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金昔醒来了

倾我至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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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打晕一只兔子需要用多大的力气,于是就自己估计着选择了一个手感适中的石头。

    我走进了植被之中,动作很缓慢地靠近着一只看上去无比肥硕的灰色兔子。

    这岛上,最多的东西就只有三样,一个是椰子,一个是鸟,另外一个,就是这满地跑的兔子了。

    我不知道野兔和家兔会有什么区别,我只知道兔子这玩意胆子特别小,脆弱、

    我在小的时候,经历了和很多同龄人都经历过的事情,那就是养小动物,比如说蚕,兔子,被黑心商贩染得五颜六色以此来增加小学生购买噱头的小鸡小鸭,我都有尝试过。

    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放鞭炮,在居民楼楼道里燃放着贺喜,震得耳朵发疼,我记得那一天我们家里都出去过年了,我把一只养了将近一年的兔子放在了平常它绝对出不来的纸箱子里面,然后回来的时候,发现那兔子已经从箱子里面跳了出来,拉了一地的屎,然后绝望地躺在了冰箱门口死掉了,据我妈说,这是被鞭炮吓死的…

    后来我又养了一只,结果晚上上厕所的时候,迷迷糊糊的没有看得清路,就踩了纸箱子一脚,那年的我还只有六七岁,一脚就把兔子给踩得半死不活,没过几天也撒手兔寰去见它的前辈了…

    所以我觉得所有兔子都有一个特性,那就是胆小脆弱,我这一石头只要能砸中兔子的脑袋,应该直接就能单杀了。

    我凝住心神,一步步地靠近前方的那只灰兔,这玩意机警得很,离得太近或者动静太大,它会跑掉,离得太远,打中又有难度,我觉得如果能和兔子控制在十米以内的距离,我还是很有希望打中的。

    我看了一眼手中的石头,此时我距离那只兔子,已经是八米不到的距离,我觉得这个距离内,我最有把握打中它,而且,它正在地上嚼着草,似乎也没有意识到我已经在蓄力了,它要是还不开始走位,就来不及了。

    我举起手中的石头,朝着那只兔子狠狠地扔了过去。

    虽然我对我的抛物能力很有自信,不过实际上操作起来,却还是有一点偏差,因为我并没能打中兔子的头部,而是重重地打在了它的身体上了,那只兔子挨了我这一石头后,撒腿就跑,不过我看到它跑得明显有些晕头转向,速度相交于别的兔子,算是很慢的,而且左右横跳,应该是被我打蒙了。

    我见状立即冲了上去,大概隔它只剩下一米距离的时候,我眼中散发出了通红且炽热的光芒,心里一阵激动,我奋力的扑了上去,两只手紧紧压在这肥兔子的身体上面,成功捕获了。

    “妈的!成功了!”

    虽然没能用一石头直接把兔子给砸死,然后过去就能捡,但现在我依旧很满足,毕竟是我第一次用远程攻击捉兔子,一次就能成功,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我提起这只兔子的耳朵,这兔子也老实,双脚不蹦跶,我喘着气,好好地打量了几眼,这兔子估摸着有五六斤重,而且是那种整天在岛上跑的走地兔,肥肉很少,肉很紧,这波我血赚。

    我换了一种抓法,从兔子的耳朵上移了下来,抓住了这只兔子的两条后腿,狠狠地往旁边的树干上一砸,用尽量人道主义的方式把这兔子给一击毙命了。

    兔兔虽然很可爱,可是我还是要吃。

    我脸上露出了满意地笑容,本来先前我还只是觉得有一点点饿,但现在抓到这只兔子以后,我就感觉自己非常饿了,满脑子都是把这兔子在火堆旁烤得金黄金黄的骚画面。

    不过,当我提着这只兔子往回走的时候,我开始有些犯难了。

    因为这玩意…貌似不能就这么直接扔火上去烤的吧?

    还得拔毛,内脏那些也要去掉,可是这荒郊野外的,我又没刀子,怎么办?

