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四百零五章 收购诺基亚?

橘子奏鸣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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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一个问题贾鸿渐可是要好好的思量一下的,在最早的时候,他是很不乐意跟诺基亚进行交换的,否则他干嘛还要来找索尼呢?当初不找诺基亚,其实就是怕出意外——虽然历史上这么一个诺基亚是有点外强中干,是未来几年就会衰落,但是咱这边丝毫无顾忌的就把最重要的新科技给了人家了,会不会导致这诺基亚一下子就翻身了?虽然说历史上这诺基亚的确也是做了触摸屏手机什么的,可是别忘了这一个时空里面被贾鸿渐弄的改变多大的?万一有点意外咋办?但是在这么一个时候,贾鸿渐想了一想,其实可能这种意外的可能性并不大。{ [

    之前贾鸿渐的决定,那算是小心翼翼,连万分之一的可能甚至十万分之一的可能都不愿意给对方留,但是现在看看,如果手里的专利拿出来几个,跟人家诺基亚交换一下,其实也是挺不错的选项……因为以后其实想想看,咱们弄来的专利,那是不是也可以用来敲打其他的对手?等等!如果咱们是跟诺基亚进行交换授权专利的话,那授予的是使用权啊,不是所有权啊!在这么一个情况下咱们怎么可能有资本来告人呢?毕竟这么一个专利不是咱们自己的啊!没错,可是如果连诺基亚都是咱们的呢?

    历史上诺基亚在2012年的时候一直传说是要卖给微软的,虽然他们的董事会一直没有说话,可是大家都已经这么认为了。那么这肯定不是空穴来风!按照贾鸿渐的判断,这种外面一直在宣传,应该就是交易中的两方中的一个透露出来的风声,而双方那应该是在一直谈价格的事儿呢!所以既然是微软可以买的话,为什么贾鸿渐不可以买呢?是,历史上是微软用了一个木马计,派了一个卧底ceo去诺基亚了,可是这又怎么样?谁说咱就不可以买诺基亚了?人家诺基亚卖还是不卖,这不是ceo决定的啊,那是董事会这帮股东决定的!而对于董事会来说。卖给谁不是卖?只是看价钱而已!到时候只要华夏高科出价比微软高。是不是就可以变成了诺基亚把他们的手机业务卖给了华夏高科了?甚至诺基亚整个公司卖给了华夏高科都不是不可能!

    而这么一来,这诺基亚手里的专利当然就到了华夏高科的手里了,甚至就算怕欧洲那边有人以国家安全之类的来阻拦,那咱也可以采取一个做法来规避——跟没落中的诺基亚合资建立一个公司。然后这么一个公司授权很多专利使用权给华夏高科。而他们自己掌握所有权。这么一个合资公司就是一个空壳子。没事儿就可以按照贾鸿渐的意思出去找别的手机公司的麻烦,然后获取的利益什么的那就可以给华夏高科以及诺基亚的老板们分成,这也不是不可能啊!真要想做还怕没办法做么?历史上3这么一个公司决定要卖给华威的时候。那就被美国国会给叫停了,可是之前3公司和华威成立的一个子公司那完全没问题啊!

    3把他们的几乎所有的专利使用权都交给了这么一个子公司来跟华威共同使用了,一点事儿都没有!就是华威看到3公司已经成为了一个空壳子,只靠着这么一个合资公司贡献利润的时候,觉得这么做是个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的举动,才想要直接收购了3算了。人家3公司也没意见,结果美国国会有意见!如果贾鸿渐他们在这么一个时候,采用这么一种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的举动,那么想来也应该不会引得欧洲相关保守势力的警觉吧?那在这么一个时候,咱们靠着合资公司,来让诺基亚去按照咱们的需求咬人什么的……也不是不行嘛!

    这样一来的话,华夏高科间接的掌握了很多的基础专利,这妥妥的就是顶级巨头的标志啊!这随时可以跟业界大佬一起玩儿各种专利墙啊!甚至未来当爱立信把手机业务卖给了索尼之后,咱们也可以凑过去把爱立信其他跟手机或者手机信号有关的专利买一下,或者也弄成合资公司的模式,这样到了最后,咱妥妥的一家就可以欺负各种竞争对手啊!就算到时候真的出现了小米了,咱过去也能没事儿威胁人家交个几千万美元的保护费,否则就法庭见!这种变成巨鳄的感觉,那才爽啊!

