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门当户对

宛宛婴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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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太热,白玉斋附近的龙眼树林上的龙眼串今年结的很多,把整棵树压得垂下来,树下一条大黑狗吐着大舌头,直喘粗气…

    一身银灰长袍的楚云天,玉树临风,走过这片龙眼树林,他来到这里的池塘。小池塘就位于这一片树林里。旁边有座寺庙。小池塘坐落在这里的石窟里,人站在这里,正好俯瞰着下面的山谷。周围的风景并没有特别令人惊艳的地方,但是这个池塘却着实非常壮观,可人。

    这个池塘原本是周围地瓜田的蓄水池。后来时间久了,蓄水池的功能不在了,池塘也就慢慢荒废了。后来附近的一个花卉园的主人看中了这个池塘,并且决定对它进行整理。

    “是楚公子吗?久闻公子大名!”

    楚云天一看,这个主人长的浓眉大眼,健硕的身材,看起来是个慷慨大气的男人。

    “幸会,幸会,这些睡莲是大哥栽种的吧!好雅致,品种很多……池塘被你打扫得干干净净…你看,好多红鱼…”

    "楚公子,你也喜欢睡莲,对,我种下了来自各地不同品种的睡莲,并且放了一些路人专供欣赏的鱼儿,有红鱼,还有黑色的……”

    “大哥,你对这池塘感情很深,对吗…”

    “对,小时候,我家附近山上也有这样的一个石窟,母亲早逝,父亲很疼我,天热时,他带着我凫水,有空时,他也会买很多红鱼,有几百条放生在这里,有时我不在他身边…他就一个人拄着拐杖,当时父亲身体不好,他爬到这里…看着鱼儿在水里嬉戏,他就特别高兴,好像觉得自己的孩子在他身边…”

    楚云天听着这位陌生的大哥讲他和父亲小时候的故事,突然感觉眼睛一热…

    “初次见面,我请你吃顿我自己做的面线糊吧!你看,我在那里搭建个简易的竹屋,有空我就自己上来这里住一晚。请跟我来!”

    楚云天觉得很投缘,就跟着他来到木屋。

    这里很素朴,竹屋外有块石桌。

    “线糊是我们这里传统的早餐,相比于你们的飞洋城,这里的面线糊更加讲究“糊而不烂”。你试试我的手艺!尤其心情不好,喝上一碗,人就来劲!”

    楚云天喝着面线糊,这是一碗好吃的面线糊。它用虾、蚝、蛏三种海鲜熬煮,味美质鲜。他咀嚼着面线,清糊中凝固着的短细面线,看似米粉,却细得多,夹不起来,只能用勺子,一口下去,满嘴留鲜。

    “好吃,大哥好手艺…”楚云天心里想:以后一定带小蝶一起吃。

    “一般我们这里吃面线糊,会自选配料,有醋肉、大肠、猪血、鸡腿、卤蛋、海蛎、鱼丸......油脂融入其中,再佐以炸葱花、胡椒粉,并非看看上去的寡淡无味,一口下去,浓烈可口,来个几大碗都嫌不过瘾!”

    “对了,给你根油条,你在面线糊里泡上一会,外软内酥,简直比豆浆更配…怎么样?”

    楚云天拿着大哥递给他的油条,大口大口吃,大哥连给他几碗,他都吃完,太美味了。

    “我这里还有将南瓜和红薯的颗粒,做成的薯饼,你也吃个…”

    楚云天今日在这里吃了最地道的美食。

    “听说,楚公子在白玉斋附近盖了一个别苑,公子是想成家了吗?对方是哪家闺秀?像楚公子这样的人,应该找个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

    “大哥,我觉得真正的门当户对,不是男女双方物质世界的富有,而是在于双方精神世界的势均力敌。”

    “说的很对,我觉得对方姑娘只要有内涵,独立与自信,就是一个女人最极致的魅力。”

    楚云天突然心里甜滋滋的,他觉得如果他和小蝶成家后,他一定要当一位好父亲。他想自己既能当一位父亲,也要成为孩子们的一位导师,最好是孩子们一位知心朋友。他会放下家长的架子,把他和小蝶的孩子当成自己的朋友,注重沟通交流。他知道小蝶是个活得很纯粹的人,她有一种未泯的天真,这让她具备了一份抵御世事苍茫的孤勇。

    他知道胡天行的豪门不是小蝶她的目标,她也不会屈从任何一场委曲求全,不会受困于那些令人狭隘的礼俗与窒息霸道的占有。

    楚云天从夏茉莉婆婆那里,对于小蝶他很理解她,也许对于她的理解,就是她身上的一种天然的豁达,小蝶是一个心态非常好的姑娘,她无论面对多么糟糕的事情,都能保持十分乐观的心态,不会让自己变得失落,甚至是绝望。她总是认为只要人还活着,那么一切都是大不了的事情。哪怕是一无所有,他们也相信,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可以改变现状,去找到她们家族的蝴蝶别苑。

    她一直都保持着这种乐观,良好的心态,也使得她看上去总是要比梅幼薇更加活力四射,更加活跃,具有与生俱来的独特魅力。她的幽默细胞很丰富,她总是会在不经意间说一些段子,使人捧腹大笑。

    楚云天觉得小蝶就是常常将自己想得太坚强,所以她常常傻傻要自己承受着所有……他有时候真舍不得她太坚强,他真想替她分担些……

    “楚公子,你想什么,都呆了…”

