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这感觉对了

胖猴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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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不用说一声吗?”

    进到录音房,郑烨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你要是说了,万一改了密码,以后我们就来不了了。”

    金铃摊摊手。

    郑烨一想有道理,“那不能说。”

    只是他俩不知道,他们进门那一刻,许大龙就收到了提醒。

    之前说过,录音房装了监控。

    他一看就知道肯定是金铃主动带郑烨进来的。

    他家密码就金铃知道。

    再一看金铃那害羞又主动的模样,多半是对郑烨有好感。

    还真让金蕊说对了。

    “怎么了?”金蕊看他老盯着手机看,不由问道。

    许大龙默默将手机收起,“没什么,刷刷围脖,我最近蹭了不少郑烨那小子的热度。”

    兄弟,我再帮你一次。

    郑烨和金铃这次录制的是一首《声声慢》。

    歌曲伴奏郑烨早就准备好了。

    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他甚至还可以拿出下一首。

    说到《声声慢》很容易让人想到李清照的那首词,“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这首歌的歌名也是来源于此,歌词中也引用了诗词中的句子。

    这首歌通过江南之景,营造一种哀思的氛围,表达了一位男子对一位女子穷极一生的寻觅与相思。

    既有委婉的倾诉,又有诗意的浪漫。

    “青砖伴瓦漆

    白马踏新泥

    山花蕉叶暮色丛染红巾

    ......

    屋檐洒雨滴

    炊烟袅袅起

    蹉跎辗转宛然的你在哪里”

    很明显金铃是比较吃这一类歌曲的,两人合唱完她眼里都快冒出水了。

    “完美,我们两个配合的天衣无缝。”

    郑烨忍不住自夸一下。

    金铃遗憾地说:“我应该换一身衣服的,穿汉服或者旗袍唱应该会更有感觉。”

    郑烨点点头表示认同,生活中有些仪式感,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感受力和幸福指数。

    “没关系,下次的。”

    “如果你会吴语就更完美了。这首歌的女声用吴语唱会特别有感觉。”

    这是郑烨听完统子提供的不同版本后得出的结论。

    “我会的呀。”

    金铃夹着嗓子用吴语说道。

    感觉还挺像那么回事。

    “江城没有说吴语的吧,你怎么会这个?”郑烨是真的好奇。

    “我的妈妈是魔城人,魔城话也算吴语的一种。”

    金铃解释道,然后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打了个寒颤。

    “魔城话骂人,好凶的。”

    郑烨:“是吗?我不信。你骂我两句我听听。”

    “侬脑子瓦特啦?!”

    金铃说完,自己都笑了。

    郑烨被她可爱到了,有些女生真的骂人都让人听得很舒服。

    他当然不会认为这是语言的功劳,在他看来,这是金铃独特的魅力。

    “你用吴语熟悉一下,我们等下再录一版。”

    “好的呀。”

    ......

    吴语版录制完成后,郑烨反复听了好几遍。

    太好听了。

    尤其是美女本人在你耳边唱的那种感觉。

    柔情似水。

    回味无穷。

    金铃默默将歌曲上传,没有任何宣传。

    古风圈这个时候还是比较小众。

    小众到那些娱乐公司现在都懒得吃这块蛋糕。

    也有公司曾经做过尝试,始终没有什么水花,最后都不了了之。

    盖因为此时做古风音乐的人大多都是出于爱好,专业人士很少。

    作品质量也参差不齐。

    受众也偏低龄化。

    在网络上没有什么声音。

    金铃此时已经有了五万多粉丝了。

    发歌后,评论区也算热闹。

    “金铃女神又发新歌了!”

    “太厉害了吧,高产似那啥。”

    “为什么都叫她女神,你们见过她本人吗?”

    “这个声音一听就是女神啊。”

    “又是跟洛书合作的,金铃女神不会名花有主了吧?”

    ......

    没人知道,狗娃就是洛书。

    也很少有人还记得,她曾在狗娃路演视频里出现过。

    但很少不代表没有,一些老粉还记得她和狗娃合唱过。

    叫她女神也不是因为她声音像女神,而是她真的是女神。

    不少老粉对洛书的身份有所猜测,只是他们无法确定,狗娃和洛书到底是不是一个人。

    金铃很少回复粉丝的留言,不是她高冷,而是她玩手机的时间也很少。

    和郑烨相处的时间很快乐,但现在她要回去了,不然会被发现。

    “走吧,你不是要回家吗?”

    郑烨看着她站在出租车前不肯上车,上前帮她把车门打开。

    “你不送我回去吗?”

    金铃看着他,语气不舍,眼神期待。

    “多大人了还要人送?”

    郑烨说完就看到金铃表情变得十分失落。

    她坐上车,看了郑烨一眼。

    发现他没什么动静。

    这个人最近应该很忙吧,我已经占用他太多时间了。

    铃铃,要懂事一点。

    关车门。

    没关上。

    郑烨拉开车门坐了上来。

    “里面让让。”

    小孩子的快乐有时候很简单,可能一句话一件小事,就能让她多云转晴。

    郑烨觉得现在的金铃就像个小孩子。

    她给他讲,她一个人在家无聊的时候,会自己玩乐器。

    她喜欢古筝,笛子,二胡,琵琶这类民族乐器。

    后来大一些,接触到古风音乐,就自己学着写词作曲。

    一个人瞎研究,不求甚解。

    但也乐在其中。

    郑烨就安静的做一个倾听者。

    说着说着,就到了她家小区门口。

    说小区可能不太合适,这是一个别墅区。

    江城壹号。

    江城最知名最贵的别墅区,没有之一。

    “回去吧。”

    “那,下次再见。”

    “再见。”

    “我还会去找你的。”

    “我等你。”

    ......

    郑烨回到他的房间。

    他四处看了看,突然觉得,他好像一个人生活了很久了。

    坐在电脑前码字,没码多少,便觉得心绪不宁。

    似乎缺少点什么?

    是什么呢?

    沙发上扔着一顶棒球帽,那是章瑟晚送他的。

    自从他小有名气之后,经常会戴着它,再配一副墨镜出门。

    电脑桌上还有一个小镜子。

    那是陆漫漫平时臭美用的。

    他一个大男人不需要臭美。

    所以这个小镜子成了他手边的一个解压小玩具。

    看电脑累了,就拿起来转一转,玩一玩,放空一下大脑。

    郑烨打开抽屉,里面放着一大包茶包。

    自制茶包种类有好几种,菊花绿茶,茉莉红枣,柠檬薄荷......

    郑烨随手拿出一包,发现没有热水。

    他没有喝热水的习惯。

    烧了一壶水,泡了一杯。

    喝了一口,开始码字。

    这感觉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