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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底的最后一天,秦霄与小蝶的婚礼如期举行。
说是婚礼,其实就是找个由头,所有人聚在一起吃顿饭,热闹一下。
秦霄也不想太过劳民伤财,没有大操大办的意思,省略了大量的繁文缛节。
商鞅对此颇有微词,认为过于简短的流程不符合秦霄的身份,于礼不合。
不过也仅仅只是私底下抱怨几句。
到了婚礼这一日,商鞅在下值之后,罕见地没有留下加班,而是非常准时地来到秦霄家中。
“些许薄仪,恭贺主公大婚!”
商鞅递上一封红包,交给秦霄的管家刘福,拱手笑道:“刘管事辛苦了,这几日,您恐怕有得忙了啊。”
在任何时候,只要是结婚,都免不了随份子钱这种事。
当然,商鞅那个年代是没这说法的。
不过入乡随俗,领地内大多数人所生活的时代都有随礼的习俗,商鞅也就从善如流了。
给主公送礼,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
重了也不好,轻了也不行。
为了避免这种麻烦,秦霄早就明言,无论任何身份地位,随礼一律以一两银子封顶,多了一概不收。
反正秦霄也不打算靠结婚发财,只收一份“象征性”的红包,图个吉利也就是了,没必要弄的一地鸡毛,反而把好事变成了坏事。
送上随礼,又说了几句吉利话,商鞅走进府中。
他来得算是比较晚的了,毕竟是个敬业的好打工人,提前下班什么的是不存在的。
此时,绝大多数宾客都已经到位,只差少数几个人姗姗来迟。
秦霄并没有选择大操大办,婚宴的规模并不大,只是在府中的前院摆了十张桌子而已。
请来的,不说关系十分亲近,至少也是见了面能说上几句话的关系。
以秦霄的身份,如果真要大操大办,包下几条街,摆上几天几夜的流水席都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还是那句话,没必要过于铺张。
“岳元帅,刘将军,有些日子没见了。”
商鞅入座,和身旁的岳飞、刘三刀等人打着招呼。
华夏人对上下尊卑的尊崇,在这场宴席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虽然不是严格按照周礼,甚至任何一个朝代的正式礼节所制订的流程、座次,整体上显得相对随意的多。
但,最靠近“主位”的这张桌子,依然是只有寥寥几名“大佬”,才有资格坐的。
商鞅、岳飞,一文一武,可以说是秦霄最重要的左膀右臂。
还有刘三刀这样的“近臣”,还有芙蕾尔、宇智波止水这种领地内最顶尖的战斗型英雄。
哪怕一桌坐不满十个人,其他人也没资格坐到这张桌子上来。
这并非是规定,而是所有人都默契地维持了这样一条“潜规则”。
从内到外,十张桌子排成两列,每一张桌子都代表着不同的身份、地位。
没有相应的地位,就只能靠后坐。
此时,宴席还未开始,桌上倒是摆上了各种瓜果点心,还有凉菜和酒水。
刘三刀拉着宇智波止水,正在拼命劝酒,大有一副今天咱哥俩必须得喝趴下一个的势头。
芙蕾尔也加入了进去,一边吐槽着酒水太过寡淡,一边大碗地与刘三刀、宇智波止水互相灌酒。
宴会还没开始,三人脚下,已经摆上了七八个空空如也的酒坛子。
商鞅也喜欢饮酒,但却不喜欢这种拼命猛灌的做派,只倒了一小杯,与岳飞对碰一下:“听闻岳元帅不日即将晋爵,鞅在此借花献佛,敬元帅一杯。”
商鞅还是很“机智”的,芙蕾尔在桌上,他敬酒的时候就不敢提秦霄新婚大喜的事,而是另外找了个由头。
岳飞作为军队主帅,军功赫赫,几次大战下来,凭借军功晋升,并无任何不妥的地方。
虽然是几日前的“老黄历”了,但此时拿出来当做庆祝的借口,也不至于引发什么尴尬。
“同喜,同喜。”
岳飞心领神会,同样不提秦霄大婚的事,举杯祝贺道:“我听君上提起过,商君治理一方有功,加官进爵,也是指日可待啊!”
