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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战场的另一边,艾索娜召集了参加进攻的每一个佣兵团的团长,而她的手,就点在一张简陋的布防图上,很明显是昨天刚画好的。
“这个地方是由快船队驻守的,他们相对于另外三家来说,较为弱小,可以作为我们的突破口。”
“可是,”一名佣兵团长有些胆怯道“这可是城墙最中间啊。”
“那是当然的啦,”艾索娜拍了拍地图,“这么明显的事情,对方的指挥官自然也能看出来,将稍弱的快船队放在中间,左右两边的另外两家佣兵团也比较方便支援。所以,这次攻城一定要快,要迅速击溃快船队的佣兵,夺下那段城墙。”
“这种事,”佣兵团长们有些迟疑,“我觉得还是太难了。”
“嗯,突破交给你们的确有些强人所难,”艾索娜点点头,“我会叫法提斯组织一支攻坚队予以支援。”
“另外,”一直沉默地站在一边的那位罗登-罗斯书记员突然开口道“我可以代我老板许诺,第一支攻进城内的佣兵团可以得到十倍佣金。”
“十。。。十倍!”
在场所有人都咽了口唾沫,包括公主殿下在内。因为战局的原因,罗登-罗斯开赏金开的很大方,而且,支付的并不是真金白银,而是盖有罗登-罗斯玫瑰戳的欠条,所以,书记员也很豪迈地开出了各种让人眼红的金额。以至于让艾索娜一度以为这货是哈劳斯派进商行内部的细作。
不过,这句话的确很有效果,至少,那些佣兵团长们已经由心生畏惧变成了摩拳擦掌。当然,他们心中的小算盘也打了不少,反正只是攻入城中嘛,又没说打下城池。就算冲进去之后转身就跑,赏金还不是自己的?随着低沉的号角声再次响起,后阵的那一排排投石机再次高高地甩起了他们长臂,无数碎石再次轰向深红的城头。而且,昨天就吃到苦头的艾索娜公主也下了功夫,特别趁夜派人下山,去叶河的几个浅滩边开采石头,不仅是轰城墙的大石头,连水底的鹅卵石都铲回来不少。要知道,这鹅卵石用好了也是杀人利器,比如一些穷的买不起武器的农民用以自卫的投石器,这种仅仅用细绳编出的网兜甩出去的鹅卵石,却真的能砸死人,有的时候比刀枪还好使!而这些各式各样的石弹也的确派上了用场,尤其是收到重点照顾的快船队,密密麻麻的飞石让他们不得不举起盾牌,但举起盾牌的结果确实挡住了视线,混在碎石中的实心弹飞至的时候,他们已经没什么机会闪躲了。而且由于城墙地方有限,这实心弹一滚就能打倒一片,一下子完全搅乱了城头上的部署,而招呼攻城士兵的火力自然也就削弱大半。
眼见这情形,艾索娜算是舒了一口气,然后赶紧下令,开始攻城!毕竟只有一个晚上收集的石料,能用多久还真不好说。于是,佣兵们推着盾车和攻城塔,扛着云梯和弩机,开始向城墙挺近。
啪,啪,啪,啪,听着头顶碎石击打盾牌的声响,督军抱着脑袋,蹲在城垛后面瑟瑟发抖,而乔尔乔依然无畏地顶着盾牌,观察着正缓缓前进的攻城器械。
“喂!”团长焦急地推了推正蹲着的督军,“你们的投石机呢,怎么还不还击?”
“投石机?”听到这话,督军愣了一下,“什么投石机?”
“我靠,城里就没准备投石机吗?”乔尔乔有些抓狂地吼道,“那你们以前怎么防守的城墙啊!”
“哦,哦,投石机啊!”督军这才想起来,“好像,在昨天晚上都被运到内城去了,说。。。说是怕损坏了。”
“WCNMLGB!”团长怒吼道,“开什么玩笑,那帮老爷打算让我们拿什么守城!”
“额,昨天。。。昨天好像没有这么恐怖的。。。”
“废话,今天那个女人动真格了!”团长依然将盾牌顶在头上,对身后的手下咆哮道“床弩呢,赶紧上弦,把攻城塔打掉!”
“不行,团长!”一名剑队士兵顶着盾牌匆匆赶了过来,焦急地说“昨天开火的时候,床弩的位置就暴露了,现在那边正在被重点照顾,根本没人敢过去啊!”
“靠!你你你,还有你,赶紧的!”他烦躁地从剑队中点了四个人,“你们顶着盾牌,保护弩队操纵床弩,快快快!”
