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写作

何胖子要减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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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能连忙过去问奶奶饿不饿,奶奶摇了摇手示意自己不饿,吴能还是去倒了一杯水过来。

    一老一少就这样安静地坐在这灵堂里,直到酒席下半场,有妇女进来扶着奶奶过去喝了点煮好的米粥!”

    吴能又无所事事起来,要他去和那群小鬼打闹,他又没有半分兴趣,趁这空余时间,吴能一个人漫无目的在这个老旧的县城里逛了一大圈。

    此时整个县城核心区域也就两三里路远,一条条记忆中已经消失了的街道在自己脚下缓缓走过,二十年后繁华商业区此时还是一大片农田,吴能曾经听过很多次传奇,说当时有户人家在那周围花了八百块钱买了三间房子,等拆迁后,分到三间门面,二十年后,这里的门面月租单间是八千以上一个月,只因为这里是县城最繁华的商业街……!”

    这个年代对于重生人士来说,遍地是黄金,望着空旷的田地,吴能仿佛有一种豪气,未来自己能看得见,未来仿佛能被自己抓在手里这种感觉太美妙了。”

    再美妙的时光也最终得回到现实中来,脑海中有万般主意,可没有能使出来的法子,仿佛自己这颗四十岁的心被压制在这具十四岁的身体里面,无法动弹!”

    回到姑婆家,父亲和伯伯几兄弟商量,妇女和孩子先回去,几兄弟为姑姑守夜,吴能就和母亲回了家。

    时间不紧不慢地就到了星期天下午,吴能装着母亲炒的两瓶咸菜和吴亮几人一起回到学校。

    刚到学校门口,吴能就发现正前方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里,一身蓝色花裙,头发也被剪短了,齐耳短发,虽然头发还有些枯黄,可已经梳理得整整齐齐,脚上一双白色塑料凉鞋,整个人好像一夜之间变了一种风格。

    昨天还是那邋遢小乞丐的模样,今天看着那梳妆打扮后的齐耳黄头发加上那一张干净的小脸,就仿佛变得有点混血味的小萝莉了,我靠,这衣着打扮这么厉害呀!”

    见到吴能眼光一直在自己身上打量着,艳子捂嘴笑了笑,转身就进了校园,招呼也不打一个。

    这小丫头!”吴能“哼”的一声跟着进了校园。

    晚上还有两节晚自习,此时才五点左右,学校食堂已经可以打饭了,吴能也有些饿了,进了教室拿出饭盒就招呼艳子去打饭,艳子小脸气鼓鼓地拿起饭盒跑出去了。

    吴亮已经吃过晚饭才跑来学校的,他也不饿,跑到吴能这课桌上来聊天打屁。

    他从口袋里拿出几颗野生酸枣,递了几颗给吴能,这种酸枣是本地一种特有的野生野果,比手指大不了多少,椭圆形。

    没熟的时候皮面是青色的,熟了以后就慢慢变成黄色了,外面一层黄色的外皮,中间一层就是酸味果肉,果肉吃到嘴里是一层滑滑酸酸的感觉,果肉下面就是一颗超大的酸枣核了,这东西反正吴能在别的地方从来没有见过,一口吃下去,那滑滑地在口腔里滑动,除了开始有一点点甜味之外,等你咬到果肉的时候,那酸爽不敢相信,酸到心里去,吴能砸吧着嘴!”

    被人伺候的感觉当然舒服了,等着艳子打来的饭,加上刚刚炒的咸菜,吴能一边问着艳子衣服的事情,艳子那欢快的口气叽叽喳喳说着,吴能暗自点头,再邋遢的女生,只要给她学会逛街,都会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果然打扮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今天看到的艳子,明显自信心比以前好得多了,她恨不得把生活中每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和吴能说了出来,直到吴能现在的同桌杨春梅来了后,艳子才依依不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杨春梅一脸嫌弃地把刚刚艳子坐过的位置用书本拍了拍……!”

    吴能一脸无可奈何,有些女生越丑越自以为是呀,杨春梅上一世欺负过艳子很多次,这一世因为吴能的关系,班上同学到没人敢欺负艳子,但是总有些人心里不知道想的是什么,总以为自己比别人强一些,漂亮一些,自以为是,不管多大年龄的女生,都有嫉妒心理!”

    对于这种女生,吴能也只能无视,这种女生没人能说服她们,最后只有生活才能给她们答案!”

    晚上自习下课后,吴能回到出租屋,连忙找到袁阿姨,结清艳子三套衣服加理发和一些女孩子用的生活用品一百二十七块钱,吴能连忙说了几个感谢。

    回到自己的房间,吴能把全部的家当拿了出来,还剩一百三十三块钱了,哎,吴能叹息一声,看来苦日子马上要来咯,看能不能去哪里找点外快,可这个年代农村的中学生能做什么?吴能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法子,只盼望着张婷婷那边能早点有消息!”

    日子不急不忙地在身边溜走,转眼过了大半个月,张婷婷还是音信全无,吴能越感自己到的压抑,正翻着一本同学那里借来的(武林)杂志,翻着翻着突然在想,自己何不写一本呢?

    说实话,上一世看的武侠小说是真记不起来了,但是印象最深的应该有诛仙,凡人修仙传几部很流行的小说,当然记不全面,但是按照大概内容写出差不多的剧情应该肯定可以的,反正在课堂上吴能实在学习不进去,除了英语逼自己学之外,其他的科目是真心学不进去,吴能思考着诛仙的剧情和大概人物,开始在笔记本上写了开头!”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

    其他的小说吴能记得不是很清楚,但是诛仙这部小说自己2004年第一次看到的时候,竟然看了足足七遍,那段时间他正好自己第一年开饭店,刚开那半年生意很差,没有事情,每天抱着那两本盗版诛仙小说看了又看,足足看了半年时间,基本里面的情节自己都很熟悉,但是诛仙过后,再也没有小说能让自己看几遍了,网络时代的到来,每天成千上万部小说更新,两三天看完一部小说,再也找不到曾经那种回味的感觉了。

    上课,只要不是做小动作,或者睡觉,一般老师不会注意到你,但是吴能毕竟坐在第一排,还是偷偷摸摸的感觉下写了两章,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时间写了十章,大概三四万字,写下自己的笔名:“起点”起一个这么恶趣味的笔名,吴能只是觉得记录一下曾经自己在起点看过的那些年的小说。

    想了半天,终于下定决心寄到武林杂志社,试一下效果,花了2毛钱买了一张20分的邮票把前五章塞到信封里,江兰乡的邮政局和乡镇府都离学校不远,走了一里路,吴能就看到一个邮箱,这种绿色邮箱曾经基本上很多大街上都有,可2000年过后,陆陆续续就少了,这个连电话也没普及的年代,写信曾经是很多人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