“哈哈,同喜!干了此杯!”
商鞅举杯示意一下,将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
忽然,一声叫喊传来:“新郎新娘来了!”
转头看去,却见秦霄牵着小蝶,从大门处走进来。
两人都穿着黑底红边的婚服,这是秦礼中的习俗,以黑、纁两色为尊。
秦霄头戴爵弁冠,衣服上绣着繁杂的纹饰。
小蝶身穿纯衣纁袡,头上盖着一层薄纱,微微低着头,亦步亦趋地跟在秦霄身后,看上去小心翼翼,似乎生怕走丢了一般。
“嘁!”
芙蕾尔发出一声意义不明的语气词,单手拎起酒坛,倒上满满一大碗酒,往桌上用力一派:“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喝酒!”
“喝,喝酒!”
刘三刀再怎么反应迟钝,也意识到了气氛似乎有些不对劲,不敢反驳,连忙给自己满上,仰起脖子就往嘴里灌。
另一边,秦霄牵着小蝶,穿过人群,走上临时搭起的高台,在管家刘福的提醒下,一步步完成婚礼的仪式。
领地内推崇秦制,这场婚礼也不例外,虽然简化了许多流程,但依然是按照秦礼来举办。
因为小蝶没有父母,秦霄的长辈也没有传送到这个世界的缘故,拜见长辈这一步便直接取消了。
但接下来的流程,依然极为繁琐。
祭祀天地、新妇却扇、行沃盥礼、同牢礼……
尽管已经尽可能的简化,但一步步走下来,也依然花费了几个小时,才终于完成。
小蝶被送进后宅的洞房中等着夜幕降临。
秦霄却还要招呼宾客,留在了前院。
领地的状况,严格遵照秦礼是不可能的。
在主要的流程结束之后,气氛就变得随意、放松下来。
秦霄举着酒杯,一桌桌地敬酒。
在来到第一桌的时候,秦霄还有些紧张,生怕芙蕾尔闹出什么别扭来。
虽然心里打定了“全都要”的念头。
但芙蕾尔是否会做出什么出人意料的事情来,秦霄也不敢保证。
不过,芙蕾尔也仅仅只是冷着脸,不怎么搭理秦霄罢了,倒也没有真的在这日子里闹出什么事来。
敬了一圈酒,秦霄便逃也似地离开,赶紧去往下一桌。
因为秦霄的身份,倒也没什么人敢和秦霄没大没小的胡闹。
原本刘三刀是敢的,这个憨憨,三天两头就会搞出来点莫名其妙的状况。
但刘三刀和芙蕾尔同桌,被芙蕾尔拉着拼酒,灌了一肚子水,已经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就更不可能去找秦霄的麻烦了。
虽然没什么人起哄,但敬了一圈酒下来,秦霄也感到有些头昏脑涨。
虽然是米酒,喝多了,却也是会上头的。
何况,秦霄的酒量只能说是普通,远远谈不上海量。
“阿福,客人们就交给你了,务必招待好,不要出什么岔子。”
秦霄叫来管家刘福,叮嘱了几句,便往后宅走去。
跨过一道门,似乎是相隔了两个世界。
外宅人声鼎沸,内宅里却是极为的安静。
夜幕中,在一排灯火的映照下,倒也显出一种别样的美感。
走了几步,秦霄忽然发觉有些不对劲,抬头一看,一个纤瘦的少女站在前方,正好拦住了秦霄的去路。
“芙蕾尔……”
秦霄口中发干,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
芙蕾尔刚刚不是还在和刘三刀他们拼酒吗?
怎么就突然跑到这来了?
酒意有些上涌,秦霄的思维不太灵光,本能似乎预感到了什么,疯狂地示警,传出一阵阵针刺般的痛感。
“我只给你一年!”
