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藩镇供军案例解析——以《夏侯昇墓志》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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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洛阳出土的唐代《夏侯昇墓志》记载了地方藩镇武宁军的具体供军措施,为了解中唐以后藩镇军费支用提供了极为珍贵的个案材料。武宁军以营田供军费、以工商助军费和参加作战争取出界粮等事例,弥补了研究唐代单个藩镇系统供军材料的不足,为进一步解析唐代藩镇军费问题提供重要的线索。,

    【关键词】徐州武宁军;《夏侯昇墓志》;营田绩效;以商助军;武宁供军院

    【中图分类号】K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22x(2011)04-0001-08

    【基金项目】本文属于教育部西部规划基金项目“隋唐地方官移风易俗研究”l0XJA70002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1-05-06

    唐代中后期诸道藩镇如何供给本道军费,曾经引起学界极大关注,[1]但因为史料记载零散等原因,在一些领域留下不少尚待解决的问题。2003年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出土了《唐夏侯昇墓志》,[2]此墓志多处涉及到唐代藩镇特别是徐州武宁军的供军记录,是研究唐代藩镇军费供给个案问题和通例问题的一份珍贵资料,某些方面弥补了传世文献对藩镇供军记载的不足,值得注意。有鉴于此,本文专就志文关涉藩镇供军的几个问题稍加申述,以就教于学界时贤。

    一、从徐州营田看藩镇营田供军模式

    夏侯昇曾经供职于彭城,属于徐泗濠节度使(武宁军)管辖,此节度使治所在徐州,据《夏侯昇墓志》记:(贞元中)“时水旱作泺,连帅以军食不足为忧,询诸府寮,篾有对者。公日:欲实仓箱,莫先播植,请为君决汴河,灌蕲泽,拥陂水,涨陴湖,芟剃蘩芜,莳植杭稻。”当地水旱灾情导致当道军食不足的现象,正是中唐以后,唐代多级供军体制下,诸道军食本道方圆自筹的体现。在两税三分制(上供、送使、留州)下,藩镇军费来源平时只能依靠两税的送使和留州部分,只有在中央征发藩镇军出本界行军作战的情况下,才能由中央度支供给其军费,此为食出界粮。武宁军将士当时处于未出界的状态,无法得到中央食出界粮的待遇,而本道水旱歉收会直接影响到两税送使、留州部分的征收,所以才出现徐州节度使(志文中的工部尚书、南阳公、连帅)以军食不足为忧之局面。

    贞元年间,任徐州节度使者三人:高明应、张建封及其子张愔。[3]三人中可称为工部尚书、南阳公者,只有张情,因为张情为南阳人,贞元十六年(800)至元和元年(806)任武宁节度使,罢任后征为工部尚书。[4]故志主夏侯昇建议营田植稻应在张愔任徐州节度使期间,《墓志》记:“是岁开地三千余顷,当秋获稻二十万余斛。”志主夏侯昇在彭城(徐州)营田业绩可从几个方面衡量,营田顷亩数达到3000顷,岁获20万斛,亩产2/3斛。

    徐州营田之事其他史籍多未记载,《唐六典》所记开元年间全国992屯,并无徐州屯田记录,[5]说明唐前期徐州未有屯田。唯韩愈《贺徐州张仆射白兔状》略有提及:“伏闻今月五日,营田巡官陈从政献瑞兔……其始实得之符离安阜屯,屯之役夫,朝行遇之……不在农夫之田,而在军田。”[6]符离县在元和四年(809)之前属徐州,[7]韩愈称徐州张仆射,当在贞元十二年(796)张建封以徐泗濠节度使检校右仆射之后,[8]贞元十六年(800)张情任节度使之前。韩愈因营田官员在徐州符离安阜屯军田上获白兔而献贺文,正说明徐州曾经于张建封任节度使时开过营田,其营田成效如何,韩愈文中并未提及。墓志虽说不是记张建封而是记其子张倍的营田业绩,却是记载徐州营田绩效的直接资料。韩愈《贺文》只提到符离安阜屯和营田巡官陈从政,其营田动机,谁来主持,营田绩效等问题都不清楚。《夏侯昇墓志》可以提供部分信息,夏侯昇曾经实际主持过徐州营田,所收获的20万余斛稻米成功解决了困扰徐州节度使的军食不足问题。但要说夏侯昇是徐州营田的倡议者,却并不准确,因为在他之前徐州就曾推行过营田。

