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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手起刀落,迎面扑上来的那条变异野狗的脑袋像个被踢倒的夜壶一样,与它的尸体一同滚落到一旁。李维雍猛地一抡胳膊,甩去了剑上的污血,又使劲抻了抻缰绳,催着马儿跑得更快了些。这一人一马,愣是直接跳过了围上来的变异生物们,狂奔着向着市中心的方向冲了过去。
李维雍此时心急如焚,却并没有失去理智,所以他明白,自己必须尽快前行,决不可以恋战。借着在街道上肆虐的火焰之光,他能看见,在城镇的更深处,更多的怪物已经嗅到了他的气息,正向着此处蜂拥而至。再回过头,方才在城门口“迎接”他的那一批怪物仍旧紧追不舍。此时若是慢上了一步,被这么前后一合围,他这单枪匹马的,下场唯有死路一条。
死人既没有资格保护任何人,也没有资格向任何人复仇。
所以他还不能死,在见到自己的家人以前,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死。
“驾......咳咳......驾!”
浓烟被他吸进了肺里,呛得一阵猛咳。也正是这一团夹杂着碎屑的黑烟,一时蒙蔽了人与马的眼睛,令他们没能看清脚下——不巧的是,那里刚好有一堆战车的残骸,堆起来足有半人之高。
于是,脚下一拌,马失前蹄,连着来了几个令他产生侥幸心理的趔趄,最终还是彻底失去了重心,向着那结实的青石板路重重地倒了下去。
“遭!”
李维雍瞪大了眼,看着那越来越近的地面,满脑子里头只有这么一个字。而眼角的余光在不经意间捕获的图像,则提醒着他:你大难临头了。
那些变异的怪物正在迅速地、四面八方地靠拢过来,就像是闻到了腐臭味的秃鹫一样。而李维雍此时却是摔了个七荤八素,还有半截身子被压在马下,死活爬不出来。
就在他拼尽了全力,试图将这匹摔断了腿的马从自己的身上移开时,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并且告诉他:
不用努力了。
你完了。
下圌半圌身的压力又重了一分,李维雍仿佛听见了自己的大圌腿骨的哀嚎。他明白,这意味着,有什么东西爬上了这匹马的身体。
很快,他便看清了“那东西”的样貌。从它粗短肥硕的四肢来看,它“生前”该是头猪,但是现在,它看起来就像是一条,肉粉色的大蠕虫。它身上的肌肉纹路随着它的蠕动而不断扭动,看起来就像是密密麻麻的蛆在集群活动,另外,它还长着一张蚯蚓的脸,知道蚯蚓的脸长啥样么?
如果你不知道,可以去看一下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那些粗制滥造的B级怪物恐怖片,或许能得到一些不错的参考。
总之,现在,这东西就趴在那可怜的马儿身上。李维雍总觉得它正隔着一匹马,俯视着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他,然后他才意识到,这家伙是没有眼睛的。这样的话,他说不定还有机会......
“嘶——呀——”
不,没机会了。
它张开了它那排圌泄器官一般丑陋的嘴,从里头伸出来一条沾满了粘圌液的大圌肉圌管子,而那管子的内侧又满满的都是带着金属光泽的硬刺——那都是它的牙。它用这根,“口器”,咬住了马的脖颈。马儿理所当然般地爆发出了生命终结时的尖啸,不过那也没什么意义,它也很快便没了声音。
那怪物似乎是在吸它的血,又像是在啃它的肉,它那粗大的口器遮住了李维雍的视线,让他无法看清它究竟在做些什么。尽管如此,他也非常确定,无论它在做什么,它此刻都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相当满意。
血腥味儿刺激到了周围那些怪物的饥肠,驱使着它们加速赶来。李维雍嗅到了从怪物口中喘出来的那股子臭气,同时也想到了自己的结局,便缓缓地闭上了双眼。至少,在死亡降临时,他不想看见那深不见底的口器之中的,密密麻麻的尖刺——那他会死不瞑目的。
死亡的痛苦,或长或短,这取决于猎食者是想更快一些填饱自己的肚皮,还是想先玩弄一下猎物的恐惧感。
“放箭!”
好消息是,至少在今晚,在此时,他是体验不到死亡的感觉了。
伴随着那道铿锵有力的军令,一时箭如雨下,将那头趴在马尸上贪婪地吮圌吸着血肉的怪物扎成了一只满嘴怪叫的大刺猬。
“万分小心,休要误伤了少爷!”
这一声令下,李维雍就明白了:
他得救了。
(二)
“是城里的军队救了我,或许是马的惨叫吸引了他们的注意,亦或者是在高处站岗的哨兵发现了我......也许,兼而有之?”
