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降服

老八一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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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我准备迎击这匹突如其来的骏马时,城墙上一声犬吠传来,一团火红的身影,急速从城墙上冲下,对着那黑色的骏马就喷出一颗火弹,骏马虽然冲向我,但却极为机警,发觉来自上方的危险,迅速向旁边一跃,躲过火弹的袭击,那颗火弹虽然没有击中骏马,但却砸在地上“嘭”的一声爆出一阵火花,并在地上砸出一个黑漆漆的浅坑。

    那火花看着虽然吓人,但对于骏马却没有什么影响,它鄙夷似的瞥了那浅坑一眼,依然向我冲过来,可就在这个时候,牧笛已经从天而降,一口咬向骏马的脖子,骏马发觉危险,一声暴叫往前猛地一窜,牧笛一口咬空,身体已经落地,可它落地的位置却正好是骏马的身后,那骏马动作极快,飞起后蹄就踢,两团光晕立即从骏马的后蹄飞出冲向牧笛。

    “快躲!”眼见牧笛刚刚落地,属于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阶段,此时被那光晕击中,恐怕一定会受伤,吓得我连忙喊道。

    可是牧笛对此却并不在意,只见它一个懒驴,不!应该是懒狗打滚儿,避过骏马的踢击,然后甩头张口,一颗人头大小的火焰弹立即冲口而出。

    “嘭”

    “唏律律”

    那枚火焰弹准确地击中骏马的屁股,登时在它的屁股后面炸起一片火光,瞬间一股皮肉烧焦的味道散出,骏马忍不住一声暴叫,身体猛地向前一窜,一团气晕顿时在它身体四周散开,没想到这家伙的速度竟然可以提升到这个地步,只是爆你菊的是牧笛,可你为什么向着老子冲过来呢?而且眼神里那种憎恨好像要吃了我一般。

    就在这一瞬间,骏马一张口,一颗光弹向我发射过来,那光弹远比它后蹄踢出的要浓郁的多。而且速度之快也远远超过三倍以上的音速,我立即进入超感状态,光弹、骏马的速度在我眼中顿时一缓,我侧身躲过光弹。此时骏马也冲到我的身前,硕大的马头向我一撞,我再次一躲,人后猛地向上一跃,扑到骏马背上,双手死死抱住它的脖子,两腿牢牢夹住它的身体。

    “唏律律”

    骏马暴叫着人立而起,我立即赶到一股巨大的甩脱之力,险些把我从骏马的身上掀下去,我连忙加大力量。更加牢固地抱住骏马的脖子,见一下子没把我甩下去,骏马连连暴叫,上蹿下跳,意图挣脱我的钳制。可是虽然这家伙的力气大的惊人,但我却死死地粘在它身上一般,认它如何跳跃都无法甩脱。

    见一时摆脱不了我,而且身后的牧笛又目露狡黠的目光,不怀好意地向着它冒着黑烟的屁股看来,骏马立即赶到情况不妙,也不顾我还在它的背上。暴叫一声向前一窜,四蹄杨开向着林子里窜去,这时我低头一看,不禁倒吸口凉气,只见骏马奔跑之时,四蹄都有白色的光芒闪烁。每次踏地都好像蹄不沾地一样地飞奔,而且速度也是一提再提。

    这家伙不但速度极快,而且也狡猾异常,冲进林子里之后,有路都不走。专门挑那些枝叶纵横,崎岖难行的地方跑,这一下可就苦了我了,在急速的飞奔中,我的后背不时撞到树枝或者突兀的山石,虽然我的身体强度已经不会因为这样程度的撞击而受伤,但不受伤不代表不疼啊!

    不过既然这家伙跟老子标上了,老子又怎么会示弱?于是索性把脑袋往骏马的马鬃里一埋,双手双腿死死扣住马身,任由它如何折腾就是甩不掉我,那骏马显然也是因为进化的关系,智力方面增长了很多,见在山里甩不掉我,便转身冲出了山林,飞快地冲向一座城市,在临近城市的时候,它发出一声声暴叫,引得城里的僵尸立即疯狂起来。

    这家伙竟然还有这样的心眼儿,想要用这些僵尸把我吓走,不过老子岂是那么容易下走的?既然你不怕,老子就更不怕,于是依然理也不理地抱住骏马,任由它迎着汹涌的僵尸群冲过去,那骏马也没想到我会如此赖皮,看见僵尸群竟然也不跑,没办法只能在接近僵尸群的一瞬间,暴叫着一转身,向着另一个方向飞奔,很快便将那些僵尸群甩的没影了。

    骏马见无论如何都甩不掉我,终于彻底的暴怒了,它开始漫无目的地飞奔,时而进山、时而下河、时而穿城而过,但无论它怎么跑,我就是死死抱住它不松手,于是我们一人一马在大地上飞窜,太阳就在我们的疾驰中,落下又升起,升起又落下,我们两个都在死死地坚持这,这场比拼最终成为了耐力的较量。

