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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在侧,不管是谁都会动心,更何况浩森私底下作风混乱,一直沉迷于金钱和美色。
结果自然和季湘预想的一样,昏昏沉沉的季湘顺利上了浩森的车,有经纪人在身边,浩森好像还会有所收敛,上了车之后,只是和季湘靠的比较近,之后就一直在发短信,不知道在聊什么重要的事情。
不,不能试啊。
季湘现在就想抽自己两嘴巴子,这种出口一时爽,事后火葬场的感觉,简直不要太酸爽了。
盛光郁看着此时此刻因为他的压迫而有些窘迫的小姑娘,不管性格多么大大咧咧的女孩子,还是会窘迫,会害羞的,再这样调戏下去,这姑娘怕是又要炸毛,跳起来咬他一口了。
他收回手去,理了理浴衣:
“你饿了吗?”
“我想吃胡萝卜”
季湘的脑子里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想起了小兔子,只有小兔子才会喜欢吃胡萝卜。
她弯下腰拉开抽屉翻了翻,提高了音量:“盛总,冰箱里没有胡萝卜。”
“在上面。。”
她刚刚直起身子,就感觉到头顶上空有一只手压住了她的脑袋:“你等一下,我拿出来给你。”
那人的手有些凉凉的,只是轻轻的放在上面,季湘却觉得,像是有千斤重,她只好微微倾身,往后缩了一下,抬眼,就看到他浴衣里,分明性感的锁骨一览无余,他抬着手,那浴衣本就松垮垮的,这样一来,就什么都被季湘看光了,这时候,是不是装作看不见的比较好,季湘想到这里,就有些尴尬,顶着脸颊上的燥热,把目光落到别处。
“你看看,还能不能吃。”
正在尴尬的时候,盛光郁已经递了一袋胡萝卜到她面前,真是好可爱的小萝卜,每个都只有手指头那么大,季湘接过去翻到背面寻找保质期:
“没过期就可以吃。”
还未走到房间,季湘就看到盛光郁的房间虚掩着,里面隐隐传来说话的声音,季湘自觉站在门口,想等到他打完电话再进去,可盛光郁说话的声音,还是传了些到她的耳朵里。
“李导,盛世已经启动全国海选,谁能演谁不能演,全国书迷心知肚明,你推荐的这位吴茜,这次入围全国五十强了,能不能拿到陆歌,那得看她自己的本事。”
季湘站在门口,听到盛光郁说这样的话,心里一惊,竟然已经有人在盛光郁这里走后门了,还是李青导演那边举荐的。
接下来,就是几句闲聊,盛光郁挂了电话之后,季湘正要抬手敲门,那人已经拉开了虚掩的房门:
“进来吧。”
偷听电话这种事情本来就不礼貌,现在被逮个正着,更是尴尬,她刚要抬脚进去,就看到他房间地上铺的羊毛地毯,马上脱了鞋子,光着脚踏进去。
盛光郁没想到她会注意到这些小细节,女孩子的脚和男孩子的脚是完全不同的,她的肤色本就白净,脚也生的很秀气,踩在羊毛地毯上,被大红色的指甲油映衬着,更加的白暂细腻,格外好看。
“没事。”盛光郁收回视线,把桌子上的小说拿开,好让她放在桌子上,季湘这才注意到,盛光郁手里拿的,是《尘埃》第一版,这一版出版的很早,早就已经绝版了,而他手里的这本,看起来不是很新,上面包了透明的防水书衣。
季湘放好面条之后,又把筷子搭在碗边上没想到盛总会有第一版《尘埃》,很难得。”
“是特地找一个朋友讨来的,听说第一版是春陌本人亲自矫正的,后面的几版都经过了编辑的手润色。”
作家春陌。成名于123言情文学网的第一批大神写手,《尘埃》是她的代表作,她的文风带着很强烈的个人色彩,区别于传统小言,她的故事大多带了些悲剧色彩和现实感,但这位作家又总是能在结局的时候,为故事添上完美的一笔。读后总是给人很深的人性思考,这也就是为什么,作为网络文学的《尘埃》,能再这几年一直占据过目难忘图书榜首。