    为了变成真正的巨鳄,现在稍微给诺基亚放水一下,稍微冒一下那虚无缥缈的风险,跟诺基亚交换一下专利,好像也无不可!毕竟历史上诺基亚就算有了触摸屏和相关专利,照样被微软坑死啊!所以这诺基亚真的要说这能够翻身的机会,其实不比中彩票高!毕竟微软肯定也憋着劲的要弄死这诺基亚呢,这样一来微软才能自己直接进入手机行业啊!在这么一个世界上,混的不好的手机厂商,除了摩托罗拉也就是这诺基亚了,而最后这两家估计都是出售了了事的节奏。在这么一个时代,这两家肯定都不能采用华夏高科的新安卓系统,就算他们想,华夏高科还不会给呢!所以他们俩都只可能接受微软的系统,或者自己做系统。而这么一来微软不是就有50%的可能选诺基亚了么?而华夏高科只要做势要收购摩托罗拉的样子,微软不是肯定要对这诺基亚出手了?

    华夏高科可以先弄下来摩托罗拉,也可以用一种类似建立子公司的模式,把摩托罗拉的那些个专利盘剥一下,然后把没太多专利的手机业务给卖出去,比如说卖给喜欢捡破烂的联乡什么的,然后再跟微软竞争诺基亚……哈哈哈,这感情好!不过顾忌到最后是肯定要气死微软了,肯定要跟微软翻脸了!不过跟微软翻脸的事儿,那是肯定要来的。这华夏高科想统治整个移动市场,而微软也想往这么一个方面插手,那最后肯定是要翻脸的,毕竟大家是在一个市场上竞争。不过可以稍微开心下的就是,这微软历史上那也不是什么特别精明以及难对付的对手——这微软内部软硬部门之间山头主义也挺严重的,而且微软的决策有时候也证明了他们的想法也不是那么的精明!在这么一个情况下,华夏高科要跟微软斗争一下,那真不是没有可能啊!

    研判到了这里,贾鸿渐干脆也就决定跟诺基亚接触一下,不妨先跟诺基亚交换一下专利算了。于是很快,这华夏高科就带着叶静与华夏高科欧洲方面的律师,一起来到了诺基亚的总部进行交涉。跟诺基亚交涉的时候,这贾鸿渐发现对方想要交换的那还就是华夏高科交换给了索尼的触摸屏专利!这专利真心不能再给人了,因为华夏高科和索尼签约的时候,合同上都规定好了,因为彼此之间互相持有专利,所以双方都不可以把相关的专利再授权于第三方!这是对两家都有好处的,这边贾鸿渐可以把触摸屏的专利授权给别家的话,那索尼是不是也可以把他们屏幕上的那个什么数字插值专利也授权给别人?这样一来华夏高科手机屏幕播什么360p的视频经过插值计算可以变清晰到480p的特性就变成烂大街了么不是?这样对咱也没好处啊!这不是降低了咱手机的吸引力和卖点了么?

    所以按照合同来说,不管索尼还是华夏高科破产了,或者是两家准备出售相关部门涉及相关专利的时候,另外一家都有权优先收购的!这就是为了保护利益!也就是说未来如果索尼手机亏损太大想要卖掉手机部门的话,这华夏高科也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在这么一个情况之下,他们当然不可能给诺基亚授权这么一个专利了。不过,咱在触摸上面的专利还多着呢,比如说像是手势操作的这么一个专利,那就没有被华夏高科和索尼之间的合同给限制住,那就是华夏高科可以给别家授权的,对此索尼也只能捏着鼻子忍了——因为这专利索尼还想给憋着不让华夏高科授权的话,那妥妥的就是垄断,就是两家不把技术扩散,最后别家都不能用,那别家可不是要疯了一样的找这两家麻烦?索尼也知道这事儿太得罪人,所以也只能让华夏高科把这么一个触摸操控的专利有选择的扩散开来。

    诺基亚还真没想到这方面华夏高科都拥有专利!而且也没想到华夏高科到这时候已经获得了相关方面的专利了!而且这专利还不只是美国那边的,而是全世界的!他们之前完全没有意识到这触摸操控还能有专利啊!必须他们没意识到,否则贾鸿渐还怎么坑苹果一下?所以到现在为止,知道华夏高科有这么一个专利的公司,那都签署了保密协议,不许往外说的!这就是贾鸿渐对苹果挖的一个坑!对于这么一个专利交换呢,诺基亚高层经过了一番商讨之后,也表示了愿意。毕竟触摸面板什么的硬件,他们还是可以跟华夏高科或者索尼买的,而相对来说这触摸手势操作的专利那也是相当重要啊!绝对重要到了诺基亚可以拿出来几个手机里面的基础专利进行交换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