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又一个吃货

火腿炒腊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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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玲珑,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刽子手。  ”

    看着在部落中忙的热火朝天的人影,王旭只觉得心中烦闷到了极点,今天,他们都在对他王旭感恩戴德,感谢他为部落准备好了过冬的粮食,让他们和他们的亲人不至于死在严寒之下。

    他们在他王旭的帮助下,固然可以度过残酷的严冬,但是一旦到了春天,他们却要拿起骨矛,在部落头领的率领下,去向其他的部落起进攻,用他们自己和那些部落中平民的血,去实现部落中某些大人物口中的丰功伟绩。

    “那些丰功伟绩,那些所谓的功业,真的就那么重要吗?为了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有哪个人会去在乎人命,在乎这些功业的下面,到底会有多少枯骨作为铺垫?”

    王旭在心中不断连珠炮般的对着玉玲珑抱怨了许久,最终长长的叹了口气。

    “算了,你也是那些刽子手中的一个,这些话,你根本听不懂,或许,你根本就当我是在放屁。”

    “帅哥,坦白的说,很多年以前,我的想法又何尝不是和你一样,可是,你别忘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不想去招惹别人,但是,如果你太惹眼了,那么,大家就会来攻击你,他们的理由很可笑,只是觉得你有能力威胁到他们的利益和安全。”

    玉玲珑难得没有再调笑王旭,而是意味深长的对他说道。

    “旭,现在你或许还不明白,但是,等到了严冬,甚至于到了祭祀大典的时候,你就会现,你的敌人到底是怎样的疯狂了。”

    王旭并没有在和玉玲珑纠缠这个问题,因为他现在的满门心思,都被一个可恶的小偷吸引了过去。

    几名族中的侍卫慌慌张张的跑到王旭身边,告诉他部落里遭了贼,上千斤昨天才制好的腊肉,不过一个晚上的时间,便没了踪影。

    王旭勃然大怒,这些贼实在是太过嚣张了些,为了不让腊肉的秘密外传,制造腊肉的工坊,选用的都是族内最为忠诚的人,而且把制肉的地点,也都放在了最高的峰顶,可是,这不过才一个晚上的时间,居然就被人给连锅都端了?

    怒气冲冲的让几名蛮人的勇士背着自己上了峰顶,老哈玛早已等在了那边,见王旭过来,立刻笑意盈盈的迎了上去,在他的手中,犹自拿着一根手臂般粗细的半截腿骨。

    “旭,好事,好事啊。”

    “老头,你的脑袋是不是让飓风马给踢了,丢了这么多的肉,你还在跟我说是好事!”

    王旭没好气的顶了回去。

    “旭,你看,这是在昨晚现场留下的。”

    老哈玛完全不理会王旭一片怒气冲冲的模样,笑着把手里的腿骨递了过去。

    王旭对着腿骨仔细端详了起来,这应该是一根鬣牙猪腿骨末端的一段,看起来不过只有中指般长短,骨根的末端,还有着兽筋勒过的痕迹,显然是用来制造火腿的部分。

    剩余腿骨断口处相当平滑,最末端的骨骼微微凹陷,上面似乎有着一个浅浅的牙印。

    王旭的眉头皱在了一起,他已经明白了老哈玛给他看这断骨的意义。

    根据他的分析,这是被什么动物用牙齿生生给咬断的,从那腿骨的断裂处来看,应该是一口咬断的,否则,那腿骨的断面断然不会如此齐整,而是应该留下牙齿的磨痕。

    鬣牙猪的骨骼坚硬,粗壮好似人的手臂,能够一口将其咬断,光这咬合之力,便至少要过三千斤以上,而且,从那断口处的剖面来看,凹痕过小,显然那小偷在咬掉火腿的时候,根本就没用尽全力,那种感觉,就应该像是人吃瓜子的时候,用牙齿咬开瓜子皮一样。

    想清楚这些,王旭看向老哈玛的眼神中,不由得多了一丝狂喜之色,一咬之力,过三千斤的怪物,这还没有用尽全力,难不成,这是什么厉害的灵兽,甚至于可能是更高级的存在?