芙蕾尔欺身上前,抓住秦霄的衣襟,咬牙切齿道:“如果一年后,你还不能打赢我,我就把你绑回深渊去!”
“啊?”
秦霄的大脑一片混沌,完全没能理解芙蕾尔的意思。
但,芙蕾尔似乎也仅仅只是发泄情绪,并没有在意秦霄能不能听懂。
秦霄还有些精神恍惚,就感到似乎有一根铁箍,缠上了自己的脖子。
恶魔少女狠狠地咬了上来。
是字面意义上的咬。
嘴里涌出一股浓郁的血腥味。
“既然已经决定了全都要,还害怕个什么?”
秦霄脑海中冒出这样一个念头,反手搂住芙蕾尔僵硬的身躯,微微用力,将恶魔少女拥入怀中。
恶魔少女身体一僵,冰凉得仿佛铁块。
但很快就软了下来。
片刻之后,芙蕾尔推开秦霄,低声道:“记住,一年,位面时间!”
说罢,芙蕾尔伸出手,做出一个向两侧拉扯的动作。
她面前的空间,竟是被撕开了一条裂缝。
透过裂缝,隐约可以看到,另一端,正是人声鼎沸的外宅,数十名宾客筹光交错,脸上带着喜悦。
芙蕾尔回头看了秦霄一眼,嘴唇动了动,却是什么都没有说,一步跨出,身影消失不见。
秦霄摸了一把嘴角,看着手上鲜红的血迹,在原地楞了半天。
刚才,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酒意开始消散,秦霄意识到,自己似乎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和芙蕾尔立下了一个奇怪的约定。
甩了甩有些发懵的脑袋,秦霄继续向内宅走去。
主间内灯火通明,进屋之前,秦霄昏昏沉沉的头脑似乎突然清醒了起来,顺手给自己丢了一个治疗术。
“芙蕾尔的事,还是暂时不要让小蝶知道比较好。嘿嘿,我真机智!”
秦霄嘿嘿一笑,走进屋内。
关好门,走进里屋,小蝶端端正正地坐在床上,隔着几米外,秦霄都能嗅到她身上一种名为“紧张”的味道。
“干嘛还戴着这玩意?不觉得闷吗?”
秦霄揭开小蝶头顶的红盖头。
小蝶像是受惊了一样,身体猛地抖动了一下,旋即低下头,默然不语。
要不是能看到小蝶的耳根发红,秦霄都要以为她突然反悔,不想嫁了呢。
这丫头,害羞的也太严重了。
秦霄突然起了恶作剧的心思,沉声道:“对了,现在该干嘛来着?是不是该洞房了?”
说着,秦霄作势就要往小蝶身上扑去。
“不行!”
小蝶连忙伸手,作势要挡住秦霄,嘴里急切地叫道:“福伯说了,礼不能乱!洞房之前要先喝合卺酒!”
伸手一推,却是推了个空,险些摔倒。
秦霄连伸手扶住小蝶。
小侍女抬起头,却见秦霄坏笑着看向自己,登时感到面上一阵发烫,连忙低下头去。
“好了,不逗你了。”
秦霄走到旁边的桌前,两杯酒早已准备好。
端起酒杯,将其中一杯递给小蝶。
小蝶双手接过酒杯,正要喝,却是被秦霄阻止了:“不对,合卺酒不是这么喝的。”
说着,秦霄伸出手臂,从小蝶的臂弯穿过,这才笑道:“应该这么喝才对。”
小蝶早已羞涩得手足无措,连话都说不出来,手忙脚乱地跟着秦霄的动作,举起酒杯。
仰头喝酒的时候,露出洁白的脖颈,让秦霄的目光不自觉地被吸引过去。
秦霄吞了一口口水。
蒙蓝星上发达的网络所赐,秦霄的理论经验很丰富,但实战经验却是为零,最多只能算是“纸上谈兵”。
如今,秦霄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要摆脱“新兵”的称号了。
