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赏金猎人

西门绯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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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务所那里回来之后,陆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探有关张凯和王丹的相关事宜。

    虽然笔仙一事有惊无险,但是毕竟自己和贺雨璇都是通灵一脉,而张凯和王丹却是不折不扣的普通人,虽然根据冷若冰所说,她并没有对这俩人下毒手,但是谁能保证他们不会因为这次超自然灵异事件留下什么心理疾病或者说阴影?

    抱着负责到底的态度,陆城忐忑地回到了学校。

    一经打听,他才明白了那晚自己逃离后两人的遭遇。据寝室里的其他两人所说,张凯和王丹是第二天被教学楼上早课的学生发现的。在发现昏迷不醒的两人后,该学生果断的拨打了120的电话,并即时将两人送往了医院就诊。所幸,经过医生诊治,一男一女都相安无事,只是因为精神上的过度刺激造成了大脑皮层缺氧,从而出现了短时间内的深度昏迷,也就是俗称的吓晕了。

    对这个解释,陆城倒还真是佩服的可以。

    也幸亏是这俩人同时晕了过去,要不然,让他们看到了自己原地起飞、飞檐走壁的模样,还真不知道得惹出多大乱子。纵使一生撒谎无数,他也没办法尽善尽美的编出一个像模像样的理由,解释自己是如何在情急之下小宇宙爆发,激发出了超人的潜能,平地一跃三尺高,世间无我这般人~

    然而更令陆城意外的是,从医院回来后,这俩人看彼此的眼神明显就不对了!

    以前四个人在一起的时候,王丹叫张凯是叫张师兄,但是自从两人一起住院调养,并安然回到学校后,她对张凯的称呼突然就变成了“凯”。

    简短的一个字,包含了多少的浓浓爱意和单身狗的眼泪辛酸?单是两人对视时那互相想把彼此融化的眼神,就足以把那股恋爱的酸臭味传递到大洋彼岸的情人海滩!

    陆城惊了。

    这回是真的惊了。

    他没想到这么一次针对他的笔仙惊魂,竟然到头来促成了这么一段姻缘。据王丹所说,张师兄是她见过的最勇敢的人,在她最恐慌害怕的时刻,是这个男生握着她的手告诉她不要担心什么笔仙的诅咒,自己会一直守候在她的身旁。

    无心插柳柳成荫。就是这样一个天赐的契机,让单身了近二十年的张师兄一举脱贫,成了万千单身狗心中教科书式的人生赢家。从头到尾他什么都没做,甚至连最初下手的目标都是超人气学妹贺雨璇而非人家王丹,他所付出的,仅仅只是彼此惊慌失措时,一个给妹子以安全感的眼神。仅此而已~

    对这对新人,陆城还是报以了祝贺的态度。

    怎么说呢,虽然内心深处还是有点小小的羡慕嫉妒恨,但是毕竟是自己的室友兼兄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这也是人家的命~

    唯一令大家缺憾的是,作为这次活动的发起者,灵异社团的新任社长,仅仅只在组织了第一次社团活动后便注销了自己的社长职务,并悄无声息地选择了转学。

    没有人知道她的去向,甚至因为出现的时间太短,很多慕名询问的学长学弟连她的面都没见着,就无奈地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小插曲成为了灵异社的最大灵异事件之一。一个校花级美女的消失,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令人捶胸顿足的遗憾。

    “可惜雨璇没能见证我们的幸福。”和张凯牵着手的王丹摇了摇头,语气中带着一丝惋惜。

    陆城不置可否地跟着摇了摇头,慰勉地看了一眼同样表情的冷若冰。

    “会有机会的。”他淡淡地说,像是对两位正值热恋的新人,也像是对自己身旁冷若静水的鬼灵。

    ……

    在同两位兄弟商量好之后,胖子很快便打来了通知陆城他们前往先父故居的电话。

    看得出来,他生意上的情况应该真的挺急迫,陆城倒是愿意相信,如果不是真的很需要钱,这个儿子倒也没那么丧心病狂老爷子刚刚入土就来迫不及待地瓜分遗产。

    循着名片上的地址,陆城跟老板娘一起开车来到了那个位于乡间的旧址。张凌端赠送的那辆法拉利因为被唐月绯嫌弃太过招摇所以被租去了二手车展,得来的收益,被她很勤俭持家地换成了一辆符合阶层身份的夏利。

    因为这个,陆城憋屈了好一段时间。

    名车如绸缎,穿惯了好衣服突然有一天蔽体之物变成了夏利这样的麻布,任是谁也会产生一点心理落差。

    好在车子再好,在这俩人的手里终究也只是个代步工具。

    完成了行程之后放那儿不去管它,装作那是别人的车,这样想着,陆城的心里好受了许多。

    宅子的规模并不小,算上两层楼的面积,应该也抵得上一座小型的城中别墅了。陆城心说怪不得他们家老爷子不愿意搬去城里住,乡下空气好,这儿的住宿条件又不差,有这么个养生的好去处,谁还愿意去城里?