    想到这里,我头又大了起来,直接转身,朝着海滩上走去,怎么说也得清洗一下,直接拿来吃是肯定不行的。

    我找了一个尖端比较细一点的树枝,然后又找了几个瘪平的石头,沙滩上有很多贝壳,我又找了几个大一点的贝壳。

    然后我把兔子放在沙滩上,又用树枝又用贝壳的,总之就想把兔子外面的这层皮给剥开。

    我瞎捣鼓了大概一个小时,手上沾满了血迹,总算是把这兔子给开膛破肚成功了,我长这么大,连只鸡都没杀过,现在不用刀子能把兔子给解刨到这种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虽然这样子惨了点,有好些肉都粘着皮被我一起丢掉了,不过影响不大,有得吃就行!

    我又去树上打了三个椰子,就在我准备慢慢爬下来的时候,海水突然涨潮,我生怕潮水会把我放在沙滩上的兔子给卷走,吓得我立即从树上跳了下来,两个膝盖都磕青了,总算把兔子给保住,然后我一只手提着兔子,另一只手拿着椰子,两个腋窝下还夹了两个,样子颇为滑稽,一瘸一拐的走回到了山洞里。

    妈的,疼死我了。

    我坐在火堆旁揉着膝盖,金昔还没有醒,紧闭眼睛,呼吸均匀,看她眉头蹙成的样子,说不定在做着噩梦。

    我伸手摸了一下她的额头,发现已经没那么烫了,看样子,感冒也是最普通的感冒。

    我终于放下心来,费劲扯下来一整块兔腿,然后插在了树枝上面,喜滋滋地放在火上烤着,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熟。

    我耐心的烤了四十分钟以后,那只兔腿已经被我烤得滴下金黄色的油脂,落在火堆上蹭起了老高的火苗,发出了“啪啪”地声音,兔腿的香味已经溢满了整个山洞,我把那只兔腿拿到了眼前,烫得龇牙咧嘴得撕下了一小片兔肉,然后迫不及待地塞进了嘴巴里。

    日,我日,真他妈的好吃。

    我感动的流下了几滴眼泪,兔腿的外面已经被我烤得金黄酥焦,入嘴后,饱满的兔香味肆意在我口中迸发,在牙齿间摩擦的兔肉仿佛化身成上好的人间美味,刺激着我这些天饱受折磨的味蕾上面,久嚼不腻,味美肉嫩,咽下去的时候,肚子里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了一种踏实感,哪怕嘴里已经没有了兔肉,我都能感觉到口腔中还回荡着这种荡气回肠的味道。

    最让我惊异的是,被海水浸泡过的兔肉,肉里带着天然的咸味,要知道,无论多美味的食物,都离不开盐,否则再好吃再香的东西,也像是在嚼蜡,但这个兔肉上面,根本没让我尝到一种在嚼蜡的感觉,反而充满了原汁原味,由于我用贝壳去的兔毛,所以这兔皮上,还有一种海鲜的香味,绝了,我他娘的真是个天才。

    如果这次能活着回去,我非得吃上一百天的兔肉不可。

    “我…我草!”

    我正闭目养神地吃着兔肉陶醉着,此时金昔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醒来了,她蜷缩着身子,双手环着膝盖,几缕发丝落在了脸颊旁边,静静地看着我。

    在明火的照耀下,她的脸庞显得格外明艳动人,神情格外楚楚可怜,她既在看我,也在看我手中的兔腿肉,她抿着嘴唇,眼神中写满了渴求。

    “你醒来了?”我对金昔说道。

    “嗯…”金昔对我点了点头,她的声音听上去显得格外沙哑。

    我笑了笑,走到了她的附近,强忍腹中的饥饿,对她说道:“那正好,我兔肉烤好了,味道还不错,你吃吧。”

    我十分期待,金昔在吃下我这亲手拷出来的兔肉以后,脸上会出现什么样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