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金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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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以上种种,所以我对于这位小哥的印象非常好。

    所以在报社里除了奥斯卡部长,金喆算是我唯一朋友了。金喆这个人滴酒不沾,完全是滴酒不沾,哪怕应付场合抿一小口那种也不会尝试。我问他是酒精过敏吗?

    他说不是的,高中的时候喝几瓶啤酒也没事,白酒也能喝,但后来就坚决不喝了,因为对于金喆,最受不了的就是混乱,或者说迷迷糊糊的状态。他对清醒有着偏执的热爱,完全忍受不了一丝的混乱感。

    我说其实有很多人就喜欢迷迷糊糊的状态,觉得那种减低了灵敏度的情况,会让烦恼、压力都减轻不少,暂时逃脱。不能不说,酒精的存在是有他的道理,人类喜欢迷幻的状态,也是进化的结果,那种情况是解压的好方法。

    金喆说,那是因为人们很难与自己的忧郁、压力之类达成和解,如果和解了,就会觉得只有善待自己每时每刻的感受才是真正活着。这就像动物园里的一群猴子,最痛苦的那只不是从来没有出过笼子的,而是那些带出去表演,到过其他地方,终于还是又被关回来到。它们发现有更好的生活,所以无法再与笼中的生活和解了。

    但是就算不和解,抗争、失败、痛苦、压力,那才是真实的生活,偶尔麻醉自己,然后才知道真实。

    我的言外之意,金喆小哥,我怕你是用了更强大的思想麻醉自己,长期麻醉自己,所以才害怕偶尔的放松——也就是说,反而是金喆小哥你,才是一直醉醺醺,而且不想清醒。

    不过,终究我没有这样说,那太不礼貌了,干涉别人生活方式,甚至否定别人生活方式,不可以那样做。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如此。

    ……

    总之,我与金喆还是很投缘,后来他就邀请我去他在传媒大厦后身的集体宿舍同住。

    集体宿舍就像宿舍,有四个床位,还能自己开火做饭,金喆因为已经是助理,而且奥斯卡帮忙,竟然自己占了一个屋子。这样一来,金喆的宿舍就成了我的第二个住所,不想回出租屋,就在金喆的宿舍住,两个人也不寂寞。

    写作或者周末还是回出租屋,还是去混学校食堂,去“凉热咖啡”吃焗饭和炸虾球。

    如此狡兔三窟的生活还真是方便,我也不用天天赶地铁上下班,最重要的是如此一来,我倒有了一个方面晾晒翅膀的地方。

    而且金喆这人生活仔细,屋子干净,物品齐全,没事了他还自己做饭。别说,烧菜的水平很好,我跟着他倒是经常能吃到一些家常菜。

    ……

    一个星期之后,奥斯卡就上班了。我问他伤到哪里,他说后背左边肩胛骨。估计近期打不了网球了。

    我又问具体遇到了什么麻烦。

    奥斯卡说,那是很复杂的事情,现在还有后续,以后有机会跟我细细说。

    虽然我和奥斯卡的关系已经非常好,但他毕竟是社会新闻部的副部长,报社的中层领导,平时就如门口的铜皮狮子般高冷骄傲,还天天把自己打扮成“高级黑”的样子。

    我一个新人,和他走得太近不免有风言风语,从他修养期间我的待遇就能看出,各种羡慕嫉妒恨都会接踵而至,所以平时在报社里,我还是刻意保持对奥斯卡的距离,尽量低调,能不招呼他,我就不和他接触。

    ……

    所以,即使奥斯卡已经回来了,但我平日接触最多的依然是金喆小哥,奥斯卡也明白我的处境,安排事情也通过金喆告诉我,这样也能很好地避嫌。我平时在报社里都叫金喆“小金老师”,这种老记者带新记者的情况也是传统,没人的时候就叫小哥或者金哥。

    在大伙眼里,我自然而然就成了金喆的跟屁虫。

    ……

    金喆这人是个好脾气,前面也说了,一点也没有摆“师傅”架子的情况,人家带新记者都是当小工用,他倒像保姆一样处处照顾我。

    我觉得金喆对我如此,并不是出于奥斯卡安排的压力,而是他平时就是如此与人相处的,只要对方不是他反感的类型,就会像家人一样相处。

    这样的人是有的,典型的就是飞鸟和顾媛媛。他们都是这样,只要认定了,就会直接从朋友上升到亲人的层面,很快不分彼此。

    所以,这也是我喜欢金喆的地方。他这人的状态,总让我想起飞鸟暖洋洋的亲和力——经常面带微笑,说话不温不火,遇事不急不躁。从这一点自然也让我乐于和他接近了,但总体来说,他虽然性格像飞鸟,但却没有飞鸟内敛中的浑厚与刹那的锐气。

    ……

    怎么说呢?金喆就象是等了很久也下不来的一场雨,隐隐的雷声,闷热的温度,偶尔的阵风,总给人以“事已至此,却为何戛然而止”的特殊感觉。

    为何偏偏要等什么阵雨呢?但金喆就是给人这种感觉。

    ……

    金喆是财经大学毕业,本不应该当什么记者,他被招入报社时在项目企划部门,主要负责是拉赞助,搞营销,拓宽业务领域等工作,说实话比当个记者要轻松得多,油水也多,但他做了一段就自己请求调动,说应付不了天天应酬,还是想从基层记者做起……。

