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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花店刚开张,袁佳木还没感受到阳光洒在脑门上的温暖,便听见马路对面传来齐欢欢骂骂咧咧的声音,抱怨堵车,抱怨红绿灯,还抱怨了一把越来越严重的雾霾。
唔,她都习惯了。
齐欢欢是典型的报社型人格,泼辣暴躁,消极厌世,随随便便一个小矛盾,都能被她成功激化成世界大战级别的斗争。她嘴上不留德,常常问候别人祖宗十八代和大姨妈,各种脏字不绝于口,简而言之就是奇葩一枚。最奇葩的是,这样的姑娘居然在医院当白衣天使,天天被投诉,月月扣奖金,一当还当了八年。
至于为什么袁佳木这样的温软性子的人会和齐欢欢苟合在一起,好吧,这是个无解的谜题。
袁佳木自己也想不通,每当她问起“为什么五年前你要收留我”时,齐欢欢总会大义凛然地一笑,说:我们是老乡啊!
其实齐欢欢真正的想法是:看你好欺负,想把你掳回来给我洗衣做饭。
当然,后来齐欢欢悔不当初,因为她不知道这货当时肚子里居然有娃。然后齐欢欢白衣天使的职业病犯了,悲催无比地照顾了这货整整七个月,直到娃顺利出生。
大清早的马路上,除了车辆的引擎声还算安静,袁佳木仔细地辨认了下齐欢欢那头的声音,接着便笑了。
木马也在。
木马是她养的一只导盲犬,据说是只白色的拉布拉多公犬,两岁半,一个星期前因为感染了皮肤病,让齐欢欢送去宠物中心看护了,看来是已经恢复了。
袁佳木朝他们喊了一声:“木马——”
木马听到后蹦蹦跳跳地就跑了过来,对着袁佳木摇头摆尾又亲又嗅,十分热情。她虽然看不见木马长什么样,但摸着它的身躯也能大概在脑海里描摹出样子来,高大精瘦,活力四射,性格还非常温柔。
齐欢欢不爽了,“你个死没良心的,见狗忘义,我这么辛辛苦苦把它拉扯过来,你就知道和它卿卿我我,连口水都不给我喝。”
袁佳木笑了笑,把玻璃门推开,把佛请进店后给她倒了杯她最喜欢的樱桃果汁。这还是袁佳木特地为她去超市买的,知道她上班路过店里时,会来蹭口水喝,索性就给她备下了。谁知刚递过去就被她万分嫌弃道:“不要不要,我就要水,白开水。”
“换口味了?”
“前几天我们急诊科里来了个急患,在高速上出车祸后来的,被碾断半截身子的那种,那是我进医院这八年来见过的最惊心动魄的一次场面,血喷得满地都是,现在我可见不得红啊,恶心。”
袁佳木赶紧把樱桃果汁挪开,拿来白开水给她倒上,“急诊太可怕了,你不能申请换个科室吗?”这两个星期以来,每次齐欢欢来都带着一身浓重的血腥味,她都能想象得到齐欢欢每天面对的都是什么样的画面。
齐欢欢挑起眉,满脸坏笑道:“嘿嘿,今天我就正式定科了,你猜我定了哪科?”
“哪科?”
“眼科眼科,哈哈哈哈哈——”
袁佳木不知道她在暗爽什么,所以表情有点呆,“眼科……有什么稀奇的吗?”
“眼科最近来了个……”齐欢欢刚端出要大肆八卦一场的架势,便斜瞟见了墙上的挂钟,顿时脸一黑,大喊起来,“娘哎娘哎!老子要迟到了啊!回来再给你说!不行,我今晚夜班,算了算了,下次有机会再说!”说完她便喝了一大口水,抓起包冲了出去。
袁佳木张了张嘴,还来不及把想说的话说出口,周遭便已然感觉不到齐欢欢的气息了。齐欢欢跑得急,连店门都没关上,风徐徐地吹进来,拂在她脸上,有点凉。
她声音苍白而落寞,“我昨晚,遇到沈良铭了……”
这个被你骂了五年不要脸的男人,就像一片掠影般重新出现了我的生活中,而且,他好像没有认出我……
木马一向了解袁佳木的喜怒哀乐,它趴到她腿上,喉咙发出呜呜的声音,似在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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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海市虽前卫却不喧嚣,像个大家闺秀,恬淡而平和,而一旦入夜仍是能沾染上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味道,尤其是酒吧夜店以及各种各样的娱乐会所。
其中,最知名也最纷繁的当属八点档。八点档里分三个档次,一层为普通迪厅,只要消费得起,服务员都会说热情地说欢迎光临;二层为金卡包厢,有公主公关服务,需提前三天预定,非VIP不得入,乃明星名流等小咖较为热衷的场所,而唯一接普通客户的一天为每周周六;三层一直神秘,只开放给某些身份特殊的客户,三层的常客普遍低调,只有一位被众人所熟知——卓越财团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卓伦小公子。据说,他刚从国外留学归来,还没正式参与家族事业便已坐拥上亿身家,不过一切都是传言,无从考据。
沈良铭倚在三层的栏杆上,墨黑如夜的眼在一片荧光闪烁显得越发深邃,他摇了摇手里的水晶杯,杯壁折射着迪斯科球发出来的光点,将杯里的威士忌映照出了一层靡靡之色。
就算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墙,他仍能感受到震耳欲聋的音乐,一眼地望下去,摇晃的手臂,舞动的身躯,一场穷奢极欲,一片醉生梦死。
看到迪厅中央出现了个熟悉的身影后,沈良铭皱了皱眉,喝了口酒后淡淡道:“八点档真是越来越没格调,下次再来别拉上我。”
一支修长的手臂忽地搭上沈良铭的肩膀,手指上绿油油的翡翠戒指格外耀眼,指间还夹着个高脚杯,戒指与杯壁砰砰砰地发出清脆的声响。
“兄弟,你在这种会所追求格调,敢问你的脑子还好吗?”