“盛总很用心。”季湘听到他用“讨来的”来形容《尘埃》,可想而知,盛光郁对于这部自打开年开始,就让人期待的电影很用心。
“因为喜欢?”盛光郁笑了笑,这根本不是什么理由,随便拉一个想要参演的人出来,她也可以这样回答他,这个原因,盛光郁一直很好奇。
“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先回去睡觉了,盛总你也早点休息吧,今晚打扰了。”
盛光郁看着那个不愿意多谈的季湘,直到她轻轻的带上房门,盛光郁才把目光落到她煮的那晚胡萝卜鸡蛋面上,他坐下来吃了几口,突然发现,女汉子季湘的手艺很不错,胡萝卜丝切得很细,鸡蛋也煎的恰到好处,隐隐还能看到糖心。
——
季湘一整个晚上都睡的很不踏实,她做了一个梦,在梦境里,她是一只兔子,然后总是有只猎鹰在后面追她。
她一直在没命的逃跑,穿过一望无际的沙漠,穿过皑皑雪原,然后抵达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她试图用草木遮掩自己,那只猎鹰却一直眼神敏锐,很快就能找到她的所在,最后,她躲在一片芭蕉叶下,扶着芭蕉叶的枝干瑟瑟发抖,抬起头看去,赫然看到猎鹰从上空俯冲而来,眼看就要掐住她的脖子,她尖叫着,却发不出任何一点声音,挣扎着醒来,才发现视线里一片黑暗,她喘着粗气,抬手揉了揉眉心,原来是噩梦。
不多一会,只听得房门咔擦一声,有人从外面进来了,那人打开客房里的吊灯,一瞬间,屋子里就亮堂了起来,季湘眯着眼睛看过去,才看到是盛光郁,他穿着睡衣,显然,应该是被她吵醒了。
“怎么了?”
盛光郁打开灯,看到季湘脸色寡白,额头上冒着些细细密密的汗,她的眼睛湿漉漉的,在灯光的映照下泛着些水光,眼泪差点就要呼之欲出,看起来格外可怜,也不知道是梦到了什么东西,见到季湘一副没回过神来的样子,他从桌上拿起一个杯子接了一杯温水递给她:
“喝点水。”
她接过去,因为手有些发抖,洒了一些在被子上,温热的液体一路从喉咙滑下去,终于让那些紧绷着的神经渐渐平缓下来,可心里那抹强烈的,不好的预感依然久久不愿意褪去,季湘抬手揉了揉眉心,闭着眼长叹了一口气。
“对不起,打扰到你了。”
“梦到什么事情了?”盛光郁依然站在床头,他微微蹙眉,眼神有点凝重。
梦境其实很简单,害怕的是身临其境的那种感觉,就像是沉寂于幽深的海底,尽管努力挣扎着,却始终无法呼吸,像是有一只手拉着她的脚,想要把她坠入深渊,这种感觉简直太熟悉了,就好像母亲病逝的那一天,她从梦境里挣扎着醒来,干爹和小斯都站在她的床头边,很不安的看着她,沉默了许久,她才听到干爹傅岩道出那个噩耗。
季湘摇了摇头,从床头柜上拿过手机看了一眼时间,此时是凌晨四点多,她心里很不安,干脆也不管此时此刻有多晚,打了个电话给她的小姨:
“小姨,家里一切都还好吧,外婆身体好不好?”
小姨的脾气一向很不好,起床气有点重,大半夜被人吵醒,声音透着些不耐烦,但还是耐着性子问她:“湘湘,你是不是做噩梦了,你外婆身体好的很,我看着的,家里都好的,你抓紧工作吧,好好挣钱就行了。”
季湘这才觉得心里落下一块大石头,不敢打扰太多,随便说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盛光郁的眉头却越皱越深,脸上染上一层凝重。
季湘想了想,又给小斯打了个电话,那端很快就接通了:
“湘湘,怎么了?”
