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婚期

甜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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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金桂和薛大奶奶次日成了好友的事,黛玉也是后来才知道,当日送走薛大奶奶,弘云掐着点过来接乌兰回府,“偶遇”黛玉自然要先送她回府才是正理。

    “日头还毒的很呢,以后出门可以戴个帷帽。”弘云看她脸上浮着一层红晕,鼻尖还挂着几颗汗珠,不由有些心疼道。

    “哪里有这么娇气,说是出门,也就是上下马车而已。薛家大奶奶还在外头跑马呢,也没见她如何。”黛玉轻笑。

    提到这位薛大奶奶,弘云也忍不住笑了,“薛家这位大公子虽然是个荒唐人,但这事办的倒有担当,也难怪能撑起薛家的家业,蠢是蠢了点,大面上倒没含糊。”

    “你觉得,他是有担当吗?”黛玉心中一动,有些意外。

    “他是个男人,既然娶了她为妻,怎么能随便抛弃。只有妻凭夫贵的,没听说男人要靠娶妻升官发财的。”弘云掏出自己的帕子去擦她鼻尖上的汗珠。

    黛玉接过他手里的帕子一瞧,嗔道:“怎么是素帕,你身边连个会刺绣的丫鬟也没有吗?”

    弘云嘿嘿傻笑,“大男人用的东西,要那么花哨干什么,我也不爱那些。”

    “这么说来,我倒是自作多情了,你知道我刺绣不精,别人的东西都交给绣娘了,偏给你绣了几条帕子。早知道你不用,我也不用费那个功夫了。”说着把素帕往他手里一塞,笑眯眯的看着他变了脸。

    弘云结结巴巴的正不知道要如何挽回,黛玉已经轻轻抽出一条绣了一只风筝的帕子递给他,“以后除了我绣的,还用不用别人绣的帕子。”

    “不用,除了你给我的,别人的都不用。”弘云轻吁一口气,幸好他这人不爱讲究这些,不然今天肯定得不着林妹妹亲手绣的东西。

    “那人呢?”黛玉紧盯着他,歪头一笑。

    弘云一时还没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半天才脸色一正,“没有别的什么人,只有你而已。”

    “可是按例……”

    “我不要,阿玛会帮我的,再说皇玛法也没有那么多精力管到我身上来。”给儿子赐小老婆也就算了,到了孙子这辈,基本上他就不再操心了。

    “你说了,我便信,可我平生最恨背信弃义的小人,你若无情我便休,我不能好过,也绝不会让你消遥痛快。你若不能接受,现在还来得及。”她才不要去做个贤良人,替人养小老婆,养孩子。

    “来不及了。”弘云看着她,灼灼目光几乎要烫到她的心里,唇角定格一抹笑意,执住她的手,不理她的反抗捂到了自己的心口。

    “这里,已经来不及了,除非能把我的心挖出来。”弘云的声音低低的,一股属于他的独特气息,牢牢罩住她,让她感觉飘在云端上,悬的有些喘不过气来。

    黛玉还没来得及反应,微温的唇瓣落在她的额头上,轻轻的一个吻,无声无息,没有任何的防备。黛玉抬头,眼神复杂,“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我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如果让我现在回答,大概真正的喜欢一个人,就是她在那里,不管什么样子,什么脾气,你还是那么喜欢他。”随着这句话,他的唇覆了上来,温柔的,轻轻在她的唇上碾压。

    撩妹技能一百级啊,黛玉泪流满面,自己这是被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给撩了吗?双手攀上他的脖颈,轻轻呼出的气息让他的耳尖蹿红。

    “在我还小的时候,曾经幻想自己将来的结婚对象,除了你,我的脑袋里没有出现过其他人的脸。”黛玉心想,自己这样,能算反撩吗?反正,她不能表现的太怂。

    弘云覆盖在她背上的掌心越来越热,大有隔着衣裳都要灼出一个洞的炙热之感。黛玉去推他,双手触到他的胸膛,硬硬的,象推在一块铁板上。黛玉咦了一声,他看上去瘦瘦弱弱的,没想到竟然这么有料。

    捉住她的手,“我想求阿玛把婚期定的早些,你愿意吗?”

