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她还有一个天才的哥哥

倾我至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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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昔看了我一眼,说道:“你怎么捉到兔子的?”

    我学着金昔的语气,说道:“捡的,这里到处是兔子。”

    金昔幽幽一叹,说道:“连椰子都要爬树去摘…哪来的兔子给你捡?”

    我没好气说道:“你还怕我捡死兔子肉来毒你啊?吃就是了呗,给。”

    我把那串兔腿放在了她的面前。

    金昔摇摇头,说道:“你前面喂我吃了很多蛋…我…我不饿。”

    想到这里,金昔脸上浮现了绯红色,眼如桃瓣,晴若秋波,低下头不敢再看我。

    于是我拿着兔肉跑开了,跑到了金昔五米之外的地方。

    “金昔,张嘴。”我对她说道。

    “啊?”金昔不明所以地抬起头,而我精准的把一小块兔肉给扔进了她嘴里。

    “唔…”

    金昔连忙用手捂着嘴,将那块兔肉慢慢咽下去了。

    “这就是我怎么弄来兔子的,我直接扔石头砸死的,不然你以为坐着,就有兔子上门啊?”我得意地走到了她面前,说道。

    “好…好吃。”金昔说道。

    “你快点拿着吧,总是客气个什么劲,我那里还有一整只呢,你拿着,我再去烤!”我没好气地对她说道。

    “谢谢…”

    金昔这次没有再推辞了,目光灼灼地盯着我手中的兔腿,接了过去。

    我又串了一个兔腿,放在火上烤着,边烤我边对她问道:“喂,话说,你之前为什么那么悲观啊?明明吃点东西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你为什么总忍着不说?”

    顷刻之间,金昔已经把满满的兔肉全部塞进嘴巴里,此时她嘴唇腻腻地沾满了油脂,整个嘴巴都圆圆滚滚的塞满了,瞪大着声音看着我。

    “唔…唔?”

    我忍着笑说道:“你先吃完再说吧,别噎着了,那边有椰子。”

    我指着旁边已经被我开好的椰子说道。

    金昔点了点头,嚼了半天之后,才咽了下去,对我说道:“太好吃了!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听到她这么说,我心里还有些得意,于是我吹着牛逼说道:“那当然了,这是被海水浸泡,海水里的咸味儿渗透了进去,加上我用贝类加以辅佐,是不是又鲜又好吃?”

    金昔目光一直没舍得从兔肉上移开,连连点头说道:“是,太好吃了。”

    “你别转移话题,我问你话呢。”我没好气地说道。

    金昔摇摇头,说道:“我不说。”

    我说道:“你不说我也知道,你不听我的建议,去喝下面那邋遢的水,然后碍于面子,又不好在我面前提及,结果发现自己发烧和腹泻,就以为自己快死了,然后把东西都留给我,对不对?”

    金昔脸上的表情有些羞耻,她背过身子,自顾自地吃着我的兔肉。

    我叹了一口气,对她说道:“金昔啊,这座岛上,也就我们两个活人了,我觉得有什么话,大家应该坦诚相待才好,你知道吗?在岛上最惨的,不是饿死或者渴死,最可怕的,是孤独死,一旦一个人被包裹在无穷的寂寞之中,漫无目的的生存下去,才是最不可能生存的,你看我现在,又能抓着兔子,又能开椰子,想拖到救援,不是什么难事,但我害怕你一死,我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那样可能等不到救援,我就去跳海了。”

    “有这么恐怖吗?”金昔问道。

    “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我想表达的意思是,两个人活下去,总比一个人活下去要好。”我说道。

    “我知道了,以后我不会这样了。”金昔顿了顿,对我说道。

    洞穴外,一阵微风吹了起来,带着海风中的咸涩,火苗歪了歪,兔肉上被烤得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响声。

    “其实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想问你,就怕你又给我当哑巴。”我说道。

    “你问吧,你烤得兔肉挺好吃的,我愿意回答你。”这已经是金昔第三次夸我兔子肉烤得好吃了。

    我笑了笑,说道:“就是…你的那张照片,上面的少年到底是谁啊?”

    “我哥。”金昔仍然在吃着兔肉,没有任何停顿。

    “你哥?”我皱眉道。

    “嗯,亲哥。”金昔补充道。

    我笑道:“我还以为你是爱慕的少年呢,原来是你哥,怪不得长得那么帅,和你有七八分相似,感情你家里的基因好。”

    金昔继续撕着兔肉,吃得兴致十足。

    “现在闲着也是闲着,你不讲讲一些关于你哥的故事吗?包括为什么他的一张照片你都要不顾生死的去抢回来,一起聊聊啊。”我说道。

    “不。”金昔简短地说道。

    我皱眉说道:“你刚才不是说你吃高兴了吗?现在一要你说话,又给我摆谱了?”

    金昔一直在背对着我低着头,此时她把树枝一扔,拍了拍手掌,站起身子,然后走到了我面前,在我身边坐下,笑着说道:“是呀,我是吃高兴了,但是我只回答你一个问题,你要是再想问,就得再给我烤一个。”

    金昔脸上难得的露出了笑脸,俏眼修眉,顾盼神飞,美得惊艳绝伦,不带有一丝一毫的粉饰,她右边嘴角的单梨涡更是别有韵味,看得我心里猛地一跳,只能暗暗感慨这小妞实在倾国倾城,见之忘俗。

    和她认识两个多月,她在我面前真正笑出来的次数,我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不过,她绝丽的容颜上,却存在着一小些瑕疵,我本能的伸出手,将她嘴角的油脂给擦去,金昔微微一愣,随后俏脸一红,迅速挺直身子,离开我的掌心,自己伸手将嘴角两边的油脂给擦干净了。

    为了掩饰尴尬,我只得装作出毫不在意的模样,说道:“你以前不是最讨厌欠我东西了吗?怎么现在还主动和我要烤兔肉吃了?”

