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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上次跟勋世奉吃饭,吃保定府的官府菜。
菜的味道忘记了,就记得很昂贵,而且房间中的全套紫檀木的家私异常抢镜,不知道今天他要带我去哪里……反正燕城这个地方土,一般人出席红白喜事都是城乡结合部的打扮,所以上饭店不穿着他那个样子也没有关系。
车子稳当的行进着。
拐过翠峰路的十字路口,再向前,就是万荷千峰园了。
远处,亮着一盏灯。
梅赛德斯停下,我推开车门,正好是园子前面的草坪上,脚边是一丛我从英国万水千山带回来的石楠,被车辆不小心已经压迫残废了。
勋世奉下车,他看了看周围,说,“这里以后会做成一个私人会所,不过,每周的周日上午8点到下午4点向公众开放,让这里的人依然有地方可以赏荷爬山。今天,我们先去试试这里的饭菜吧。”
他在车子的那边等着我,我慢慢绕了过去,跟在他身后。
我以为,昨天与这里的诀别就是今生最后的告别了。
谁想到,今天我又来了。
人生啊~~~~
我家的祖屋是晚清留下来的,正北房是最好的,旁边都是偏房、耳房,还有听差的喝茶休息的地方,正中一个大院子,照壁墙上是我爷爷的爷爷手书的几条曾国藩家训。院子正中是用长青石铺陈的道路,两旁是小碎鹅卵石,回廊边种满了玉兰和丁香,那边还有一道水渠,上面架着一道小小的石桥,水渠从背后山上引水,通着外面的荷花塘。
“这里就是苏离的家。”勋世奉说。“你知道她是谁。”
我点头,“是,曾经你还以为我就是她。”
他,“你不是。”
我,“我不是。”
苏离与我,年龄不对,人不对,身体不对,眼睛虹膜也不对,除了冯伽利略,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秘密。我是一个转生的幽魂。
哗啦,哗啦,小桥流水的声音。
勋世奉,“你调查过她。你说,你嫉妒Lance对她的心意,是说谎吗?”
我点头,“是。当时你固执的认为我和Lance是情侣,所以只有这个原因能让你接受。其实,我只是想知道,她究竟是什么人,能让Lance那么痛苦,我想帮帮Lance。”
餐厅在小桥流水的另外一边,勋世奉让人过去准备,他却站在中庭,看着后面的山林。
他,“当时不让你再调查,主要是因为,苏离已经不是你和Lance之间的问题了。”
我,“那么,现在,她变成我和你之间的问题了吗?”
勋世奉看了看我,夜幕下的灯光尤其晦暗,我只能看清楚他的头发上有夜灯的光,看不清楚他的脸。
他说,“不是。我几乎不认识她。我和苏离是长辈订的婚约。”
我点头,“上次来燕城,三爷说过,你没有见过她。”
他,“我见过。”
我看着他。
勋世奉,“她是Lance在三一学院的室友,我在英国见过她。”
我,“嗯,那她是什么样子的女孩子?”
勋世奉看着那边的小桥流水,“不记得了。”
我,“……”
可是,我却记得你。
这就是大神和小虾米截然不同的命运啊!
我死了,死的悄无声息,无人问津;我想如果有一天勋世奉升天了,必定震荡全球资本市场。诶,还是那句话,想要生的有尊严,死的有尊严,谁说不需要大量的金钱?!
勋世奉看着我,那双蓝色的眼睛若明幽暗的,“Alice,我大你很多岁,这方面不可能如你这样单纯。”
我,“……”
没有人说话,只有流水的声音,慢慢的,从山泉到荷塘。
此时,小桥流水那边走过来一个穿着很板正的男人,恭敬的对勋世奉说,晚餐已经准备好了。
他,“走吧。”
我,“好。”
这里的晚餐,是苏府家宴,是按照这座私家花园前主人遗留下来的菜谱请大厨精心烹饪出来的,一共三道菜。
第一道是小菜:虾子芹心,芥菜墩,桂花糖藕和玫瑰小枣。
第二道是熟菜:软炸鲜贝,浇汁活鱼,烧鸭和清汤燕菜。
第三道是汤水:乌鱼蛋汤和一道甜点,核桃甜酪。
菜品本来应该一道一道上,可是勋世奉嫌周围有人,乱,所以直接就摆上桌面了。菜量不多,恰好够两个人吃,全部家宴使用白瓷的餐具,显得干净、整洁,不争夺菜品的光辉,让人一看,就兽\性\大\发。
勋世奉面前的餐具是刀叉,我面前的是筷子和勺子。
他忽然说,“上次你给我削的筷子,没有带过来,今天只能用刀叉了。”
他是我见过的,拥有最美丽大脑的人。
只要勋世奉想学的东西,就没有他学不会的。我看他不会、也不想用筷子,就知道,他对自己华人血统没有半分好感。
其实,这辈子他一直对我说中文,而且没有半分外国人的口音,我也挺惊讶的。回想一下,当年我第一次和勋暮生到伦敦觐见他的时候,我们说的都是英语,最开始,我压根就不知道他会中文。
我,“没事,吃这些菜用刀叉刚刚好,要是吃面的话,我再给你削就是了。”
他笑了一下,“好。”
我,“我还以为,你会请我吃西餐。感觉你不太喜欢吃做熟了的菜品。”
勋世奉,“是不太喜欢,不过这里说话方便。”
我点点头,“是。”
然后又说,“万荷千峰园这里很安静。五老太爷的家就在山那边,上次我陪着他送你们到山门口的时候,就想过来看看。从前我只听说苏罗浮的画作能买那么多钱,也知道他的荷花园,没想到,这里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
勋世奉只是垂了一下眼睑,很轻的点了点头,却不想再多聊这里,他问我,“你,……,平时喜欢做些什么?”