    徐州所实行的借助营田供给军粮之法,也是中唐以后诸道军镇最常用的供军措施之一。与徐州张建封、张情父子营田供军几乎同时,义成军节度使、陈许节度使也推行营田之法,[9]如贞元十年(794),李复任义成军节度营田使,“置营田数百顷,以资军食,不率于民。”[10]再如,贞元中,陈许大将孟元阳,“董作西华屯。元阳盛夏芒屣立稻田中,须役者退而后就舍,故其田岁无不稔,军中足食。”[11]陈许营田岁无不稔而使当道军中足食,义成军以营田供军更是做到不率于民,都是藩镇营田供给当道军食的例证。贞元以后,内地营田也时有所闻,如元和十三年(818),山南东道节度使孟简任命b璀为“襄唐两州营田兵马使,管屯院四所,军健三千人,岁出斛斗三十万石。”[12]营田兵马使b璀也是在内地营田,其营田业绩达到岁出军食30万石,甚至超过志主夏侯昇在徐州营田的业绩,这些事例说明营田与某些内地藩镇的供军关系密切。

    中唐以后,营田不仅对那些本道自筹军费的内地藩镇有重要意义,对军费仰给于度支的西北边镇也有关键作用,如元和十五年(820),李听任灵盐节度使,“境内有光禄渠,废塞岁久,欲起屯田以代转输,(李)听复开决旧渠,溉田千余顷。”[13]李听开渠溉田千余顷,目的是以代转输,也就是供给边军。又如敬宗宝历元年(825),杨元卿为泾原节度使,上言,“营田收禾粟二十万斛,请付度支充军粮。”[14]还有,大中初(847),邠宁节度使毕諴,“以边境御戎,以兵多积谷为上策,乃召募军士,开置屯田,岁收谷三十万石,省度支钱数百万。”[15]诸如此类,不胜枚举。由此可见,营田对于边军的供给仍然具有重要地位。灵盐、泾原、邠宁等节度使在唐朝中后期均属西北边镇,其军粮多仰给于度支,但由于转输艰难,运米一斛至边,常费钱数缗,[16]故边镇多兴营田,其作用不仅使本道足食足兵,也可缓减唐政府的转输馈运之劳,所以,李听、杨元卿、毕諴等人于边镇营田供军的战略意义还要大于纯粹的军费供给意义。

    二、从武宁军以商补军与以工助军看藩镇军费来源

    中唐以后,不管是边镇,还是内地藩镇,其军费来源主要有三种方式:所在营田、税亩自供、和籴,但有时也出现以工商补军的情况。所谓的以工商补军,除去非常情况下强行借商、税商措施外,以工商补军主要指征收军市之租和军府直接参与工商经营。关于唐代军队设置军市问题,拙文《唐代军市问题研究》曾予以关注,[17]此不赘述。而诸道军府以何种形式参与工商经营,其对本道军费筹措的作用如何,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相对于零散的唐代军镇直接参与工商经营的记载,《夏侯昇墓志》关于徐州军府贸迁有无、市人窜名军籍的记载就显得尤为珍贵。《夏侯昇墓志》记徐州:“募市人善贾者,署以显职,俾之贸迁贿货,交易有无。”将市人善贾者召募人军且署以显职,令其替军府贸迁有无,正是唐人所谓的窜名军籍,[18]以此来解决徐州军费。事实上,这种办法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并非仅限徐州一道,如朱忠亮在泾原四镇时,“隐核军籍,得窜名者三千人,”[19]泾原四镇一次就查出窜名者3000人;又如郭晞领河中行营屯邠州,史言“邠人之嗜恶者,纳贿窜名伍中,因肆志,吏不得问。”段秀实称之为“今邠恶子弟以货窜名军籍中。”[20]也属于军府纳货窜名的情况;再如,泽潞刘从谏“大商皆假以牙职,使通好诸道,因为贩易。”[21]泽潞以商人署牙将,借通好诸道之名,却行贩易之实的办法与徐州全同;另邢州大将“裴问所将兵号‘夜飞’,多富商子弟。”[22]此500夜飞将可能也是商贾之窜名军籍者。这些事例证明商贾市贩窜名军籍的现象在诸道较为多见,难怪唐人皇甫浞元和三年(808)对策中认为:“简拳勇秀出之才,斥屠沽负贩之党,则十分之士可省其五矣。”[23]窜名之屠沽负贩者可以占军中将士的一半,似乎这样的观点也并非全属无稽之谈。

