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会鸟语的方舒

比萨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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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慢走,欢迎下次光临!”店掌柜说着言不由衷的话,送牧天野们和兴隆出店,相信任何店掌柜都不希望他下次光临。

    而牧天野则满意地拿着储物袋,整整三万一千二百的贡献值到手了。

    三人平分,这贡献值来得容易,一天搞定。

    他们离开内门前,将可能的任务都接到手里,主要是物品,各种炼丹炼器和制符的材料,而今一口气完成了八十个巴仙的任务,全因为有了兴隆。

    有兴隆出面,牧天野得到的全是正品,基本上都是成本价,首先兴隆对于各种商品的底价熟悉,叫价不离底价,若是店掌柜不肯卖,兴隆很和气地说出杨老板的意思,店掌柜都屈服了,看起来那位杨老板在这座城里很有势力。

    若没带着兴隆,灵石多花上一倍都有可能,关键是不一定买得到,时间上也可能花上许多。

    兴隆带着他们逛大店找小店,有份药材是从一个边边角的小店充满灰尘的柜子里找出来,这应该是全城唯一一份,而其它地方都找不出!

    果然,还是找专业人士来得妥当,哪怕你神功卓绝,在这方面也远远比不上专业人士,你修行再高又如何,找不着就找不着!

    他心甘情愿地拿出了一把上好的秀峰刀灵器作为佣金打赏兴隆,而兴隆则同样对牧天野吃惊,此时他完全相信牧天野所说的来自很大的家族,连杨老板都得罪不起的家族。

    因为他默默计过牧天野动用的资金近五百万下品灵石,真要是被那些商店叫价出售至少过上千万下品灵石,且慢,商品只是原料,以那些原料制作出来的东西,很可能有上五千万灵石的规模!

    关键是他看到了那两位靓女不经意从衣袖里透出来的晶光,不由大震!那是灵晶做的手镯,一只过千万,两只就是两千万以上,这类的首饰真的只有大家族才敢戴着,至少是金丹真人,甚至元婴真君的家族!

    他们的身份可想而知,兴隆觉得自己的后背都湿了,幸运自己没给自己及杨老板惹祸。

    别人将他们当肥羊,兴隆则将他们当瘟神,要是他们在此地出了事,必定令人心惊肉跳,真不敢想象会出什么大祸事,肯定重新洗牌,很可能连红土城的主儿也不一定能够保得住他们!

    但,侍候这些主儿舒服了,打赏之丰厚,也令人心惊肉跳,他给的那把秀峰刀,灵气逼人,砍起人来那是一刀快,兴隆见识过的没什么灵器能够比得上它的!

    “兴隆,今天谢谢你了,买东西你能够助我甚大,就不知道对路途熟悉不熟悉,我们要的东西,必须出城去找。”

    “作向导?”兴隆是个机灵人,一点就明。

    “对,作向导?”

    “去哪?”

    “这片地区!”牧天野取出一份地图,印刷挺精美的,比例恰当,那是当然,虽然没有种种科学仪器,可是修士坐在飞剑上一路画过去的地图,还是精度颇高。

    牧天野没指明是天狗岭,只是他划定的地区包括了天狗岭。

    “是灵蝎山吗?”兴隆迟疑地问道。

    灵蝎山是划定地区里最有价值的地方,修士多去那里打蝎子赚灵石。

    “反正就是这片地区,你熟悉吗?或者找个熟悉的人来!”

    “自有重酬!上品法器一件!”见兴隆迟疑,牧天野说出一句很关键的话。

    上品法器!兴隆咬咬牙道:“大人你住哪里,明天我来答复你们!”

    ……

    第二天一大早兴隆带着人到来客栈,正赶上牧天野与方家姐妹在吃早餐。

    说是吃早餐,其实是牧天野一个人在开动,准备了一堆的妖兽肉在大吃大喝,而方家姐妹顶多是尝上几片尝尝鲜,她们早就辟谷,以牧天野炼制的灵素丹(从灵素仙米里提炼)为食,不象牧天野这样大贪口腹之欲。

    兴隆介绍道:“大人,这是舍妹方舒!”

