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莫非小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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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忆很清楚,东方不败其实并不在乎他自己是不是一部小说中的人物,是被人创造出来的又如何?他一生敢爱敢恨,敢作敢为,他一生随心所欲,诸事全凭心意,这些可都不是假的。他活着,活得就是自我。

    东方不败所不能接受的,仅仅是因为他所要竭力隐藏的秘密被别人知道了,甚至,原来他的秘密像一个笑话一样,竟是世人皆知的。他觉得难堪,他觉得忍无可忍。他的骄傲不允许他被人肆意评论。

    不知道东方不败会不会去香港找金老爷子算账,九十多岁的老爷子可禁不起吓的……一时间,简忆仿佛想了很多东西,又仿佛什么都没有想。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在大脑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抓住了东方不败的手,开始带着他往外跑去。

    “这……这……”李子木眨了眨眼睛,这一闭眼一睁眼的功夫,他就只能看到简忆和他化妆师的背影了。刚刚那短短十几秒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李子木总觉得自己好像无意间错过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恭喜你,孩子你命大福大,错过了教主大人的银针啊!】

    凤镜夜推了推眼镜,岔开话题,说:“李子木是么?能请你帮我一个忙吗,可以给我们准备一个小笼子吗?我们刚刚捡到了一只狸猫。”确切地说,是小雍正捡到的。

    小雍正特别喜欢小狗狗,他当年还是皇帝的时候,还亲自给自己养的小狗设计了衣服。这待遇,估计他那些女人里面都没有几个能有的。可是小狗需要遛啊,他们如今都跟着简忆到处跑,哪有时间养狗呢?再加上,小雍正喜欢的是类似于京巴这样的小狗狗,可是简忆等几人普遍喜欢的都是大狗狗——虽然他们意见也没有统一,有喜欢小哈金毛等傻二的,也有喜欢马犬黑背等酷炫的——他们嫌弃小狗太爱叫了,于是,小雍正要养小狗狗的要求就被“无情”地拒绝了。

    大概是想要养宠物的愿望太强烈了,这次来云南,小雍正竟然捡到了一只狸猫。虽然不是小雍正一直心心念念想要的狗,可是猫猫也很可爱呢。这只狸猫身上大部分的毛都是金黄色的,只肚子上露出一小片白毛,而它尾巴尖上还有一点点灰黑色的毛,看上去十分可爱。最好玩的是,它的眼睛周围也有一圈灰黑色的毛,看上去像一对黑眼圈。这样的狸猫野生得居多,但是小雍正捡到的这只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倒像是家养的。它的胆子还非常小。

    作为Nana,既然小雍正都已经把那只狸猫捡回来了,一只圆滚滚的小奶娃娃抱着一只圆滚滚的小狸猫,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出于对“孩子”纵容,凤镜夜对于小雍正养着这只狸猫也并无意见。不过,在养之前,凤镜夜决定要先带它去看下宠物医生,别的不说,至少要给猫猫剪下指甲,除下寄生虫,以确保这只猫不会伤到家中的“孩子们”。

    李子木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这位经纪人的意思,是让他不要再过问简忆和他化妆师之间的事情了。

    简忆拉着东方不败一路狂奔,他觉得自己两辈子都没有跑得这么快过。他因为这么剧烈的运动而踹不上气,但是,他不想停下来,确切地说,他不知道在停下来之后,要对东方不败说些什么。

    很多事情,不是当事人,就没有发言的资格。

    教主是一个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的人。这样的人,若是真的心理崩溃了,他大概真的能毁掉整个世界吧。

    简忆跑得太快了,一时不注意,整个人都被地上的小石子绊了一下,他整个人连带着被他拉着的东方不败都要往前摔倒了。简忆吓出一身冷汗来,只觉得在一瞬间,自己的心脏都跑到嗓子眼了。就在这时,他整个人突然飞了起来……对,就是飞了起来,教主不知道什么时候挣开了他的手,正抓住他的肩膀,带着他飞了起来。

    这轻功太太太……太刺激了,饶是简忆胆子大,可现在这种情况,依然让他忍不住啊啊啊地叫了起来——这么高,这么快,只要教主一松手,他简忆就要变成竹门日心乙(简忆两字分开)了啊!或者,还会摔得更碎一点?

