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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和黄璨吵过了,她说会找人删掉帖子。”
“好。”
“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让你受委屈了,你不会生我的气吧?”
“不会。”
左晨旭满意了,他笑眯眯地说:“我就知道你一定不会怪我的,等过两天你病好了,我带你出去玩。”
“不用。”孟樱笑着摆了摆手,“你刚回来,工作肯定很忙。”
“忙是肯定的,但又不是不能休息。”左晨旭回到省城犹如鱼回到水里,创业资金由家人支援,还有其他叔叔伯伯帮忙,起步不会太难,他对自己有信心。
孟樱打理这一间铺子就觉得足够,对于他的创业也没有什么可以聊的话题,只能说:“那你加油。”
她笑意温婉,眼波温柔,左晨旭一下子看出了神,他想起黄璨骂孟樱是“白莲花”,白莲花是什么意思他知道,类似的热帖也看过不少,记得有一回学校里也发生了类似的女汉子正室怒打白莲花小三的绯闻,那天宿舍夜聊,大家观点不一。
有人说:“现在网上总骂什么绿茶婊白莲花,妈的老子就喜欢温温柔柔的女人不行啊?非说是作,怪不得要分手呢,是我我也分手。”
“哎哟,你们还挑,我只要有女朋友就烧高香了,不管是什么性格我都供起来当菩萨。”单身狗也有单身狗的怨念。
“晨旭你说呢,黄璨可是我们系花,就是脾气不大好,以后有你受的。”
记得那个时候他刚和黄璨在一起,就喜欢她那骄矜傲气的模样,不小家子气,那才是北京的气度:“你们懂什么,我就喜欢她那样子。”
那时候百般好,现在想想他就想不通了,怎么会喜欢这样一个女人,明明像孟樱这样不争不抢的性格更好。
所以说,怎么能怪男人喜欢小三,明明就是女朋友胡闹折腾,所以他们才忍不住找了更能理解他们的女孩才对。
左晨旭在心里为自己开脱着,难免起了些心思,没有黄璨对比,他还真把孟樱当老朋友看,可现在越比越不是滋味,越想越心猿意马。
“樱樱,那个人是谁啊?”左晨旭纳罕了好久,以孟樱的性格,不会随意让不熟悉的人近身。
孟樱沉默片刻才说:“是我朋友。”
“男朋友?”
不是。孟樱这两个字都到了唇边,可看着目光炯炯的左晨旭,不知怎么的突然心生忐忑,说出口的便成了:“还不是。”
不是?还不是。
中文的词汇多么微妙,不过一字之差,态度天壤之别,可偏偏都是否认。
左晨旭感觉到了,他笑了笑,有点漫不经心似的:“怪不得看我和看仇人似的,还没追到你就严防死守。”
孟樱微微蹙眉,霍云松昨天生气的原因并不是他和她那么亲近,他还不至于那么小气,他生气是因为左晨旭枉顾她的性命,但左晨旭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这样不算高明的挑拨让她罕见地心生不悦:“没有这样的事。”
“啧,嫁出去的女儿才是泼出去的水。”左晨旭并没有意识到关键,口中调侃道,“你还没和他交往呢就这么对我呀,我会伤心的。”
孟樱抿了抿唇,没有说话,左晨旭看了她一会儿,脸色也不好看起来:“不是吧樱樱,我们俩多少年的交情了,我说两句你就不高兴了?”
“没有。”孟樱不想让朋友不开心,连忙说,“我只是有点不舒服。”
左晨旭的目的已经达到,也不继续纠缠:“那我先回去了,你好好休息啊。”
“好。”
一直到左晨旭离开,孟樱心里绷紧的弦才松下来,
霍云松拿了温水和药片进来:“晚上想吃点什么?”
孟樱也没想到有一天和朋友说一会儿话会像打仗一样累:“喝粥吧,谢谢你。”
“想吃甜的还是咸的?”
“甜的吧。”
霍云松答应下来,下楼进厨房用榛子松仁熬了一碗粳米粥,怕她嘴里苦,还多加了两片果脯,看起来就像是西门大官人曾吃过的榛松果品白糖粥了。
孟樱吃了小半碗就说吃不下了,霍云松也不勉强,拿了温度计给她量了体温,37°8,他什么也没说,替她捻好被子:“你先睡一会儿,如果晚上烧上去我就要送你去医院了。”
“谢谢你照顾我。”孟樱知道霍云松这么无微不至地照顾她是因为喜欢,但人家毕竟是招来看铺子的,能这样当保姆忙前忙后,怎么都该道声谢。
昏暗的灯光下,霍云松微微一笑:“是我的荣幸。”
孟樱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以为已经睡了很久,可看了看时间只过去三个钟头,她断断续续地做梦,梦一醒就忘了个干净。
迷迷糊糊中,她感觉有人在喊自己:“阿樱。”
她费力撑开眼皮,含含糊糊地问:“我发烧了吗?”
