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ACT·296

紫色泡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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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棉古镇的夜晚很冷,悄无声息,仿佛被冰雪永远的禁锢在黑色的山峰间。

    向日葵庄园的围墙上竖起的一根根细长石锥像野兽的獠牙,刺入黑暗的空气,在寒风和暴雪的洗礼下勃然怒张,为深沉的夜色带出一丝恐怖和狰狞。

    仲夏大道一直往前延伸,当两旁的景色由繁华变为萧索时,路就快到了尽头,这时你会看见向日葵庄园的一堵还算结实的墙。

    其实向日葵庄园早就不复存在了,除了墙内的废弃花园还留着当初鼎盛时的影子,里面的房子早已被拆得七零八落,原本属于庄园的土地被当地居民切蛋糕似的一块块分走,或开了铺子,或盖了民房。

    现在镇上已经没有人说得清向日葵庄园当初是如何建成的,它的主人是谁。只有上了岁数的老巫师们偶尔在谈话中含糊的提及当年那场波及整片欧洲大陆的屠戮,好事的年轻人借题发挥,向日葵庄园一夜之间就有了主人——格林德沃。

    这也是这栋奢华内敛的园子为何会被夷为平地的原因所在,墙倒众人推,在那个人人自危的战后过渡年代,即便是格林德沃的名字都不敢随便放在嘴边,生怕被打上黑巫师的标签,拿到威森加摩的传票。

    那时候的最高法庭就是穷凶极恶的代名词——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

    就像现在的英国,在You-Know-Who残留下的阴影中作茧自缚,无病呻吟。

    劳合·弗莱明吃吃笑了起来,笑声在呼啸的风中转为吃力的干咳,他哆哆嗦嗦的掏出灌满劣质白酒的瓶子,拔开塞子猛地灌下去一大口。

    咳嗽霎时变为干呕。

    苍白的脸色因剧烈的呕吐染上不自然的潮红,呕了半天没有吐出任何东西,他已经连着两天没吃上一口像样的食物了,弗莱明强忍着胃部翻江倒海的抽搐疼痛,把酒瓶子重新收好,在这种鬼天气下要是连酒都没了他还怎么活得下去……

    弗莱明从前任职于英国魔法部法律执行司下属的警察部队,因为服用欢欣剂过量后成瘾,在任务中出了岔子,被开除出了警察部队,后来又因为药瘾发作干了几次偷窃和抢劫,俗话说的好,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被抓住也是早晚的事,后靠着从前经营的一些旧关系堪堪摆脱了牢狱之苦,但是英国已经不能再待了,五年前离开故土四处流浪,半年前辗转来到了木棉古镇。

    现在的弗莱明穷困潦倒,倒霉受苦,他认为他的苦难都是拜魔法部的官僚主义者们所赐——那些平日里吃香喝辣占着高位却一无是处的狗屁贵族,而他这个为了前途拼搏的小人物却只能龟缩在异国他乡的墙角,忍受着永无止境的风雪肆虐,连片像样的能够挡风遮雨的屋顶都没有。

    弗莱明仇恨魔法部,英国的,法国的,德国的……全世界的,一律被他视作眼中钉肉中刺。

    然而眼下,他窝在这里,就是想知道梅林是否真的已经抛弃了他。

    弗莱明挪动了一下僵硬得快要化为石头的腿脚,尽可能的让自己毫不起眼,拉紧身上的暗色长袍,布满血丝的眼睛略显呆滞地注视向日葵庄园墙上的那扇破铁门,他所有的人生希望就在那扇门里。

    他要好好想想如何才能充分利用这突如其来的好运,或许之前的苦难都是梅林给予他的考验,他很有可能成为那个拔出石中剑的幸运儿!