    我已经找到运用力量的诀窍,并且进入四阶,而且还只是趴在马背上,只需要抱紧它就行,所以占有很大的优势,而那骏马进化程度应该是三阶,但动物天生就有着远比人类更强大的身体条件,而马又是以力量和耐力见长的动物,所以也不会输我太多,因此这场比试看的就是谁先坚持不住了。

    终于在第三天的中午,那匹已经浑身被汗水浸透的骏马停住了脚部,低着头无奈的用前蹄刨着地面,有气无力地打着响鼻,似乎是认输了。

    “怎么不跑了?”我虽然疲惫不堪,但依然死死抱着骏马的脖子道。

    现在这些进化过的动物,智力进步极大,我甚至不确定,骏马的这种疲惫的样子是不是装出来的,所以我也不敢轻易地松手,不然要是这个时候被掀下来那可就冤枉了。

    等了一会儿,我见那骏马依然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站在那儿,似乎真的服软儿了,我这才松开了已经紧扣了三天的双手,就这么一动,我整个身体所有的关节都发出了“咔吧、咔吧”的脆响。

    “呃”我忍不住呻吟出声,这三天里我始终保持着一个姿势,全身都僵硬了。

    这时骏马发现我紧勒着它脖子的手松开了,略显躁动,扬了扬头,打了个大大的响鼻儿,不过最后还是没有什么举动。等我从它的身上爬了下来之后,竟然还现出了亲近的举动,用它的大头在我的身上蹭了蹭。

    “怎么样?知道老子的厉害了吧?”我拍着骏马的大头,不无得意地说道。只是它似乎并没有理解我的意思,只是侧着头,大大的黑眼睛里,露出了疑惑的神色。

    我想这应该是它长时间在野外生存,虽然智慧不输其他的进化兽,但对于人类的表达方式还是不理解,所以只是摸着它的大脑袋笑道:“你这家伙,也不知道是从那里跑出来的,不过既然相遇就是有缘,以后就跟着我吧。不过我得给你起个名字。”

    对于起名字这件事我还是非常谨慎的,想想吕小丽他们家一水儿的“小”字辈儿,我看着眼前这高大神骏的骏马,想想如果叫它“小黑”的话,那该是一件多么让人痛苦不堪的事情啊!

    只是想象了一下这样的情景。我都忍不住打了个冷战,然后我抚摸着骏马的头道:“从今以后你就叫‘黑王’好不好?”

    已经被我命名为黑王的骏马,歪着头似乎在考虑这个名字是好是坏,不过以它现在的理解能力,做出这样的判断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它只能亲昵地用头蹭了蹭我,算是同意了。

    我笑着拍了拍黑王的大头道:“走吧。我们去找个地方,洗个澡,吃些东西,然后回家。”

    说完我又拍了一下黑王满是汗水的脊背,这家伙背高就超过了两米,让我做这样的动作时。不得不翘起了脚跟,我看黑王全身上下都还是汗津津的,根本舍不得骑它,只是拍了拍它的脖子,径自在前面带路。

    我们两个找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一个不大的水库,这里以前应该是用作灌溉的,周围有着大片的农田,不过现在已经彻底地荒废了,农田里虽然长着一些作物,但都是杂乱无章地生长着,显然这里是没人打理的,我看看四周没什么动静,便走到水库边,先拿去快石头,扔了进去。

    过来一会儿,水面的涟漪散尽,可却不见任何动静,我又重新扔了块石头进去,只是这次仍的更远了一些,水库中依然不见动静,我看着水面想了想,便打定主意,把黑王招呼过来。

    我把黑王领到水边,自己脱光了已经被汗水浸透的衣服,只把唐刀插在地上,从水库边揪了一把蒿草当做刷子,把黑王全身上下刷了个仔细,在刷洗的时候,我顺便坚持了一下黑王屁股上的伤势,别说这家伙恢复能力真不是盖的,现在被火弹击中的地方,除了毛有些短之外,已经看不出受过伤了。

    黑王对这样的洗刷非常享受,一动不动地眯着眼睛,任由我用蒿草沾着水在它身上刷动,直到我把它整个身体都刷了一遍,拍了拍它的背,黑王这才心满意足地嘶鸣一声,扬开四蹄跳出了水库,在岸边上抖了抖身子,这时阳光照耀在它那黑缎子般的身上,散发出一种光彩,让黑王显得更加的神骏。

    在洗过澡之后,黑王应该是有些饿了,它信步走进水库边的一片田地里,现下已近深秋,田地虽然无人照料,但散乱其间的玉米到也长得茂密,这充分说明如今不但动物在进化,就连植物也拥有了远超过去更强的生命力,黑王大脑袋往前一探,大口一张,一根饱满的玉米棒就被它卷入嘴里,心满意足地嚼吃起来。

    我看看黑王正惬意地吃着东西,便转过头来,撩起水清洗着身上的污渍,我洗了一会儿,感觉身上清爽了,就转身往岸上走去,就在这时身后水中一阵响动,一条巨大的黑影从水中一跃而出!

