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奶瓶捍卫记(1)

一度君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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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奶瓶捍卫记(1)

    第二天一早鸭子就起床了,他的动作很轻,可老子还是醒过来,醒来后也不想动,半眯着眼睛偷窥他换衣服,临出门时他过来轻轻抱了抱老子,那隔着被子的轻轻一拥,GM,老子确实是非常感动。

    抱完,他又下去抱了抱嘴嘴。

    = =

    ……GM,你还是当老子什么也没说罢!

    老子一直睡到九点半,有人敲门。

    我以为是鸭子妈,开门的时候才发现门口站着那个所谓的‘老邻居的女儿’程程。

    穷摇阿姨,老子活了三十来年,终于要和小三交锋了么?!

    >_

    好吧,老子承认偶尔无聊的时候会看些韩剧、狗血小言之类。有一条是铁的定律,那就是——主角一定比小三漂亮!!!

    老子昂起‘高贵的头颅’,正打算摆一个自信的POSS,但是突然发现一件事情:

    她今天穿了一套类似医生三代弟子服的时装:一件嫩黄色的毛衣,下面是白色的短裙,同样色系的短靴,画着淡妆的脸上,青春打底,明丽而活泼。

    而彼时老子正着纯棉的睡衣,发未梳,脸未洗,处于半清醒状态。

    这……老子汗了,GM,就算老子是主角,就算女主魅力无可挡是狗血小言的铁律,但是他娘的这装备悬殊会不会太大了?!

    >_

    比美放弃。

    GM,难道这场狗血小言里老子不是美艳型女主,而是心地纯良几近小白的女主?!

    于是好吧,狗血小言铁律二:女主一定心地善良、以德报怨、弱不经风,女配一定贪慕虚荣、心如蛇蝎,阴险狠毒!!

    于是……GM,作为一个心地善良、以德报怨、弱不经风的女主,我应该先把她让进屋里是咩?!

    所以老子就将她让进去了,然而老子忘了这个家还有另外一名成员——而更不幸的是,当老子想起来的时候,嘴嘴已经上去和她亲密接触了……

    于是女配被狗咬了。老子看着她雪白的腿上那个紫中浸血的牙印,也不禁叹服了——嘴嘴,你他娘的还真是六亲不认呐!!!然后是第一个想法:鸭子,你那儿有卖狂犬病疫苗么……

    = =

    把嘴嘴关到卧室,其实我本来是想扶她下楼的,小区外面有诊所,应该是可以打疫苗的。但是女配气势不减:“姓苏的,你少来装好人!!!我和点点有二十六年的感情,你和他才认识多久?你有我了解他吗?”

    她的声音已经带了哭腔,GM,其实老子一直是个颇有风度的人,我很少跟MM一般计较。但是此情此景,怎么看怎么有点老子正在欺凌柔弱女子的嫌疑哇!

    而且那个血印在她雪白的腿上确实是有些刺眼,她不痛老子都替她痛,所以当时老子便一片好心地扶住她提醒:“我说,你腿上不痛啊?还是先下楼打个疫苗、消个毒啥的吧。”

    她一听,更不得了了:“你还说风凉话!!”然后把老子一推,眼泪就滚了出来:“我上小学的时候他已经会背我回家了你知道吗?!你凭什么用这么一副嘴脸和我说话,凭什么!!!”

    女配哭着跑了。我只有叹气,傻瓜,有些东西,一旦你放手了,就不再属于你了。不管什么原因,不管有多少曾经,都不会再属于你了,明白么。

    关上门放出嘴嘴,它还在低吠,老子喝了它一声,它悻悻地走开了。没过多久,鸭子打电话过来,老子想着莫非女配去给他告状了?说老子放狗咬她?

    老子吐血三升,GM,难道老子竟然就是那只含冤莫白型的女主么?!

    真是人生何处不狗血!!

    = =

    接起电话,我想我也不用跟他解释了,咱就按着被黑狗的血和泪浸透的剧本,当一回受虐媳妇一般的女主吧!

    于是……

    “龙儿,起床了没有?我来接你,下午我们出去玩?”

    呃……GM,他不是应该兴师问罪么!

    “呃,起了。”老子想想,还是决定自首:“鸭子。”

    “嗯?”

    “刚你那个青梅过来这边,被嘴嘴咬了。”

    “程程?严重吗?”

    “啃了一口。”

    “你先换衣服,我打电话看看她在哪。”

    “喔。”

    于是……GM,原来老子是恶人先告状的女主啊!>_

    后来呢,鸭子没有和我一起出去。那个程程说医生让她留院观察,让鸭子中午去接下明明放学。鸭子打电话问我要不要一起去,老子去个毛!