有些急促地将酒杯丢到一旁,秦霄揽着小蝶的腰肢,凑到她身旁,嗅着小蝶身上淡淡的香气,竟是有些痴了。
小蝶似乎也意识到接下来要发生什么,轻轻咬着嘴唇,尝试做着最后的“反抗”道:“领主大人,先熄灯……”
…………
那天晚上,新婚的宅邸变成了秦霄另一处的战场。
秦霄像一个初出茅庐的新兵,不懂得地势,未掌握敌情,不明白战况,就连自己的武器也使唤不好,在那片有着山峰、丛林、溪谷的洁白雪地中迷失徘徊,找不到正确的方向。
秦霄兴奋无比,头脑一片空白,只凭着本能的热情和使不完的力气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却全然不知进攻的方向是否正确。
最初的战役在汗水和淡淡的血腥气之中结束,胜负未分。
秦霄意犹未尽,短暂地休息之后,立即发起第二波攻势。
有了上一战的经验,秦霄有些上路了,开始学着分析敌情,了解地势,寻找破绽,然后组织部队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
在敌人的主场中,秦霄气喘吁吁,大汗淋漓,精神高度集中,精准地将炮火倾泄至敌人的巢穴。
这是一种全新的战争体验,和秦霄此前所经历过的一切战争都完全迥异,却有着同样让人沉迷其中的该死的魅力。
秦霄仿佛天生就该生在战场之上,英勇无畏,不知疲惫,发起连绵不绝的冲击,在敌人凄婉的求饶声中,将敌人击得溃不成军。
对于秦霄来说,这似乎是天生就理所当然的。
仅仅一夜之间,秦霄就从一名新兵,成长为能够主宰整个战局的杰出统帅。
…………
昏昏沉沉地睡下时,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辰。
一直睡到日上三竿,秦霄才醒了过来。
身旁的少女早已不知所踪,只留下淡淡的香气,以及某种混杂着腥气的奇怪味道。
“???”
秦霄脑海中冒出一堆问号,忍不住怀疑,昨晚那一幕,究竟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还是一场梦?
正纳闷着,房门被推开,小蝶端着一盆清水进来,作势要伺候秦霄起床洗漱。
秦霄连忙起身,从小蝶手里接过水盆,带着责怪的口吻道:“怎么起来这么早,你身子不好,这些活就让别人去干,多休息休息。”
虽然是在责怪,但本意却是关心。
小蝶羞涩地低下头,不敢和秦霄对视:“我怕别人来伺候,领主大人会不习惯……”
秦霄板起脸,故作不悦道:“还叫领主大人?”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小蝶娇羞的样子,秦霄就总是想要“欺负”她。
听到秦霄的话,小蝶的头低得几乎要埋进胸口,小声道:“夫……夫君……”
如果不是秦霄的体质属性已经很高,几乎都听不到小蝶这句话。
自从两人的关系有了转变之后,那个有些娇憨的少女,就像是变了个人一样。
不过,这样的小蝶,也挺可爱的。
秦霄不再去逗小蝶,几乎是半强迫地将她拉到床边坐下,认真地叮嘱道:“这几天就好好休息,不许干活了,知道吗?”
听了秦霄的话,小蝶心里涌出一股幸福的感觉,轻轻点头,发出一声细若蚊呐的“嗯”。
见小蝶乖乖回到床上躺好,秦霄才起身洗漱,陪着小蝶说了一会话,又去厨房拿了些吃食,坐在床边,端起勺子要喂小蝶。
小蝶低声抗议道:“我可以自己吃的……我没事……”
“反对无效!”