    方舒跟着道:“三位大人,您好!”

    “好!”牧天野笑对兴降道:“那你就是方兴隆了?”以为他用的是假名,哪知兴降答道:“在下正是方兴隆呢!”

    方舒长身玉立,锻炼出来的身体丰满,颇可一观。她腰挎短剑,背负大弓,修为足有炼气七层,年龄约摸二十,当然比不得方家姐妹这般漂亮,却带有勃勃青春气息和野气,英气勃勃,有点吸引力!

    见着牧天野吃到满嘴油,方舒撇撇嘴,心忖这就是兄长所谓的世家大族子弟?

    牧天野没怎么注意看她(狗p的话,识海里雷达将她扫描得一清二楚:身高一米六五,三围是87,67,88,不差嘛),倒是方家姐妹对视一眼,暗忖这回来对了,之前决定的路线正确无比!(她们决定牧的每一次冒险都要参与)

    原来兴隆听说有上等法器,那就肥水不流别人田,便宜别人不如便宜自己妹子,而且也不怕牧天野起坏心,他有两位夫人跟着,还能有什么作为!

    兴隆鼓起如簧之舌,吹嘘他家妹子经常去那片地区采药,路途熟悉无比,有她的引路,包保大人您一定称心如意。

    十万大山里危机重重,要去的路线有一大段距离,她一弱质纤纤女子,水平不高,怎么可能……方宝璎说出她的疑惑。

    方舒连忙解释道:“以前我父亲去采药,捡回了一只雷鹰的雏鸟,交给我养大后,它就能够托着我,进入十万大山里采药,就熟悉了那片地区……”

    原来如此!

    雷鹰是十万大山的空中之王,飞行疾速,又有雷电术护身,普通人不敢招惹它们。

    论起来雷鹰不好养,它们天性中有一种骄傲是决不被人类豢养,但不知道为何方舒与这只雷鹰特别投缘,好不容易将它养大,能托着方舒飞上天也是这个把年的事。

    既然如此,那就立即动身出发吧。

    ……

    “我住在城外,以便训鹰!”方舒手指一座小山岭道,突然她脸色徒变,加快了脚步。

    “发生了什么事情了?你感觉到什么了?”

    “有好戏看了!”别人还没到山岭上,天地六号监控天地,将3d成像显示给牧天野,岭上有一群人,囚禁着一只鹰,看来有狗血剧情发生了。

    “不过,那个方舒,或许有点特别!”天地六号斟酌地道。

    “特别?有什么特别过我们吗?”牧天野不以为然地道,他看山岭上的家伙为首的不到筑基修为,旁边两个修士仅仅普通筑基修为。

    “此界,还是有些人与众不同的!”天地六号解释道,将镜头倒回来给牧天野看。

    清晰地看到路边树木有两只小鸟在呢喃叫唤,而方舒的脚步先是一顿,耳朵就坚起来,人也进入了一种紧张的状态。

    这些细节倘若没有录像回放,根本不会注意到她的反应状况,就算有怀疑,也找不出征据。

    连续倒镜回来看了三次,牧天野吃惊地道:”她不是会听鸟语吧!“

    “只有这种解释!”天地六号认定道。

    “那些什么与雷鹰特别投缘的话是托辞,从来没有任何人养得了雷鹰,它野性特大,就算养得大,一放飞,就跑掉,只有她会听鸟语,我甚至认为她会讲鸟语,才能让雷鹰听她的话!”天地六号讲出自己的看法。

    “不会吧,来个小地方都会有所斩获?我回去得买彩票了,如果真是如此,我得将她弄回宗门去!”

    宗门需要各方面有特长的人,将有特长的人引进门内,属于每一个内门弟子长期任务,若经宗门验证过后确是实情,将有一笔不菲的贡献值进账!

    此时大家上得岭头,兴隆大喝道:“洪爷,你怎么抓了舍妹的鹰?”

