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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榆吃完了,就陪着季氏和胡姥娘说话,这边也熟悉,不用大表哥陪着还要熟悉熟悉环境,杜榆决定中午的时候,下厨来给家里人做一顿饭。
所以也提出来了,胡姥娘笑着说道:“成啊,我看榆儿做饭的手艺咋样。”
季氏也说道:“那做一顿就成了,咱们家里现在有专门做饭的,你让他们给你烧火,菜需要啥都让他们给你准备好,你直接炒就成了。”
“娘,我知道了。”而且她也知道家里人都喜欢吃啥,大舅喜欢吃鱼,舅母喜欢吃鸡蛋,姥娘喜欢吃那种软软的东西,小表弟喜欢吃甜的,而大表哥倒是不挑嘴,不过还是喜欢吃咸味的东西。
作为自己在婆家做的第一顿饭,杜榆可是要认认真真的做出来的,以前她小时候还做过饭呢,现在自然不能丢人。
活鱼也早就有人帮忙杀好了,杜榆让人把鱼肉给弄出来,然后做了一盆酸菜鱼,这个酸菜,是大白菜泡的,煮出来的汤味道特别的正。
其他的菜也好弄,杜榆还做了一碗红烧肉,专门给姥娘吃的,入口即化的东西。
色香味都不错。当然,最后吃的时候,胡姥娘也表示自己喜欢吃这个红烧肉。
用了差不多快一个时辰,杜榆把饭菜做好了,然后先回房间里换了一身衣服,毕竟在厨房里弄的都是油烟味。
杜榆做的菜,大舅他们都捧场,不过杜榆做的菜味道也确实不错。
胡大舅还说道:“要不是都读书了,就榆儿这水准,能开个饭馆了。”
“大舅,真的?你可不别蒙我啊。”
胡姥娘笑道:“你大舅这是夸自己人,不过你这菜做的确实是好吃,我最喜欢的就是这红烧肉,吃一口,再吃白米饭,我能多吃几碗呢。”
季氏道:“比我手艺要强多了。鑫儿,你觉得呢?”
胡鑫点头,“做的很不错。”
季氏看这小两口,是越看越高兴,自己当初的决定真没有错啊。
因为明天还要准备回门的事儿,所以季氏也不想杜榆多劳累了,什么事儿都等回门后再说吧。
鑫儿娶了媳妇了,她大半颗心已经放回了肚子里了,就等着以后两个人圆了房,到时候给她生孙子就好了。
而杜榆和胡鑫回门的礼物早就准备好了,第二天起来,还是杜大郎过来这边请人回去的呢。
杜大郎见妹子气色很好,就更高兴了,虽然这里是舅舅家,但是到底以前没有多住过,不习惯还是不习惯,不过看妹子这样,和舅舅家相处的很好,他就放心了。
到了杜家老宅这边,杜有全还专门放了一串鞭,欢迎侄女和侄女婿回门来。
大家都围着杜榆,问这个问那个,因为都是熟人,所以没有分男女的分开,连胡氏都没有问杜榆在婆家过的咋样,因为很确定她到了自己舅舅家是不会受委屈的。
所以杜榆该有的安慰是一点儿也没有的,反而是胡鑫,被大家围着问东问西的,好像那个才是他们家儿子一样。
杜榆觉得这是弄倒了吧。
胡鑫比杜大郎还大呢,除了婚礼的时候,杜大郎作为大舅哥狠狠的把胡鑫给灌了一回后,这又恢复了喊表哥的节奏。
倒是杜老爷子在一旁问胡鑫的打算,“是准备年前就去京城呢,还是年后去?”
胡鑫忙道:“还没有和爹娘商量,等回门后,我们就开始商量的。”
杜老爷子点点头,说道:“依我说,还是年前去吧,至少方便一些,你不是也去过京城吗?知道那边的情况,年后去啊,估计客栈都不好定了。”
胡鑫点头,齐氏听见了,直接就说杜老爷子,“你个老东西,你去过京城?咋啥你都知道啊,弄得你好像在京城住一样。鑫儿,你别听他的,你们家里怎么决定就怎么决定,他说的话就是瞎话。”
齐氏给老头子使眼色,虽然是孙女婿,但是人家是胡家的人,你一个杜家的老头子,干啥给人家建议?真是多余的!
杜老爷子被气着了,老婆子一点儿面子都不给自己,当着孙女婿的面都这样说自己,简直是。
杜老爷子心里恨了好几声,胡鑫笑着对齐氏说道:“爷爷也是为了我好,他说的也有道理。”
这一声爷爷把杜老爷子给取悦了,胡鑫也对齐氏说道:“奶奶,听榆儿说,你做的饭菜特别好吃,我能不能中午尝一尝?”
