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求职(六)

码个铲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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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日后,姜云的调令如期而至,改任五军衙门都事一职,因职事暂无空缺,命姜云前往国公府养马。

    接到调令之后,姜云只觉哭笑不得。在他看来,这徐承嗣倒也透着几分可爱,傻的那种。他该不会以为能拿这种事来羞辱自己吧?或许对其他任何官员来说,充当马夫的确算是一种羞辱,可对姜云来说不是。他堂堂穿越党,别说养马,当年参军的时候,喂过猪,种过地,挑过粪,泥巴地里打过滚。脏活累活都是浮云,他就是在这种日子里熬出来的,不然怎么算是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不就是养个马么?多大的事。孙悟空都当过弼马温,姜云自然不会将这种小事放在心上,没地方塞了,他心里憋着坏呢,正琢磨是不是效仿下齐天大圣,给魏国公那几匹爱驹喂成爱猪。接到调令后,姜云屁颠屁颠就赶去了国公府。

    接待他的是一位姓万的管事,年级不小,六十多岁的样子。该是在国公府干了大半辈子了,地位还挺高,前往马厩的路上,甭管是谁,见了他都得点头哈腰,恭恭敬敬喊上一声“万管事好。”

    老头还算和善,也挺健谈,一路上与姜云有说有笑,将他带至马圈后,这才一脸严肃地吩咐道:“小姜啊,这些都是国公爷的马驹,国公爷自幼便随军征战沙场,一生没什么爱好,唯独爱马。这些大多是官场上的朋友所赠,作为收藏养着,你不必太过费心,只需按照正常方式饲养即可。但是最右侧的一匹万万不可疏忽,此马单名一个烈字,马如其名,性子极为暴烈,是国公爷当年坐骑所生,它的祖父当年曾救过国公爷一命,故而他最爱此马,若是有所差池,你小命难保。”

    “多谢万管事费心,下官知道了。”姜云随口回了一句,本能地向马圈最后一个栅栏望去,只这一眼,就再挪不开视线了。

    这匹名叫“烈”的马,足足比其余马匹高大两三圈,背宽腿长,极是神骏。它明明只是个牲畜,却仿佛感受到了姜云的目光,那微微耷拉着的眼皮下,竟透着一股子蔑视的味道。

    有趣!姜云径直向“烈”走了过去。

    “小姜,你可小心点,没事千万别碰他。”见姜云凑地有点近,万管事忙出声提醒道:“整个国公府,也只有老公爷能近它身,但却还骑不了。至于其他人,哪怕是小公爷,一旦距离它一丈之内,就会引起它的不安,继而被它攻击,你小心。”

    “不碍的。”姜云走入马厩,在距离烈一丈处停了下来,他能感觉到烈的目光此刻已经移到了他的身上。姜云站了十来秒时间,忽然抬腿向前挪了半步,随着烈的一声响亮的响鼻,姜云立刻退了回来,笑道:“还真是,一丈的距离就是它的警戒线了。”

    “你知道就好,以前养过马吧?”

    “嗯,还算了解。”

    “那就行了,你在这里看着吧,该喂就喂,该放就放。在马厩正后方有扇铁门,没上锁的,在那后面有一片小草场,国公爷特地找人铺就的,大是不大,不过给马匹散散步是够了。你自己看着弄,但切记,万一有马生病了,赶紧来找我,我再去找大夫处理。”

    “行,我知道了,您忙去吧。”

    送走了万管事,姜云回道马厩细细打量着烈,越看越是喜欢,如此神驹,他倒真不忍心给喂成猪了。。。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同样是兔头马,同样是汗血驹,哥干脆做件好事,喂匹赤兔出来,那得多有成就?