他的话音刚落,就听到背后一阵轰鸣,团长赶紧转过身,却见身后的床弩已经成了一地的碎木渣子,而城垛也被砸飞了一个缺口。
“MD,真特么倒霉!”乔尔乔暗自嘟囔了一句,然后再次大声下令道“放弃床弩,敌人上来了,剑队保护弩队,给我狠狠地打!”倒霉的不只是乔尔乔,但多数床弩还是打出了第一波攻击。毕竟投石机的攻击弧线并不算很精确,要不是床弩也只是固定目标,一个都不中也有可能。
床弩射出的弩箭的确发挥了作用,前排的几座攻城塔瞬间再次被撕碎,只是,后方的攻城塔迎着攻击又靠了上来,而更多的盾车保护着背后的射手,几乎毫无阻碍地将城墙纳入了射程。而这时,因为攻城塔离城墙已经太近了,为了避免误伤,投石机终于不再抛掷石块,而盾车后面的射手,随着班达克下达的设计命令,开始发挥自己的力量,用密集的箭矢射杀每一个敢露头的敌人。不过,相对于漫天的飞石,以及不知道会打到哪儿的实心弹来说,这已经好太多了,所以,城头上的射手也开始凭借城垛奋力反击,双方互有损伤。
终于,在床弩上弦的空挡中,两台攻城塔进入了它们射击的死角,紧接着,顶着密集地射向自己的箭矢,攻城塔上的佣兵们踹下踏板,顶着盾牌冲上了墙头。冲在最前面的,是“血锋”的敢死队,他们以自己惊人的武艺,迅速在敌阵中杀出了一道口子,给后续的佣兵提供了一个立足之地。“什么,敌人登上墙头了?怎么可能?”督军不可置信地听着传令兵的汇报。此时,他的内心是崩溃的。说好的鲜血之城呢?说好的不落要塞呢?别人才动真格的攻了一次,怎么就这么轻而易举地上了城头呢?
乔尔乔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向被突破的地方看去,轻轻地叹了口气,“还用说吗,快船队的人太垃圾了。你看看,他们的射手,完全就在一窝蜂乱射一气,也没有个安排调度。再看看他们的肉搏,毫无章法,一团散沙,完全就是靠着蛮力在硬顶。”
“MD,流寇就是流寇,”督军冲着那边吐了口口水,“烂泥扶不上墙!”要知道,他们坚守的这段墙还牢牢地掌握在守军手里,一点都没有易主的意思。
“霍。。。”团长好像发现了什么似得,突然拍了拍督军的肩膀,“爵士,你有空去学学军学吧,一定能成为相当优秀的指挥官的。”
听到这话,督军不由得一愣,“哎,什么意思?”
“被你说中了,”乔尔乔团长苦笑“那个女人真的把‘血锋’的人藏在佣兵里了。”
“真的?”
“不骗你。”说着,他指了几个正在作战的佣兵,“你看那几个拿铁杖的,有没有觉得眼熟?”
“眼熟?”
“哦,不好意思,忘了你没带过兵,”团长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盔,说着用盾牌挡开了一支射来的弩矢“那是斯瓦迪亚骑兵使用钉头锤的招式。”
“原来如此!”督军恍然大悟,“难怪今天变得这么猛,既然先头部队是‘血锋’,那这些士兵就是罗登-罗斯的人咯!”
“没错,”乔尔乔把督军拉起来,推到后面,然后抄起一柄叉子一把掀翻了一副云梯,顿时,城墙下面传来一阵惊呼,“今天这些部队的组织度,士气以及许梿程度都和昨天有着天壤之别,只可能是这样!等前面的精锐部队打开了局面,后面的佣兵正好上来补充,打攻坚战不行,但打顺风仗,那些菜鸡还是有点本事的。”
“嗨!”督军懊恼地一拍大腿,“德雷骑士误国啊!”接着,他扯住了团长的袖子,慌张道“团长,我们赶紧去救援吧!”