    不仅诸道节度使下军府存在商贩窜名军籍的情况,就连两京之禁军也多见同类情况。史载,天宝时,“六军宿卫皆市人,富者贩缯采,食粱肉。”市人人军后却依然有贩缯采之行为。安史之乱后,郭子仪于广德元年(763)奏论道:“六军之兵,素非精练,皆市肆屠沽之人。”[24]此言六军均为市贩屠沽者,可能是痛定思痛之后的矫枉过正之言,但也非空穴来风,应有一定的依据。这些都显示六军兵士逐渐市井化,[25]但是市人善贾者未必善战,这种情况曾引起较大的争议,唐人邵说撰《张惟岳神道碑》提到左羽林军清退市井屠沽入伍事件:

    前此军政坏蠹,习以生常,有无其人而私入其食与其衣者;有市井屠沽之伍,避属所征役而冒趋戎行者,公悉罢斥,归之尹京。解紫绶而被褐衣者,几千二百辈。[26]

    时任左羽林军将军的张惟岳整顿军中虚名挂籍与市人窜名军籍的现象,并将1200人清退出军。但并非所有清退屠沽入伍的行动都能成功,如贞元八年,左神策军大将军知军事柏良器,“募材勇以代士卒市贩者,中尉窦文场恶之,”结果柏良器因此“换右领军卫,自是军政皆中官专之。”[27]神策军招募材勇之士入伍,反不如招募市贩商贾受欢迎,极其耐人寻味。通过这些事实,表明唐朝决策层对市人窜名军籍的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立场:强调军府作战能力者重视勇士,强调军费筹措者注重商贩。两种立场代表两种势力,两种势力的起伏经常会影响到唐政府的政策,中尉窦文场代表宦官力量支持吸纳商贾入军,而以柏良器为代表的主将却主张以勇士代替市贩者。最终随着柏良器罢职离开神策军,军营向市人商贾敞开大门。不仅长安禁军召募商贩者入军,东都留守将士也出现同样现象,唐人韩愈在《为河南令上留守郑相公启》记:“坐军营操兵守御,为留守出入前后驱从者,此真为军人矣;坐坊市卖饼,又称军人,则谁非军人也!愚以为此必奸人以钱财赂将吏,盗相公文牒,窃注名姓于军籍中。”[28]东都留守所辖军府中也存在坐坊市卖饼的军士,同样出现了类似诸道、诸军以市贩者人伍的窜名现象。由此可见,徐州夏侯昇以市人窜名军籍正是这种风气下的产物。

    就在诸道市贩者入伍现象蔚然成风的同时,诸道军府参与工商贸易的记载也屡见于史。如安禄山任范阳节度使,“潜遣贾胡行诸道,岁输财百万……阴令群贾市锦采朱紫服数万为叛资。”[29]“贾胡”之贸易营利成为范阳之叛资,说明范阳之胡商与当道军费的关系。又如前揭《张惟岳神道碑》也涉及到左羽林军贸迁有无之事:“图赡军实,贸迁有无。制良弓劲矢,强弩坚甲,动万万计。其长戟利剑,戈矛殳铤,亦万万计。至于经费余羡,缗钱缯缟,米盐稻麦之数,莫之能纪,咸登于内府,实于禁仓。其有斗车什器,人于中者,亦数十百万。”此碑虽建于贞元八年(792),但碑主张惟岳卒于大历十年(775),故其记事当在大历十年之前。据碑文知,左羽林军也有为图赡军实而贸迁有无之事,虽说其经营获利是否与制造甲仗器械、积蓄钱粮军资有关,不得而知,但足以说明大历年间左羽林军同样也存在军府贸迁有无之举。再有,大历十四年(779),敕令:“诸道节度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货贩,列置邸肆。名托军用,实私其利息,至是乃绝。”[30]诸道节度使以军储货贩,于扬州置邸肆取利,其行为是以军用为名,即以筹措军费为目的,说明藩镇军费筹措中贸易营利在徐州夏侯昇之前就曾盛行。唐德宗即位后虽有禁绝之令,史载“至是乃绝”,实际上是言过其实。因为此类事例在此后仍多有存在,不仅《夏侯昇墓志》所记徐州以商贾入伍从事贸迁交易之事,也有开成中,宣武军节度使李绅于本州置利润楼店。[31]大中年间,监军使梁承义于寿州“置楼邸于旗亭之冲,岁收其利以助用,摭拾其余货,以创军营二所。”[32]节度使、监军使置利润楼店、楼邸于旗亭,其用意是收利以助军用,显然也是藩镇筹措军费的一种方式。除了在当道置利润楼、邸店营利以助军费外,还有派军将出使他道从事商贩活动,李锦绣对此曾予以关注,并引长沙周姓小将以本郡钱帛货殖于广州之例、河东裨将范翊与陈福前往淮南收市绵绮之事及夏州节度使田缙以将士军粮于上都杂市易送本道等例证,认为天下各大都市及交通要地,均有诸道所遣部将从事商贸活动的足迹。[33]

