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精巧的双足

林八八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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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栋主楼因为之前开KTV,又因为有院子,所以一楼大厅就是双开的玻璃门,在这样的撞击下,用不了几下就会碎裂,是决计挡不住狼群进入的。

    云千峰知道自己这次麻烦大了,玻璃门拦不住那些土狼,他卧室这道空壳的木门更不可能。

    对方是人,最起码还有周旋的余地,但他现在面对的是野兽,不是一只而是一群。

    面对这些速度极快,天生会配合作战的生物,自己绝对不是那些土狼的对手。

    “这该死的人面篆,真的是彻底盯死我了!”

    云千峰急忙起身,朝着套间里面奔去,那里还睡着一个精神病呢。

    然而他刚走过去,就看到那女人已经坐在床上,看着窗外发生的一切。

    那双眸子没有丝毫情绪波动,你说她处之泰然吧,不是那么回事,你说她傻吧,那双眸子清澈透亮的惊人。

    云千峰急忙走过去,对她说道:

    “等会你藏进那个大衣柜,千万别出声,这房门要是顶不住,我就尽可能冲出去,把那些狼引走!”

    他很清楚人面篆就是奔着自己来的,那么没必要拉着一个无辜的人跟着自己一起死,一番好话,也是希望万一自己有個三长两短,也留个好念想。

    说完,深呼吸,然后抽出短剑,咬了咬牙,压着嗓子低吼了一声给自己壮胆,盯着外面撞击玻璃门的狼群。

    没想到,旁边这女人只伸手一搭,就把体重和身高远超自己的云千峰拽到床边,然后站起身,白皙小巧的手顺着云千峰的右手小臂一滑,那短剑就到了她的手中。

    她的速度太快了,云千峰根本来不及做任何反应,就看到她已经打开了窗户,单手一扶窗框,随即纵身一跃,整个人便已经飞到窗外,那速度快的堪比狸猫。

    云千峰就看到那美丽的背影剑在身前,好像雀鹰一样直直在二楼飞扑而下,直奔体型最大的那只头狼。

    在靠近头狼的一瞬,倩影在空中轻盈一翻,短剑在月光下画出了一道优美的光弧,等到那赤着的一双小脚落地,那硕大的狼头已经被她左手提在掌中。

    狼头喷洒的鲜血被她甩着淋漓而出,雨一样浇在那群土狼的身上。

    “嗷呜”几声,那些土狼被热血蕴含的阳气惊到,夹着尾巴,鼠窜的逃出大门,头狼被秒杀,群狼已成散沙。

    那提着狼头的丫头似乎有追上去的意思,但是只跑了两步,回头看了一眼趴在窗户上的云千峰,便又停下脚步,然后看着手里流血的狼头发呆。

    因为她发现,那狼头的嘴巴在动,于是把短剑放在一边,俩手用力把狼嘴掰开,看到了里面蠕动的舌头。

    这一幕可把云千峰吓坏了,他急忙打开窗,高喊道:

    “快放手,危......”

    话说一半,不用说了。

    因为眼前这女人已经把手伸进狼嘴,把寄生在狼嘴里的人面篆生生拽下来,然后扔在地上,用赤着的小脚一下踩扁,冒出了一团黏糊。

    那黏糊在夜色里,竟然在碾碎的一刻看到了一丝蓝色的电弧。

    想来,这种诡异生物和电鳗一样,体内的生物电比较强,或许它们就是靠着这种强生物电的刺激,才能让被寄生者哪怕死亡也能行动。

    那小丫头生猛的动作,让云千峰下意识的咽了口唾沫,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这丫头是举着几百斤的石头敦子练深蹲,果然是练家子啊!只是她是怎么做到把肌肉全练到屁股上的!

    紧接着却喜上心头。

    “这丫头不傻啊,知道擒贼先擒王,先把被寄生的狼王处理了,其它的土狼若是没被寄生,定然逃窜,自然也就解围了,聪明啊!

    而且,这计划只聪明没有用,得有这女人的胆量和身手,若是她在我身边,安全大有保障!

    她刚才应该是想去追那群狼来着,但是看了我一眼,就没去追,估计是担心狼群回马枪,这很有团队意识啊!讲究人必须留下!”

    刚还犯愁怎么在人家醒来后把人弄走,现在却开始想着怎么哄骗这姑娘留下来。

    人呐!

    厨房内,云千峰极近殷勤。

    先用面包机热了两片面包,夹着火腿肉递给杀完狼的姑娘,又去拿了一套自己换洗的衣物,让这女人吃饱后洗澡换干净衣服。

    这丫头几口把面包火腿吞下肚子,然后也不看云千峰,眼睛就盯着面包机。

    云千峰立马继续给她做火腿面包。

    接连吃了七份面包夹火腿,云千峰不敢给她弄了,不是给不起,是怕把这丫头撑死。

    这特么属金鱼的吧。

    “一次不能吃太多,肠胃受不了,你叫什么?”

    那丫头缓缓摇了两下头。

    云千峰又问道:

    “你家住在哪知道吧?”

    回答他的依旧是摇头。

    “知道家人的电话吗?”

    ......

    一问三不知,而且好像是个哑巴,云千峰面露同情之色,感慨道:

    “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我这个人喜欢交朋友,看不得别人受苦,你就留在这里住下,包伱吃好住好,什么时候想起来家在哪,到时候再说,如何?”

    那女孩晶莹的眸子看着云千峰,似乎在思考,也像是再审视眼前这个人,随后缓缓的点了点头。

    说了至此以来第一句话:

    “我认得你!”

    云千峰一愣,他不记得自己和这女孩认识,于是道:

    “我们在医院里隔着窗相视过一眼。”

    那女孩摇头,道:

    “不,在那之前我就认识你。”

    云千峰纳闷了,询问道:

    “你知道我是谁?”

    那女孩摇了摇头:

    “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的名字。”

    这话把云千峰彻底听懵了。

    紧接着那女孩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脑侧,道:

    “医生说我的脑子受过很强的刺激,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我的意识告诉我,我和你很熟悉,非常熟悉!”

    云千峰得出很肯定的判断,那就是这个女孩得的是癔症,她觉得自己很熟悉,只是一种臆想。

    不过云千峰觉得这种臆想对自己很有利,心想:

    “刚才她准备去追狼群,但却回头看了我一眼就停下,想来是担心我的安全,这么看来,她是内心里真觉得和我很熟悉。”

    云千峰喜道:

    “那,你就是专门来找我的吧?”

    那女孩点了点头,平淡道:

    “嗯。”

    云千峰纳闷道:

    “那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找到我可不容易。”

    他说的不是假话,作为一个被抹除了信息的人,想要找到他,难比登天,因为没地方打听,也没地方查询。

    那女孩看着云千峰,眼眸深邃,清澈却不见底,她淡淡道:

    “找到你很容易,我脑海里有两个声音指引我找到你,一个声音让我在野人山的丛林里杀了你,一个声音让我等到你拿到石球再杀了你,但有人弄断了乘船的纤绳,我没追上你。”

    云千峰下意识的低头,看到了那双小巧漂亮的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