秦霄板起脸,拿出“领主大人的威严”,严肃道:“你现在是伤员,好好养伤才是正事!来,张嘴,啊~”
……
新婚燕尔,秦霄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和小蝶腻在一起。
整整数天,都没有离开后宅一步。
就连一些公文,都是让人送到府上批阅。
不但公务上有所懈怠,就连每日的修炼时间都缩减了许多。
每天到了夜里,便重新杀回到“战场”上,继续秦大将军升级之旅。
如此几天之后,还是小蝶实在看不过去,不断催促,才让秦霄重新回到工作当中。
所幸,领地内现在众多文武官员各司其职,即便秦霄当个甩手掌柜,也不至于出什么乱子。
短短几天,领地内自然不可能出现什么天翻地覆的变化。
唯一的“大新闻”,是的选址已经完成,就在秦都东方的郊外,大约五十余里的地方。
现在来看,这地方离秦都是比较远。
但秦都的人口增长很快,每一次人口召唤,都有少则数千,多则数万人留在秦都。
外围的住宅区、商业区、工坊等等,已经是三番五次地扩建。
除此之外,城镇内部也在施工,主要是扩建街道,以及挖掘排水的沟渠等等。
还有一些规划不太合理的区域,也要进行改建。
工程的规模不大,但却颇为繁琐。
不过,有工程做,总归是给不少人口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岗位,也不算是坏事。
走上秦都的街头,人群颇为密集。
绝大多数人的脸上都带着疲惫,但眼神却是充满希望。
领地毕竟比较富裕,秦霄也舍得在领民身上花钱,想方设法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
哪怕是最底层的平民,只要肯卖力气,衣食无忧四个字,总是能够保证的。
而且,系统出品的领民,基本上不会出现诸如好吃懒做的闲汉、偷鸡摸狗的泼皮之类。
反正到目前为止,秦霄还没听说过领地内有这种问题。
偶尔一些治安案件,也多是因为口角斗殴之类,顶多是因为民间争地、争水,几家人大打出手,几乎没出过什么重案。
或许随着时间,慢慢会有这方面的问题出现。
但至少在短时间内,领地中的民风还是很“淳朴”的。
在街头逛了一会,秦霄对秦都内各个阶层领民的状态,都大致有了一个了解。
至少从表面上看,秦都的领民生活状态都很不错。
衣食住行不愁,下工之后,也往往有些余钱去寻间酒肆,打上几斤黄酒,又或者找家戏院听听戏之类。
以现在的科技水平,娱乐匮乏是必然的,但平日工作之余,也总是有个消遣的去处。
商业区内,各类商铺也是琳琅满目,不敢说天南海北样样齐全,但衣食住行、吃喝玩乐,该有的统统都有。
当然,秦都是领地内发展最快,也最好的城镇。
换成其它地方,秦霄就不敢保证,那些地方的领民也能过上和秦都一样的生活了。
至少,那些矿区里生活的矿工,生活质量肯定要差不少。
哪怕薪水不低,但却也没有太多可以花钱的地方。
不过,这是任何社会发展所必然经历的阶段。
总是会有人成为社会的底层,这是无法避免的。
秦霄唯一能做的,也就是让社会的底层,也尽可能过上安稳的生活,仅此而已。
至于什么人人平等之类的屁话,听听就行了,谁若是当真,那才是脑袋出了问题。
无论在任何一个社会,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
逛了几圈,秦霄来到郊外,将新一批的领民召唤出来。
一次召唤数十万人,算是一件颇为费时费力的工作。
即便是有民政部门的官员,以及军队帮忙维持秩序,也花了足足小半天的时间才完成。
而且是仅仅只完成了“召唤”的这部分。
至于登记人口的身份信息、安置、分配住地和工作等等,自然由下边的人去做,不必秦霄亲力亲为。
密密麻麻的人群拥挤在秦都郊外的荒野上,场面显得有些混乱。
好在有军队维持秩序,倒也不会出什么乱子。
但,这等场面,却是让秦霄感到有些头痛。
一次召唤几十万人,就成了这样。
若是以后人口额度再增加,一次召唤上百万,甚至更多的人口,那得乱成什么样子?
突然之间,秦霄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升起了一股忧虑。
该不会有朝一日,神秘基地的人口额度膨胀到一次召唤,就需要花费一整天都召唤不完的地步吧?
在去市政处的路上,秦霄一直思考着这个问题,连带着脸上都写满了焦虑。
“主公……”
商鞅见到秦霄前来,正要说些什么,看到秦霄一脸焦虑的样子,立刻将到了嘴边的话憋了回去,关心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主公何以如此惆怅?”