    想到就干,姜云开始考虑起如何具体操作了。

    第一步,是得让它熟悉自己的存在。这种熟悉不是要让它知道有姜云这个人,而是习惯身边随时随地都有他的存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姜云一连三天没有离开过马厩,除了定时给马匹喂食饲料,其余时间姜云干脆在栅栏外站起了岗,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它。

    姜云这反常的表现,多少引来了一些关注,国公府的下人也渐渐知道了府里来了一个奇怪的马夫,整日什么都不干,就爱和烈大眼瞪小眼,拼脾气,别苗头。随着知道的人越来越多,不久之后,消息终于传入了魏国公徐继业耳中。

    徐继业对别的事可以不上心,但听闻有人跟自己的宝贝爱驹较上了劲,难耐心中好奇,便换了身便服独自前往马厩瞧个热闹。他赶去时,正巧赶上了姜云第一步的完成阶段,并未瞧见传说中的场景,只见姜云拿着一支细长的小刀,一个人缩在马厩角落不知在忙些什么。

    “小伙子,你做什么呢?”

    姜云停下手上的动作,抬头望去,在他正前方站着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半老不老的模样,正一脸好奇地看着自己。“老伯,你哪位啊?”

    “老伯?”徐继业好笑道:“你不认识我?”

    见姜云摇了摇头,他继续说道:“不认识便不认识吧,没差。来说说,你这是做什么呢?”

    姜云挥了挥手中的竹竿和小刀。“做箫呢。”

    “你不是马夫么?又不是放牛娃,做箫干什么?”

    “骑马啊。”姜云指着隔壁的烈,说道:“就那匹。”

    “哟,那匹马可不好骑。据老夫所知,还没人能骑上他呢。”

    “老伯,你也想骑么?”

    “嗯。”徐继业点了点头。他的确想骑,若是年轻个十岁,说不得他还真会和烈较较劲,或许能降服它,但现在年纪大了,力不从心,强来未免有些风险,人老了就没了年轻人的拼劲,如今也就只有想想而已了。

    “那你等等吧,等我驯完它,回头请你骑。”

    “瞧你不像是个马夫。”

    “嗯,我是当官的。”

    “当官的怎么跑来养马了?”

    “小公爷调我来的。”

    “哦!”徐继业目光一凝,深深看了姜云一眼道:“那你忙吧,老夫拭目以待。”

    随着手上的箫完工,姜云第二步计划也就顺利开展了。接下来两日,国公府后院的马厩中几乎不停歇地会传出阵阵箫声,姜云会的乐器不多,唯一学过的只有这逼格最高的箫,加之没有播放器之类的东西,只能人工操作,不间断地吹给烈听。

    对牛弹琴这是一句人人都知道的成语,愚笨的牛如何能听懂人类演奏的琴声?可经过后世的大量研究,足以证明从声音发展出的音乐,对大多数动物都是有效的。

    牛或许听不懂附着在音乐上的人类语言所表达的涵义,但节奏平和,悠然的音乐是可以让它们心情放松下来,减弱性格中浮躁的不安。马也是一样,姜云就是意图以箫声逐渐降低烈那过于高涨的警惕心。

    结果是喜人的,仅仅两天的时间,他已能顺利走入烈半丈距离之内了。

    姜云的最后一步,就是让烈彻底失去对他的警惕心。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自己更让自己放心的?他没有太多耐心和烈慢慢培养感情,达到不分彼此的地步。那么最直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涂马粪。

    马的嗅觉极为敏锐,甚至凌驾于狗之上,嗅觉是它们最为重要的感官之一。当听着平和箫声,全身放松的烈,看到一个自己所熟悉而习惯的人,嗅着对方散发出和自身一样的味道。在这种情况下,它是不可能会产生敌意的。

    姜云成功了,虽然全身脏兮兮地没法见人,但他确实在短短一周之内,就能随意地触摸眼前这匹烈马,满心的成就感,甭提有多舒心。接下来,就该试骑了。

    姜云把烈牵到了草场,深深吸了口气,拽着马缰,一脚踏着马镫翻身上马。就在骑上烈的瞬间,姜云很明显地感到身下的马背微微一僵,烈似乎极不习惯背上驮着个人,它打了两个响鼻,不安地来回踱着步子。姜云没急着驱赶它,而是伏下身子,一手抱着马脖子,一手轻轻拍打着烈的胸部,待它完全放松下来之后,姜云立刻翻身下马。

    他牵着烈走了几步,按照方才的法子再次上马,来来回回十几次,在感到烈已完全习惯了驼人之后,这才轻轻夹了夹马肚,烈缓缓走出的几步,正式宣告了姜云这些日子来的辛苦没有白费,成功骑上。

    距离目标又进了一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