    云南多山,山上多树,最后停下来的时候,简忆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教主的落脚点在一棵很高很高的树上,他一松手,简忆根本站都站不稳,只好赶紧抱上了一根树杈子。简忆哆哆嗦嗦地说:“教、教主,下次咱们要飞的时候,你能先给我打个招呼吗?我都还没有心理准备,就让你冷不丁地这么一提,真是要被吓死了……”

    教主看了简忆一眼,眼神幽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树皮有些粗糙,简忆觉得自己的掌心被磨得有些疼,可是他不能松手,一松手就掉下去了。

    简忆不管教主是怎么想的,只管自己不紧不慢地说下去:“死,我是不怕的,我都死过一次了,是车祸。车祸,你知道不?就是两辆车相撞,车头都被撞得一塌糊涂了,那么粗的钢管从我身上穿过去,那可真疼啊,碎玻璃糊了我一脸……要是一下子死了,那也罢了,偏偏老天爷不愿意立刻就收我,我还撑了一段时间……那可真残忍呢……”

    “但是,你看,我现在活得好好的,连所谓的心理创伤后遗症都没有,我照样敢开车,照样敢坐电梯,即使电梯里又小又暗,有时候会让我联想到自己上辈子死亡的时候……人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好运能重生一次,潇洒恣意也是一生,痛苦煎熬也是一生,我何不活得自我些?”这群大神们估计早看出来此简忆非彼简忆了。

    “嘿,你是不知道,我上辈子真的是个好人呢!这可不是自夸,我的养父出自书香门第,放在□□以前,他家里算得上是真正的名门大族了。虽然,到了我养父这一辈的时候,那些辉煌都已经不在了,可是一个家族的家训依然沿着血脉传了下来,我养父就是一个君子,他一直以家训来要求训诫自己。而他的很多想法都影响到了我,认真谦和、光明磊落、乐观向上、自制宽容、与人为善……我虽不敢说自己全数做到了,可是我真的在努力做一个好人。”

    “但是,我得到的是什么呢……呵呵,一个猥亵儿童的变态。无论证据怎么显明我是无辜的,可是我已经被世人定了罪。前途尽毁,养父也因此被气死了……”简忆自嘲地笑了笑,“在这世上,不是好人就一定会有好报的,所以,在做好人之前,你首先就要对自己好一点,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境遇下,你都要过好自己的生活。”

    圣经里有一节经文说,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简忆不愿意去做一个好人,这也不意味着他就要做一个坏人。他只是觉得,很多事情只要顺遂本心就够了,对得起天地,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没有必要去成为“别人眼中的好人”。

    简忆看着东方不败,东方不败也看着他。

    阳光透过稀稀疏疏的树叶落下来,让简忆脸上的表情看上去有些斑驳。

    简忆忽然笑了,特别特别明亮的那种笑,他的眼神清澈如那一角明丽的晴空。

    简忆放开了自己的手,他整个人迅速向地面摔去。这颗树很高,地面上还有很多枯枝倒刺,他背对着地面摔下去,那些树枝也许就会穿透他的身体,就像他上辈子临死前被钢管穿透一样。

    摔下去,非死即伤。可是简忆依然松开了自己的手,他明明说过要好好地珍惜现在的生活的,不是吗?他明明说过,既然重生一世,他一定要潇洒恣意为自己而活的,不是吗?

    可是,现在,他将选择权交到了教主手里。

    千钧一发之际,教主动了。他的身影快得让人肉眼抓不住。下一瞬间,简忆发现自己以一种公主抱的方式,被教主大人抱在怀里。等等,这剧本不对啊!东方不败才是需要拯救的公主啊!他简忆明明是打到恶龙英勇无比的骑士啊!

    教主淡淡地说道:“本座知道斯内普就在附近,如果我不救你,你摔下去也无甚大碍。不过,你的心意,我心领了。”

    “咩?”简忆眨了眨眼睛,傻兮兮的,讨好似的对教主笑了一下。

    斯内普教授!你身为巫师的优势到底在哪里呢!差评啊,你又一次被教主发现了啊!

    东方轻笑了一声。他不会告诉简忆,在简忆放开手,将一切选择权都交到他手里时,他其实是震撼的。不过,就在他接住简忆的那一瞬间,他闻到了教授身上特有的苦药味。

    简忆这明摆着是算计了他,但是,为了那一瞬间的震撼,他决定原谅他了。

    好好活下去,呵,可不就是如此么?

    作者有话要说: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