“哦,没什么。”
秦霄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没有接这个话题。
因为这种有些杞人忧天的事,把自己愁成这样,这话总是不好意思说出口的。
秦霄敷衍地带过这个话题,开口道:“这两天新婚燕尔,有些耽搁了正事,最近没出什么岔子吧?”
“一切按部就班,主公不必担忧。”
商鞅回答之后,犹豫了一下,还是提醒道:“主公新婚,固然是秦都之福,但切不可沉溺其中。”
“我明白。”
秦霄知道商鞅也是为了领地的发展考虑,虽然话不怎么顺耳,但却也还算听得进去。
当然,听得进去,不代表就爱听。
恐怕没几个人,会喜欢有人整天对自己说教的。
秦霄生怕商鞅还要再劝诫,连忙抢先道:“前两天的公文我看了,说是到煤山的通道已经打通?”
“正是如此。”
说起正事,商鞅连忙汇报道:“打通煤山商道的目的有三。其一,加紧与煤山的联系。煤山虽小,但背靠嘉行山,矿产丰富,极为富饶。加强与煤山的通商,对领地内的经济有百利而无一害。其二,此前幽冥世界的战争中,煤山城主许以我方一座特大型煤矿,这座煤矿,需要开采、运输,就必须要有一条通畅、安全的商道。至于这其三嘛……”
商鞅沉吟片刻,继续说道:“这就是未雨绸缪了。对嘉行山北部,我们目前几乎一无所知。主公曾经说过‘锦衣卫’的组建计划,一旦布置起来,往嘉行山以北侦查的时候,就可以以这条商道为枢纽,向北方扩散。当然,这是未来的事情了。”
“锦衣卫的事暂且不提,目前我们还缺乏这方面的人才。你在内政上是一把好手,岳飞统兵也没问题,但搞情报工作,又不一样。这方面的事,等到有合适的人来统筹全局再说吧。”
“锦衣卫”的计划,秦霄想了很久了。
当然不是完全效仿明朝的锦衣卫,仅仅只是取它的名字。
至于组建起来之后如何运转,还是得看能找到什么样的人才来负责这方面的“业务”。
锦衣卫,以及对外的情报打探方面的事情暂且不提。
对于商鞅所说的另外两件事,秦霄也必须要承认,都是非常重要的。
秦霄和西门清澜的私交勉强也算得上“不错”。
领地目前和煤山的关系,如果按照游戏里的划分,大概处于“友善”和“结盟”之间。
在战时更偏向于后者,而在和平时期,则偏向前者。
煤山城背靠嘉行山,有大量矿产资源,虽然城池的规模不大,但却很是富庶。
说白了,就是“矿老板”,突出一个“有钱”。
和他们保持紧密关系,开放通商,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能够给领地带来大量的利益。
除此之外,位于嘉行山的那座煤矿,也是需要投入力量去开发的。
相关的计划早已经做好。
商鞅计划在嘉行山脚下,距离煤山城大约数十公里的地方,建造一座能容纳二十万人生活的“聚集地”。
当然,并非一步到位,而是先建立一个据点,然后逐步扩张。
事实上,初步的据点已经建造完成了,先期的五千“移民”和两万余名矿工,已经迁移了过去。
如今,商鞅打算做的,就是兴造一条连接这座“矿镇”的驰道,缩短两地的距离。
根据送到秦霄手头的方案,这条驰道的规格不是很高,并非是石板路,而是用夯土修筑,主要的成本在人力方面。
从秦都到矿镇,算上一些需要绕路的地方,大约有两百公里出头。
一条能供四辆马车并排行走的驰道,少说也要花费三四十万两银子。
这还只是夯土路。
如果换成石板路,费用要贵上十倍不止。
三四十万两银子,倒不是什么太大的开支。
以领地目前的财政储备,轻易便能够负担得起。
主要是人力调动方面,需求量比较大,计划要征调十几万壮丁劳力,多段同时开工,预计一个月左右修建完毕。
征调十几万劳力,花费一个多月修建一条路,值不值?