“实际上,那个时候我离军队驻扎的堡垒——也就是我家——已经很近了。若是不摔上那一跤,我自己也能骑马骑回去。但是后来我才知道,那那匹马死在那儿,要比被我骑回老家好得多。”
“因为它早晚会变异,对吧?”魔理沙插嘴道。
“因为它早晚都会变异。”纳兰暝点了点头,“实际上,在我回到城里时,所有的牲畜都已经成了怪物,整座城里已经找不着一头可以骑的马了。我那匹马是因为在外头跑得久,远离风暴的中心,受的影响也就小一些,变异得比较慢。”
“不过,它若是没拌那一下,继续跑下去,然后在我反应不过来的某个时间点上,突然间发疯,回头啃我一口,那可就糗大发了。”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塞翁失马,焉知祸福?”
“扯多了......”
(三)
李维雍在军队的护送下,灰头土脸地逃到了作为全城百姓的临时避难所的,相对安全的家中。迎接他的,是并不那么热情的父亲。
他一进门,便看见了在厅堂之中聚集起来的家人,父母外婆,两个哥哥一个妹妹,整整齐齐,顿时便有了一些感触,眼睛里头含圌着泪珠,叫道:
“爹,娘!”
“哦,是维雍啊!”
他的父亲回头看了他一眼,显得并不激动。其他人也只是平平静静地瞅着他,没做什么表示。
他现在满身灰土,额头上还擦破了一块,沾着些凝固的血迹。如果是别人家的父母,别人家的孩子,一定早就搂在一起了吧?
“换成我哥哥,他们肯定还会更热情一些的......”
李维雍这么想着,便是露出了一抹苦笑。
他一直都知道,自己在这个家中的地位非常的尴尬。谁都不觉得他是一名“必要”的家族成员,这也是他急着想出去参军的原因之一。不过,当家人对他的漠视以这种赤圌裸圌裸的方式展现出来时,纵使是他,多少也还是有些伤心的。
“你回来得正是时候,”他的父亲这么说道,“我们正在收拾行李,准备撤离。你也赶紧准备一下,时间不多了!”
李维雍听了这话,便是一愣,上瞅瞅父亲那认真的神色,下瞅瞅那些早已打包好的行李,咽了一口口水。
“你们......准备干嘛?”他问道。
“撤出这座城市,”他父亲重复道,“用你能理解的方式来讲,就是逃跑——此地已经不能留了。”
“待会儿军队和官府的人会跟咱们一块儿撤,咱们呆在队伍中间,安全是有保障的。”
“那,百姓呢?”李维雍又问道,“聚集在咱家大院儿的围墙里的那些百姓,有老的,有小的,还有伤的,他们怎么办?”
李维雍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他在回家的途中,确实见到了许多进来避难的百姓,其中还有不少认识人,比如那些缠着他要跟他玩弹珠的毛头小孩,那些跟他喝过酒吹过牛的车夫,还有那个把他当成孙子的卖瓜老妪。当他们看见他时,还亲切地跟他打起招呼来,都夸他命硬,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那态度简直比他的亲生父母还要亲切。
那些个淳朴的、无知的,以为自己能就此得救、活到天亮的,天真的脸庞,在火光的映照之下,看得李维雍分外的心痛。
“百姓会跟在队伍后头。”他的父亲说道。
“徒步?”
“是的,徒步,马匹已经死完了,大家都得用脚走。”
“那,爹爹,请容我再多问一句。”李维雍道,“这城里的守军,还有几人?”
“还有五千。”
“百姓呢?”
“不详,约六七万。”
“精兵五千,可能保护得了七万百姓?”
“维雍......”
“保护不了,又让百姓走在后头,直面那些妖兽的追击,这岂不是把他们当成了挡箭牌?”
“维雍!”
“父亲!”
一老一少,二人一同吼了出来,怒目圆睁,近乎撑裂了眼眶。
短暂的沉默过后,李维雍首先发了难:
“以庶民为诱饵,自己苟且偷生。您平时满口的仁义道德,到了生死关头,就连羞耻之心都没有了吗?”
这话,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对自己的父亲说的,而且说得理直气壮,丝毫没有顶撞长辈的那份不安。他的老父亲一时气不过,两步走上来,抬手一巴掌,打得他嘴角流血。
可这一巴掌下去,李维雍也不变色,连嘴角的血都懒得擦,就那么直直地站着,瞪着自己的父亲,眼睛都不眨一下。半晌,就在他母亲要上来劝架之时,他开口了:
“可以的,您可以逃走。”
接着,他又环视了一圈,这厅堂之中的众人,对着他们,大声说道:
“你们都可以逃!”
“但我不走,给我八百壮士,我要死守此城。在最后一个百姓平安离开之前,我绝不会踏出这城墙一步!”
“李维雍!”
他父亲听了这话,气得龇牙咧嘴、七窍生烟,两只手一起抬起来颤抖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个打法。
“你留,你想留就留,想送死就去送死!”他父亲最终放下了手,冲着他大吼道,“但我告诉你,你今天不跟我们走,以后我李家就再没你这号人!”
“可以。”李维雍平平淡淡地点了点头,“此地一别,我就不再是您的儿子。”
说着,他拱手行了一礼,道:
“祝您一路平安,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