    徐州夏侯昇不仅有招募市贩者窜名军籍,也以军府名义贸迁有无,更有借筹措军费之名收管榷酤、插手制陶冶炼之事,《夏侯昇墓志》记:“预领榷酤、埏埴陶冶务。”榷酤即酒专卖,埏埴陶冶务即制陶冶炼,可能是将本道酒专卖、制陶冶炼之获利也用来供军,可知徐州既有以商补军之举,也有以工助军之事。无独有偶,河西道也有类似举措,如敦煌文书P.2942(唐永泰年间河西巡抚使判集》所记河西节度使两件判文,

    判文之一:

    39豆卢军兵健卅九人无赐

    40沙州兵健,军合支持,既欲优怜,复称无物,空中文牒,徒事

    41往来,不可因循,终须与夺,使司有布,准状支充,如至冬装,

    42任自回易。

    判文之二:

    153瓜州尚长史采矿、铸钱、置作

    154采矿铸钱,数年兴作,粮殚力尽,万无一成,徒扰公家,苟润

    155私室,况艰难之际,寇盗不恒,道路复遥,急疾无援,到

    156头莫益,不可因循,收之桑榆,犹未为晚,再三筹议,事

    157须勒停。[34]

    上引二判系河西节度使于永泰年间(765—766)为处理实际事项所作,其中涉及到河西军府供军之实状,如判文一中要求豆卢军之冬装任自回易,判文二提到瓜州尚长史“采矿铸钱,

    数年兴作”。沙州有豆卢军等,瓜州有墨离军等,[35]都隶属河西节度使,[36]瓜州采矿铸钱与当州军费的关系判文并未明言,但此事属于总掌军旅的河西节度使管理,又说明瓜州采矿铸钱也与军府有关联。

    事实上,诸道多有铸钱充军费的事例,如唐阙名《开铜坑判》:“蔚州申管内铜坑先禁采,昨为檀州警发遣兵,州库无物可装束,刺史判令开铜坑以市物给兵募,不阙军机,廉察使科违敕。对:救兵屡发,帑藏云空,方兴计日之师,遂有随时之义,取铜以给,在敕诚违,应机而行,于事可恕。”[37]判文属于拟判,其作判者、作判时间难以确定,但判文对蔚州采铜市物以给兵募之办法认可,也表明以工助军已为时人接受。不仅以采铸供军之法为时人接受,也被唐政府认可,唐人李吉甫于元和七年(812)提议于河东蔚州铸钱,以救河东困竭之弊,《元和郡县图志》记:“置五炉铸钱,每岁铸成一万八千贯。”[38]此事《新唐书·食货志》记为河东节度使王锷置炉于蔚州:“疏拒马河水铸钱,工费尤省,以刺史李听为使,以五炉铸,每炉月铸钱三十万,自是河东锡钱皆废。”固结合上引,知河东铸钱由李吉甫提议,河东节度使王锷委任蔚州刺史李听实施,以五炉铸钱,每炉每月30万即300贯,一年可铸成3600贯,五炉每年达18000贯,诸处所记基本一致。此举扭转了河东道新收易定后,以铁锡钱供给军用的萧条局面,也是藩镇以工助军的典型例证。到元和十五年(820),唐政府敕令收回民间铜器命诸道军人熔铸充军费,“仍令本处军人熔铸……所铸钱便充军府州县公用。”[40]从此诸道藩镇以工助费、以铸养军之举措成为藩镇军费的来源之一,诸道以采铸供军的行为由违敕到敕准,显示了藩镇供军的又一变化。而泽潞节度使刘从谏,“榷马牧及商旅,岁人钱五万缗,又卖铁、煮盐亦数万缗,”[41]泽潞一镇为筹措军费推行了熬盐、货铜铁、榷马牧、榷商旅等多项措施,也说明诸道藩镇筹措军费之措施已远远超出采铜铸钱、埏埴陶冶之范围。

