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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有更好的办法离开,比如把小露西打昏,不让她揭穿我的身份,大摇大摆的离开。
可我没有,我真的做不到,我不敢再伤害她,哪怕一丝一毫。
我觉得她就像玻璃作的,一碰就碎。
我抱着方向盘的手指骨节发白,忍不住眼眶泛红。
我一路向旧金山的方向开,想要接头蛇王,在他的帮助下回家。
现在的我,什么都没有,甚至连身份都没有。不要说坐飞机,就是坐长途大巴都要被拦下来。
其实,我可以找警察,甚至找中国大使馆。
可我害怕,我怕MK集团跟这些官方组织有联系,MK能那么快的速度给我伪造一份学霸证明,就足以证实他们有官方背景。
我不能冒险,如果让他们抓到,就再也没机会回国。
而且,现在有个很严肃且现实的问题。
我没钱了,连加油的钱都没有了!
这辆车的油不足以开到旧金山,我必须半途补给,可我没钱。
没现金,我自己卡里的钱也不能用,因为我已经死了,手机都已经扔了。现在我的身份是一个叫坤西的犹太人,也就是死去的匕首男。
这就是我为什么问他大量信息的原因。
王雨在刺杀中死亡,匕首男活了下来,并逃了出来,多么合理的解释?
正在我考虑钱的事时,匕首男的电话响了,是一封短信。
“真是小看你了!竟然让你杀了隆多,钱已经打进了你的银行卡。集团还送了你一个月的夏威夷之旅,护照和一部分现金都放在城西地下车库的保全车,车牌号……”
真是瞌睡就有人送枕头,给我高兴的。
所谓的保全车,就是他们交易的一个接头点。
这时又来了一封短信,是银行的提醒,大笔的奖金转入匕首男的银行账号,这更说明他们被我迷惑了。
我没有犹豫,直接转向,向城西而去,当时的我很高兴,可并不知道,死亡正缓缓靠近!不!应该是我缓缓向死亡靠近。
很快到了地下停车场,我并没有贸然进去,只是等在门口,想着用更安全的办法拿到包裹。
因为我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暴露,万一他们是用这些东西钓我,那就完蛋了。
我必须谨慎再谨慎,绝不能因小失大。
食指敲着方向盘,什么办法是最为稳妥的呢?
突然,我看到一个流浪汉,睡着停车场前的水泥大桥下。
灵机一动,我在车上取了几块零钱,扔在流浪汉的饭盆里,然后,假装接电话,高声道:“你把钱放哪里了?车里?车锁了没?没有?我靠!车牌号是……哦!我知道了!”
我故意又说了一遍车牌号,等看到流浪汉浑浊的眼睛一亮时,才离开。
边走我又接电话,影帝再次附身。
“什么?这么急?好!好!我马上赶回去,钱先不拿了,应该没事,谁能想到会藏在那种地方?”
假装挂了电话,我开着车在停车场绕了一圈,等我再绕回原来的位置时,流浪汉已经不见了。
我嘴角勾了勾,静静等待他帮我把东西拿出来。
果然,没多久,他东张西望的跑了出来,怀里抱着一个黑色的包裹。
我发动汽车,直接撞了上去。
我对汽车的掌握,是在恶魔岛上专门训练过的,虽然比不上舒马赫这种超级赛车手,但也是专业级的,可以用精准的油离配合以及刹车,撞伤而不撞死他。
砰!
他被撞飞,倒在路旁。
我快速下了车,夺过黑色的包裹,刚要奔上汽车,一个黑漆漆的枪口已经指在了我的脑门。
我大骂自己蠢,竟然没看清流浪汉的脸就贸然行动。
其实我撞他,也是防备别人伪装,我连这么一点小细节都想到了,可还是被枪给指住,MK集团真的是难缠!
“我真的很好奇。”来人是像流浪汉一样的矮个黑人,笑了笑,牙很白,道:“这么多奖金你都不拿,就知道跑?”
我没搭理他,想着如何在如此近的距离万无一失的夺过枪,把他打倒。
他似乎也明白我的意图,向后招了招手,停车场驶出一辆黑色的吉普车,就是美剧里面FBI经常开那种吉普车。
我顿时就绝望了,一个人对付起来都费劲儿,现在又来了一车!
“都说中国人很聪明,可我看你是个例外,你分明蠢……”他一个蠢字还没说出口,砰!身子就飞了起来。
一辆军用吉普把他撞飞,这一撞可不像我,直接把他脑袋给撞塌了,死的不能再死。
车上的人拿出冲锋枪,跟黑色吉普车的人开始对射!
砰砰砰!
子弹就像雨点子一样乱飞!
我脑袋一低,一个战术翻滚,拉开车门,发动汽车就跑,哥们儿连枪都没有,就先走一步了!
我开出老远,才回头看,只看到一个小型的蘑菇云升腾起来,军用吉普车被炸飞了。
看来救我的人,没打过MK集团的人。
不过也无可厚非,人家的车都是防弹的,而军用吉普是敞篷的,一比之下,胜负立辨。
我有些伤感,但更多是好奇。
虽然走的很急,但一瞥之间,我就认出来那些人是隆多的人。
他们的为什么要救我?
我可是害死他们领袖的罪魁祸首啊!
还有MK的人,他们怎么知道我没死?钱都打了,短信也发,他们分明是被我骗过去了,怎么又突然杀出来?
难道一切都是为了钓我?
可他们怎么知道我还活着?
要知道我深入隆多别墅,很多杀手也都渗入了,全都死了,手机全都打不通了,只有匕首男的可以接通。
并且奖金也打了,说明他们也知道只有匕首男活着。
匕首男是最后的胜利者!
要知道隆多的部下忠诚至极,就算隆多死了,还有小姐,他们一定会为自己的领袖报仇,一定不会透露别墅的情况!
可……
MK集团的人还是看穿了这一切。
为什么?
我脑子像黏糊一样,怎么也搞不明白。
难道,我身上有追踪器什么的?不可能啊!我的衣服是老邓给我的,从他儿子尘封的衣柜里拿出来的,怎么可能有追踪器?
正在我思考其中关窍时,黑色吉普车追了上来。
我在后视镜里看了一眼,拿起了自己现在唯一的依仗。
这种FBI的吉普车,性能极佳,就是为了高速追捕和奔袭特地制造的,我的这种平民车根本跑不过。
很快,吉普车跟我平行。
吉普车玻璃降下来,一个微型冲锋枪指着我,带着黑墨镜的黑人,不耐烦的动了动手指,让我降下玻璃。
我深吸了一口气,玻璃缓缓降了下来。
当他们看到我这张东方面孔时,毫不吹牛的说,这是他们对这个世界最后的一抹印象。
因为,我甩出去了一枚手雷。
我故意延迟了两秒扔出去,也就是说他们只有一秒,甚至更短的时间反应。
扔出现的一瞬间,我一脚刹车,车子直接落后一大截,可爆炸的冲击波还是让我的车子一歪,飞出了公路,好在四周都平原,但凡有一个撞击点,我都会被撞死,因为速度太快了。
高爆手雷在吉普车内爆炸,直接把车顶都掀飞了,瞬间变成了敞篷车。
这恐怕是全世界最快也是最粗暴的改装车办法。
吉普车撞在水泥墩子上,整车的人彻底没了生。!
因为手雷屡次救了我的性命,后来我十分沉迷这种瞬间毁灭的艺术,以至于我的那些死对头,给我起了一个绰号:爆炸王!
王即是姓氏,又是一种尊贵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