二,以消胸中块垒。”
“嗯……”杨无端托着下巴想了一会儿,又转着眼珠子瞧那道士,她对他有一种亲切感,或许是因为他长得像杨小康,或许因为他和苏庭嘉一样是道士,再或者,只是因为他无厘头的出场方式。
她笑:“你不需要走动发散了吗?”
那道士狡猾地笑一笑:“贫道已经发散得七七八八了,正好歇息片刻。”
杨无端笑着摇了摇头,就算明知他说的不是真话,也生不起气来。有什么关系呢,她想,她们根本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我……我本来没有生气的,”她打算席地坐下,又想起例假期间害怕湿气,只好换一个姿势蹲着,伸手揉着发酸的腿,慢慢地道:“虽然我今天并不想来留园,但来都来了,也无谓再闹情绪。”
她今天本想着打混一会儿就溜走,后来看着机会不错,胡乱对个下联写首诗,也就算达成杨瓒的期望了。
“可是后来……看到这群……人,”杨无端强忍住没把“草包”两个字说出来,冷笑道:“这些人大都身具功名,却连如此简单一个上联都对不上,真让我怀疑,他们的功名是怎么来的?就算是真刀真枪考的,难道除了八股文什么都不读,什么都不会?‘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这就是我们的士子,端朝的未来!”
“我看着他们每一个,他们心里只有湖对面的姑娘,美色、权势,或者还有金钱,没有一个人肯睁开眼睛看世界。他们在这个园子里享受春光,却不知道沿江的大堤根本脆弱得不堪一击,农人每天夜里不敢安枕,战战兢兢地害怕洪水一朝淹没他们的家园;他们不知道北狄在边关蠢蠢欲动,我们的大好男儿流血奋战,呈上来的军报却被当成废纸。他们不知道,这美景良辰随时可能变成虚设,只要走错一步,端朝就是下一个宋,下一个明……”
她深吸一口气,平复一下激动的心情,不好意思地道:“或许我太苛刻了,他们还很年轻,难免天真一点。”
“那么你呢?”那道士用那只大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饶有兴致地问:“你难道不比他们更年轻?说起来你这样的年纪忧国忧民才让人奇怪吧?”
“我?”杨无端苦笑着摇了摇头,轻声道:“我才不是忧国忧民。我只是个心肠很软的人,小时候父亲总骂我是‘妇人之仁’。我害怕见到一切苦难,那会让我不舒服。所以是为我自己,我必须让眼前所见的这个世界变得更好一些……”她想起大学时候的导师曾经说过:“学法律的人不要去理什么法律尊严法律神圣,那都是放狗屁!你只要问问你自己,有没有良心,有没有社会责任感?”
要她说,连良心和社会责任感都是太虚无的东西,她其实是一个普通的自私的人,但她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
“怎么办?”她把脸埋在膝盖上耽了一会儿,闷声闷气地道:“越想越觉得我这气生得好没来由……”只能解释为例假期,所以情绪波动剧烈。
“呃……”那道士搔了搔头发,问道:“现在还生气?”
杨无端摇摇头,双手在地上撑了下,借力站起身。
“谢谢道长,你说得对,心里不舒服讲出来就好了。”她踢了踢蹲太久了酸麻的双腿,笑呵呵地拍了拍那道士的肩膀。
那道士还蹲在那里,藏在一团草中间,头顶着几根狗尾巴草。他抬首道:“公子是今科的举子吧,明天便是会试,考中进士就能做官。贫道虽然没有做过官,却也知道做官是一件两难的事,夹在百姓和朝廷之间,心肠太软可是做不好官的。”
……他仰头看她的样子真像杨小康。
杨无端闭了闭眼,轻轻地道:“我小时候的偶像是吉尔菲艾斯大公,那时候觉得大公真是圣人。可是长大了才知道,大公也是有私心的,如果让他在人民与皇帝陛下之间选择,他再痛苦也会选择皇帝陛下。我庆幸我从未面临这样的选择,也但愿将来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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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无端前脚刚离去,看似无人的树丛中立即奔出两名侍从,急慌慌地将那道士从草堆里扒拉出来,服侍他换掉脏兮兮皱巴巴的杏黄袍。
丁新语随在两人身后缓步而出,依然是双手负在背后,面上看不出丝毫表情。
那道士笑眯眯地道:“怎样?”
问的没头没尾,丁新语却似听懂了,淡淡地道:“天真。”
他顿了顿,斜瞟一眼,又道:“王爷何以要委屈自己亲自与她对答?”还装道士,什么“五斗米神功”,亏他想得出来。
那道士,或者该说是端朝除了皇帝之外的第二人--睿王百里顼依然是那副不正经的死样子,笑得见牙不见眼地道:“在我小时候,父王曾经教导过我:‘要了解一个人不能通过别人的眼睛,别人的耳朵,除了你自己,谁也不能给你最准确的答案。’”
丁新语若有所思了一会儿,道:“那王爷有什么高见?”
“你说的呀,她太‘天真’。”一名侍从想取下粘在睿王发间的叶片,手刚伸出来,便被他轻轻挡开。
百里顼自己摘下那片叶子,夹在指间转来转去,笑微微地道:“不过天真有两种,譬如有一条路上布满陷阱、前有强盗,后有猛兽,有人说‘我不怕’,于是去走这条路,这是‘真天真’。但另有一个人,她明知道这些危险,她也知道怕,但她清醒地衡量过,觉得自己有必须走上这条路的理由。这,叫做‘假天真’。”
丁新语皱了皱眉,直接道:“下官不明白王爷的意思。”
睿王随手将那片叶片弹到草丛中,道:“我没什么意思,但是她很有意思,我很想看看她能在官场上走到什么程度。”
“王爷……你明知道……她是女人。”丁新语目光灼灼地盯住百里顼道,四年前杨无端还是个孩子,可以瞒住他的双眼,但今天她已经是个女人……男人都是兽,只要时间足够,他们总有一天能扒下猎物的伪装。
“更好。不但有趣,而且安全。”睿王伸了个懒腰,笑道:“像你我这样的人,如果手中没有捏住一个人致命的把柄,又岂敢托以腹心?”
他背转身,又道:“当年父王与李逢春结义,又何尝不是如此?”
丁新语不赞同地看着他的背影,李逢春李状元虽是女儿身,却是他一向景仰的士林前辈,哪里是杨无端这样的小丫头能比的。
睿王却已越过这个话题,摸着下巴苦苦思考起别的事。
“我说……”他放弃地摇了摇头,回转身来,满脸疑惑地问道:“‘吉尔菲艾斯大公’是谁?本朝有这位公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