    老哈玛点点头,算是肯定了他的猜测。

    “老夫已然检查过那腿骨的断口处,据老夫看,这怪物的咬合之力太大,其实力至少应该在灵兽以上,甚至于可能已经开始妖化。”

    “老头,你可别告诉我,这家伙就是你赌输后准备给我的报酬。”

    王旭正思索着如何把这小偷给收服,却不想老哈玛恶狠狠的用手中的骨杖在他头顶敲了一下。

    “臭小子,你以为这灵兽是鬣牙猪那种蠢物,只要你愿意,就可以随意收服的吗。”

    “老师,既然没有办法收服,那你老高兴个什么劲啊。”

    王旭揉着被他打痛的头抗议道。

    “愚蠢,这灵兽的饭量和力气如此之大,必然是山林中无比恐怖的存在,既然他喜欢咱们部落中的饭食,那么,咱们完全可以把它当做族中的守护兽来豢养,到时候,我看还有谁敢不知所谓,来随便的进攻长牙部。”

    老哈玛再度重重的在王旭脑袋上敲了几下,声色俱厉的教训道。

    “老师,你不是没看到吧,这家伙可只是一晚上,就足足的吃掉了上千斤的肉啊,以我现在的财力养它,你确定没开玩笑吧。”

    王旭无比委屈的摸着自己的头说道。

    守护兽和签订血契后宠物兽最大的不同,便是这种守护兽说到底,就和家中屋檐上的燕子一样,说好听的,是和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邻居,偶尔能够帮你抵挡下来犯的敌人,已经足够给你面子了,而血契后的宠物兽,却是和你生死与共的家人,不仅能够保护王旭的人身安全,而且可以一起去狩猎,完全不用白白的消耗部落中本就不多的粮食。

    虽然现在已经算得上是部落里有头有脸有财产的人物,可是,王旭依旧不希望家里养个白吃饭的东西,更何况,这东西的饭量还那么大,一顿就是上千斤的肉啊,照这个度吃下去的话,恐怕他王旭等不到冬天,就只能每天以清汤寡水为食了。

    想到自己每天啃馒头吃咸菜的惨相,王旭坚定无比的举起了双手,他已经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家伙给收服,自己好歹也是这部落里有头有脸的人物,真要是被这家伙剥夺了吃肉的权利,心里头总是有着那么点不情不愿。

    “旭啊,做人要宽宏,要以大局为重,不要因为一点口腹之欲,就要为所欲为,这些妖兽,往往都是丛林中最为变态的存在,招惹它们的话,只会给部落带来麻烦。”

    眼见王旭愤愤不平的模样,老哈玛摆出一副道德标兵的脸孔,假惺惺的劝慰道。

    但是,在王旭坚决表示,部落中所有的肉都要储存起来养育那该死的小偷,不,是族中的守护兽,所以老哈玛未来在部落中只能每天以各种面食为生之后,老家伙立刻换了一副嘴脸,义正词严的表示部落的粮食主权绝对不容侵犯,力主要将这该死的小偷绳之以法。

    王旭并没有着急展开行动,而是仔细的把现场前前后后的检查了一遍,他愕然的现,一开始,这该死的小偷似乎只是为了获取盐分,火腿都是从小腿骨处咬断后囫囵吞下,只有零星的细碎盐沫留在原地。

    到了后面,这小偷似乎终于现了在那厚厚的盐层下面才是真正的美食,盐层全部被它小心翼翼的咬开,大块大块的散落在地上,反倒是里面的肉和骨头,被吃的一干二净。

    王旭心头一喜,这说明这小偷到了后来已经开始喜欢上了火腿的美味,也充分的说明,这家伙绝对有着成为吃货的潜质。

    想明白这一点,王旭无比自信的拍了拍胸脯,既然这家伙是个彻头彻尾的吃货,不管他如何穷凶极恶,王旭都有办法让他成为自己的手下败将。

    夜黑如墨,高耸的悬崖边,清冷的月光映照着王旭瘦小的身躯,在他身边,玛塔娜手持骨矛,迎着晚风傲然挺立如松,长及腰际的秀如扶柳般的款摆,飒爽英武的风姿,看得人一阵阵的心动。

    美女果然都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哪怕只是一件最简单的兽皮,都能穿出非同寻常的美感来。

    月光幽冷,山峰清凉幽静,如此的湖光山色,加上美人在畔,着实很难不让人想入非非,只是,一想到那可恶的小偷,王旭便再也没有了欣赏美人和美景的心情。

    今晚要是不能把这该死的家伙搞定,那他以后便只能吃馒头咸菜,比起自己的肚子来,什么美女,什么美景,都他娘的是浮云。

    巨大的火堆上,此时正烤着一只巨大的铁鹰鸡,袅袅的香烟,混合着喷香的肉味,足足能够传到三五里之外。

    通过对之前罪案现场的观察,王旭现这小偷一开始来偷吃火腿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取盐分,为了能够成功吸引这家伙前来,王旭把盐溶解后,混合着茱萸水一起涂抹在了烤鸡上面,任由风把那喷香的味道散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