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襄王有意

青青绿萝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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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樱对这一次同学聚会很重视,这表现在她去许裁缝那里做了一身新裙子,浅青色的丝麻长裙,花纹像极了《捣练图》里仕女所着的襦裙,孟樱十分稀罕,立即买下做了长裙。

    许裁缝戴着老花眼镜,笑眯眯地看着她试穿:“我就说这里只有阿樱能把这布穿得好看,你说是不是?”他问的是靠在窗边陪孟樱一起来的霍云松。

    他侧头微笑了一下:“是。”

    虽然知道孟樱做新裙子不是为了给他看,可当他看到那么鲜活美丽的孟樱时,他觉得其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真好看。”他由衷称赞。

    孟樱是美人吗?这恐怕很难说是,她不过是县城里的平民姑娘,并没有令人一眼惊艳的美貌,甚至他们初见时,她已经憔悴病重。

    但他从未注意过她的容貌,他只是喜欢她而已,因为喜欢她,所以蹙眉顾盼之间,便觉得心悸不已。

    孟樱像是被他说得难为情了,一头钻进更衣室里换下了裙子,不过好心情还在继续,因为她路过一家饰品店的时候买了一把珍珠回家串手链。

    教程是网上下的,线是普通的钓鱼线和细钢丝,教程很详细,有各个步骤的分解图示,但孟樱研究了半天发现自己好像没有点亮这个技能,只能遗憾地放弃。

    她转眼去淘宝上下了个订单。

    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孟樱从梦里醒来,迷迷糊糊地去上厕所,没想到霍云松的房间里还透着灯光,她一时好奇就敲了敲门。

    霍云松很快就把门打开了,孟樱“你……”了一个字,后面的话就梗在了喉头——她看见霍云松桌上的那个珍珠手链了,那串珍珠手链的花型很复杂,中间一层的主体交织成四叶草的花纹,上下还各有两层波浪纹,如果不是因为特别美,孟樱也不会兴起编织的念头。

    但看起来复杂,编起来更复杂,她今天尝试了一下午都没有成功。

    可现在,那串被编织好的珍珠手链就静静放在那里,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着温柔的光泽,美得不可思议。

    “你还没有睡?”霍云松像是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似的,随口说,“那正好,来试试看,不知道有没有大了。”

    他拿了手链围在她的手腕上量尺寸,不大不小,正好可以扣上。

    “看起来可以。”霍云松把手链松开,“给你。”

    孟樱怔怔接过,声音轻得听不见:“你是干什么呀?”

    霍云松快速眨了眨眼睛,像是没有想到她会那么问,他看了她几秒钟,顿时笑了:“阿樱,我说过我喜欢你。”他的笑意弥漫开来,“我既然喜欢你,当然是想讨你欢心,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孟樱看出来了,正是因为看出来了,才觉得无所适从,她一直没有想好要怎么面对他那天看似突兀实则顺理成章的告白,幸好霍云松从没有提起过。

    但他不提起,并不代表他没有动作。

    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笑容,每一个动作,都在不断地诠释着“我喜欢你”。

    熟睡醒来,夜色浓重,万籁俱寂,孟樱比白天更容易打开心房,她微微垂着头,指尖拨着手链上的一颗珍珠,低声说:“你不要这样,我可能……”可能没有办法给你回报,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你,会不会喜欢你。

    “那并不重要,我喜欢你,并不一定要你也喜欢我。”霍云松口中说着安慰她的话,内心却早已有了决定,可越是有了成算,他的语气越是温和动人,“喜欢一个人就好比是太阳东升西落,春天树木发芽,都是自然到极点的事,你不必强求。”

    如果一切顺利,自然不必强求。

    可若是路途坎坷,如不强求,他拿什么来改变命运?

    但他的态度安慰到了孟樱,她松了口气,又有些愧疚地看着他,霍云松见机不可失,立即抱了她一下:“真的没关系,很晚了,早点睡吧。”说罢还在她的发上吻了一下。

    这天时地利人和,孟樱愣是没发现自己被占了便宜,还一脸愧疚地回房间睡觉去了。

    霍云松觉得大晚上的没白演这出戏,要知道他八点多的时候就把手链编完了,愣是拖到这个时候演那么一出,和当年陈阿娇费尽心力找司马相如写《长门赋》有得一拼了。

    不过……他后知后觉地发现,刚才那一抱和前世他抱孟樱感觉区别很大。

    前世他抱过她很多次,心里只有怜惜痛惜,但今天孟樱是半夜起来的,只穿着睡裙,里面应该……没穿内衣。

    霍云松想明白了,他在黑暗中笑了起来,差点忘了,晨钟暮鼓二十年是前世的事了,今生的他才二十七岁,还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呢。

    顺理成章的,他夜里做了一个很美好的梦。

    第二天孟樱发现天井里晒了床单,她瞅了两眼,多嘴问了句:“怎么今天洗,天气又不好。”

    今天是个阴天。

    霍云松拿着簸箕去倒垃圾,无比自然地回答:“我昨天做了一个梦,”顿了两秒钟,又补充,“和你。”

    孟樱整整过了五秒钟才反应过来他话里的涵义,她面红耳赤,心跳加剧,这种感觉太陌生了,以至于她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你流氓!”