“小斯,你和干爹都挺好的吧?”
那端似乎没预料到季湘会这么问,顿了顿:“挺好的啊,你干嘛了,魔鬼上身了。”
季湘紧皱着眉,提高了音量:“小斯,你睡觉从来不会那么快接电话,你到底在哪里?”
听到小斯那端有片刻的质疑,季湘就漫上些不好的预感:“是不是干爹出什么事情了?”
“没有,你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
“你还骗我是不是,盛光郁现在就在我旁边,你信不信我问他?我就不信他不知道。”
那端不知道说了什么,季湘原本是站在床上的,瞬间,脸色更加苍白了,对着电话怒吼了一声:
“傅承斯,这么大的事情你竟然瞒着我,你把我放在心上没有!”
“那,谢谢盛总了哈。”
季湘笑着,尴尬的往后挪了一大截,离他远远的,偏过头去看着车窗外向后移动的风景,汽车已经开动了,季湘在心里叹了口气,算了,她这是又一次踏上了贼船。
盛光郁这才收回手,看着把头偏向窗外的小姑娘,漫不经心的说道:
“我以前去道馆去的很少,但是时间久了,我就听我的好朋友和我说,有个小姑娘喜欢我?”
季湘心里一沉,颌首看了她一眼,两个人坐的位置有点远,也不知道那人说完这话看着她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知道她曾经喜欢过他?季湘抬手拉起裙摆扭成一团攥在手心里,心想,这人这么狂妄自大,怎么可能注意到那时候她躲在黑暗里偷窥的眼睛,再说,现在她不喜欢了,有什么好心虚的?
“盛总那么受欢迎,道馆里喜欢你的姑娘排队都要排到中学门口了,何止是一个姑娘喜欢,现在微博上粉丝上千万,随便拉一个出来就能对着您眼冒红心叫老公。”
季湘嘴快的说完这话,才惊觉自己被那人站了便宜,回过头看去,那人一脸平静的拿起桌子上唯一的一份报纸看了起来,可嘴角那抹抑制不住上扬的弧度,实在是戳的季湘眼睛生疼。
靠,又被阴了。
那之后,季湘干脆就自动闭嘴了,和这人冤家路窄坐到一辆车上简直就是哔了狗了。
静坐了一会,季湘打了冷颤,明明是在大热天的,偏偏让季湘出了一身冷汗。
她把长裙拢到膝盖上,把受伤的那只脚往沙发下缩了缩,盛光郁自那之后也一直没在说话,季湘物品都在齐琪那里,真是糟糕,想要拿个手机掩饰尴尬,竟然还忘记带道具了。
她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坐了一会儿,自觉无聊,再往上打量上去,是一件白色的衬衫,衬衫也不是纯净的白色,像棉布一类的质地,有些杂质,但又搭配的恰到好处,有服装搭配癖好的季湘,竟然觉得他今天的打扮简直挑不出一点毛病。
目光再移上去,就是那人握着报纸时,指尖微微弯曲而形成的完美弧度,那是一双非常美丽的手,指节分明,修长而白净,指甲上的月牙也很整齐,不像她的手,连月牙的影子都看不到,她看着他垂目看报纸的认真眼神,自我麻痹一般的感叹,其实这人也没有变多少,二十一岁那时候和现在比起来,也就是更成熟了一点,至于性格,也许他从来就没有什么好性格,搞不好是她青春时期脑补的太过火,认为他是位面冷心热的翩翩君子。
季湘正出神的打量着,那人就突然转过身去,和她的目光对到了一起。
季湘顿了顿,不知道用何种表情面对他,轻咳一声,默不作声的把目光落到了窗外,季湘抬手扫掉手臂上的鸡皮疙瘩,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上海街景。
卧槽,太冷了,这车里就坐着一块移动的冰山,为嘛还要把温度调那么低?
“你好,能把温度回升一点么?”
季湘听到盛光郁对司机先生礼貌的说了一句。
不一会儿,车内的温度果然就没有刚刚那么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