齐氏立刻说道:“这咋不行呢,你等着,我这就去做。”
杜榆见大表哥把奶奶都给搞定了,对大表哥心里竖起了大拇指,真是人才啊。不过自家奶奶一向是喜欢男丁多过女丁的,大表哥人长的斯文清秀,又读书读的好,还都是举人了,奶奶肯定是喜欢的不得了,以前不是她孙女婿的时候就喜欢,现在已经是孙女婿了,就更不得了了。
杜榆大哥大郎这次乡试没有过,所以就等着三年以后了,他这次要送胡氏去彭泽县,然后再回来,本来按着杜大郎的意思,也像带着妻儿一起去彭泽县照顾爹娘的,不过胡氏觉得文慧还小呢,来回折腾也不像话,万一出个事儿,就来不及了。
这个时候,医疗条件很差的,婴儿的夭折率很高,所以不能冒这个险。
吃完了回门的中午饭,杜榆就要带着大表哥告辞了,回门的时候,女儿和女婿是不能留在娘家过夜的。
而胡氏呢,则告诉杜榆,她很快就要回去彭泽县了,这次是大郎送他过去,所以让杜榆不要担心。
杜榆很想自家爹,也不知道咋样了,对胡氏说道:“娘要走之前跟我说一声,我还有东西给爹带过去呢。”
“嗯,到时候走之前我会让人跟你说一声的,你记住了,既然嫁了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婆家的事儿,娘家的事儿再要紧,也得先把婆家的事儿处理好了,知道了没有。”
杜榆虽然不怎么认同,不过为了不让娘担心,还是点了点头,跟大表哥回去。
他们做的是马车,胡大舅家已经不缺马车了,而且还有专门赶车的下人。
从大表哥中了举,胡家的条件是越来越好了,不说让人租种地,就是镇上的铺子都有好几家呢,这些大舅没有做生意,而是跟杜家一样,直接租给别人收租金了。
杜榆和胡鑫坐在马车里,路上还有一些没有收割的庄稼,看起累风景也不错,杜榆指着不远处说道:“大表哥,以前我还去过那片山上摘菌子呢,谁能想到这么几年过去了,我们能坐上马车,手头上还有下人了。”
胡鑫看着那一片山,说道:“我从小就去书堂里读书,倒是没有做过这些事儿,说起来,也是爹娘对我的好,以后,你想去,我陪着你一起去吧,我也想看看山上的好风景。”
“好!”杜榆笑道:“大表哥,你不要为那些不珍惜你的人不高兴,我们这边这么多人呢,连小表弟都说,他最敬佩的是表哥你。”
杜榆从大表哥的话语里听到了那么一丝意思,可是,出身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人能决定的是自己的未来。
胡鑫笑道:“是,这边才是我的爹娘和家人,我不会因为那些人生气和不高兴的,榆儿,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以后也让自己的妻儿过上富裕而快乐的生活。
对于特别熟悉的两个人,说甜言蜜语都是不需要了,正因为熟悉,所以都知道彼此的性子,是不是真的关心,是不是真的心疼,都看得出来。
所以这两个人是夫妻,却没有过多的情话或者甜蜜的话,但是心里却都充满了满足感。
谁说这感情就一定是特别浓烈的?这种淡淡的,一切不言于表的也不会比这浓烈的要少。
从回门过后,季氏就让杜榆只管胡鑫的起居了,另外还把一部分账册给了杜榆,让她管。
其实胡家最忙的时候,是佃户交租子的时候,那时候舅舅会带着人去场子上收佃户家的粮食,要不就是收铺子租金的时候,不过这收租金也是一年一次的,根本就不算忙。
可是季氏却把这账本都给了杜榆,说道:“我也不认识字,看不明白,就放在你这里保管吧。你在家里的这段时间,就榆儿你管家。”
“娘,你说我?”杜榆不相信的问道,“不是还有奶奶和您吗?”
季氏说道:“没事儿,我们都不识字,你都认识,就是平时的人情往来,还有就是这下人的月钱那,平时吃饭的开销,咱们家人口少,基本没有啥事儿,你让我也轻松轻松。”
季氏是觉得,他们家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胡鑫中了举人得来的。而胡鑫从根本上来说,不是胡家的子孙,她也不想啥便宜都占的,让榆儿管正好,合情合理。
“娘这帐本子还是你管着,我就负责咱们一家的一日三餐,你看咋样?”杜榆说道。
舅母的这个心态,杜榆也能理解,可是不管怎么说,大表哥都是她养大的,她不用觉得跟占了便宜一样,毕竟如果没有舅舅舅母供着大表哥读书,大表哥也没有现在这个成绩啊。
所以舅舅和舅母对大表哥是有恩的,抛开则养育之恩来说,培养一个人成才,那得下多少的苦力?
作者有话要说:三更君那三更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