    唐月绯的眼睛也在发亮,不过她注意的倒不是房子本身的住宿,而是周围的山水格局。

    “远处有丘陵地形,延绵成线,是风水中典型的地行龙,而这做房屋所在的梁线龙骨,刚好位于延伸的龙脉之上,是大气运聚合之地,然地气太盛,恐生山精鬼怪,故择水而居,结合院落朝向人为摆出了一个‘蛟龙吐哺’局,以此分庭抗礼,互成犄角,天人之相,大吉大利!”她看远山又观近水,连连称奇,赞不绝口。

    陆城抹了一把冷汗,看这妹子一副挥斥方遒的样子,真不好意思去拆她的台。

    “《鬼吹灯》还没看完?”

    他当然知道鬼瞳一族和看风水完全是不沾边的,之所以这么问,是他清楚地记得在王晨家的古宅前,这妮子也是这样一副煞有介事地样子对风水局点评了一番,然后告诉自己最近在看《鬼吹灯》。

    “早看完了。”唐大小姐不屑的撇了撇嘴,“最近在看《盗墓笔记》。”

    “果然。”陆城苦笑了两声,“我就知道。”

    “喂喂喂,什么意思?”眼看被人小瞧了,老板娘当即就不服气了,“虽然上述专有名词全是我瞎编的,但是这间房子的布局绝对是风水位大成之所。依我看,不是老爷子在选址时请了高人指点,就是这家去世的老爷子本身就对风水有所研究。”

    “是是是!”陆城可没什么兴趣跟女生较劲,一心只是顺着她的意思结束这个话题。这个房子的风水位与他何干?只要没有因为地阴之气发生尸变,或者生出什么山精妖怪,就一概不在他操心的范围之内。

    正说话间,大金牙的人已经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看见来的是自己请来的帮手,忙不及把两人请进了屋。

    真正一进门,陆城才发现原来自己一行已经算是来迟了。几十个平的客厅里,已经或站或坐的挤下了五六个人。

    这些人里面除了自己老板娘和大金牙,明显分为了两拨。

    “这是我的两位兄弟。”胖子分别指了指两拨人里为首的两人,做了介绍。

    那个带着黑框眼镜的中年人是他的大哥孙翰林,看上去颇为老成,也更为稳重,西装革履,身边跟着的是了类似于文秘职务的小年轻。

    而陆城更关心的则是他的身后,那个咧嘴微笑,露出一排大白牙的年轻人。

    不仅仅是因为对方身上雄浑深厚的灵能感应,更是因为他在他的身上感受到了一丝熟悉的气息——黑龙。

    这份气息并不张扬外放,却瞒不了深谙其律的陆城,在进屋的第一时间,他就感觉到了和自己身上那条墨色苍龙纹身系出同源的强大力量。

    猜得出来,那应该就是大金牙的哥哥请来的帮手。

    站在屋子一角,打扮时尚的年轻人是大金牙的弟弟,孙墨言。

    这个倒是没出乎陆城的意料。

    每个世家都该有这样的配制。

    成熟为重事业有成的大哥,凡事中庸善于经商的老二,以及最后一个放荡不羁不务正业最好还是三流歌手的老三。

    因为老大要成为整个家庭的顶梁柱,而老二自小姥姥不亲舅舅不爱,所以要和家人疏远淡薄不相往来,至于老三,那是年轻、张扬、以及“最像父亲年轻时候”的代名词。他的存在是为了给这个平淡无奇的家庭制造不和谐的因素,将年轻的叛逆、反抗注入这个老旧陈腐的家庭,也只有这样安排矛盾,这个家族才有故事可言。这是所有港片、侦探故事中的惯有套路,而很显然,遗产分配,也永远是这类故事的大主题。

    今天的这种局面显然也没能例外。

    让陆城有些失望的是,这个老三并不是什么流行歌手,而是大学毕业后的无业游民,爱好摄影诗歌,把过不少妹子,虽然不会唱歌,却是和设定一样的风流不羁。

    理所当然,他的经济来源,也是父亲的财政支持。现在老爷子去世,这笔不菲的遗产对他而言自然是同样重要。值得一提的是,在他的身后,站的也是一位看上去颇具手段的女孩。这个留着长长红发的小姑娘倒是很有非主流的潜质,看到陆城和唐月绯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也不做回避,只是眨了眨眼,比了个剪刀手的姿势——如果不是确信在对方身上感受到了非普通人的气息,陆城倒真的会以为这是那二世祖的第几十任女朋友。

    不难看出,为了这笔传说中的遗产,兄弟三人应该是各尽其能八仙过海了,这点从在场几位来客的并非等闲都能轻易看出~

    而他们自己,自然无需介绍。

    场上的形势一目了然。

    胖子孙济仁对两位兄弟打了个招呼,“这是我的请来的两位高人,陆城和唐月绯。”

    “你们好~”红发小姑娘俏皮的打了个招呼。

    “嗯,美女哦。”孙翰林身后的年轻人也投来了寻味的目光,顺带对唐月绯吹了个口哨,“至于你,”一转眼,他凌厉的目光已经转向了和他眼神如出一辙的陆城,“你是个很有意思的家伙。”

    “是么?”陆城礼貌地笑了笑,“你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