    金昔抿了抿唇,头未抬,却抬起眼帘悄悄地看了我一眼,见我并没有表现出异样,她才说道:“这不算欠,你给我兔肉吃,我告诉你消息,我们算持平的。”

    我瞪大眼睛说道:“你就那么个破消息,就能和我换兔肉吃了?”

    我此话一出口,就意识到了不妥,但还好老子反应极快,还未等金昔开口,我就哈哈一笑,转口道:“即便你不告诉我,我也会给你吃的嘛!说得也太见外了。”

    金昔咬着牙,又气又笑地推了我一把。

    我没坐稳,膝盖碰到了旁边的石头,疼得我龇牙咧嘴的。

    金昔见不对劲,凑了过来,关切地问道:“你怎么了?”

    我低头看着自己膝盖上两块大大的淤青,说道:“刚才去摘椰子的时候,我把处理好的兔子放在了沙滩上,然后突然涨潮了,我怕海水把兔子卷走,就跳下去,腿有些发软,膝盖着了地,就磕青了。”

    金昔点了点头,试探性地问道:“好吧…那我…给你揉揉?”

    我挠了挠头,哈哈大笑道:“这怎么好意思…哪有主力给替补揉腿的道理,不好吧…”

    我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半边脚已经朝着金昔那边伸过去了。

    金昔没有听出我话里的这股子骚劲,依旧是认真十足地说道:“我们都在这里呆了好几天了,哪里还有什么替补和主力,能活下去就行了。”

    金昔跪坐在地上,把我的一只脚放在了她的大腿上,然后轻轻地给我按捏了起来。

    “这样,我也不算是白吃你兔肉喽?”金昔边低头仔细地按着我的腿,边对我说道。

    金昔的手法还挺专业的,她没有去碰我淤青的地方,因为那里挨一下都疼,她手放在我的小腿处拿捏着,说不出的舒爽过瘾。

    我惊异道:“你手法好专业啊,斯国一,你是不是以前学过啊?”

    金昔摇摇头,说道:“没有…我哥以前还在打职业的时候,一天训练下来总会累得腰酸背痛,我就会这么给他按,熟能生巧而已,已经好久没给人按过啦。”

    说罢,金昔把手弓着,弯下身子用手肘在我大腿上转着圈。

    她这身子一弯,身前宽松的队服便松垮了下去,透过那道空隙,我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

    蓝色的…

    我老脸一红,迅速把头转回去,胡乱地翻着手中的烤兔腿,心里一阵躁动不安。

    只听金昔继续说道:“我小时候,家里一直穷吧,我妈是菜市场的菜农,每天清早进点儿农民的菜,然后去菜市场卖,很辛苦,钱也拿得很少,一个人带着我哥和我,由于我妈每天时间有限,所以我基本上是被我哥一手带大的的,他比我大了四岁。”

    我皱眉道:“怎么只有你妈,你爸呢?”

    “我没爸。”金昔淡淡地说道。

    我转过头,看着金昔冷淡地态度,估计是他爸抛弃她和她妈了,眼神中还隐隐有些愤恨。

    “好吧,所以你和你哥感情很深咯?”我继续问道。

    “那当然了,我受他的影响很大,我哥是个真正的游戏天才,他小的时候吧,读书不行,我妈不知道给他操碎了多少心,不过只有我知道,他的志向并不在于读书,他喜欢混迹在游戏厅里,所以他想打职业。”金昔说道。

    “所以你玩游戏这么厉害,是你哥带着你玩的?”我好奇道。

    “嗯…六年前,LOL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当时正是DOTA如日中天的时候,我哥那一年开始打电竞,然后两年后,他给家里赚了不少钱,却因为一次车祸意外…”金昔低下头,似乎不愿多说了。

    “你妈…难道会允许你哥打职业?”我转移话题道。

    “我妈虽然一手把我们带大,盼子成龙,盼女成凤,不过她很开明,我们想做什么,她也一直支持,我和我哥的游戏天赋都很高,所以就都来打职业了。”金昔回道。

    我皱眉道:“你是因为游戏天赋高,所以才打的职业?”

    金昔说道:“当然有这一方面的原因,不过——我哥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站在电竞的最高领奖台上,让五星红旗飘扬在异国上空,他去世之后,我决定带着他的这个愿望完成下去,他的愿望就是我的愿望,这就是我打职业的原因。”

    金昔坚定地看着我。

    我有些尴尬地看着她,竖起了大拇指,说道:“好…好吧,很了不起。”

    感情这金昔原来是个兄控。

    也难怪,家里从小没有父亲,这个哥哥分饰两角,她的为人处世和思想方式,基本上都是跟她哥学的。

    “那张照片,是我哥唯一留给我的照片,丢了,我就只能在梦里才能见到他了。”金昔喃喃道。

    我低下头,心里也有些难受,我诚恳地说道:“对不起…”

    金昔摇摇头,笑着说道:“算啦…我哥的性格,有些大大咧咧,他要是知道我在这个世上为了他的一张照片而伤心,他一定会骂我的。”

    金昔笑着笑着,眼睛里全是泪水。

    我犹豫了片刻,对金昔说道:“你想见你哥吗?”

    金昔擦了擦眼角,莞尔道:“你干嘛?你想送我下去见他吗?”

    我气急道:“你说的什么话,“我低下头,支支吾吾地说道:“那个…其实…”

    我伸出手,往口袋里摸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