    诸道军府不同程度地存在通过参与商贸交易、经营陶冶铸钱等方式筹集军费之情况,但诸道军府的实际成效却差距很大。据《夏侯昇墓志》记:徐州军府通过窜名军籍、贸迁有无、收管榷酤、插手制陶冶炼等方式,二纪之间(20年)获利五百万余贯,每年可达到25万贯。其绩效因为没有相应的文献作对比,无从评判,但据其他军府的记载来看,徐州夏侯昇的业绩是比较突出的,如泽潞节度使刘从谏“岁榷马,征商人,又熬盐,货铜铁,收缗十万。”[42]泽潞筹措军费的办法与徐州相似,但每岁十万缗的收入,远不及徐州夏侯昇每年25万贯之业绩。又如泾原节度使杨元卿政迹突出,据出土《杨元卿墓志》记:“用省度支经费,岁十五万。”[43]每岁15万贯之业绩也没有超过徐州夏侯昇。甚至禁军的以商供军业绩也无法超过徐州,如《唐贾温墓志》记:“护军中尉开府马公,当权左校之日,荐公以能默纪群货,心计百利。俾之总双廛贾贸,未几裨军食十五万贯,酬以衙前正将。”[44]志主卒于大和八年,大和之前任左神策军护军中尉的马姓宦者,当指马存亮。马存亮任左神策军中尉在元和十三年(818)到唐穆宗长庆四年(824)之间。[45]马存亮委任贾温专知两市回易,两市应指长安东市、西市,每年以15万贯营利充禁军军费,贾温也因此转任右神策军衙前正将。但专知长安两市回易的贾温每年获利仅l5万贯,较徐州夏侯昇之每年25万贯也逊色不少。

    三、从《夏侯昇墓志》看藩镇将士出界作战的供馈问题

    据《夏侯昇墓志》记:“元和末,郓人不率,皇帝震怒,诏天下兵讨除。我军首出,全师深入贼界,支度供军,转输未继。公凿空供应,变化如神,奔千轮,走万蹄,逾出渡水,晦明不息。千金日贵,不乏斯须,赏设既丰,每战辄胜,贼徒歼殄,寰宇肃清,公之力也。”

    此事发生在志主夏侯昇由右神策军先锋兵马使转任陈州长史后,陈州当时隶属于陈许节度使(忠武军)。所言元和末年伐郓之事即讨伐淄青李师道之役,检《旧唐书》卷十五《宪宗纪下》元和十三年(818)七月条:“诏削夺淄青节度使李师道在身官爵,仍令宣武、魏博、义成、武宁、横海等五镇之师,分路进讨o”而实际参加此次讨伐的不仅有五镇军队,还有淮南道、忠武军等也参加讨伐。[46]据《旧唐书·李师道传》记:“陈许节度使李光颜于濮阳县界破贼,收斗门城、杜庄栅,”[47]与《夏侯昇墓志》所言“我军(忠武军)首出,全师深入贼界”之记载基本相符。而《夏侯昇墓志》记载此次战役中有“支度供军,转输未继”的情况,涉及到唐代中后期藩镇军队出界作战的军需供馈问题,有必要再作申述。

    中唐以后,唐朝供军体制发生很大变化,前期中央的统筹统支之法难以维持,改为军费由中央、藩镇、州府分级供给。在此体制下,诸道军队只有在唐政府征调出界时,才由度支供给出界粮,平日由本道于留使、留州钱内方圆自筹,史载:“诸道讨贼,兵在外者,度支给出界粮。每军以台省官一人为粮料使,主供亿。士卒出境,则给酒肉。一卒出境,兼三人之费。将士利之,逾境而屯。”[48]此次战役由中央政府征调数道军队讨击淄青李师道,故诸道行营军费应由唐政府供给,按照一般惯例,唐朝要专门委派粮料使,此次诸道出兵讨伐由谁任粮料使《夏侯昇墓志》未记。检《唐会要》卷七八《诸使杂录上》记:“元和十三年七月,上藉钱谷吏以集财赋,以宣歙观察使王遂为淄青四面行营诸军粮料使。”可知王遂充任的淄青四面行营诸军粮料使正是负责此役的军粮供给。而《旧唐书》卷十五《宪宗纪下》记王遂在元和十四年三月罢兵时任职为“淄青四面行营供军使”,二说稍有差异,是否王遂由粮料使转任供军使,还是有其他原因,不得而知。不管王遂是诸军行营粮料使,还是诸军行营供军使,他的职责都是负责供给四面行营诸军出界粮。