    对此我早有准备,刚才试探时,水中没有丝毫动静,我就确定里面一定有着什么厉害的家伙,不然,这样一个水库中,必定有着一些进化或者变异的生物,变异的不去说它,一有动静必然蜂拥而至,即便是进化的,虽然不会对那么疯狂,可对于进入自己领地的生物,还是会存在着敌意,不会有了动静一动不动。

    只有那些在某个领地内极为强大,智慧进化的也非常高超的进化兽。才会这样将领地内其他动物全部消灭或赶走,对于外来生物也会先隐藏起来,然后在伺机而动,刚才我给黑王洗澡时。这水库里的进化兽应该是觉得没办法对付我和黑王,所以一直隐藏着,直到我要离开时,露出毫无戒备的样子,才猛地从水里钻出,向我扑了过来。

    我背对着那进化兽,虽然早有准备,可却无法看清对方的样子,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过这并不影响我的行动。我猛地向前一窜,一个前扑冲到我刚才堆放衣物的地方,探手将早已插在地上的唐刀抽了出来,紧接着就地一滚转过身来,脚下一用力。猛地一蹬反冲过去,向那个偷袭我的进化兽劈出一刀。

    就在我回头挥砍的时候,终于看清原来那进化兽,竟然是一条体长超过五米的大鱼,那大鱼长着黑洞洞的大口,正向我吞来,只是我突然一窜。让它扑了个空,“噗通”一声掉在浅水里,溅起一片泥水,那条大鱼,几乎完全暴露在空气中,正在努力地翻腾。想要回到水里去。

    “你这家伙,就这么点儿本事,还敢偷袭,真是不知死活。”看着那大鱼笨拙的样子,我不禁好笑道:“虽然你也是出于本能。不过既然偷袭了老子,总要留下些东西。”

    说我我向上一跃,跳到大鱼身上,挥刀砍下二十多斤鱼肉,然后跳回岸上,回身一脚将它踹回水里,只听“噗通”一声大响,大鱼落在水库中心,激起十多米高的水花,带着一条猩红的血线潜入水底,再也不出来了。

    我不再理会那条大鱼,手里拎着唐刀和鱼肉,回头看了看被溅得满是泥水的衣服,不禁苦笑摇头,不过现在也不是管这些的时候,我先跑到玉米地旁,挥手割了几棵玉米铺到地上,把鱼肉放在上面,回头又看了看黑王,这家伙正吃得开心,田里已经有三分之一玉米进了它的肚子,对于刚才的冲突,它似乎也视而不见,毫不理会。

    我又看了看四周,确认刚才的动静并没有引来其他的麻烦,这才返回水库边,把衣服里的东西都掏出来看了看,还不错,除了接收器应该是没电了,开不开之外,里面的香烟、打火机都保存完好,于是我把衣服在水里洗了一遍,然后扔到了玉米杆上晾晒起来。

    直到这时,我才有时间处理刚才斩获的鱼肉,要说这肉看上去,晶莹剔透,肉质细嫩粉白,绝对是做鱼生的好材料,只是现在这生肉,可不是随便吃的,一不小心恐怕就有性命之忧了。

    想到这里我只能惋惜地看了鱼肉一眼,在四周找了些枯枝堆在一起,又抓来把枯草用打火机点着,放进枯枝堆里,不一会儿青烟冒出,很快火苗便从枯木堆上窜了出来,我轻吹了两下,小心地用木棍挑动枯枝,等到火势渐起,才又添了些柴火,找了两块石头立在火堆边,算是简易支架,然后用两根削好的木棍将鱼肉穿在上面,这才放在火上烧烤。

    这时黑王似乎是吃饱了,它迈着轻快地步子,从田地里跑了出来,看到火堆先是一愣,然后小心地在我旁边转了一圈,才在我身后的位置站定,我回头看了看它,并没有说话,黑王刚刚被我降服不久,对于人类的表达方式,并不了解,不像牧笛那样可以听懂人话,所以要让它有个适应的过程。

    过了差不多二十分钟,鱼肉的香气开始飘散出来,虽然没有加入任何佐料,可这种最原始的烧烤风味,却让人有种回归自然的感觉,我闻了闻香气,伸手揪下一块鱼肉,看了看里面应该熟透了,便扔进嘴里一嚼,顿时一股鱼肉的清香和细嫩感充斥口腔,让人忍不住从心底里发出赞叹。

    “哥!玉米被偷光了!”就在我品味美味的时候,一个稚嫩的女孩儿的声音响起,那声音中带着一股惊慌的意味。

    而我也是肃然一惊,妈的!老子现在可是一丝不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