我,“我?看书,看剧本,哦,现在不看剧本了,然后就是看电影,……,你肯定都没兴趣。你那么忙,华尔街报纸说你一秒钟的收益是1200多美金,诸多富豪愿意花费10万美金的价格,只想与你共进午餐,听听你对于投资的建议,那样你都无法抽出时间来,怎么会有闲情逸致看电影?”
勋世奉似乎有些很清淡的意外,“你也知道这些?”
我,“康斯坦丁的Arthur Hsun名震江湖,虽然我只是一个小虾米,可四少您的大名还是让我如雷贯耳。”
我上辈子作为他金融圈的小同行,康斯坦丁的Arthur Hsun那就是一尊神啊!
诶,不能再想了,一想就容易激动。
虽然对于大神的敬仰似乎永无止境的说。
我看着他手边有已经醒好的红酒,起身,拿过来,给他高脚杯里面倒了一些,再给我这边的空杯子倒一些。
我,“陪你喝点酒吧。”
勋世奉看着我,“我从来没有teenager喝过酒。”
我,“上学的时候不喝吗?”
他看着我,并没有说话。
我,“上次你逼问我的时候,可是连问都没有问,就给我倒了一杯酒的。而且,……,中国没有禁酒令,无论我够不够21岁,都可以喝。”
说着,我的酒杯碰了他的酒杯,我端起来喝了一口,放在桌面上,良久,他拿起他的酒杯,也喝了一口,再放下,殷虹色的液体,在红酒杯中晃动,好像流动着的红宝石一般。
真美。
这可是勋世奉从法国拿过来的Chateau Margaux 1995。
猛然看上去,好像黑色,有黑莓和黑醋栗的香气,味道真的不错。
当然我对红酒的品味几乎为零,不过看瓶子上的标签也能看明白,于是,我秉承不喝白不喝,喝了也白喝的伟大的信条,一下子,喝下去三分之二瓶。
吃完饭,坐上车子的时候,我还觉得有些热,伸手拉了一下衬衣的领口。勋世奉从关上了我这边的车门,就从另外一边上车。
我们离开了万荷千峰园。
夜幕下的燕城,显得格外的萧索。
外面街边上偶然能冒出来一个烤羊肉串的摊位,稀松几个人,坐在那边,喝着崂山啤酒,吃着烤的不明肉类的串串,现在羊肉那么昂贵,30多块钱一斤,路边摊上怎么可能用纯正的羊肉。
勋世奉忽然轻声说,“Alice……”
我,“嗯。”
他,“以后住在上海好吗?我送你一幢房子。”
我,“……”
诶,我在心底叹气,说到底,你勋世奉也只不过拿我当个乐子。不过我身价见涨啊!从一开始老夏给了我2000块,都涨到上海的一幢房子啦!
O(∩_∩)O哈哈~!
只是……
周围很暗,太暗了,我忽然觉察那里不对,……,这不是送我回我住的小旅馆的路,也似乎不是送勋世奉回他居住的路,这条路,……,这条路是通往城郊坟地的国道!
我陡然大叫了一声,“停,停车!”
说着,我就伸出左脚狠狠踢在司机的手臂上。
猛地听见:
吱!!——
异常尖锐的刹车声,我们的车子直挺挺的停在杳无人烟的道路的正中央,副驾位子上安保人员刚要动弹,司机手一动,一声沉闷的响声,那个保镖一声闷哼,身子一歪,浓重的血腥味冒了出来。
司机手中的枪管对准我身边的勋世奉,“四少,不要动。”
勋世奉一脸平静的看着他,那双蓝色眼睛犹如夜幕下的深海,你以为那里应该是波涛汹涌,可事实上,什么也看不到。
他,“你,是老三的人?”