    “这事你让你阿玛跟我爹商量去。”黛玉勾起唇角,把手挣脱出来,“我到家了。”

    何止是到家了,马车夫放着近路不走,足足绕了半个城,才把他们送到家。可这时间,对他们来说,还是太快太快了。

    弘云率先跳下马车,小心扶着黛玉下来,心里想着,什么时候,他们才能一起回家。

    转个头就回去磨他的阿玛,“阿玛,儿子都十九了,下头的弟弟也都大了,我这一耽搁,耽搁了自己不要紧,耽搁了弟弟们,就太罪过了。”

    “小小年纪,不多读点书,就想娶媳妇,你甭替他们着急。我看,是你自己急了吧,要不要给你先搁两个屋里人。”十三爷最喜欢浑身软的象没有骨头一样窝在椅子里,把腿翘的高高的,再拿根狗尾巴草叼在嘴边啃来啃去,谁说了也不听,非说这动作能治他的相思病。

    最后大家一致认定十三爷又犯了臆症,也就随他去了。

    “别别别,阿玛可千万别害儿子,什么屋里人屋外人,万万使不得。”弘云对着他额娘还正正经经,对着阿玛,要是正经说话,能累死自个,这是他早就总结出来的经验。

    “哟,跟人家小姑娘约法三章了,说什么来着,阿玛能不能听。”十三爷把狗尾巴草吐出来,一脸兴奋。

    “告诉你那不乱套了吗?阿玛就不想早点喝上媳妇茶。”弘云急了,两家已经在商量请期的时间。他知道阿玛有意将婚期放在后年,说是大师算过,这样比较旺家宅。

    “阿玛当然想,但是弘云呀,后年办事,你想办的多隆重,就有多隆重。不管身份还是品级,都不会委屈人。”十三爷掰着手指头叹气,只可惜,人人都不明白他的苦心。

    “黛玉,她不会在意的。我们是落魄无人理的阿哥府时,她也没有嫌弃过。”

    说到这里,十三爷终于松了口气,沉吟片刻,“所以说,还是阿玛的眼光好,一早给你定下了林妹妹,这样的品貌,上哪儿找去。”

    “阿玛。”弘云无奈的看着他,这种时候,难道不应该作出沉思的样子,然后马上同意他的请求吗?

    “行了行了,媳妇娶进门,老子丢过墙,我早该知道会是这样。”十三爷自编的乱七八糟的成语,每回都能把弘云的脸笑裂了,这回也一样。

    “阿玛,你放心,丢过墙也是咱们阿哥府,到不了别人家。”弘云一听就知道老头子松动了,飞一样的跑了,急着去翻皇历,总要找个最好最合适的日子。

    “擦,媳妇还没娶过门呢,臭小子。”十三爷在他背后笑骂着,将地上的狗尾巴草捡起来扔向他。

    林如海看了对方提出的吉日,明年的春天,距离现在还有七八个月。时间紧归紧,但是再拖下去,对方说的也很巧妙,弘云身边连个屋里人都没有,里里外外可不就指望着早点娶媳妇回去帮着管一管。这话让林如海无从拒绝,里子面子都有了,也就允了。

    这头刚定了婚期,那头温如颜嫁了。刚说了温如婉的事,温家的意思是低调一点,但温三奶奶偏不肯,说是她又没干亏心事,越是这样越要给女儿做脸。把自己的嫁妆分了一半出来,加到了女儿的嫁妆里。

    “是该好好热闹热闹,这种时候低调,明明什么都没做,都显得心虚。”贾敏拿着温家的事指教女儿,“为什么有些人家,卡在中间不上不下,就是这当家人呐,脑子里差一根弦。这种人,就是机会来了也把握不住,该。”

    田文镜是什么人,温家跟他结了亲家,不想着把婚事办的热闹些,一扫之前的晦气。还想因为之不着调的人影响正而八经嫡女的婚事,这就是典型的轻重不分。

    “好在温姨厉害,没让他们压下来。”黛玉表示受教了,若不是温三奶奶强硬,女儿岂不是刚一嫁过去就要被婆家看轻。

    他们今天是女方的客人,黛玉去了温如颜的屋里,全福夫人正在给她绞面,屋里坐着温家尚未嫁人的女孩子,吱吱喳喳说着话。至少看他们现在的表情,温如婉的事应该已经过去了。

    等温如婉盘好头发,换上大衣裳,已经变了一个人般,褪去小儿女的稚气,开始有了女人味。黛玉等她穿戴好所有首饰,从袖子里倒腾出一个木匣,递到她手上,“我昨儿才得的,听说田夫人信佛,给你留着送人用。”

    温如颜打开才知道,里头是一串蜜蜡手串,一共有一百零八颗,每一颗都缕空雕了一尊罗汉。材质就不说了,光这雕功就不得了。

    “不行,我不能收,太贵重了。”温如颜连连摇头,林家给她添妆送的礼比自家大伯母都重,这时候又来这么一件好东西,她真受不起。

    “听我说,这是大佛寺的天机和尚亲手雕刻的,东西再好,送到合适的人手上才最有价值。你若过意不去,改日给我添妆的时候,加重些就罢了。但这东西,只有你拿着,才能让它的价值最大化。东西永远是死的,人是活的。”