卓伦走到他旁边,顺着他的视线一层看,捕捉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后,嘴角勾了勾,“这不是星海娱乐的李总监么?他们今晚好像在这里办庆功宴,前段时间的他们折腾了个新世界模特大赛,挺成功。你说你至于么?一层有点小钱就能进,关格调什么事?”当然,这个李总监确实很没格调没人品,有艾滋居然隐瞒不说,不知道染指了多少想上位的小姑娘和小伙子。
卓伦刚说完,就有个女人与李总监缠在了一起,又是亲又是抱。他仔细辨认了一把,才发现不对劲。“那女人,我没看错吧?是你马子吧?什么寒来着……”
“云寒。”
卓伦拍了拍他的肩膀,“哈,恭喜你戴上人生第三顶绿帽。其实她挺出乎我意料的,你这么‘穷’,她还愿意呆在你身边整整一年,不容易啊。”
沈良铭略略沮丧道:“她甩了我倒无所谓,不过针对她新选的这个金主,真让我不得不怀疑她的眼光和品位。”说完还特别不解地补充,“她当初看上我时的好眼光和高品位被狗吃了?”
卓伦白他一眼,“一年前她还涉世未深,看上的是你美轮美奂的颜,一年后人家小姑娘长大了,深谙没钱万万不能的理,把你抛弃了也情有可原,关眼光和品位什么事?”
“我就觉得可惜了我这一年的精/子。”
卓伦囧。这是他听过的沈良铭说的最荒唐的话,这性冷淡的玩意儿,都让人忍不住质疑他到底射过没有。他认识沈良铭的这些年来,沈良铭的恋爱史他一清二楚,总共三个,第一个不到半年跟别人跑了,第二个不到三个月跟又别人跑了,就这什么寒的还算持久,但最后还是跟别人跑了。
他们跟沈良铭分手的原因,除了嫌弃沈良铭“穷”以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他非常冷淡,冷淡到你觉得这孩子无能。每次拉他出来high,他都从没领过一个女人去开房,太可怕了。
不过俗话说得好啊,人艰不拆,方能愉耍。
“你有哪次是觉得不可惜的?”
沈良铭仔细地想了想,没有说话。
卓伦觉得自己触了兄弟的伤心地,于是连忙打哈哈道:“那什么,你被戴了三次绿帽就不恼?这次兄弟帮你报仇怎么样?”
“报仇多没格调。”沈良铭嫌恶地把他的手臂从肩膀上拿下来,“她好不容易搭上个人脉,得了新人模特奖,你别捣乱。”
“你要是真为她好,就该让她趁早远离那个李艾滋。”
卓伦扯了扯衣领,一副蓄势待发的得意表情。他掏出手机随手拨了个号,沈良铭刚想问他打算干什么,就听到他说:“是我,十一点的时候送一束花到八点档来,女人喜欢什么样的就送什么样的来,剩下的你看着办。”挂了电话后朝沈良铭挑眉,“不出三天,绝对搞定,看着。”
沈良铭都懒得说他送花这手段老套,毕竟对于卓伦这种身家的人而言,手段什么的不重要,只要他一句“你好,我是卓伦”,女人都会兴高采烈地主动投怀送抱。三天?他也估计得太保守了,今晚就能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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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佳木刚要打烊回家,就接到了紧急电话。
“是小袁吗?”
她一接起来便吓了一跳,这声线和口音,如果她没记错,应该是前一条街另一家花店的陈老板的声音……
那家花店开得比她的晚,因为竞争关系,陈老板一直对她很排斥。再加上她单身妈妈这个敏感的身份,周遭不少人对她有偏见,还总爱在她背后说闲言碎语,这个陈老板和他的老婆说得尤其厉害。所以,他突然打来电话,让她有些失措。
见她半天没说话,那头又喂喂了几声,问她在不在。
“是,我是,您找我有事吗?”袁佳木应得小心翼翼。
木马察觉出她的紧张,一下子站起来,套头摆尾地紧紧盯着她。
“小袁啊,我这边刚刚接到个生意,要我十一点的时候送一束九十九的香槟玫瑰到八点档门口,可是明天我们要回老家办公期,所以今天我早早就闭店了。而那是个老客户,姓卓,我们得罪不起,所以能不能麻烦你帮我们送一束花过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