    于是就拒绝了。

    然后老圣就打电话给老子,说真梵回来了,让老子出去吃饭。老子去抢鸭子的车,他这辆是黑色的雪佛兰科帕奇,整辆车空间很大,外观很是大气,嗯,老子很是满意,就直接开出去得瑟了。

    一个多小时后,老子在花猪学校门口找着了真梵、花猪和老圣。花猪死嗑要老跟老子一起坐,车便交给老圣开了。

    老子一直未曾想到,就真梵那小样竟然还是国家公务员。说实话,我很怀疑他天机战士那一身伏龙套装的红翅膀——不会是用公款砸出来的吧?!= =

    车从绿化良好的公路行过去,老圣问我们目的地,花猪兴致高昂,要求去大龙潭公园,并扬言要让我们见识一下她大导游的本事。车中三人同擦汗,曰:“别了,已经见识过了。”

    也许是老子已经老到逛不动公园了,这里湖光山色虽美,却总觉得没有了往上面走的兴致。只有花猪蹭蹭蹭地往上爬,真梵颇不放心地跟在后面。

    老子找了一个亭子坐下,示意老圣——你们去玩,老子在这里等着!

    他却也跟着坐了下来,一坐下来,手就往包里摸烟:“鸭子今天在干嘛?!”

    老子也学着他的样子从盒子里摸了一根烟,示意他:给爷点火。

    他拿了打火机帮我点上:“死人妖,程程昨天给我电话了,问你和鸭子的事。”

    他斜眼看了看老子,又吐了个烟圈继续:“她和鸭子从小玩到大的,后来大学毕业去了上海,在那边……呵呵,和别的男人好上了。”

    老子对故事的始末不感兴趣,无非是太多太滥了的薄情故事,但老子对那个男人感兴趣:“她看上的那个男人,比鸭子还好?”

    老圣就笑了:“她不喜欢鸭子做兽医,呵呵,那几年,宠物医院没有现在好做,她觉得男朋友是个治猫治狗的,很没面子。”

    我抬头看老圣:“你说,鸭子爱她吗?”

    老圣避重就轻,开始继续讲故事:“后来呢,她就和那个男人结了婚。但是你知道,男人对女人,婚前婚后,那当然是不同的,不是每一个男人都像鸭子这样,能够有求必应的。”

    老子基本上能猜到这个结局:“所以她就离婚了,带了孩子回来找鸭子?”

    老圣笑:“其实那时候他们的矛盾还不到这种程度,只是后来她不断地和男人吵架,特别是有了孩子以后,不断地拿男人和鸭子比。你知道,这是男人的死穴,没有哪个男人能忍受自己老婆天天念叨着前男友的好吧。于是不满的就不再是她一个人。

    然后呢,两个人就吵架,吵烦了就动手。一动手,有时候就没轻没重,有一次,”他比划着指了指胳膊:“那男人用凳子把她的手砸脱臼了,然后才开始闹的离婚。”

    “其实男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算再怎么生气,又怎么舍得下手把自己的女人打成这样……”他神色颇有些稀嘘,最后又笑:“当然,你我是不担心,你不把鸭子的手打断已经是阿弥陀佛、谢天谢地了……”

    = =

    我靠在小亭漆得朱红的栏杆上抽烟,看烟圈融在风里,淡得不留一丝痕迹。

    “老圣,你说鸭子爱程程吗?”

    他点头,很肯定。

    “那你说鸭子爱我吗?”

    他笑着反问:“死人妖,你爱他吗?”

    我不知道,爱这个字眼,对于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已经太过肉麻可笑,不过见过几面,相处不满四天,就算爱,能有多爱?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爱你,但是死人妖,他是真的想要和你在一起,”他掐了烟,起身:“你不用担心程程,至少鸭子的父母,是绝对不可能接受她的。你只需要当做不知道这个人,就可以了。而鸭子……既然他和你在一起,只要你不离开他,他绝对不会离开你。”

    这个想法倒是和老子不谋而合,老子起身拍拍他的肩:“放心吧,老子会看好自己的奶瓶儿的。”

    老圣:= =

    及至逛完半个公园,老子已经两腿抽筋了,真梵提出他请吃饭,(小声)可以报销的。但老子想着鸭子在家也不知道干啥,得,干脆一块回鸭子家罢!!

    鸭子的房子,真梵他们自然是来过的。

    一路上楼,开门的时候就见着鸭子妈,她脸色还有显而易见的阴霾,在见到我的时候又多云转晴:“可是给回来了,妈还怕不知道路呢!”

    她拉着我的手进去,又招呼着老圣和花猪他们坐。

    老子进去就发现了她脸色不好的原因——程程和程明明也在。

    作者有话要说:PS:谢谢花开漫漫好友捉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