霍云松轻声说:“我带你去医院,你起来把衣服穿上。”
孟樱听话得拿了衣服往身上套,可袖管半天都伸不进去,霍云松扶着她的手臂帮她穿上了外套,她穿得是睡袍,没办法在外面再套一条裤子,霍云松只能多拿了一条披肩盖上:“趴到我背上来。”
孟樱在他的牵引下趴到了他背上,霍云松背着她下楼出门,一直往医院里走。
家里没有车,从这里走到县医院大约要二十分钟,大晚上的,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孟樱睁开眼看了会儿,意识到自己在他背上,小声说:“我自己走吧,我能走。”
“没关系,很快就到了。”
孟樱闭了闭眼睛,好像只过了一秒,但下一刻她看见的就是护士给她的手背扎针了,霍云松一手环着她的肩给她依靠,一手虚按着她的手腕方便护士扎针。
针刺进皮肤里,有一小段的血液回流,他低声问:“疼不疼?”
孟樱摇了摇头。
护士摁住针,抬头对她笑了笑:“你男朋友对你真好。”
孟樱想要说话,可喉咙发涩,活像是被黏住了一样,就这么一耽误,护士已经利落地替她粘好了输液针,霍云松提着瓶子带她去位置上坐好:“最近冷冷热热,感冒的人多,病床满了,你先将就一下,一会儿我再去问问有没有空床。”
他蹲下来把披肩盖在她腿上,又问护士要了个一次性的纸杯倒水给她喝。
水润泽了喉咙,孟樱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没关系,我这样就好。”
“饿吗,我带了点吃的。”霍云松从塑料袋里拿出了一个青团。
孟樱什么都不想吃,捧着纸杯把水喝完了。
药液顺着针一点点进入血管,孟樱觉得精神渐渐好了起来:“你可以回家先休息,我一个人可以的。”
“不行。”霍云松条理分明地给出理由,“第一,你总要有人帮忙提瓶子去厕所,第二,还要有人能帮你去倒水,第三,就算你都能自己做,我不放心,第四……”
孟樱等着他说第四,谁晓得霍云松点到为止,不往下说了。
“第四是什么?”她问。
“第四,我怕我一走,会有人取而代之。”他不知道前世的孟樱有没有生这个病,如果有,今天来探病的左晨旭也一样会带她去医院,一个失意,一个生病,多好的机会。
孟樱被他逗笑了,她撑着头,慢慢说:“你好像觉得我一定会喜欢上晨旭一样,可我们认识那么久了,只是朋友。”
“都是朋友,左晨旭和陶柏一样吗?”霍云松反问。
陶柏对孟樱的感情他很清楚,他喜欢孟樱是喜欢她身上淡泊又温柔的气质,他和她说话舒心又随意,兴致来了可以聊到天明,多年不见也不会生疏,这样的感情比爱情更难得。
何况,他知道自己不是非她不可。
“我没有办法保证自己一生一世都喜欢sakura,”前世的陶柏曾经那么和他说,“如果有一天我爱上了别人,我肯定会伤害她,所以我宁愿就到此为止。”
爱情永远比友情难以控制,他不够爱她,所以不敢去赌自己今后会不会变心,所以宁可只做最好的朋友,那反而可以长长久久,欢欢喜喜。
霍云松很欣赏陶柏的放弃,这不是懦弱,而是爱护。
但左晨旭不一样。
孟樱也感觉到了,可她说不清为什么不一样,只能说:“朋友可以有很多种。”
“如果只是朋友,那自然无妨,可很显然他并不希望只是朋友而已。”霍云松给她添了半杯水,“他对你有企图,我看得出来。”
孟樱不禁莞尔:“我并没有那么讨人喜欢,小时候我比较内向,所以很容易被人欺负,他只是习惯要保护我而已,对他来说,我就像是妹妹一样,是你想多了。”
她想,也许是因为霍云松喜欢她,这才患得患失,一会儿觉得她喜欢左晨旭,一会儿又觉得左晨旭喜欢她,可实际上很少会有人喜欢她这样性格的女孩子,是他想多了。
“那要不要打个赌?”霍云松眨眨眼,“我相信我作为情敌的直觉。”
夜深人静,输液室里绝大部分的人都陷入了沉睡,墙角的电视机里放着重播的电视剧,孟樱的身体还是绵软无力,可精神不错,她竟然说:“好的呀。”
“那如果我赢了,”霍云松微微垂下眼睑,睫毛轻颤,“你就认真考虑我,好不好?”
孟樱托着腮问:“那如果我赢了呢。”
“那你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到,我都答应你。”
孟樱又问:“要是我想你离开呢?”
“如果你真的那么无情的话。”霍云松温柔地注视着她的眼睛,“那我只能走了,可是,你会吗,阿樱?”
孟樱将视线转到自己扎了针的手背上,良久才说:“我不知道。”
霍云松倏然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