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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陌笙这个时候才发现男人的歌声很动听,昨晚她根本不知道男人唱什么,她在男人开口的时候,就已经激动得脑子一片空白,眼里也只剩下了这个男人了。
从新看着这个视频,那股幸福依旧久久不散。
在乔陌笙看了会儿之后,房间的门被打开了。
乔陌笙回头,却看到了她以为去上班的男人。
乔陌笙扑到男人的身上,晃了晃自己手上的IPAD调皮的眨眨眼,“猜猜这个是什么?”
男人看了一眼,不动声色的将她手中的IPAD放到一边,抱着她往门外走去。
“嗯?去哪里?”
男人沉默的将她带到了隔壁的衣帽间,,刚推开门,乔陌笙就看到了人体模特穿着的华美绝伦的白色婚纱……
乔陌笙从男人的怀里下来,情不自禁的过去,伸手抚摸着。
“真的好漂亮好漂亮。”
乔陌笙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它的漂亮,也说不出来,可是她却觉得,无论是电视上还是现实中,这一件婚纱都是她见过最漂亮的。
没有之一。
她眼眶微红的回头,“特意叫人做的?”
“嗯。”
男人说完,将她放了下来,缓缓的脱掉她身上的衣服想要给她穿上。
“你怎么能这么好呢?”
乔陌笙却抱紧了男人,再一次感动了,她已经数不清现在是从昨天被他求求婚之后第几次落泪了。
其实,她也不想落泪的,可是想到男人为她所做的一切,她就忍不住潸然泪下。
男人不语,亲自过去,将婚纱取了下来,给她穿上。
这件婚纱,是专门为乔陌笙定制的,所以尺码是刚刚好的。
有些人,是天生就适合穿婚纱的。
乔陌笙显然就是。
虽然她骨架子小,才一米六多,可是她的身材凹凸有致,皮肤雪白细腻如凝脂。
她二十七岁了,可给人的感觉还是有八分纯真洁白,另外两分,是小女人幸福的姿态。
男人就站在乔陌笙的身边,亲手给她拉上后面的拉链,看着眼前的她,眸色深深,久久都没有舍得移开视线,显然的,在男人的心里,乔陌笙是美得无可挑剔的。
被男人直白的目光看得有点害羞,乔陌笙捂住了小脸,扑过去抱住了男人,将小脸埋在他的胸口。
因为这个男人,她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最幸福的女人了。
因为有了他,她的人生才能如此的圆满。
……
三天后,京城简家举办了一场空前盛况的婚礼。
一身圣洁华丽的婚纱的乔陌笙漂亮动人,挽着自己父亲的手,在众人的掌声跟祝福声中,一步步的走向从来眼中从来都只有她,此刻正庄严的等待着她,以后要跟她风雨同路,相伴一生的男人。
简老爷子六十岁之前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
在儿子跟儿媳妇因为聚少离多和Xing格不合导致感情不和时得知回城首富的女儿看上了自己的儿子,他选择支持儿子离婚。
有了回城首富女儿作为儿媳妇,就算他们简家在从政的同时商业上的生意有多红火,外面的人也不敢说三道四。
刘孜跟简镇业离婚时,简深炀才三岁。
虽然才三岁,可表现出来的聪颖慧根让简老爷子看着简深炀就像看到了自己未来的蓝图。
刘孜跟简镇业都是大忙人,奔波着自己的仕途前程,简老爷子中年时期迎来了他事业的高峰期。所以在简深炀出生的时候,他们都没有多少时间陪他。
刘孜因为忙碌着自己的事业,在他出生三个月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将简深炀扔在了家里,请了一个Nai妈,一个保姆照顾他。
因此,偌大的家里只有简深炀跟一个Nai妈,一个保姆,还有简老爷子请来的管家,厨娘在。
所以家里也不算冷清。
小时候的简深炀就长得特别的漂亮。
深邃的大眼睛,高鼻梁,小嘴巴,Ru白的皮肤,漂亮精致得像一个瓷娃娃。
他很少哭闹,也很少笑,话更少。
可是因为长得特别漂亮,不哭闹,给人的感觉特别乖巧,家里的大人又不怎么关心他,所以Nai妈,保姆,还有厨娘都很心疼他,对他很好,就连整天板着脸一脸严肃的管家每次看到这个小少爷心坎都是软的。
那时候简老爷子在京城已经有了一席之地,所以在简镇业跟刘孜结婚了之后,他就搬出了军区大院,住上了独立的洋楼。
那时候周围的房子不多,简深炀从小就喜静,很少出去玩,又加上没有玩伴,所以一年到头接触的人都是家里的那几个人。
因为接触的人不多,所以Xing子比较腼腆害羞。
有陌生人来的时候,简老爷子抱着他出来见人的时候,他都会怯怯的躲在简老爷子的怀里。
简深炀从小就很聪明。
可就算他再聪明在他三岁的时候也不明白离婚是什么意思,只是他知道,在三岁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了。
不过,因为刘孜一年到头很少回家,所以见不见得着,他也没有太大的感觉,只是在过年的时候没有见到她,觉得奇怪而已。
四五岁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听过美国这个词。
所以,在简老爷子要将他送出国去的时候,他其实还不是很清楚美国是哪里。
可他知道简老爷子送他去那个地方的意图。
四五岁的他的世界里只有家里的几个长辈,还有几位佣人,因为家里的佣人舍不得离开家里,去一个遥远又陌生,语言还不通的国度,这一去更是不知何年何月何日才能回来,所以没有陪他一起去美国,陪他一起去美国的是后来才请来的保姆跟佣人。
所以,去美国的时候,在他身边的都是他没见过的陌生人。
在四五岁的他看来面目正狰狞的陌生人。
简老爷子的目的Xing很强,聘请过去照顾简深炀的人都异常的严肃。
在他被一堆没有见过的金发碧眼,说着他听不懂的语言的人围着教他,他听不懂,不会又完成不了作业任务被罚的情况下,就算他长得再漂亮,也能狠得下心来按照规矩办事。
他从小就很少哭。
可在刚去美国那半个月,小小的身板几乎天天都在夜里蜷缩在床角哭得簌簌发抖。
那个时候通通讯还不发达,简老爷子跟简镇业又忙,在他刚出国后那几天给他打了电话之后,就很少会打电话给他。
刚开始的时候,他天天等简老爷子跟简镇业的电话,等着他们接他回去,因为他不喜欢这里。
他不喜欢这里的食物。
因为这里的人从来不喝暖水,不他爱喝的滚烫粘稠的粥,他刚去到那边的时候,上吐下泻,病了好几天。
不喜欢这里的人。
因为这里的人很高大,说着他听不懂的话,还很凶。
他不喜欢这里的生活习惯。
因为在这里不是睡觉就是锻炼身体跟学习。
他就是不喜欢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