    大哥打断他的思绪。

    他一想到蝶飞儿,觉得她就是一只 “烧不死的鸟,她就是凤凰。”

    “欲戴王冠,必先承其重;欲握玫瑰,必先承其痛”,这些话就是老理,说的就是小蝶那样的好女孩。

    “下次来,我给你蒸大馒头,白水煮鸡蛋,鸡蛋还都是自己家里的土鸡蛋,蒸的地瓜,吃蒸地瓜,味道还是很不错的,楚公子,以后我如果在,你可以经常来这里…”

    楚云天觉得眼前的大哥就是一位高段位地道的美食家。

    “下次带你最喜欢的姑娘来,大哥我就用酒酿做一款酒酿糯米丸子汤给她喝,添加一些南瓜糯米丸子和鸡蛋,这样看起来色泽诱人,闻起来清香无比,吃起来更是食欲满满呢!女孩子多喝它,每天一碗,皮肤好了,人也精神了!”

    “酒酿还能这样做美食?搭配糯米丸子,口感香甜,好看更好吃!以前我看姑婆经常吃…"

    "对,加入酒酿的糯米丸子汤,最适合女人喝了,健脾养胃,美容养颜,尤其是秋冬季节女人要多喝…”

    “我们这里人就特别爱喝汤,一年四季都少不了煲汤,但不同的季节煲的汤不大一样,秋天煲汤讲究鲜香滋补的同时,还要滋阴润燥。”

    “西洋参煲乌鸡汤。这个汤,在姑婆那里,经常能喝,她常做,姑婆说:乌鸡肉不仅鲜香,营养价值也是很丰富的,花旗参,具有滋阴补气、润燥提神,宁神益智。秋天容易口渴、出大汗的人最适合食用了。搭配乌鸡一起煲汤,补而不燥,能益气养血,宁心安神……”

    楚云天今日和这位大哥交谈,有点默契,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几个时辰,他突然抬头一看,才看到竹屋上的一块小匾额,醒目写着“秋苑”。

    他顿觉自己失礼,忘了问这位默契大哥的姓名,他辞别了他,走回白玉斋,这里是满城的生活气,是悠哉的慢节奏,不过跟热闹的飞洋城的悠闲又似乎不一样。白玉斋这历经沧桑的旧屋地带,低调又极富内涵,附近随便一个街角巷陌,都是蕴藏的光阴,这里保留着浓郁的传统文化,是香火弥漫中的温馨,是石头小巷里的老城旧事,是沿街的叫卖声......生活、历史、信仰,完美地杂糅在一起,低调包容,古老厚重,让人不由地静下心来,他又想起蝶飞儿了。尤其刚才的古早味,都吊起他的胃口。

    “云天,你可回来了,厨子说你去莫秋皇少爷那里,对了,这个人可不简单,是个能人,长的很像鲁智深,哈哈,人不错,快坐下,你看姑婆让厨子给你准备刚出炉的满煎糕,你小时候的最爱!”姑婆看见他一进门,高兴地说。

    原来他叫莫秋皇,好像是这里一代赫赫有名的莫氏家族的大公子。楚云天心里咯噔一下。

    他看着餐桌上有一碟金黄色的满煎糕,松松软糯的,表面带着一点小脆,花生芝麻的内馅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他赶紧拿起,送到嘴里,一口咬下,松软Q弹,丝毫不会甜腻…

    “好吃,谢谢姑婆!”

    “还有润饼菜,姑婆知道你最爱吃这些,早早让人做好。”

    楚云天笑得像个小孩子,他看着桌上的薄如蝉翼的饼皮,包裹着红胡萝卜丝、海苔、炸粉丝、花生碎、芜荽.....他.一口下去,太满足了,有种温馨的幸福感。

    “以后我成家后,一定要用爱为孩子们营造了一个温暖的环境,谢谢姑婆…”

    “傻孩子,你能确定小蝶会看中你吗?胡天行少爷是个强对手,孩子,在爱情面前,你遇到最强的对手了…真是宿命…唉!…”

    夏茉莉脑海里又立即浮现小糊,胡一风…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对了,云天,晚上的月色定美,今夜白露来,月是故乡明,白露来了,不久就是中秋,听说胡天行少爷在中秋夜要在梅园,不,现在已经又改建为天行别苑,在那里据说是这一带最大商会五十年周年宴会,邀请各大名府的人来参加,不知道胡天行这次是什么名头…”夏茉莉看着自己的侄儿,她接着说:“孩子啊,你要记得,爱情是最复杂的内心活动,一个姑娘对你很坏,也不妨碍你爱她,你对一个姑娘很好,也不能保证,她就能爱上你…爱情是随缘的,也要看造化,有缘有份最好…缘份尽了,说什么都是无用的…”

    “中秋那日,还是老规矩,你随姑婆一起当附近的池塘放生鱼儿吧,你还记得念叨几句吧?”

    “放生功德殊胜行,无边胜福皆回向。

    普愿沉溺诸众生,速往无量光佛刹。

    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蜜,南无阿弥陀佛!”楚云天记得很牢靠。

    姑婆满意地点头,她突然想起什么事,她转身喊话:“婉妈,你呆会去趟集市,买些蜡烛灯笼金纸…你去新开的那一家,听说那一店家和蝴蝶谷主千金还有些缘份,有些故事,中秋快到了,该提早置办,再说这次云天特意回来和我这个老婆子过节,我们也热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