司机长着一张宽厚大叔的脸蛋,虽然此刻他面无表情的甚是诡异,他说,“是。原本四少都是前呼后拥的,我为了能找到这个机会,等了很多年。怎么,看到您的心腹其实是敌人,很意外吗?”
“心腹?”勋世奉冷笑,“原来你是这样想的?”
司机被他的冷笑激怒了,手中的枪向前推!
勋世奉平静的说,“果然,到了哪里都不应该疏忽,燕城果然不是我的福地。”
他到燕城换了安保人员,这才出了事。
司机,“四少,您本来不缺钱花,您在硅谷和华尔街都是赫赫威名,何必要把事情做绝,让三爷几乎要走投无路了。”
勋世奉,“这是我们勋家的事,你放这位小姐走。”
他说着,用眼神扫了我一眼。
司机却冷笑说,“她?算我心疼四少您,送您一个作伴的。古人讲话,芙蓉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我噗哈哈的乐了出来,在这个诡异的小空间里面格外刺耳。
司机手中只有一把枪,不敢移开,就只能用眼刀瞪我,“你笑什么?”
我,“大叔,您古文太烂,别再说了,再说就真在美帝国主义面前给咱中国人丢脸了。”我说美帝的时候,还指了指勋世奉。
我好心提醒,“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虽然您老看重我,把我比作芙蓉花,让我显得出淤泥而不染,姿色更美,不过,我更喜欢牡丹倾国倾城,所以,谢谢您的美意,心领了啊,心领。”
……
勋世奉看着司机,“爷爷临终前有遗嘱,我死了,勋暮生马上掌权,三叔一分钱好处都捞不到。”
司机,“所以,您需要活着。”
他用枪口顶着勋世奉的脑门,另外一只空出来的手,拿着一支针管,递了出来,他手中的枪已经上膛。
“四少,这是很不错的可卡因,自己动手吧。”
勋世奉似乎都没有犹豫,他拿过针管,撩起了自己的袖子,用力握拳,攥起,然后苍白的手臂上贲张出青色的血管,针筒对准了那里,一下子猛然扎进去,用很快的速度向血管里推着,可卡因很快速的融化进去勋世奉的血液中。
司机扔给我一支针管,“艾小姐,这是您的。”
我拿过针管看了看,“这玩意我可不会用。我从小就怕打针吃药,有本事你给我打针,我可不会。”
司机,“快扎,不然我杀了他!”
他的枪管又顶了顶勋世奉的额头。
我,“随便,我和他非亲非故的,你乐意干嘛就干嘛呗。”
“你!”
司机瞪着我。
他手中的枪,刚刚好离开勋世奉的额头,就要对着我,我拿着手中的针筒就向他持枪的手腕上猛扎过去,而与此同时,勋世奉一伸手,死死钳住司机的手腕,把让他调转枪口,挣扎之间,怦,沉闷的一声,手枪走火,司机被轰的胸口挂上一朵大红花。
死……死人了……
在燕城这个小地方,死了两个人。
仿若后知后觉,我的心不受控制的开始咚咚咚乱跳,下意识的,掏出手机要拨110.
勋世奉制止我,“把你的手机扔掉。”
我,“为什么?”
勋世奉,“你的手机里面有跟踪芯片,如果我身边的这个人都不值得信任,燕城这里就没有安全的地方了……”
正说着,就听见远方有车子极速靠近的声音。
勋世奉脸色微微一变,“不好,可能还有麻烦。”
我靠!
麻烦进了家,就是真麻烦。
我心骂,我这是神马RP啊!第二次活着的时候都能赶上勋氏家族内斗,还在我眼前活生生的死了两个人。
不过,眼前逃命要紧,根本没空想别的。
我开车门下车,勋世奉也同时打开了车门。
我,“还是我开车吧,四少,您把这两只尸体赶紧弄下车,快,我们赶紧走!”
在这里,没有人比我更熟悉燕城,也没有人比我更知道从哪里走,可以安全逃命。
我没有时间和他理论这些,所幸,可卡因似乎起了效果,他不再和我理论谁来开车,他用力把死掉的两个人从车里拖出来,我坐进驾驶位子,而他则坐进副驾。
然后,我关闭了所有的灯光,手中换挡,脚下很踩油门,车子从过道冲进了小林中的乡间小路,借着夜色,在后面的危险即将追上来之前,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