    这东西是贾琴的弟弟出门一趟,送回来的第一批东西里头,最有来头的。因为是高僧亲手所雕,所以显得格外吉祥。但若是信佛之人,这份感受又不相同。所以黛玉才觉得,送给温如颜才能物尽其用。

    “今日我也不于你说什么谢来谢去的话了,我只说,这份情我存在心里了,绝不敢忘。”将匣子慎重的交给她的贴身丫鬟抱好,随着外头一首首催妆诗送进来,温如颜的堂兄已经过来,要背她出门了。

    黛玉随着贾敏在温家吃了女方的酒,林如海带着儿子去了田大人家,他们父子是男方的宾客。

    贾敏带着女儿一出温家,便看到了牵着马的弘云阿哥。他很是自来熟的上前行礼,“小侄从这里路过,没想到在外头看到了林家马车,想着等一等,送伯母和林小姐回去。”

    “那就多谢你了。”贾敏笑的十分慈爱,儿女婚事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若是在合适的场合之下,让他们培养培养感情,也是极好的。夫妻之间,有感情和没感情那可是天壤之别。

    好的例子比如她和林如海,不好的例子也是现成的,温三老爷和温三奶奶。

    弘云骑着马,就在马车旁边,通过薄纱的车帘可以看到里头影影绰绰的人影。他想要打一支金流苏,插戴在她的发髻上,移步之间,流苏轻垂在发丝上,一定是异常美妙的画面。

    他还想了许多,要为她搭一个秋千架,在院子里种上她喜欢的玉兰花。冬天带她去泡温泉,夏天带她去避暑,一起骑马打猎,一起看云卷云舒,日升日暮,花谢花开。他所有对未来的憧憬,都有她,他所有对未来的计划,都有她。

    不自然的,勾起唇角露出一丝笑意,正被撩开车帘的黛玉看到,轻呢的拿眼神刮了他一下,“想什么呢,我娘问你渴不渴。”

    马车里备了水,拿琉璃杯盛着去火的菊花茶,递了出去。

    “好甜。”现在就是拿□□给他喝,他恐怕也喝不出别的味道,反正,很甜就对了。水很甜,人也很甜,就连空气,也是甜的。

    弘云送了他们回去,林如海和景玉还没回,他只好告辞,看着林家的大门,一步三回头。

    贾敏很是满意,“就算是之前没见过面的,刚成亲的夫妻,感情也不会差。怕就怕在过日子的时候,一点点把情份给磨光了。你公婆都是好人,可是好人未必是好婆婆,不要仗着以前的情份就觉得可以懈怠。敬着她,顺着她,总是没错的。还有,你是长媳,下头一堆还没成亲的小叔子小姑子,尽管大大方方的,反正以后他们不是要嫁人,就是要分出去单过。不就是银子吧,出就是了。”

    长子继承家业,但同时长媳要承担的事也多,说到这里,贾敏倒是明白了,为什么老爷要给女儿这么厚的嫁妆。这等人家的长媳,嫁妆少了还真是压不住。

    有这样的父母当靠山,她还怕什么呢。黛玉忽然眼中泛起泪花,侧身抱住贾敏。

    贾敏怔忡一下,轻拍女儿的后背,“好好的,这是怎么了?”

    “就是,舍不得你和父亲,还有景玉,还有我院子里的玉兰花。”林家所有一切的一切,她都舍不得。

    初到时,她只是一个异世的灵魂,占据了人家女儿的身体。她拿他们当靠山,她想,她也拯救了他们的命运,互相利用,都不吃亏吧。可是现在,她知道,她错了。

    亲人之间,哪里存在互相利用,只有为了你倾其所有。

    “傻瓜,你的院子,我永远给你留着,你什么时候都可以回来住。你的玉兰花,娘会让人好好看着,让它每年都开花。你又不是远嫁,离的这般近,想我们了,就回来看,谅他们也不会不答应。别以为他是阿哥就怕他,你爹可不怕他。”

    说着说着眼睛也红了,黛玉反倒过了伤心劲,不好意思起来。

    “娘,我会好好过日子,不会让你和爹爹难过的。”

    “这就对了,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都忘了吧。娘也年轻过,成亲前谁不胡思乱想一通呢,都是这么过来的。”

    黛玉想了很久,才想到,贾敏是在说她不许弘云纳妾的事。而且,还隐讳的指出,她这是婚前恐惧症。

    “娘,我说过什么,我自己都忘了。”黛玉为了让她放心,赶紧认了。

    “那就好,我知道你这孩子从小就是个省心的,偶尔想岔了道也不要紧,拽回来就是了。”