当然是值得的。
因此,秦霄在批复的时候,也没有任何的犹豫。
甚至于,秦霄还想要更加大胆一些。
“你说……”犹豫了一下,秦霄还是开口道:“如果修筑连接各处城镇的驰道,我们现在负担得起吗?”
顿了顿,秦霄又强调道:“当然,仅限于秦都,以及26座城镇之间。”
秦都下属的各处村庄、镇子可不少。
如果全部连通,那需要的人力物力,将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甚至光是给这些劳力发薪酬,都有可能让领地出现财政危机。
但,如果只连接“重要城镇”,也就是拥有城主雕像的26做城镇,那负担就要小得多了。
以这些城镇为中心,也能覆盖绝大多数的小镇、村落。
如果能做到这一点,那么领地内各地之间的距离,就会被明显缩短。
当然不是物理意义上的缩短,而是两地之间来往的速度更快了。
秦朝之所以能够开辟郡县制,达到政令统一,也正是因为秦始皇不计成本地在全国修筑驰道、驿站。
如果没有这样的交通条件,想要做到大统一,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一个地方出现叛乱,都要几个月甚至几年以后才知道,等到大军开拨过去,又是几年过去,这谁受得了?
而有了驰道网络,那又不一样了。
大军能够在短时间内,出现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这就使得中央对地方的掌控力度大大增强。
秦霄的领地,目前的规模还小,不需要考虑什么“天高皇帝远”的问题。
但,如果能修建起驰道网络,从长远来看,还是利大于弊的事情。
“主公,鞅也这样设想过。”
商鞅苦笑着摇头:“但咱们现在负担不起。钱财、物资倒也还好说,挤一挤,总能有办法。但这人力方面,缺口实在太大了。”
顿了顿,商鞅又道:“鞅的想法是,无法一次性同时开工,那么就一步步慢慢来。先修建秦都到嘉行山的驰道。等这条驰道修好了,再修建下一条,比如秦都到巴东的驰道。一次修建一条,多花费一些时间,总能完成的,负担也要小得多。”
听了商鞅的解释,秦霄意识到自己过于着急。
思索了片刻,秦霄不得不承认,商鞅的计划,要更加的稳妥一些,不由开口道:“你说得对,是我太心急了。”
叹了口气,秦霄有些惆怅地说道:“大概是最近这段时间太闲了,我总希望能够发展的快一点,再快一点,就好像屁股后边有什么东西追赶着我一样。但仔细想想,咱们的发展速度已经够快了。果然,我还是免不了贪心不足这个问题啊。”
“这是人之常情。”商鞅听了秦霄这话,反而是笑了,一副非常欣慰的样子:“主公有野心,这是好事。鞅一直坚信,一个有野心,有抱负的主公,才是最好的主公。若是追随一个小富即安的主公,鞅便是想要建功立业,恐怕也没有发挥的空间啊。”
“哈哈哈!”
秦霄被商鞅逗笑了,指了指商鞅,笑道:“你啊,终于把心里话说出来了吧?想要建功立业?机会有的是,就看你能不能把握得住!”
两人对视一眼,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同时大笑起来。
笑了一阵,秦霄突然板起脸,严肃道:“如今这世道,也算是乱世。我曾听闻过一句古话,大丈夫生于乱世,自当提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何为不世之功?我认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业,才称得上不世!终有一日,我要踏上巅峰,看看那至高之处的景象。商鞅,我希望,你能跟得上我的步伐,可千万不要被半途淘汰了!”
闻言,商鞅脸色一正,站起身,对秦霄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五体投地的大礼,肃然道:“鞅,定竭尽全力,辅佐主公成就霸业!”
秦霄面色不变,坦然受了商鞅这一礼,这才上前扶起商鞅道:“快请起,你我之间,不必如此生分。”
“主公可礼贤下士,以平等姿态论交。”
商鞅双眼中充斥着异样的神采,似乎是找到了为之奋斗一声的目标,眼中充满了斗志,朗声道:“但尊卑有别,鞅身为人臣,自当以臣礼相待!”