“不急,”乔尔乔摇摇头,继续指挥着士兵作战,“大剑团的人已经休息了一天了,现在也该让他们松松筋骨了。”毫无疑问,大剑团是一支很有特色的佣兵团。这个团人数并不多,满打满算只有两百来人,但都是小有名气的剑术高手。而且,他们的装备都是清一色的全身重甲和双手剑除了一柄匕首之外,就再没有其他的了,没有弩箭,没有盾牌,以至于很多人都很好奇,这样一支属性严重偏科的队伍是怎么从严酷的佣兵任务中存活下来,并积攒了赫赫声威的。
当然,这么有特点的大剑团自然也很特立独行。别的佣兵团大多和商队或者赏金猎人混在一起,接一些护送,追捕之类的任务,偶尔也会掺和一下领主间的战争。而大剑团却以混战场为主。但大多数领主,尤其是斯瓦迪亚的领主,特别喜欢这支团队。
威力惊人且杀伤范围巨大的双手剑,毫无疑问是对步兵的利器。而厚重的装甲又能使佣兵们免受大部分箭矢的威胁。所以,在开战时,领主一般会让大剑团压制敌方长矛方阵,打乱他们的阵型,然后自己带着骑兵从侧面冲锋,彻底将其击溃。战场上,这一招屡试不爽,所以,大剑团声名鹊起。
当然,双手大剑以及沉重的铠甲毫无疑问,对战士们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为了保证体力,大剑团的佣兵们在开战前一般都保持着坐姿,甚至还会进食以补充体力。所以,当城头上已经叮叮当当响成一片的时候,大剑团的佣兵们还在城墙的内侧坐成一排,安静地啃着面包和肉干。
“敌人已经登上城墙了,约克团长!”说话的,是派到大剑团的督军。
约克团长从鼻子里冷哼一声,问道“你们的人呢?”
“已经派上去了,”督军有些焦急,“不过您也知道,德雷骑士带着不多的精锐驻守内城,外城都是老弱病残,根本顶不了多久!城墙不容有失啊,团长!”
“知道了知道了,别BB了!”约克团长像赶苍蝇一样把督军赶开,自己站了起来,对着四周大吼道“所有人,起立!”
哐哐哐,一阵铠甲碰撞的声音,所有的佣兵整齐划一地站了起来。
“扛剑!”
哐!所有人的大剑被同时扛起,搁在了左边的护肩上。城墙上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一盘散沙的快船队佣兵根本不是组织严密的“血锋”骑士们的对手,哪怕占了人数优势,但依然节节败退,很快,攻城塔附近区域。然后,更多的攻城塔靠了上来,更多的佣兵加入了战斗,而快船队所期望的援兵,却依然遥遥无期。
“MD,怎么都砍老子!”身为团长的那个诺德壮汉骂骂咧咧地后退着,看了看四周越来越少的友军,不禁一咬牙,“所有人,撤退!不能就老子们吃亏!”
随着这一道命令,让本来就在溃退的阵线败退地更快了。骑士埃文斯一剑砍下面前最后一名佣兵的头颅,这才得以喘口气。前方的敌人正在有组织地后退,而背后,手臂上帮着红布的佣兵正一个个从背后冲过去,紧紧地咬着后撤的敌人。一名大胡子的佣兵慢慢悠悠地从他背后踱过来,得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干的漂亮,骑士,十倍佣金我就不客气地收下了。”说完,就大笑着走进自己的队伍。
埃文斯愤怒地盯着那名佣兵的背影,不甘地咬紧牙关试图向前走,可是,经历了长时间高强度的战斗,他的双腿已经跟灌了铅似得,一动也动不了。
他和他的前辈们不同,并不是退役的骑士或者重骑兵,而是去年通过佣兵团的选拔制度晋升为骑士的,与那些经历过各种大场面的前辈来说,简直就是只小菜鸟。骑士们聚餐,喝酒吹B的时候,每个人都能高谈阔论,他却只能静静地在一边听着,这让他十分郁闷。所以,他一直希望他自己也能有一段为人称道的功绩,而攻陷乌克斯豪尔绝对是这些难得经历中最璀璨的一颗明珠。
只是现在,他的铠甲已经被鲜血浸透,握剑的右手在不住地颤抖,至于盾牌,早就被斧头劈成了一堆烂木头,只剩下一个把手还孤零零地挂在左臂上。铿,埃文斯又咬着牙向前挪了一步,但却又急忙将剑拄在地上,以免自己跌倒在地。
“该死,”他低声咒骂了一句,然后大声喊道“哈罗德,小队怎么样?”
“不太妙,骑士。”哈罗德是一名见习,就在不远处,只是看上去他的状态也不是很好,“就我看见的,有六名扈从战死,两名见习重伤,失去作战能力。好在,他们已经被罗登-罗斯的人抬下去了。”
“那么,我们还有多少人能冲锋?”埃文斯问道。
“没有了,骑士,一个都没有。”哈罗德摇摇头,“您看看自己的状况就知道了,骑士都如此,我们这些见习和扈从肯定更加糟糕。”
“该死,”从他四周穿过的佣兵越来越多,而快船队的人已经退到了楼梯口。
“骑士,”哈罗德走了过来,将他扶住,“辛苦你了,还能走吗?”
骑士咬咬牙,“还行。”
“恕我直言,骑士,我们已经无力再战了,撤退吧。”
骑士扫过视野中自己伙伴,看着他们浑身浴血,但又勉强支撑的样子,终于不甘地下令道“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