    岭头上小屋前一群人,旁边抓着一只大鹰,被一个闪着银光的大网给网着,不住地挣扎。

    见到他们到来,那只鹰叫声急亢,方舒注意地听着,脸现愤怒之色。

    她的一举一动都没逃脱天地六号的监控。

    小屋前那群人中的一个汉人青年,生得有几分颜值,但脸色阴鹫,应该是兴隆所说的那个洪爷,很是惫懒地道:“我娘子的鹰,也是我的鹰,关你大舅子什么事!”

    “舍妹,从来没许配过你!”兴隆急怒地道。

    “现媒现嫁不就成了!”洪爷招呼一声,人群中闪出一位年长妇人,应该就是媒婆,她喋喋不休地讲将起来(牧天野懒得听),再有两挑财物,揭开来,一排排的灵石,貌似有点诚意的样子。

    见对方摆出一副要将生米煮成熟米的架势,兴隆低声下气地道:“洪爷,舍妹蒲柳之姿,难登大堂……”

    “我说她当得,就是当得,你放心,我会明媒正娶,布告全城,将她风风光光地抬进我家大院里,届时,连老祖都会来观礼呢!”洪爷意气风发地道。

    “洪爷,你不要太过分了,我可是杨爷的人!”兴隆勉力挣扎道。

    “杨爷会为你这等小人物出头?要知道现在红土城里内忧外患,稳定压倒一切,以河蟹为上,他会跟我计较?”洪爷拖长声音道:“他只会为我祝福,我们兄弟同心,其力断金,哈哈哈哈哈!”

    兴隆颓然,方舒无力!

    同为小舅爷,为什么素质相差那么大啊!

    看刚才杨爷说错了话,勇于认错,即时上千万灵石的秘银给出陪罪不皱眉头。

    这位洪爷,不做好事,来强娶民女!

    洪爷、杨爷同为本城城主红莲老祖的小舅爷,杨爷是个土著,其姐姐嫁给红莲老祖,是为正室,地位稳固,而洪爷的姐姐也嫁给红莲老祖,是为妾室,但却得宠。

    杨爷来得早,抓了很大的权利,洪爷来得迟,却野心勃勃。

    他想抓权利也不是那么好拿的,一来二往后,他打上了方家兄妹的主意。

    方兴隆,杨爷手下的一位称职的牙人(掮客),很有经济头脑,善赚灵石,弄他当手下,自有灵石滚滚而来,提供弹药也!

    方舒,方兴隆的妹子,有点姿色,关键是她养了一头雷鹰,你去十万大山打听一下,有谁养得了雷鹰的?

    雷鹰本身野性驯,而且山里有“天空之王”雷鹰王,它成精通人性,只要有散落的雷鹰,它会叫其它雷鹰找它们归队,方舒所养的雷鹰,已经与外面的雷鹰接触过,却依旧不舍主人,没有离开主人,驯养成功!

    雷鹰在十万大山,是空中霸王,无鸟敢惹,她有了这头雷鹰,什么灵药要不来!

    有了灵药,对于自身修行,还是讨老祖欢心,非常重要。

    所以,洪爷来了个一石二鸟之计,以他的身份,在红土城里没有几个人敢来管他,而且他做足礼节,明媒正娶,只怕别人得知后还会赞一声:“好事!恭喜!”

    兴隆也知道洪爷打的主意,他在城里,有杨爷关照,洪爷也不敢闹得太出格,他人身安全有保证,他让妹子走得远远的,向来不在城外家中住宿,不给洪爷有可趁之机,本待洪爷懈怠下来后再回来,要不是今天有生意,方舒也不会回来,没想到洪爷这么上心,她一进城就给他的手下盯上,发生了这档事。

    洪爷现抓住雷鹰在手,稳操胜券,兴隆无人可帮他,看来只有屈服,可是,俩兄妹不甘心啊!

    真要是洪爷这么好,也就认了,全城都知道洪爷是什么人!他开了一家鸡寨(好生意轮不到他),日夜留宿在里面,再好的花魁也是三天就换,怎么忍心将妹子往火坑里推!

    或许能够干涉的只有牧天野,可是这位客人能够为他得罪城里的地头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