    劳合·弗莱明确信自己已经发现了西里斯·布莱克的行踪——神秘人的忠实追随者小天狼星,他就藏身于向日葵庄园内。如果能抓住小天狼星,他就有了回国的契机——以英雄的身份,受到全英国巫师的敬仰和膜拜。

    就算他抓不住也有另一个美好的结果,弗莱明从怀里抽出那张掉在地上的后又被他一脚踩上的通缉令,就因为这份通缉令,他义无反顾地掏出身上仅剩的最后一点钱,买了一份德语版的已经过期很多天的《预言家日报》,他得到了他想知道的消息,英国魔法部正在通缉他——阿兹卡班的越狱者,如果举报成功将得到一份巨额报酬。

    在饥肠辘辘面前,任何民族英雄都要俯首投降,届时他那已经千疮百孔的荣誉感给金加隆让道也是在所难免的。

    到底在警察部队待过多年,缉拿过为数不少的棘手罪犯,也曾协助傲罗破获多起案件,那些案子在当时都是轰动一时的。

    年轻的他急于求成趋名逐利,妄图干出几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结果却狠狠握在了命运女神递出的刀锋上,划破了手也断送了好运。

    今时今日他觉得他的好运其实没有被断送,它只是躲起来了,在经历了一系列苦难磨合之后悄然而至——在梅林的默许之下。

    就在他走投无路之时一脚踩在了通缉令上,就在他苦思冥想、焦头烂额之时无意中发现了那个行动鬼祟的小男孩,然后又鬼使神差的跟踪小男孩继而有了铁门外的叫他兴奋得手脚哆嗦的惊鸿一瞥。

    这一切都是梅林的引导,伟大的前辈巫师赐予的补偿。

    劳合·弗莱明决定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默诵梅林的名字,以弥补这些年缺失的颂扬和尊崇。

    当他的赞美进行到第三遍时,破铁门开了,弗莱明激动得闭了闭眼睛,那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化为一只黑色的犬奋力奔跑,迎着风雪,消失在视野的极限。他觉得他享受到了此生最美妙的时刻,那是类似于欢欣剂在体内发挥作用时所品尝到的妙不可言的幸福和快乐。

    感谢梅林!

    亲眼见证了自己的推测,浓烈的热望在心头点燃,那是一种想要报复的冲动。

    弗莱明渴望东山再起,比渴望金加隆还要迫切,他要堂堂正正的回到英国,让那些嘲笑过他、辱骂过他、可恨的傻瓜官僚主义者们瞠目结舌。

    虽然他对自己的身手有信心,问题是要怎么抓他呢?

    那可是神秘人的追随者……弗莱明陷入了沉思。

    刺骨的寒风中,角落里的男人安静得如同一尊冰冷的雕像。

    ***

    “身体检查?”海姆达尔惊讶地望着男朋友。

    威克多不慌不忙地点头,“应该还有印象吧,上个学年带你见过一次。”

    “就是那位从头裹到脚的女士?”他当然有印象,被“火柴棍”埃克斯埃克斯欧欧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威克多还是一副不甚在意的样子,“要不要去?”

    “可以不去?”

    威克多笑道,“检查身体当然要看本人的意愿。”

    “我觉得我上次就是被你拐带去的。”海姆达尔不客气的指出。

    威克多顿了一下,继而面不改色的说:“这次检查就是单纯的身体检查。”

    顾左右而言他了。

    海姆达尔好笑的说:“行啊,那就检查吧。”其实很想让他去吧。

    威克多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海姆达尔鲜少有机会看到他这样,稀罕得不得了,故意把脸凑过去眉飞色舞地来回晃悠,结果证明人要懂得适可而止——被无良男友抓住恶狠狠地一通乱啃。

    既然要去木棉古镇,那就顺便去彤木棉看看,如此想着,海姆达尔利用午休时间去学生会敲章获得出校许可,下午一上完课就跑去找了男友,然后一起回了东塔。

    他十分慎重地说要拿点东西,让威克多帮忙望风。

    弄得男朋友无语极了,正纳闷他干么在自己寝室还鬼鬼祟祟的,就见他往床边的地上一趴,钻床底下去了。

    不一会儿,抱着一个小布包钻了出来。

    威克多半晌说不出话来,手脚超乎寻常的麻利,估计平时没少这么干。

    “那里面是什么?”