    又细细叮嘱她,“一定要趁着新婚的时候,建立起情份来。比如说他吃东西的口味,生活的习惯,你都要牢牢记在心里。管家管家,别以为管家是什么大事,抓住男人的心才是大事。”

    他喜欢什么,黛玉一想,好像除了风筝,她真的想不出来,他喜欢什么。看来改天要贿赂一下乌兰,不然人家吃甜,你送咸,岂不是好笑。贾敏算是深刻理解这一点吧,抓住男人的心,他肯替你兜着,有什么管不好的。

    看贾敏看着她,赶紧点头,“我记住了。”

    “也是我太着急了,巴不得一下子把什么都塞给你。你不要思虑太多,放宽心养好身体。”

    贾敏已经请人御医给她合了养生的药丸,黛玉自己看了药方,见的确都是养生的东西,也没什么相克的,便放心吃了。

    她前世是个护士,多少懂一些药理,若不然,也不能在当时及时发现给景玉用的药不对,而救下他。后头这么多年,她一直没有再出手的机会,却养成了看医书的习惯,只不过,没人知道她懂这些。

    她隔天请了乌兰来家里坐客,乌兰一见面就问,“姐姐喜欢下雨天吗?”

    黛玉一愣,“怎么这么问?”她并没有那么多伤春悲秋的心思,自然也不会对下雨天,阴天,有什么过多的绮念。

    乌兰耸耸肩,大哥找工匠非要打什么雨丝,差点把工匠给逼哭了。她还当是林家姐姐要的,不然大哥怎么这么着急呢。

    “什么,你打听我哥的口味,他呀……好吃的,都爱吃吧。”乌兰虽然比同龄人要更聪明,但如今也就是个八岁的孩子,她真心没观察过大哥爱吃什么,毕竟他们都不在一个桌上吃饭。

    “不过没关系,我帮你打听呀。”她不知道没关系,乌兰还是拍着胸口保证,问问不就行了。

    改天就让人送了信过来,黛玉拿着信,清淡为主,多素少盐。不会吧,年纪轻轻,又不是出家人,怎么吃的像个和尚。

    说这是雍亲王爱吃的她倒信,连父亲都说过,说四爷这人不重口腹之欲。只爱吃清淡的时蔬和菇类,每一餐都是定时定量,十分克制。林如海说到这时,当时脸上的表情是由衷的佩服。

    记得当时黛玉还嘲笑过,这有什么不了起。被父亲尅了一顿,意思是说,七情六欲是人的本能。观世事观人事,哪个不是被七情六欲牵着鼻子走。能克制人本能的*,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

    当天晚上就罚黛玉不许吃厨房炸的藕夹,要知道藕在这个时候不是人工种植的,只有野生的,十分难得。气的黛玉当时一晚上没睡着,还是景玉半夜去厨房偷了藕夹给她吃,才平了气。

    吃到藕夹的第一口,她就满足的不要不要的,同时也明白了这个道理。能克制自己*的人,不仅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这个人,也一定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

    但是,黛玉一点也不希望弘云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人。她自认是个俗人,俗的不能再俗的人,一身烟火气,眷念红尘中的七情六欲,声色犬马。所以,她希望弘云和她一样,是个满身烟火气的普通人。

    她的烦恼没过多久,弘云便托人送了东西到林府,贾敏看过,将一支金步摇和一封没有封口的信转给女儿。过了贾敏的手,便不算私相授受,她自然是乐得看弘云将自家闺女放在心上。

    金步摇的造型和时下的大不相同,一朵金色的云朵勾勒出随性又舒展的造型,下头的流苏捶的极细极薄,就象一道下的密密匝匝的雨幕。

    “云下便是雨,这想法极妙。”她总算明白乌兰上回问的雨是什么意思了,想必便是这支云腾雨幕的金步摇。

    信虽然没有封口,可没人打开看过。黛玉展开,细细读着。

    “我喜欢雨过天晴后,天空的湛蓝色,也喜欢绿油油的青草绿,看了让人心情极好。我喜欢合欢花,粉粉的须须让我想到你的脸庞,我喜欢咸咸的点心,不挑食,只要不跟四伯一样,天天拿他当兔子喂,他便觉得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噗嗤”一声,黛玉笑了出来。

    又拿起之前乌兰写给她的信,扔到火盆里烧掉了。这个小小的偏差很好猜,乌兰没有任何理由给她难堪。只能是给她提供消息的人弄鬼,这个人是谁并不重要,反正,她已经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