    “是人之常情。”霍云松非常坦然,甚至他昨天在意识到了自己的*后还松了口气。

    出家了二十年,执念不改,但要是生理上无欲无求了,以后生活好像会不大和谐。

    如果说霍云松之前的行为话语都只是暗撩,那么这个颇具暗示性的梦就很直白地点明了“我喜欢你”这句话中被隐含的部分。

    我喜欢你,那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喜欢。

    很奇怪,从霍云松在那个雨天踏进这里开始,孟樱虽然偶尔觉得他说的话暧昧不已,但从没有感觉到侵略性,换言之,她不觉得害怕,没有想过要逃离。

    霍云松太君子太出尘了,她知道他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但霍云松特有的气质使得她很难对这样一个人产生情愫,孟樱看他就好像是看被寄托了美好寓意的梅兰竹菊。

    那种喜欢和欣赏,不是爱情。

    这一点,连霍云松本人都没有想到,二十年红尘外的生活给予了他旁人没有的气质,也淡化了他的性别魅力,如果是前世二十七岁的霍云松,或许更容易让孟樱喜欢上。

    在爱情中,荷尔蒙的加成是必不可少的,通常的悸动都从生理开始,再燃烧到灵魂。

    幸好,现在明白这一点还不算晚。

    而代价是孟樱整整一天都没有理他。

    五一前一天,左晨旭又给孟樱打了电话,告诉了她聚会的地点,是市里的一个五星级酒店,说是市里,但其实开车也不过二十分钟的车程,“我前两年回去过一次,变得挺多的,到时候我来接你,免得你找不到地方”。

    “市里我比你熟,怎么会找不到地方呢。”孟樱微微笑着,声音很温柔。

    左晨旭在电话那头揶揄她:“是吗,那是谁在自己家门口的巷子里迷路了半个钟头?”

    “那是我五岁的时候。”孟樱哭笑不得,“你不要再提起来了。”

    “三岁看老,你们小姑娘就是方向感不好,到时候迷路了我还要去找你,总之,后天我来接你,快到了给你打电话。”左晨旭压根没给她说不的机会,已经替她做出了决定。

    孟樱只能同意。

    2号下午四点多钟,左晨旭给孟樱打电话,说在路上,大约还有二十分钟就会到了。

    孟樱已经换上了新裙子,梳好了头发,正靠在窗边看书。

    霍云松决定不在今天与左晨旭会面,如果左晨旭在孟樱家中看到有陌生男人存在,也许会起警惕之心,他在没有把握之前不会贸然暴露自己,所以他很自然地说:“既然今天你要出去,不如提前关门吧。”

    “好啊。”孟樱对关门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当天的快递送走,一天的生意就算是结束了。

    “那我出去拿衣服。”天气渐渐热了,霍云松前两天特意去许裁缝那里订做了两件衬衫,就是为了这个时候找借口离开。

    孟樱没有丝毫的怀疑就同意了。

    半个钟头后,左晨旭到了孟樱家门口,他熟门熟路地进屋,看到的就是倚在窗前看书的女子,清丽婉约,一如少年时。

    “樱樱。”左晨旭手腕一抬,把原本挂在食指上晃悠的车钥匙一把握进了手心,他一屁股坐到孟樱对面,上上下下打量着她,笑意掩都掩不住,“路上堵车,我来晚了啊,不过刚才差点没认出你,我还以为走错门了呢,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了啊。”

    “你又乱讲。”孟樱合上了书,“从小到大就爱欺负我。”

    左晨旭颇为得意:“也只有我能欺负你。”

    孟樱怔了一下,低下头没说话,她从小就是内向腼腆的性格,一直招人欺负,从幼儿园开始,左晨旭就在她身边充当着保护者的角色,有人对她挥拳头,他就敢把拳头砸到对方脸上,把人打趴了就得意洋洋地揪着她的辫子说:“你真没用,总是要我保护你。”

    “不过没关系,我会一直保护你的。”

    “只有我一个人能欺负你。”

    孟樱觉得自己应该是会被这句话感动的,这句话又霸道又温暖,她的少女时代曾无数次被感动过,那让她觉得自己是很特别的。

    但奇怪的是,这次没有。

    她甚至升起了一个荒诞的念头,为什么要用欺负来作为占有的奖赏呢?

    像霍云松说的,一直陪着她,只有让她一个人了解他,不是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