    虽然唐朝设有专门供军机构负责军饷供应,仍然出现了前线供馈不继的情况。据唐人裴镨撰《唐韦应墓志铭》:“元和末,天兵临东平,徐帅以全师从,将克而馈不及,师悬而老,惧有变。主兵食者表公知武宁供军院,授监察御史里行。驰传而往,至而馈不乏,既克东平。”[49]此处所言之“东平”即淄青节度使理所郓州。[50]因为徐州武宁军也是讨伐淄青李师道的行营之一,故此言“徐帅以全师出”与史传所记一致,上引《韦应墓志》还特别记录了战役中的新情况,即唐军“将克而馈不及”的情况,值得一提。志文中所言之主兵食者应该就是淄青四面行营诸军粮料使王遂,据此可知,正是王遂表奏志主韦应知武宁供军院,也正是在韦应的努力下供军院才做到了武宁军的供馈不乏。事实上,中唐以后的历次大战役多有设立供军院负责供输出界作战的军饷,主要是供给行营诸军出界粮。[51]此次用兵也不例外,既有四面行营诸军粮料使王遂,也有知武宁供军院韦应,据情推测,参与此次作战的行营都可能设立供军院。凑巧,此次战役中供馈不及的情况也在《夏侯昇墓志》有所反映,在“支度供军,转输未继”之时,忠武军行营之供输由夏侯昇临危受命,而所谓的“奔千轮,走万蹄,逾出渡水,晦明不息,”也只是协助供军院运输军资。其供军物质应该仍然出自供军院,并不是出自本道,因为忠武军行营也是出界作战,同样要由中央供给出界粮,即史载之“诸道行营出其境者,粮料皆仰给度支,谓之食出界粮。”[52]但此次出界作战,供军院究竟供给武宁军和忠武军军费各是多少,已无从得知。幸运的是,此次战役唐政府所投入的总军费却留存下来,《旧唐书》卷一六二《王遂传》:“充淄青行营诸军粮料使。初,师之出也,岁计兵食三百万石,及郓贼诛,遂进羡余一百万。”[53]此次讨伐从元和十三年七月始,到十四年三月罢兵,前后共八个月,本来此次讨伐淄青李师道的军费预算是每年三百万石,每月就是25万石,结果只用了八个月就平定叛乱,用去200万石(包括诸道行营归还之时的宴劳和赏赐费[54]),还有100万石的羡余,这也是王遂进羡余百万的来源。从而可知,此次战役共用去200万石军粮,也就是所谓的诸道行营出界粮合计之数,均由粮料使或供军使主持的供军院供给。

    综上所述,虽然唐代藩镇军费供给制度全貌未见史传明确记载,但通过传世文献和出土资料的相互质证,其基本原则仍然有迹可循。尽管诸道供军细则因时因地常有变化,但因为都处在唐政府多级供军体制下,其供军制度又经常表现出相互取则的现象。故唐《夏侯昇墓志》所记徐州武宁军的供军措施是了解中唐以后藩镇军费问题的重要线索。

    注释与参考文献:

    [1]张国刚著《唐代藩镇研究》分三个时期分析了唐代财政制度演变对藩镇财政收入的影响,特别关注两税法下藩镇财政收入的具体情况,注意到营田收入、杂税收入、商业收入和两税收入构成藩镇的全部收入。(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200—221页);陈明光著《唐代财政史新编》就唐中后期地方州级预算支出与使级预算支出要目进行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l999年第二版,第213—229页);李锦绣著《唐代财政史稿》(下卷)就中唐以后地方收支的有关问题予以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l083—1129页);贾志刚著《唐代军费问题研究》着眼于藩镇供军所引起的地方赋税与上供的分割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12—236页),相关论著对唐代藩镇军费问题多以普遍性论略取代特殊性研究,究其所由是因为现存史料缺少单个藩镇军费支用的系统记录,《夏侯昇墓志》对武宁军节度军费来源的记载,使得从藩镇供军个案研究诸道军费问题成为可能,从另一角度审视唐代藩镇军费来源问题。

    [2]赵君平、赵文成编《河洛墓刻拾零》三九0《唐夏侯昇墓志》,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版,第520页。整理记提到该墓志由杜偁撰,王继之书,满行37字,共34行,755x755厘米。

    [3]吴廷燮撰《唐方镇年表》卷三《感化即武宁军》,中华书局l980年版,第308—311页。

    [4]《新唐书》卷一五八《张建封传》:“张建封字本立,邓州南阳人。”第4938页。《资治通鉴》卷二三五,唐宪宗元和元年十月条:“武宁军节度使张情有疾,上表请代。十一月,戊申,征愔为工部尚书,以东都留守王绍代之,复以濠、泗–’N隶武宁军。”第7638页。