看到商鞅瞬间进入角色,秦霄在感到欣慰之余,又有一种复杂的心情。
角色面板上,商鞅已经许久未有过变化的忠诚度,忽然猛地窜了一截,提升到96点,突破了95点“死士”的大关。
这意味着,商鞅终于全心全意地认可了秦霄这个“主公”,不再给自己留一丝退路。
这本是一件喜事。
但不知为什么,秦霄却觉得,自己肩头上,似乎又压下了一份沉甸甸的重担。
名为“责任”的重担。
“我就不在这打扰你了,最近这段时间,还是以内务为主,切记不可出现纰漏。”
秦霄叮嘱了几句,正要离开,忽然想起一事,又说道:“哦,对了,再给你交待一个任务。我打算本月便开启下一次副本,后勤物资方面,你要做好安排,务必保证补给充足。”
迟疑片刻,秦霄补充道:“除了现有大军之外,还需为新军留有余地。若是开销方面有困难,可以动用战略储备。我私库里的钱财,也可以调拨一批。具体的清单,我让岳飞拿给你。”
商鞅要负责的事情已经很多了,负责军中物资储备这件事,虽然只需要统筹,但工作量也不低。
这任务不算轻,商鞅却没有丝毫犹豫,当即表态道:“鞅谨遵主公命令!”
“好好干,功劳我给你记着。”
临走时,秦霄还不忘给商鞅画个大饼:“商鞅,商鞅,封于商地,才配得上商鞅之名。这封地我给你留着,可别让我一直封不出去。”
从市政处出来,天色还早,距离黄昏还有一段时间。
秦霄犹豫了一阵,没有立刻回家去陪小蝶,而是去了一趟郊外的军营,与岳飞见了一面。
这个月要开启下一次副本的事,不光后勤方面要做准备,大军也得做好相应的准备才行。
不过军队这边倒是简单许多。
大半个月,也足以让大部分战士都休息个够了。
甚至分批轮流放假,每人也能享受到几天假期。
哪怕假期不长,却也能享受几天自由的时光。
更重要的是,积攒的军饷终于有地方花出去了。
让士兵们发泄一番,散掉连番大战积累下来的负面情绪,到时重新集结起来,军心、战意、士气方面,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可惜,因为scp-404神兽的目光注视,领地内缺乏某些特别适合发泄的“娱乐场所”。
士兵们出去消费,无非也就是吃吃喝喝,买些新奇的小玩意,又或者听听戏什么的。
不过,秦霄倒是听说,有不少士卒都趁着假期时间,已经讨了老婆成婚。
在商鞅制定的宣传政策之下,领地内的女性领民,大多都愿意嫁给军人,以此为荣。
这风气好坏暂且不论,对于士气的提升,帮助是很明显的。
在军营中逛了一圈,和岳飞长谈了一番之后,秦霄也放下心来。
至少,在下一次副本当中,军队的士气和战意,不会出任何问题。
这,就已经足够了。
在黄昏战场结束之后,秦霄明显有一种感觉,副本世界内,似乎比主世界要过的更轻松。
因为在副本世界,只需要考虑怎么打仗就行了。
缺什么,直接从敌人手里去抢。
因为有着神秘基地的存在,只要能形成良性循环,一个副本世界打下来,兵力、财富等等,不但不会有多少消耗,反而还能大幅度的增长。
而在主世界,要考虑的问题就太多了。
难怪,古代的皇帝、大臣总把一句话挂在嘴边:打天下易,坐天下难。
治理一方,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从军营中返回,天色已经开始转暗。
走到家门口,秦霄的脚步忽然停了下来。
隔壁的庭院中门大开,一个身材纤瘦,穿着黑色皮甲的少女正靠在门框上,目光灼灼地盯着秦霄。
沉默了片刻,秦霄露出笑脸,主动打着招呼:“晚上好啊,芙蕾尔,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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