    海姆达尔把布包打开,原来里面放着一小袋金加隆,一串镶宝石的门钥匙,一本牛皮本子,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

    海姆达尔拿了几个金加隆,又拿了钥匙和牛皮本子,解开长袍扣子把门钥匙塞进内衬的口袋里,系好扣子,把钱和本子塞进长袍口袋里,做好这一切后重新钻回床底下,再出来的时候两手空空,布包不知去向。

    大概搁回床底下了……威克多默默的想。

    “为什么要把东西绑床底下?”男朋友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安全哪。”海姆达尔理所当然的说,还摆出一副“你也太没见识”的表情。

    看得威克多牙齿痒痒,真想再啃两口。

    为什么床底下安全?里格还是没有答出关键所在。

    这是海姆达尔上辈子学得的,并把它归类为人生必不可少的常识之一。

    是同病房的一位大娘教给他的,那大娘认为被褥下面是家里最安全的地方,所以纸币等重要的纸质物品往褥子下放就对了,想想,天天压在身板下,垫在脑袋下,能不安全嘛,高枕无忧啊。

    那大字不识一个的大娘临了还特文化的拽了句成语。

    海姆达尔记下了,一直记到这辈子,但是他要藏的东西太多,搁褥子下会硌着自己,折中后决定用一方布巾裹好——大娘千叮咛万嘱咐藏之前最好先用绢帕之类的把钱包好——再用绳子绑在床板下面,这不也是压在身板下睡在脑袋下嘛。

    威克多试探性的说:“给你买个保险箱?”

    麻瓜惯用的东西他还是知道一些的,虽然对巫师而言麻瓜的保险箱一点都不保险。

    坚决摇头,“不用不用,多浪费钱,现在已经很安全了。”

    虽然还是不能理解床到底安全在哪里……威克多决定不再纠结,管他呢,只要里格高兴就好。

    从衣柜里挑出一件连帽的厚实斗篷,盯着海姆达尔穿上,并替他拉好帽子。

    走出东塔的时候豆荚猫忽然冒出来,海姆达尔知道这猫肯定会闻风而动,凡是有机会出校遛弯它绝不会错过。

    快要走到大门口时下意识的捂了下长袍口袋——里面装着账本和钱,一时忘记外面套着斗篷,手伸进斗篷插袋里却摸到一团毛烘烘的东西,那玩意儿一接触到他的手指就迅速弹了一下,海姆达尔一把揪住它,掏了出来。

    果然是斑斑,这东西近些天总缠着他!

    海姆达尔其实不是一个多么喜爱小动物的充满爱心的小盆友,在他极为有限的“爱心”中,老鼠绝对不在其列,毕竟上辈子就是一个普通人,接受过系统的麻瓜教育,判断力也和普通人一般无二,也不存在惊世骇俗的别样喜好。

    一般说到老鼠头一个想到的总归是传播病原菌的“四害之一”,其次是实验用小白鼠……

    被当成宠物养的也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耗子吧。

    尖叫声骤然在脑子里响起——

    [耗子?居然是耗子!怎么会有耗子!]豆荚一下子抓狂了,背都拱起来了。[快丢掉!不不不!掐死!不不不!阿瓦达!不对!四分五裂!对对对!快用魔法把它炸掉!炸得一点渣子都别剩!]

    海姆达尔就觉得脑子里嗡嗡作响,眼前都快冒金星了,禁不住哆嗦了一下,结果那黑猫叫的更卖力了——

    [啊啊啊啊啊啊!别往我这里靠!太恶心了!拿远点!拿远点!]

    黑猫的声音戛然而止,海姆达尔松了口气的同时感到手里一轻,举在手中的老鼠被人拿走了,拿走它的就是威克多。

    然而威克多看也不看这只耗子,随手往后头一抛。要知道打魁地奇的巫师力气都是很大的——海姆达尔可以肯定威克多的力气绝对比他大,斑斑鼠在空中划出一道圆滑优美的抛物线,落在不知名的地方——落点太远超出了视力的极限。

    换句话说照这距离预估,那耗子一时半会儿要找不到北了。

    海姆达尔还来不及发表看法,黑猫先不干了。

    [应该直接炸掉它一了百了,光丢有什么用。]

    那是人家的宠物,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不能随随便便的草菅鼠命。

    【其实你原来有名字的吧?】到了木棉古镇以后,海姆达尔忍不住问豆荚。

    [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了,莫非终于明白你给我取的名儿毫无内涵可言?]

    ……虽然有转移话题的嫌疑,不过没有否认,也就是说它原来确实有名字。

    海姆达尔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换上一副正儿八经的表情。

    【你原本的名字是不是叫多拉A梦?】

    [……]豆荚表示很茫然。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