    [5]《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屯田郎中条:“凡天下诸军州管屯,总九百九十有二。”第223页。

    [6]《全唐文》卷五五一,韩愈《贺徐州张仆射白兔状》,第5580页。

    [7][唐]李吉甫撰《元和郡县图志》卷九《河南道五·徐泗节度使》宿州条:“本徐州苻离县也,元和四年,以其地南临汴河,有埇桥为舳舻之会,运漕所历,防虞是资。又以蕲县北属徐州,疆界阔远,有诏割苻离、蕲县及泗州之虹县置宿州。”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28页。《唐会要》卷七十《州县改置上》河南道条:“宿州,元和四年正月,以徐州符离、蕲,泗州虹三县置,遂为上州,治符离,仍隶徐濠泗等州观察使……以蔡孽未平,遂割前件三县及徐州将士一千四百人,权置宿州。”第1256页。

    [8]《册府元龟》卷一七六《帝王部·姑息一》贞元十二年二月:“徐泗濠节度观察度支营田使、简校礼部尚书、兼徐州刺史、御史大夫张建封,并简校右仆射。”第2122页。

    [9]《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屯田郎中条:“河南道陈州二十三屯,许州二十二屯,豫州三十五屯,寿州二十七屯……开元二十二年,河南道陈、许、豫、寿又置百余屯。”第223页。开元二十五年敕罢,屯田令分给贫人。杜佑撰《通典》卷二《食货二·田制下》屯田条自注:“上元中于楚州古谢阳湖置洪泽屯,寿州置芍陂屯,厥田沃壤,大获其利。”第45页。陈许等地多有屯田记录。

    [10]《旧唐书》卷一一二《李复传》,第3338页。

    [11]《旧唐书》卷一五一《孟元阳传》,第4062页。

    [12]《唐代墓志汇编》长庆015卢子政撰《唐朝散大夫检校太子詹事襄州节度押衙兼管内诸州营田都知兵马使及车坊使卜(璀)府君墓志铭并序》,第2069页。

    [13]《旧唐书》卷一三三《李听传》,第3683页。

    [14]《册府元龟》卷四八五《邦计部·济军》,第5798页。

    [15]《旧唐书》卷一七七《毕诫传》,第4609页;另见《新唐书》卷五三《食货志三》,第l373页。

    [16]《陆贽集》卷十八《请减京东水运收脚价于缘边州镇储蓄军粮事宜状》:“今陛下广征甲兵,分守城镇,除所在营田税亩自供之外,仰给于度支者尚**万人,千里馈粮,涉履艰险,运米一斛达于边军,远或费钱五六千,近者犹过其半。”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82页。

    [17]贾志刚《唐代军市问题研究》《唐史论丛》第十辑,三秦出版社2008年版,第l71—177页。

    [18]贾志刚《唐代军籍虚占与军费》《武汉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19]《新唐书》卷一七O《朱忠亮传》,第5165页。

    [20]《新唐书》卷一五三《段秀实传》,第4849页。另参《柳宗元全集》卷八《行状·段太尉逸事状》,上海古籍出版社l997年,第53—54页。

    [21]《资治通鉴》卷二四七,唐武宗会昌三年(843)四月条,第7979页。另参《新唐书》卷二一四《藩镇-刘从谏传》:“贾人子献口马金币,即署牙将,使行贾州县,所在暴横沓贪,责子贷钱。”第6015页。

    [22]《资治通鉴》卷二四八,唐武宗会昌四年(844)闰七月条,第8005页;另参《新唐书》卷二一四《藩镇·刘稹传》,第6017页。

    [23]《文苑英华》卷四**,皇甫湜《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策》元和三年三月,第2501页。

    [24]《旧唐书》卷一二○《郭子仪传》,第3457页。

    [25]贾志刚著《唐代军费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社2006年版,第l06—115页。

    [26]陆增祥撰《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六六,邵说《唐故开府仪同三司兼左羽林军大将军知军事文安郡王赠工部尚书清河张公神道碑口口序》,第458页。碑主大历乙卯岁(775)卒,此碑贞元八年(792)建。

    [27]《新唐书》卷一三六《柏良器传》,第4596页。《全唐文》卷六三八,李翱《唐故特进左领军卫上将军兼御史大夫平原郡王赠司空柏公神道碑》记:贞元八年,“迁(左神策)大将军,士卒之在市贩者,悉挥斥去,募勇者代之,故为所监者不悦。”第6447页。

    [28]《全唐文》卷五五四,韩愈《为河南令上留守郑相公启》,第5611页。

    [29]《新唐书》卷二二五上《逆臣上·安禄山传》,第6414页。.