    金喆的身份其实也不是我和老三这样的合同制人员,而是与奥斯卡一样,是正经的报社事业编制干部,在整个传媒集团三千多人的队伍中,这种体制内的事业编干部只有二百人,是隶属市宣传部的下属单位,也就是宣传部派来的管理层。

    也就是说,只要金喆愿意,他一辈子都能稳居传媒集团领导机关的核心,早晚有机会混上一官半职。

    这就像在房地产开发公司,金喆其实是管理层或技术人员,却非得来到工程队,与我们这些临时工们一起搬砖盖房子。

    ……

    金喆曾经劝我把租的房子退掉,就彻底搬来宿舍和他同屋,但是我觉得没有必要。

    一方面是懒得搬东西,另一方面毕竟已经住惯了,或者一年半载的,在报社干不下去了,也不用再张罗租房子。反正报社这边有金喆的宿舍,随时可以住,可以用来晾晒翅膀,那样就不错了。

    这段时间,我渐渐进入记者状态,在宿舍这边住的时候也多了,毕竟刚刚工作,要显得积极,报社记者都是晚上八九点回来赶稿子,这个时候才是记者们聚集的时候,除了早晚都需要向金喆外,也需要和别的记者多交流多沟通请教。

    一般金喆都会抽空做好晚饭,我们一起吃,连刷个碗,擦个地的活金喆都不用我干,他的理由是他自己习惯了,别人收拾倒费事。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有时会与金喆聊天聊到很晚。也知道了他更多的情况。

    ……

    金喆来自遥远的一个乡村,那个名字我永远记不住,不是因为复杂,而是因为太普通,几乎各地的乡村中都有类似的名字,完全会混淆在一起。

    但是从金喆只言片语的描述中我也能感受到那样的乡村的景色:肯定是依山傍水,郁郁葱葱,从小金喆就在山坡上玩耍,热了就跳进小河里洗澡,撵鸡追狗,采蘑菇掏鸟蛋,过年忙杀猪,开春撒化肥,秋天卖水果,冬天去滑雪场边上的农家乐帮忙……

    飞鸟曾经就向往去这样的山村生活,而且似乎我听他也说过,在某地某村庄,他的确有几间房子。

    说不定现在的飞鸟就躲在这样的地方。

    可惜当时我没在意,而且我也记不住这样的地名,这就像我思维中的盲区,从来无法补救。

    ……

    金喆生在山村,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985的大学,我一直羡慕这样的学霸,可惜我没有这个能耐,从来没有感觉到寒窗苦读的滋味。对此我一直有种隐约的担心,怕自己做事情不能持之以恒。

    我也和金喆探讨了这个问题,向他讨教如何能成为一个学霸,虽然我已经用不上,但说不定将来结婚生子,教育下一代时就有了方向。

    金喆似乎也从没仔细总结过这个问题,让我这么一问倒是思考了一番。他说自己小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学习,认字算数都是他们村小里最晚最差劲的,每天书包里的各种小玩意和漫画书比课本多。老师和父母一度还怀疑他有多动症或者铅中毒后遗症。

    “但是后来就开始闷头学习了,你也知道我性格,没有什么兴趣,也没有好奇心,所以我的世界一下子就剩下学习一件事……我就是能做好一件事的那种人。”金喆说。

    的确,我也是如此感受,“金喆就像等待着未下来的雨……似乎这雨下不来,就得等待,无法去做别的事情了”。

    但我肯定不能对金喆这么说,这太不礼貌了,好像说对方是无趣的思想空洞的机器人一样。于是我把这归结为他强大的专注力。

    其实这也不是虚伪的奉承,对于这个世界上99%的事情都是能用专注力和毅力去搞定的,这的确是优良的品质,过剩的好奇心和寻求刺激的性格反而是成功的最大障碍。这点我完全赞同。

    怎么说呢!

    我和飞鸟这样的人当然最害怕的是停滞,停滞会让我们无法呼吸般痛苦。但滴水穿石并不是停滞,点滴积累的努力只是缓慢,缓慢不是停滞,虽然表现得类似,但本质上完全不同。

    这点我该向金喆学习。飞鸟说,“注意积累的意义”,道理也是如此。心平气和接受缓慢的状态,也是优秀的能力。

    ……

    不同人的人生踏着自己的频率,激进者不去批评稳健者,稳健者不去诋毁激进者,互相无可指摘,讨论孰优孰劣没有意义,这是基本的道德标准。

    所以金喆才有今天的状态,顶着名牌大学的头衔,从管理层自愿来到基层当记者,这都是他自己的选择,是他喜欢的生活状态和节奏。而且他从不以强者示人,也善待周围的人,不以对方强弱来决定自己的态度,的确值得我去学习。

    ……

    所以,我们不应该大惊小怪,有时候我们认为是巧合的,不可理解的情况,其实内在的原因其实很普通!

    我们认为是缘分的是成功要素的东西,其实也很简单!

    我们不理解,也许是我们的眼界和境遇还不足以让我们理解这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