    [30]《唐会要》卷八六《市》,第l582页。另见《旧唐书》卷十–(德宗纪》大历十四年七月条,第322页。《册府元龟》卷一六O《帝王部·革弊二》,第1928页;同书卷五。四《邦计部·贪黩》,第6050页。

    [31]《南部新书》壬部:“开成中,李绅为汴州节度使,上言于本州置利润楼店,从之。与下争利,非长人者所宜。”第l43页;《旧唐书》卷一七三《李绅传》,第4499页;《册府元龟》卷六九七《牧守部-苛细》,第8319页。

    [32]《全唐文》卷七九三,刘恭伯《寿州护军大夫梁公创制功绩记》:“于是得钱六十万,置楼邸于旗亭之冲,岁收其利以助用,摭拾其余货,以创军营二所。”第8311页。

    [33]李锦绣著《唐代财政史稿》下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l098—1102页。

    [34]池田温著《中国古代籍帐研究·后图》二三六《唐年次未详(C765)河西节度使判集》,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350—352页。

    [35]《新唐书》卷四十《地理志四》陇右道沙州条、瓜州条,第1045页。

    [36]《旧唐书》卷–A(地理志一》记:“河西节度使,断隔羌胡,统赤水、大斗、建康、宁寇、玉门、墨离、豆卢、新泉等八军,张掖、交城、白亭三守捉。”第1386页。

    [37][宋]李昉等编《文苑英华》卷五四六,阙名《开铜坑判》,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2788页。

    [38]《元和郡县图志》卷十四《河东道三·蔚州条》,第407页。

    [39]《新唐书》卷五四《食货志四》,第1389页。

    [40]《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第2104页。

    [41]《资治通鉴》卷二四七,唐武宗会昌三年(843)四月条,第7979页。

    [42]《新唐书》卷二一四《藩镇·刘从谏传》,第6015页。刘从谏任泽潞节度使在宝历二年(826)到会昌三年(843)。

    [43]赵振华《杨元卿墓志与唐平定淮西》《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4期。

    [44]《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和052(大唐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上柱国阳武县开国子充右神策军衙前正将专知两市回易武威贾公(温)墓志铭》乡贡进士李抱一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920页。

    [45]《全唐文》卷七一一,李德裕《唐故开府仪同三司行右领军卫上将军致仕上柱国扶风马公神道碑铭》:“元和十三年,公自神策军副使诏受云麾将军左监门卫将军知内侍省事,兼左街功德使。”第7298页。《新唐书》卷二百七《宦者上·马存亮传》:“元和时,累擢左神策军副使、左监门卫将军,知内侍省事,进左神策中尉。”第5870页。《资治通鉴》卷二四三,唐穆宗长庆四年七月:“以(马)存亮为淮南监军使。”第7838页。据此可知,马存亮任左神策护军中尉约在元和十三年(818)到长庆四年(824)期间。

    [46]《新唐书》卷二一三《藩镇淄青横海-李师道传》,第5994页。《旧唐书》卷一七0《裴度传》记:“(元和)十三年,李师道翻覆违命,诏宣武、义成、武宁、横海

    四节度与(魏博)田弘正会军讨之。弘正奏请取黎阳渡河,会(忠武)李光颜等军齐进。”第4420页。证明忠武军也参加了此役。

    [47]《旧唐书》卷一二四《李师道传》,第3540页。

    [48]《新唐书》卷五二《食货志二》,第1353页。

    [49][唐]裴鐇撰《唐故朝散大夫前守太府卿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左散骑常侍京兆韦公府君(应)墓志铭并序》拓片由毛阳光先生提供,顺致谢意。

    [50]《元和郡县图志》卷十《河南道六·郓州条》,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57页。

    [51]贾志刚《唐代中后期供军使、院及相关问题探讨》《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8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78–86页。

    [52]《册府元龟》卷四八四(邦计部·经费》,第5786页。

    [53]《新唐书》卷一一六《王遂传》:“始,调兵食岁三百万,俄而贼诛,遂簿羡赀百万以献。”第4226页。

    [54][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一二四《破淄青李师道德音》元和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诸道行营……应缘讨伐将士,归还之际,合有宴劳、赏赐等,并从别敕处分。”商务印书馆l959年版,第667页。

    (西北大学历史学院,陕西西安710069)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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